第40章 貧窮的原罪

馮見雄歎了口氣:“範哥,你說的‘長線投資、不靠賣股變現’的投資理念,理論上當然是可以存在的。如果一家公司盈利的年份,確保都給分紅的話,巴菲特之流完全可以靠分紅就把本錢收回來——但是,你見過中國有幾家‘很有前途’的公司,給股民分紅了?

三桶油有盈利麽?它們好像是年年虧損啊。這樣的公司,每年的分紅連銀行存款利息都不如,你要股民長線持有幾十年,讓他們餓死麽?

別的盈利的績優股,有是有,可是你見過多少是現金分紅的?我敢說,100家盈利的A股公司,現金分紅的絕對不到10家。其他公司寧可財務報表花團錦簇、顯示盈利……但是到了年底的時候,寧可給股民配新股,也不把現金流拿出來分哪怕一毛錢紅。

當然,這招理論上沒錯,畢竟有‘把盈利投入擴大經營、升級技術’之類的金字招牌擋著遮羞嘛。國家最喜歡吹噓的,不就是‘當年港資短視、華為中興一盈利就想分紅,幸好任正非之流頂住壓力、與港資分道揚鑣,把盈利資金投入來年的再科研,才有了華為中興今天的成就’。

可是,A股上著幾百家績優股,個個都是華為中興麽?個個都有資格說‘所有盈利現金流都要花在刀刃上’麽?

‘股民的錢進了股市,就隻能從其他後來的股民那裏擊鼓傳花得到套現、絕對不可能從融到資的上市公司嘴裏再吐出來’的比例,是不是太高了?”

網紅經濟學家們對格雷厄姆“價值投資”理論的理解,似乎僅僅隻要滿足“公司的資產、未來預期盈利總現金流”高於目前的總股本,就叫“值得被價值投資”了。

但他們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

那就是價值投資的關鍵,在於股權投資金額的變現渠道是否健全。

按照價值投資理論,變現渠道應該包括兩類:

第一類是我不用賣出股票,就每年拿股票的分紅,如果可以比銀行儲蓄、債券理財這些利潤高,或者“預期將來的分紅總額會比其他投資產品高”,那就值得投資。

第二類,是當被持股公司進入暮年、可以預期其將來一直到“死”為止的總收益之和,都已經不足其現有資產的總和了(比如,一家公司目前所有有形、無形資產評估出來,加一塊兒值100億,但是可以預期它的生意已經過氣,就像柯達膠卷這些夕陽產業,如果理論上算出來未來到死一共能賺回95億。)那麽,在這個臨界點上,價值投資者就應該退出,號召公司別做生意了,分屍把100億分掉處理掉。

上升期的分紅,加衰退死亡期時處理屍首的一次性回本,這兩部分加起來,就是價值投資者的全部收獲。

注意,這裏麵的“退出”,是不包括“把股權賣給下家”這種“擊鼓傳花”的,那就仍然是“投機變現”的對價了,而不是“價值投資”的價值了。

這麽一解釋,就可以看出那些“狗繩理論”說國內也能價值投資的網紅經濟學家們,錯得多離譜了。

以中石油為例,先看其第一部分的回本能力:按照這些年它的德性,基本上可以預期到它的盈利能力會永遠為負,年年虧損、永世不得翻身、永遠不可能分紅。那麽,他們從“股息/分紅”這個角度評估出來的價值,就應該是0,一分錢都不值。

股民持有中石油100年,也拿不到1分錢分紅。

再看第二部分,當“可以預期這家公司未來永遠也不可能賺錢、隻會越折騰讓現有資產越少”時,果斷殺了公司分肉——這條路也被國家堵死了,因為國家是不許把三桶油分屍的。

所以這塊的價值,按照價值投資理論,理論上也是0。

所以中石油跌再低,都不敢說“已經擠幹了泡沫”。

……

“這種股票,股民隻要找不到將其股份擊鼓傳花的下家,就沒有別的保底變現渠道了——你們說,買這種股票的人不是犯賤麽?他們跟因為貪婪而入坑傳銷的有什麽區別?這種人就算賺了錢,也不過是搏傻搏中了而已,跟投資沒什麽關係嘛,進賭場也一樣可以的。

普天之下最樸素的投資真理,那就是B把錢給了A,是指望將來A發達了給他回報。但是在國內,有多少A對B說:雖然你給我錢了,但是回報這玩意兒你別指望我啊,你應該指望C比你更相信我,然後把你對我的信心轉嫁給C——這特麽叫什麽玩意兒?

所以,我一直覺得,在國內搞內幕交易類犯罪,在法理上就應該分情況。非法集資的,那當然應該槍斃——因為他們是在欺騙那些想存款的平民,偽裝成銀行吸儲。而人民是沒有權力選擇不當人民的,人人都要存款。

在債券、期貨領域內幕交易的,就相當於外國的內幕交易罪,同等量刑論處,也是合適的。

至於股市上的內幕交易,說句良心話,性質就能賭場裏出老千差不多,而且也不是什麽變牌、變骰子。而是那種‘牌和骰子已經摸好,然後偷看別人底牌和骰子結果’類型的出千。”

馮見雄鏗鏘有力地說完這番血淋淋的話,場內的男男女女都陷入了沉默。

道理,其實他們平時模模糊糊多少是知道一點的,隻是沒有馮見雄說得那麽透徹、**裸地毫不掩飾。

所以,讓那些正人君子和名門淑媛多多少少有些不適。

範建本來還想把自己和他父親的事業抬高到什麽光偉正的高度上去,然而結果看來,似乎也沒那麽偉大——隻是一個在賭場裏抓老千的。

你們保護投資人了麽?不,你們保護的隻是一群賭客。

確切地說,是一群知道“雖然我有可能被人偷看牌,但我耳聰目明,又有關係,總有更多的肥羊比我還小聾瞎,會被我看到牌”的賭客。

範建覺得整個人都不好了,連聊天的興致都很是匱乏。

幸好,馮見雄並不是真的想得罪他,他隻是想潛移默化地敲打敲打他。

於是,棒槌之後的甜棗很快就到了:“範哥,別泄氣,對令尊的事跡,我還是很尊敬的。隻不過麽,眼下的司法資源,憑良心說,除惡務盡是不太可能的了。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傾向於關注那些禍害更無辜者的家夥,不好麽。”

範建當然可以看出馮見雄的意思,不過他也不好當年駁斥或者發火。

因為講道理實在是講不過啊。

他自問並不是那種欺男霸女的紈絝子弟,他父親也不是貪官——恰恰相反,是“好官”。

馮見雄也從周天音那裏,了解到過類似的情況——能被空降過來“整頓吏治”的,本身能力不管怎麽樣,貪應該是不至於怎麽貪的。

缺點隻是好名,同時身邊的人都狂妄自大——站在道德製高點上的人,是很容易狂妄自大的。

也正是因此,馮見雄才不得不用相對委婉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如果範局長貪,那一切都好辦省事兒了——馮見雄早就設計把對方送進去了。

周天音看範建有些沉默不語,也怕激怒對方,想了想,連忙提了個歪樓的問題:“小馮,那你覺得,既然國內的股市那麽坑,為什麽還是有那麽多人炒股呢?”

這個話題果然成功吸引了大多數人的注意力,讓他們不再執著於範建的啞口無言。

馮見雄也順勢借坡下驢:“熱錢沒地方去啊!炒股的錢已經比炒房的少了好多倍了。說到底,中國人太喜歡儲蓄、投資,代際攀比欲太強。有太多人可以自己一輩子活得不像人、但是希望自己兒子那輩孫子那輩能出人頭地、幫他光宗耀祖。

所以,國人不喜歡消費奢侈,就算奢侈的人,也都是在不影響他們錢生錢大局的尺度下奢侈,這點比美國人那種個人主義的世界差太多了。

而美國人不會覺得自己兒子的成功是自己的成功,也不覺得為了自己死後那代後人的‘光宗耀祖’而放棄眼下的生活質量,有什麽意義。

所以,如果美國有70%的社會財富用於消費,30%的社會財富用於錢生錢。那麽在中國就是倒過來,雖然我們不如美國人有錢,但70%的錢都想用於錢生錢,隻有30%願意被花掉。這種過度報複型的不安全感不能解決,什麽垃圾資產都會被炒出泡沫的。

誰讓我們總覺得‘我孫子那代要是不如隔壁老王家孫子有錢,那麽一代代滾雪球下去,我孫子的孫子的孫子總有一天會被隔壁家孫子的孫子的孫子斬盡殺絕、斷子絕孫。’我們對未來的不安全感和戒心太重了。

或許,我們國家要發展到‘小時候挨過餓’的那一代人,統統老死、死絕的時候,這種國民思潮才會徹底扭轉吧。經濟和科技的發展是很快的,但是人性的發展,是很慢的。可能同年挨餓的心理陰影,真的能讓人一輩子沒有安全感呢。”

馮見雄在心裏暗忖:或許,這也是後來某一代領導人要想全麵扶貧,根絕貧困人口的原因吧。區區幾千萬人貧窮,看上去沒什麽,卻可以對一個十幾億人國家的人心造成毒害。因為貧窮最大的禍害,就是在一個已經基本安全的社會傳播不安全感。一座城市的公交車係統上,隻要有幾個扒手,就足以讓百萬乘客每天都分心捂緊自己的錢包,無法放鬆身心。

……

上麵字數已經夠3000了,免費說幾句廢話。

昨天有人吐槽說我噴羅胖子。

我哪裏噴了?我隻是實事求是。連羅胖子自己都說,他是個二傳手,說的不一定對,隻是啟發聽眾意識到一個新領域,然後自己去研究。

還有人私信問我,評價羅胖子和高大鬆,非要引戰分個優劣。

我想說,這兩個人完全不是一類人,所以沒什麽好比的。羅胖子是商人,高大鬆是文人,所以他們做節目選題上首先就有很大不同。

從質量上來說,高大鬆說的對的概率肯定要高一些,因為他的選題基本上是他自己愛說、想說,也懂的。(當然不能絕對,據我觀察大約有十分之一期節目,是廣告讚助商指定的內容,人家給錢了,那不想說也得說。)

但羅胖子的選題覆蓋麵肯定更廣,因為他是商人。文人可以隻說自己感興趣、懂的事情,我賣啥你就買啥,不管市場。而商人必須尊重市場,客戶要買啥你就得生產啥。眼下用戶關注的熱點有哪些,他必須說到,哪怕自己不懂也得找幕後的知識策劃火線惡補一下(所以質量有瑕疵的概率肯定高,因為他本來不懂,囫圇吞棗。)。

商人有商人的價值,文人有文人的價值,就這樣。

網文領域也是一樣,有商人型的寫手,市場要啥就寫啥。也有文人型的寫手,自己懂啥、想表達啥就寫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