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過河拆橋

“我估計,眼下國內法律圈人士,最清楚我這一套碰瓷套路的,就應該數金成義了。畢竟他親自作為我們的對手,跟完了萬大的案子。其他律師,就算眼光再敏銳,總要至少比他再落後三五個月,才能反應過來。

所以,不管金成義有沒有實力不借助外力、親自全盤複製我的套路,他都肯定會兵貴神速,先做一些準備工作——比如像我去年那樣先去檢索、尋找合適的技術素材,運作成專利種子,然後再左右互搏。

我估計,不管最後他能不能跑起來,光是做完這些準備工作,至少也要等到今年暑假結束。因為去年我們差不多也是準備了這麽久。

這種情況下,你通過公開的數據庫,跟蹤那些跟金成義長期合作的專利代理人的動向,就能實時把握住金成義的準備工作做到哪一步了,到時候我們打他七寸的時候才能有的放矢。”

馮見雄享受著妹子的按摩,哼哼唧唧地麵授機宜,把這番道理給史妮可徹底分析清楚。

史妮可就差拿個小本本狂記,馮見雄說一句她就應承一聲。

“然後,下一步你還要如此如此……這般這般……”

馮見雄繼續往外倒壞水。

其計劃中,過河拆橋、上房抽梯的程度之狠,很快讓自忖已經對奸計見多識廣的史妮可,再次瞠目結舌不已。

……

馮見雄料理了一些關節,把史妮可丟在了滬江,自己第二天就回了金陵。

虞美琴第一時間找到他,求他一起合練一下下周一的校內總決賽。

“周日再說吧,肯定贏的。我有殺手鐧,蘇勤翻不過來的。”馮見雄安慰了虞美琴一句,說服妹子別急,然後就甩開了她。

虞美琴看著心不在焉的馮見雄,內心漸漸升起了一絲隱憂和氣苦。

怎麽史妮可壞了他的事兒之後,馮見雄和史妮可的交集反而越來越多了呢?

“難道一個女生太完美,不用男生操心,也是導致男生不跟她多交往的理由麽?好像還真是這樣,電視劇上的惹禍精總是有很多霸道總裁幫她善後的,隻要她有女主光環……”虞美琴悲催地腦補了一番,徒然歎息。

馮見雄壓根不知道妹子在瞎想些啥,他回到金陵後,稍微歇了一會兒,就去找了本院知產法領域的頭號學術權威——劉教授。

“劉教授,在忙呢?現在不方便?”馮見雄都沒預約,徑直就闖進了劉教授的辦公室。

“哦,小馮啊,不忙,來,坐。”劉教授抬頭看見是馮見雄,表情自然而然地就保持了微笑,像是看著一台論文機器。

去年年底的時候,馮見雄幫邱雪刷了一篇關於“物權絕對權和債權相對權在副隨知產權利上的差異”的案例辨析論文,還刷上了國內頂級的《法學研究》期刊。

那篇論文雖然主打分析的是物權,為物權法造勢,但畢竟裏麵借用的例子是“索尼賣遊戲機以至於反越獄不合法,微軟賣軟件所以反越獄合法”——這是一個和知識產權法高度相關的例子。

所以,劉教授早已關注到了那篇論文。

今年,隨著《物權法》立法進程的加速,相關領域有代表性、創見性的文章一時都炙手可熱起來,很有可能被立法高層作為立法依據引用,可謂是風口來了,豬都能吹上天——那簡直就是一個法學研究者的最高追求了。

對於一個法學研究學者,畢生最榮耀的事情,就是自己吹的牛逼、開的嘴炮,都能成為影響國家立法和行政決策的依據——

比如四五十年代的時候,牛逼如哈佛大學法學院招牌的亨利.馬凱斯教授,也頗以二戰中縱火狂魔李梅將軍曾向他谘詢求教過屠殺日和諧本平民的法理依據為榮——

當時李梅想公然違反戰爭法,直接對東京的平民區狂丟燃燒彈搞大屠殺,無奈怕說不過去,就找到了哈佛法學院的教授。然後這磚家在研究之後,就給了李梅一個依據:

“鑒於日和諧本的社會工業結構和歐美大不相同,其大型軍工廠基本隻承擔總裝廠的職責,而起基本軍工產品零部件的生產加工,事實上是分包給大量的平民手工小作坊的。因此對於日和諧本的特殊國情,毀滅其城市平民區這種行為,在法理上不應認定為對無辜者的蓄意屠殺,而應該認定為對其軍工產能的打擊。”

對於一個嘴炮男來說,最有成就感的事情,就是動動嘴皮子,就成功挑唆促成一起幾十萬人的大屠殺。這對於那些“能靠嗶嗶解決的事兒,就絕對不要動手”的陰人來說,實在是莫大的榮耀。

所以,劉教授如今對馮見雄的重視程度,顯然已經不是停留在“這小子可以與之合作賺錢”的膚淺層麵上了。

兩人談笑風生地平等論交聊了幾句,馮見雄陪著笑臉,單刀直入地問道:“劉教授,不知我十天前交給您那篇《論現行導致的無效宣告成本風險問題》的文章,有消息了麽。”

十天前,也就是史妮可告訴他出事兒之後,馮見雄就當機立斷留了這個後手。

他寫了一篇砸場子、很有可能斷了整個行業賺“把現有技術偽裝成實用新型然後碰瓷”這條錢路的論文,然後交給了劉教授,想用劉教授的名字作為係列的通訊作者發出去,而他自己則撈一個第一作者。

所謂通訊作者,往往是指一個大的研究課題項目的總負責人,承擔對課題總研究經費負責、對外聯絡資源的存在。

比如一個大的研究項目,有可能從好多個角度、環節分析一個係統工程,整個過程裏會產生幾十篇論文。這時候每一篇論文都會有一個第一作者,由這項具體工作的直接負責人掛名,而項目總負責人則署通訊作者。

雖然大多數帶通訊作者的研究項目都是在理工科的自然科學類研究項目上才有的,但也不代表文科就絕對沒有。

劉教授上次跟馮見雄溝通之後,決定開一個關於“專利無效的訴訟風險”專項大課題,還申請了專項經費還沒申請下來,所以才有一大票論文的第一作者可以讓給手下的學生。

對於馮見雄來說,這篇投石問路的文章上,他倒是沒有想得太多。隻是覺得萬一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他求財不再可能,那也不介意用來求一求名。

同時,他的這第一篇論文既然隻是劉教授大課題項目的一小部分,所以目前隻討論了“國家知產局和專利複審委員會現行審查製度中誤放過現有技術的風險”,而沒有涉及其他。

用人話翻譯一下,也就是說他的文章即使引起了重視,也不可能導致“已經過審”的實用新型被全盤複查翻盤——國家專利局沒那麽多人手和精力,也犯不著為了目前這一小撮存量風險而浪費那麽多程序成本。

他的文章,最多隻會堵死後來者的路:目前想模仿他,而還沒來得及布局的後來者,很有可能因為審查的收緊而“中道崩殂”。

……

“這可是要往《法學研究》上投的,怎麽可能這麽快。怎麽,你很急?”劉教授和顏悅色地反問了一句,對馮見雄的急切也很是不解。

目前這種雙核心級別以上的文科期刊,讓邱雪這種講師去投,小改一兩次,大半個學期才下來就算是快的了。

但是,職稱和名望也會對論文的發表速度有加成,已經是教授職稱的,頭銜掛在那兒,基本上可以縮短兩成審核周期。如果這個教授還是211以上的,勉強算個名校,而且還在同級期刊上有過發表經曆,那麽壓到一個多月也不是不可能。

很顯然,劉教授是金陵師大法學院裏,知產法這一塊的學術權威。金陵師大的法學院實力,在全國高校的同類專業裏排進二三十名還是可以的。

加上劉教授並不是第一次在《法學研究》上發文章,所以他願意發力的話,倒也是有可能加速發表的。

“確實比較急,如果可以的話,最好暑假第一個月文章就能下來。”馮見雄斟酌著措辭,委婉而又堅決地表達了自己的迫切。

當然,以他如今的能耐,完全可以和劉教授談談更多。

他已經不是半年前那個“不僅要從劉教授那裏蹭名,還得從劉教授那裏蹭錢”的窮鬼了。

錢的事情,他已經可以適度“反哺”。

劉教授很敏銳,試探著問:“是有官司需要用這篇文章造勢?”

“也不是官司,但是挺重要的。”馮見雄這就算是間接承認了,說著,他還拿出一個信封,一邊說一邊戳到劉教授台麵上的一堆文件裏,“聽說《法學研究》的‘排版費’不菲,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這篇文章是為了我的事兒,當然不能讓您破費了。”

一般來說,湊職稱指標用的垃圾堆型省級期刊,都是要收“排版費”的。

說是排版費,本質上也就是交兩三千塊錢,那麽隻要論文質量不是實在太過不堪入目,就總能拿到那麽一塊豆腐塊的版麵。

但是,核心期刊是不會這麽幹的,也不屑於賺這個錢。

不過這又有什麽關係呢?馮見雄假裝一知半解,雙方麵子上都好過一些。

兩人又聊了一會兒,馮見雄告辭離去。劉教授抽出信封捏了一下,臉色頓時一變。

看厚度,起碼是好幾萬了。

劉教授畢竟是個做學問的,雖然也賺一些外快,終究是不能和正牌的大律師相提並論。月入數萬,也就是他的常態了。

拿人手短,劉教授決定跟王編審喝個茶,主動求教一下文章還有什麽要改的。

如果可以的話,雙盲交叉的時候,最好也找個關係比較好的兄弟單位,別讓他的文章落到文人相輕的家夥手上。

至於結果,劉教授隻能說是盡量幫馮見雄爭取。要想讓他打包票的話,這點錢還不至於讓他上心到出賣節操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