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錦衣夜行

“聽說翁得臣退學了,準備回去趕緊複讀三個多月重新高考一次!”

“這麽慘?為什麽啊?當初他就是靠‘本校教職工子女過本一線即可投檔’的優惠政策才進來的。憑他自己本事,再考一次也不可能進比師大更好的學校了吧?何況高中課程都放羊了半年多,再補三個月也不可能有去年的應試狀態吧?”

“誰知道呢,多半是這次丟臉丟大了混不下去吧——被人戳著脊梁骨指指點點四年,也不是啥光彩的事情。嘖嘖,被精神病人堵門罵街,還上了博客和‘土豆網’街拍,不隱姓埋名換地方,那就是妥妥的校園名人了!”

翁得臣被付成才和黃潔這兩顆棋子反噬的事兒,已經過去了好幾天。

後續處理結果也漸漸明朗起來,逐漸成了近期校園內的重要談資——尤其是在法學院內部。

無數學生都談論著那天下午、翁得臣被“舍得一身剮的精神病人”鬧事羞辱的橋段。或許也正是因此,讓他實在沒臉再在學校裏待下去了,索性以“個人身體健康原因”申請了退學——

他也確實被揍得頗受了點傷,最後也從付成才家人那裏逼要到了2萬塊醫藥費(精神病人傷了人還是要賠錢的,自己沒錢就監護人陪。精神病免責隻是免刑事責任,不是免民事侵權賠償責任)。但精神、名譽和其他損失,卻是證據不足,於法無據要回,隻能是認栽。

誰讓他惹的是精神病呢。

翁良卿被免去了職務,並且在小範圍內通報,以示學校在辦學和用人方麵的公平,平息醜聞輿情。

因為證據不是非常充分,翁良卿的級別待遇還是得到了保留;但將來恢複原職是不可能的,哪怕風頭過去,也就是找個沒油水的同級別閑差安置,或者塞到其他更差的單位去。

馮見雄也沒指望就靠一點謠言和輿情鬧事就把翁家人徹底連根拔起——如果那麽容易辦到,也太不拿縣處級當幹部了。

事實上,能夠達到今天的戰果,馮見雄也已經是把一個重生者在網絡媒體輿情引導領域的先知先覺,用到了十足十。

若不是06年的普通人不重視網上搞事兒的影響力,平時不作相應的堤防,也不至於被馮見雄如此得手。

而且,哪怕在得手之後,馮見雄也沒撈到多少“威望”——從頭到尾,他都沒動用自己那個已經四萬多粉絲的博客號,沒有在任何一個環節親自出手。一切的一切,都如“錦衣夜行”,悄悄殺人不裝逼。

他知道這其中的分寸。

翁良卿之所以被扳倒,最關鍵的不是他們夫妻倆平時有徇私舞弊的嫌疑——徇私舞弊這種事情,周校長心裏能不清楚?

每個坐到有一點用人決策權位置上的人,都會幹這種事情的。

翁良卿在校領導眼裏的最重要“罪行”,是縱容兒子跋扈,並且上升到了“為了個人恩怨可以犧牲學校聲譽”的程度。

這就自絕於整個小利益集團了。

正如當官的光貪點錢不一定會出事。但站錯隊或者和小利益集團有路線衝突,與此同時再貪點錢,那麽這個貪點錢多半會被拿來出事了。

馮見雄也還需要在學校裏混三年多。以他的明斷,怎麽可能把自己擺在一個“為了扳倒私敵寧可讓學校也跟著出醜”的錯誤立場上呢?

所以,錦衣夜行就錦衣夜行吧,悶聲撈好處不裝逼。

何況,錦衣夜行隻是說明吃瓜群眾不知道馮見雄幹了啥。

但是對雙方恩怨比較清楚的關係密切人士,顯然不在其列。

畢竟,哪怕是真正的錦衣夜行,遠看看不出穿的是“錦衣”;

但如果可以貼身挽住夜行人一起走,靠摸也能摸出人家身上的料子是“錦”不是?

史妮可,虞美琴都隱約知道馮見雄幹了啥,雖然覺得馮見雄有些心狠手辣,卻也知道是不得不為,所以並沒有聖母表地埋怨他。田海茉基本上是靠自己的洞察力猜測的,也沒說什麽。

而陳思聰等幾個曾經給翁得臣當過馬仔、對付過馮見雄的同學,則是感受到了深深的恐懼。在確認翁得臣退學之後,陳思聰陪著笑臉找馮見雄談過一兩次解釋往事,就差直接納頭便拜了。

馮見雄需要暗中立信,自然不會為難他們。

不知不覺間,05級法學院這幫子新生們,都儼然把馮見雄當成了不能惹的執牛耳人物。

……

沒了攪和惹事的臭蟲,馮見雄的生活漸漸平順了下來,整個3月份和4月初再沒發生什麽被命運推著走的麻煩事。

班上、乃至隔壁幾個班的同學,都對馮見雄很尊敬,把他當成大能者仰望。

金陵師大學風尚可,大一第一學期的時候,法學院的女生們幾乎都沒有正式交男朋友的,或者交了也不好意思透露。

到了下學期,一旦有一兩個女生找了男朋友、並且大大方方公開後,就很容易引起雪崩效應——好多妹子都以自己有魅力、釣得到男人為榮(當然這種攀比隻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吸引力,不一定要上床)。

以至於如果來年還有女生找不到男人,就會急,覺得丟人。

這算是女多男少型大學的一個弊端吧。隻有公認的班花、係花不找男人,才會被圍觀者承認為是“不屑於找”而不是“找不到”。

馮見雄如此出色,也少不了被幾個妹子遞情書示愛什麽的。不過這也沒什麽值得成就感的——係裏女生人數是男生的三四倍,有人倒追有什麽好驕傲的?

有本事去念機械係,五個男人搶一個女人,還有女人倒追,那才叫本事。

那些女生既沒有才華也沒有人格魅力,更談不上比班花史妮可或者係花虞美琴更出眾的姿色,自然是被馮見雄輕鬆地閃過了。

事業上,史妮可那邊的事情越來越熟練,每個月都可以為馮見雄帶來20多萬的收益,也頗讓他省心。

與此同時,馮見雄也擔心自己的專利碰瓷大業風險過於集中,於是在這段時間裏陸續又挑選了三五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了下來——

他的申請可不是亂申請亂拚湊的。那些精挑細選的申請對象,都是根據他後世那十幾年法務經驗看來,很容易在地產業找到碰瓷對象、被人不小心就誤用、同時如今正好介於“不為眾所周知的現有技術”。

之所以非要咬死了在建築技術領域碰瓷,主要是因為建築領域的小侵權容易發現,而且是一案一設計,不能大批量複製,所以法律屬性非常契合這種碰瓷模式——蓋房子,哪怕是筒子樓,也是要每個樓盤重新設計的。不可能跟其他工業化大生產的產品那樣海量複製。

這也導致了每個小案發生侵權後,索賠額比較少,也就起訴書寫10萬、20萬,實際和解隻拿數萬。

而如果是挑選那些可複製性強的工業領域碰瓷,萬一這個不小心侵權的公司把產業做大了,“侵權獲利”數百萬,而馮見雄碰瓷上門的時候依然隻索賠10萬,那肯定會被人當成心虛,從而堅定對方反抗的決心。

那樣的話,“索賠額”和“訴訟門檻成本”之間的梯度,就不容易掌握了。說不定就導致對方梗著脖子砸錢把他的專利給宣告無效掉。

這些都是在法律界做了15年老陰嗶積攢的刁毒經驗。

在這個過程中,他也少不得把相當一部分“碰瓷產業鏈”中遊的技術活兒慢慢交給史妮可去做。

把史妮可從一個隻會找寫字樓盤確認侵權事實、搜集證據起草起訴書的簡單重複法律勞動力,培養成一個還懂得如何親自全程跟完左右互搏“無效宣告申請”、如何親自單獨運作第一場左右互搏並讓被告方認輸的官司……

同時,他也不怕史妮可學會了太多本事之後甩開他。

因為他知道,隨著他興風作浪的危險大增之後,同行中最聰明的一小撮人就有可能慢慢領悟到他的商業模式,從而嚐試找人合作、跟進,也來碰這種瓷。

而國家知產局的反應最多比律師和專代界的民企遲鈍那麽一年多,就會開始討論收緊《專利審查指南》。

曆史上,這一波碰瓷潮所用到的專利是2006年四季度才開始申請的、2007年才開始有第一波碰瓷官司,而到了2009年初國家知產局已經反應過來了,並且後來誕生了《專利審查指南2010》。

而事實上,在《專利審查指南2010》問世之前,國家知產局在內部工作的時候,就已經開始用其討論稿的思想指導自身工作、收緊審查標準了——畢竟《專利審查指南》其實主要是知產局寫給被審查對象們看的,為了讓被審查對象們被駁回時更加心服口服。

就像高考大綱從來都是給考生看的,不是給命題組老師看的——出題組人在考綱正式發下來之前,就可能已經根據考綱在出題了。

所以,從第一個“把現有技術偽裝成實用新型並碰瓷”的專利申請下來後,最多3年之內,國家就會把這個法律漏洞補上。將來就不會再有這麽多漏洞專利得到通過了,而所有的“水雷”也都必須在這3年裏埋下去——已經埋下去的,根據專利法規定的有效期,可以用10年。還沒來得及埋的,過期不候。

馮見雄把國內的這波碰瓷潮提前了一年多,所以他估計到2008年底。就不會再有新的用該法律漏洞碰瓷的專利冒出來了。市麵上已經通過的那些,則會成為“絕版”。

史妮可不過是個邊學邊幹的大一法學生,要徹底學會馮見雄的這項本事,怎麽也得拖到2007年了,所以她並沒有足夠長的單幹窗口期。

馮見雄隻要握住“如何選擇現有技術並申請成可用於碰瓷的專利”這個產業供應鏈最頂端的環節不教史妮可,妹子就可以一直當他的廉價勞動力。

四月中旬,史妮可自己終於攢夠了人生的第一個15萬,加上她母親的幾萬塊錢,她準備把心儀已久的房子首付給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