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處女公證?

“你……你說什麽?不是,我不是要你複述一遍。我是說你怎麽會有這種想法,你是認真的麽?我不希望傷害你,更不希望你勉強。”

馮見雄都被對方的驚世之語激得有些語無倫次。

這實在是太勁爆了。

誰能想象,一個走絕對純情路線的純澈清新少女,會說出“我願意為你去醫院做個處女證明”這樣的話?

哪怕馬和紗不說這話,馮見雄其實也是有把握打贏官司的。

他的把握,主要來源於對訴訟法上對舉證責任分配的自信。

在刑事訴訟領域,舉證責任講究的是“疑罪從無”。

在民事訴訟領域,舉證責任講究的是“誰主張,誰舉證”。

也就是說,現在有網站和娛樂雜誌曝光他和馬和紗有奸情,那麽那個網站或者娛樂雜誌就有義務在名譽權案的庭審階段舉證出他和馬和紗確有奸情的確鑿證據。

如果僅僅是馬和紗裹著浴巾給他開門,這是證據不足的。如果不足,隻是存疑,而對方卻在宣傳時把話說滿作為宣傳噱頭,毫無疑問是屬於侵犯了名譽權的。

尤其是馮見雄如果可以舉證出他當時對丁理慧、馬和紗夜訪的談話內容,大致在聊些什麽,那麽就能進一步加大法庭對他的信任。

另外,馮見雄還有一係列曲線增加勝訴率的籌碼,最後贏得官司基本上是沒問題的。

但是,這種勝利並不是100%的徹底,至少民間對他們的印象並不能徹底改變。

就算贏了官司,因為此前的碎片化證據流出,還是有很多唯恐天下不亂的陰謀論網友會就此黑他們,說不定一生都會給馬和紗留下些瑕疵。

就像辛普森殺妻案,辛普森的律師手腕再高超、訟棍再徹底,也隻是幫辛普森免除法律上的處罰。可要想堵住天下悠悠眾口,就不是律師能做到的了。

現在馬和紗卻表示她願意為了這個官司,去做處女證明!這毫無疑問會極大地降低未來名譽權訴訟的勝算,而且贏得更加徹底。

如果操作得好,馬和紗的名聲反而會比出事之前更好、更紅。

馮見雄和他運作的一係列品牌價值,也會因為這個噱頭得到莫大的益處。

隻是,讓一個小姑娘去做處女證明……貌似有點太委屈她了?

這是馮見雄主要的顧慮。

另一方麵,作為一個思想比較自由主義的人,馮見雄感情上也不太願意用這種證據來證明一個人的清白。

正如前兩年就有過一個女生被錯誤抓女票的案子,被誣為賣YIN。最後那女生通過證明自己是處女而得到了昭雪——可問題是,誰規定未婚女性必須是處女才能證明她不是賣YIN女的?如果她不是處女,但也品行高潔呢?

所以在法律界,很多人是不齒用這種過於取巧的證據的,他們希望用一種可以“舉世皆然”的通用、泛用性證據,確保麵對一切委托人時都能拿來奏效。

……

馮見雄委婉地勸說了一番,尚未泯滅的良知和義氣,讓他不忍心直視馬和紗作出這個選擇。

當然,說不定他隻有在麵對純情美少女的時候,才會有這種強度的良知和義氣吧。

要是換個個油膩中年男讓他麵對,哪怕對方也是他的好友,他的良知強度恐怕依然經不住這種程度的考驗。

“雄哥,不勉強,我願意為你做著一切的,你是個好人為我做了這麽多,這不是我們互相幫助應該的嘛……哎呀我也不是完全為了你,你看你也說了,如果贏得徹底,對我個人的名聲也是有好處的,我就當是自助了。”

馬和紗的表情,渾然沒有了屈辱的感覺,反而說得有些歡快,似乎在為自己這個廢萌終於可以為雄哥做點有價值的事情而歡欣。

“既然你堅持這麽認為,我想辦法讓你盡量少受點委屈。你不懂的,名譽權官司,尤其是涉及性方麵的事情,被告方的反向盤問有多麽齷齪……”馮見雄謙虛了幾句,原則上算是開始考慮這種可能性了。

馬和紗靦腆地點點頭,誠懇地說:“那就好,我現在唯一擔心的,是這種事情能公證麽?我不是太懂法,但是原先看新聞也看到過,好像有個女生想去公證處做‘處女公證’,但是被告知這是違法的,沒法公證。”

馬和紗言語中提到的這個司法案例,在08年前後還是有點知名度的,至少相關專業人士有不少聽說過。

說是有個女生因為姿色不佳,也不會哄男人,找不到男朋友雲雲。然後為了提升自己的競爭力,就曲線想辦法,尋思出了“去公證處公證自己是處女”這種奇葩的想法。

然後當然是被告知這種公證是非法的,不是公證處的受理範圍。

馬和紗並不是很懂法,她或許隻是作為奇聞佚事瞥到一耳朵,然後就望文生義了。

對此,馮見雄倒是很有把握地給她解釋了:“你聽到的新聞是對的,讓公證處開處女公證,這絕對是非法的,不可能開得出來。但是我們官司需要的,並不是‘處女公證’,隻要是醫學上處女鑒定的‘證據保全公證’就行了,這個是合法的。”

眾所周知,公證處的公證業務範圍,是包括“證據保全”的,包括把那些容易因為時效性而滅失、或者證據力衰減的證據,給提存證明,保留下來。可以是證人證言、書證保存,也可以是影像資料、帶時效性的鑒定結論。

馬和紗隻是一知半解,麵對馮見雄的解釋,她依然有些疑惑,便不恥“下”問:“那……你說的這個,和法治新聞上俗稱的‘處女公證’,有什麽區別呢?為什麽一個合法一個非法?”

馮見雄也進入了一個專業大律師的谘詢狀態,完全沒有了麵對美女時的不適。他侃侃而談地解釋:

“說法條你也聽不懂,我說人話吧。你那個新聞裏提到的‘處女公證’,其實是那個女生想讓公證處證明她是處女,但這個事情是不可以證明的,因為處女這種狀態是隨時會滅失的。

就像公證處可以給人開‘無婚姻記錄證明’,也可以開‘無犯罪記錄證明’,但這些證明都隻有一個月的有效期。你如果要買房子,或者參加某些資格報考,開完證明後一個月沒辦,那些辦事部門就會讓你重新開一張公證——因為你完全有可能在一個月之後結了婚,或者犯了罪。

至於‘處女公證’這事兒,如果合法的話,就更加險惡了——就拿咱錢塘的娛樂業為證,前幾年就有新聞爆出歡場美女靠補膜收了八次破CHU費。因為她姿色很不錯,又扮相純情,要價不菲,每次被破能收好幾萬,而去醫院小手術隻要一千多。最後破到醫生都不知道何處下針了,怒不可遏揭露了她。

如果處女可以公證的話,那對國家機關公信力的摧殘肯定會比上麵這個例子更加明顯——我們完全可以設想,一個女生拿到處女公證後,哪怕公證有效期隻有一個月,她也可以在這一個月裏密集作案,騙取高額錢財。

所以,處女是不可以公證的,沒有任何向後溯及的效力,一天都不行。因為誰都知道一個處女要變成不是處女太快太容易了,說不定今天開了證明,出門剛拐過兩個牆角就不是處女了。

而我和你說的那個,其實是對於有時效性的醫學鑒定證據的證據公證。換句話說,我不是要證明你一直是處女,我隻是要證明‘至少你在去就醫那一天之前,真的還是處女’,至於就醫那天之後還是不是,公證處不用承擔證明責任。對於打官司,這就夠了。”

隻要馬和紗到2008年年底為止,都還是處女,那她在2007年的時候當然沒和馮見雄上過床。

她在這幾天和馮見雄住一起的日子裏,也肯定沒上過床。

邏輯就是這麽簡單。

馬和紗雖然有心理準備,不過還是聽得有點兒起雞皮疙瘩。

剛剛對馮見雄的熱忱好感,也又略微冷卻了不少。

她冷靜下來,再次意識到馮見雄畢竟是個冷血無情的男人。

“原來在雄哥眼裏,對女孩子都是這麽不信任的……居然能說出‘處女想變成不是處女太快太容易、說不定開完證明出門拐兩個牆角就不是了’這種冷血的話。

難道在他眼裏女生都是這麽不自愛的嘛!太可氣了!不對,我也不能怪他,隻是因為他是吃法律飯的,所以見慣了人間奸詐,每天都和這些極限的沒下限情況打交道,才變得戒心這麽重,內心毫無真愛吧……真可憐,難道就沒有女生能用真愛感動他,讓他放下內心厚厚的鎧甲和心防嗎?”

馬和紗想著想著,不由自主就用一種很憐憫惻隱的目光,同情地看著馮見雄。

馮見雄也意識到了對方目光中的同情,覺得有些不舒服。

他想不明白自己那麽成功的人,為什麽對方居然會產生同情?

就算馬和紗覺得害羞,或者生氣,正麵反駁,都比同情讓馮見雄覺得好受些。

因為別人的同情,隻會讓馮見雄覺得自己失敗,他從來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哪怕他人性盡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