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雄哥異聞錄 下

蔡律師這才有些反應過來:“哦,確實,前幾天聽到有個什麽知名音樂人酒駕被抓了——好像還有篇什麽道歉信還是自白書什麽的,在微博上著實被轉發火了一把,好像比事件本身還火,還有人仿著這個文體。

好像是叫‘時至今日都是我咎由自取,錯就是錯,與任何人無關。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意外,是我長期以來浮躁自負的結果。其實我很感謝你們,讓我跌倒在今天,而不是在我造成更多危害的將來……’什麽的。”

至於後麵的“我辜負了XXX,YYY,ZZZ,我的錯誤行為不配得到原諒,我造成的傷害也難以彌補,但我想彌補,也必須去彌補”雲雲的話,因為比較老套,文采沒那麽好,所以當然不配被隻看過一遍的蔡律師記住。

但總而言之,這麽一個從來不關心娛樂圈的醜律師,都能記得這條新聞,看來這條新聞本身的堵漏和炒作效果是很完美的。

然而,就在下一秒鍾,小許告訴了她一條更加可怕的事實:

“蔡姐,其實有小道消息說——嗯,我這個小道消息,是從師大那些跟虞美琴、丁理慧關係很好的人那裏,私下打聽來的。說高大鬆那篇道歉信,並不是他本人文筆,而是馮見雄代筆捉刀的——馮見雄聽說高大鬆是因為跟他的女人談生意,酒桌之後出的事,怕影響雙方關係,所以當即接過了危機公關的事情,一氣嗬成了這篇道歉信——可見馮見雄這人的危機公關能力、應急文筆能力、把握大眾情緒的能力有多好!

一個本來應該被唾棄的無行音樂人,被他這麽一篇沒有半句官腔的道歉信一烘托,那上就成了浪子回頭的有擔當文化人形象,甚至連您這種從來不關心娛樂圈的用戶,都有機會認識他、把車禍都打造成了炒作爆點——這個馮見雄的來事能力,該有多可怕!如果他真的拿出全力在背後力挺馬和紗,我覺得有點難辦呢。”

蔡律師不禁覺得背後有一絲寒意,卻騎虎難下。

小許反正是邊喝酒邊聊,也沒那麽多顧忌,便繼續把自己打聽到的猛料往外倒:“而且,我估計馮見雄可能比我們剛才想到的還要可怕。你知道麽,高大鬆這個情況,醉駕還追尾,本來拘役三個月是不夠的。但是馮見雄方麵立刻給他提供了同桌的證人證言,還幫他取證調了事發前的手機通話記錄、存留了一切有利證據。

根據當時醉駕發生前半小時的同桌人丁理慧證詞,以及高大鬆的手機通話記錄,可以證明:他在談判酒局結束時,並沒有立刻選擇本人開車酒駕離開,而是打電話叫了代駕。通話記錄裏甚至有這段錄音——誰也不知道為什麽高大鬆打這個電話的時候,酒醉中不小心就摁下了錄音鍵。

丁理慧也說,他是在酒桌邊又等了20多分鍾、但代駕人遲遲未到,比預定接客時間晚了。然後高大鬆酒意繼續上湧,神誌變得衝動,才堅持自己駕車回家……而偵查和監察部門,也是在了解了這些證據後,才認定其主觀惡性不強烈,相關部門才估計他有可能最終被輕判、不用有期徒刑的……”

蔡律師聽到這裏,被微微嚇了一跳:“你是想說……”

小許很是政治正確地否認:“我什麽結論都沒說!我隻是還想告訴你事情的後續:聽說高大鬆本來是高幹學閥家族出身,看不起搞自媒體這個行當,所以當時才拒絕了丁理慧的招攬。

但是他被拘留、並且確信自己會留下刑事犯罪記錄汙點、知道自己這輩子都沒法再公職官媒得到指點江山機會後,態度就有所改變了。

後來,馮見雄作為他的辯護律師、帶著丁理慧去看守所探監的時候,高大鬆就鬆口了,表示服刑結束後希望還可以按照原來的條件,加盟美慧文化,做‘奇葩說’第一季的主持人,並且希望有可能的話,將來還要在美慧文化的幫助下,發行一部個人網絡視頻脫口秀節目,最好能得到NICONICO視頻網的支持……”

蔡律師覺得自己整個人的汗毛都豎起來了。

“難道,當時酒桌上讓代駕司機遲到赴約、誘使高大鬆酒駕入獄留下汙點、斷了他在官媒出頭的前途,然後把他‘逼上梁山從賊’、搞網絡自媒體,也是馮見雄為‘奇葩說’和‘美慧文化’布局的一部分?

如果真是這樣,這個馮見雄也太陰險了吧?我們在法律圈見過最黑最不擇手段的律師,估計也就這個檔次了。他真是今年22歲剛剛拿到證的新人?”

這番話她隻需要在心裏腦補,並不用再說出來問小許。

小許連她剛才的問題都不敢給肯定答複,這個問題自然更加不敢揣測了。

但大家心裏明白就好。

一個財力過億、巧舌如簧到變態、心狠手黑、手眼通天往來無白丁、能把名人賣了還給他數錢的馮見雄形象,差不多已經在蔡律師的腦海中,成功勾勒了出來。

現在這麽一個人讓馬和紗故意激怒蘋果公司,拚了命地大包大攬把一切責任往自己身上推,逼著蘋果公司去告馬和紗——怎麽看都是一個可怕的陷阱呐。

可惜的是,蔡律師本身並沒有決定的權利。

她隻是蘋果滬江派出的一顆棋子和工具,隻有權利先期斡旋、搜集相關情報和證據。即使敵人再囂張再大包大攬,最後打不打官司、和誰打官司,決策權還在拉蒙德先生那裏。

“如果拉蒙德先生真的決定放下身段,讓蘋果公司跟馬和紗個人打官司,大不了我不出麵就是了,反正我在圈子裏資曆也不深,這個錢不能賺。”

蔡律師盡管非常憤怒於馬和紗嘲諷她醜,但她知道有些事情能做有些事情不能做。

以蘋果公司的大腕程度,那些30出頭的律師,確實隻配做做發律師函、斡旋的事情,應訴自然還有更牛逼的律師來幹。

“我們把所有信息回報上去吧——關於馮見雄跟高大鬆、別的社會關係之間的糾葛,與本案無關,小許,注意工作方式,不要用這些垃圾信息去打擾上司。有些公司沒讓你做的事情,超額做了,是不討好的。”

蔡律師喝完最後一口酒,略有深意地軟硬兼施對小許說了一句。

“我知道。”小許微微有些受驚,表示雙方是同一戰線的。

這就是大公司病了,任何一個雇員,首先要強調自己的職責範圍。

當一些不在每個人明文的具體職責範圍內的棘手消息出現時,既然有可能吃力不討好,那就假裝沒看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