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心的嶽父

巫承赫足足休息了兩周,才被漢尼拔準許去上學。

他的初潮後遺症已經好多了,五感趨於正常,意識力也漸漸受到了控製,隻是偶爾還會被其他人的思維噪聲幹擾,但白天醒著的時候並不嚴重。

銷假當天,漢尼拔說要來接他上學,所以巫承赫早早就起床梳洗,結果穿校服的時候發現領帶不見了,這才想起金軒一直忘記還回來。

正想打電話跟他要,門禁響了,然後大門被人從外麵打開,殺馬特一手拎著保溫桶,一手拎著洗淨熨好的領帶走了進來。

巫承赫已經習慣了他這種不請自入的行為,沒好氣地瞪他一眼。金軒也早就習慣了小男友的傲嬌(並不)呆萌,自顧自打開保溫桶,在吧台上布置餐具:“給你準備了早餐,新鮮的燒麥,還有粟米羹和開胃菜,過來吃。”

巫承赫才不打算跟他共進早餐:“你快走吧,我爸爸馬上要來接我了!”

金軒看看時間還早:“不邀請我一起吃嗎?是我做的唉。”

“那你拿回去吃好了,反正我也不餓!”巫承赫實在不想讓漢尼拔知道總統的殺馬特弟弟在追他。

“你真無情。”金軒放下筷子,表情略受傷,“算了我走了。”

巫承赫看著精致的燒麥和冒著熱氣的粟米羹,稍有點內疚,畢竟這麽複雜的早餐做起來是很耗時間的,而金軒的功課又非常緊。

可惜沒等他安撫的話說出口,金軒就又來了一句:“誰讓我疼你呢。”

“……”巫承赫發誓再也不會為他的任何事內疚了,憤怒地拉開大門,像趕灰塵一樣擺手,“快走快走!”一扭頭的工夫,驚悚地發現門口站著個高大的身影。

漢尼拔一手拎著公文包,一手按在門禁上正準備開門,結果就看見自己兒子一臉怒火地衝了出來,然後玄關的台階上站著一個似曾相識的年輕男人。

四目相對,兩個人都愣住了,同時都覺得自己眼睛出現了幻覺,要不然怎麽會看見這個人?

還是金軒首先反應過來,走下台階,道:“您好,統帥。”

“哦,是你。”漢尼拔還是好幾年前在首都一個酒會上見過金軒,小孩子長得太快,已經有些認不出了,遲疑道,“你是金軒?金轍總統的弟弟?”

“是的,統帥。”金軒在外人(除了哥哥和巫承赫以外的人)麵前立刻恢複了高深莫測的男神Style,冷淡地點頭,“抱歉打擾了。”視線轉向巫承赫,流露出一絲暖意:“我先走了,再見。”

“等等。”漢尼拔叫住了他,詢問地看兒子,“你們認識?”

巫承赫扶額,金軒整天搞行為藝術反對遠航軍,反對漢尼拔,現在他要怎麽跟便宜爹解釋?

“爸,來認識一下吧,這是我一個恨不得你去死的朋友”嗎?

還好金軒今天拗的造型略正常,頭發束著,也沒有穿反對遠航軍的T恤,隻是襯衫上有很多破洞和補丁而已。巫承赫隻好硬著頭皮道:“是的,他就住在東區。”

“我是來還他領帶的。”金軒簡單地解釋道,“上學要遲到了,再見。”

看著金軒衣衫襤褸(大霧)的背影,漢尼拔的臉色沉了下來,問巫承赫:“你的領帶怎麽會落在他家裏?”

巫承赫還從沒見過他這麽嚴肅的表情,心頭不由得一哆嗦,呐呐道:“不、不是,我沒有去他家,是丟在外麵他撿到的。”

漢尼拔沒有說話,沉默進屋,看到餐廳吧台上冒著熱氣的愛心早餐,以及兩人份的餐具,臉色越發難看:“你們這是準備共進早餐?”

巫承赫那個糟心喲,都不知道要怎麽跟便宜爹解釋了。

漢尼拔捏起一個燒麥看了看,又丟回盤子,頓了頓,忽然突兀地問:“你喜歡男孩子?”

“嘎?”巫承赫被自己的口水嗆住了,臉嘩一下漲得通紅,他兩輩子都沒談過戀愛,根本沒想過性向的問題,立刻否認道:“沒、沒有的事!”

漢尼拔看著兒子黑漆漆的大眼睛,將裏麵瞬間的尷尬慌亂盡收眼底,語重心長道:“夏裏,我不是要幹涉你交朋友,但你還小,把精力放在學習上好嗎?”

巫承赫尷尬得要命,這種小朋友早戀被家長抓住訓話的場麵簡直不能更慘烈,哭喪著臉點頭:“我知道。我們不是你想的那樣,我也沒想談對象。”

“那就好。”漢尼拔不動聲色地舒了口氣,摸了摸兒子的發頂,又放緩了語氣道:“抱歉,剛才的話好像有點太嚴厲,是我太小題大做了。不過做父親的都這樣,夏裏,將來你有了兒子,就會了解我的擔心了。”

“不不,我能了解。”巫承赫真誠道,“你說得對,我會努力學習的。”男人,尤其他這樣特殊的男人,還是以事業為重吧。

“好了,要遲到了,趕快吃一點,我們出發。”漢尼拔麵色稍霽,取過領帶親自給他係好,等他吃了幾口燒麥,便帶他出門上學。

隔著噴泉花園,金軒看著漢尼拔的小飛碟緩緩起飛,掠過梧桐樹的樹冠,濃黑的眉毛蹙了起來。

“你也感覺到了對嗎?”他用意識通感對自己的巴巴裏雄獅說,“他很排斥我。”

大金毛哼了一聲,噴出一個低沉的鼻息,那隻黑栗雕一見它就炸毛,還發出刺耳的戾鳴威脅它,如果不是金軒的壓製,它早就撲上去咬它了。

“這不對勁,就算他和哥哥政見不和,也不至於這麽討厭我吧。是因為巫承赫的原因嗎?他不喜歡兒子有我這樣的男朋友?怎麽會?”金軒覺得不可思議,像他這樣帥到沒朋友的偶像巨星,粉絲都遍布全宇宙了好嗎?多少男男女女為他癡迷。

巴巴裏獅子對主人翻了個白眼,哪家家長會喜歡小孩有他這樣毀三觀的男朋友啊?

感受到小夥伴的嘲笑,金軒不高興地瞪了它一眼,自言自語道:“爸爸什麽的真是麻煩,幸虧我沒有……”他是他哥哥一手帶大的,從小對爹這種生物沒有什麽概念,印象中無非就是無趣的中年人,或者刻板的老頭子。即使換成漢尼拔這樣的大殺器,在他眼中照樣沒有什麽威脅性。

“反正我愛的又不是他。”金軒有一下沒一下地薅著獅子毛,道,“既然已經被他知道了,那也算是過了明路了,以後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追巫承赫了,對吧?”

獅子呆滯地看著自己的主人,搖了搖頭,表示並不認同他的看法。

“你搖頭幹什麽?”金軒白它一眼,“我又沒有問你的意見,你這麽蠢,到現在連他的量子獸都沒找到呢。”

“……”巴巴裏獅子膝蓋中箭,流著眼淚默默扭頭爬走。

巫承赫第一天上課就受到了好幾個同學關心的慰問,連馬洛都紆尊降貴來問他:“老頭子說你病得厲害,現在怎麽樣?”

“沒事,都好了。”巫承赫對他還有點心有餘悸,畢竟就那天的情況看馬洛和他是相容的,相容度可能還超過了百分之六十。雖然他現在未成年,不會分泌信息素,但時刻和這樣的□□呆在一個教室裏,還是挺緊張的。

“要參加棒球社嗎?你太弱了,可能練一練會好。”馬洛對那天忘記幫他請假的事一直有點歉意,別別扭扭道,“我不在棒球社,但社長是我朋友,我可以幫你說說。”

“謝謝,不用了,我對棒球不感興趣。”巫承赫覺得以自己的身高還是不要挑戰這種激烈的運動了,但看馬洛的臉色有點不高興,又道,“我跑不快,可能會拖後腿,不如打打乒乓球什麽的。”

“隨便你。”馬洛覺得自己的責任已經盡到了,冷著臉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少頃通過全息課件給他發了個消息:上兩周的筆記我都做好了,發給你,記得晚上回去補習。

巫承赫沒想到便宜弟弟在中二麵癱臉之下,居然藏著一顆聖母小清新的心,感激道:謝謝!

也許是因為金軒的出現,漢尼拔對巫承赫多少有些擔心,接下來連著三天都住在他這邊。

巫承赫糟心的不行,又不敢請他回自己家去住,畢竟這個房子是屬於漢尼拔的,他沒道理把屋主往外轟。想來想去隻好把所有的賬都記在了金軒頭上,私底下又把這殺馬特罵了個半死。

好不容易挨到周五,第二天就是情人節了,漢尼拔還是沒有回家的跡象,巫承赫拐彎抹角問他為什麽不回去,才知道馬洛去棒球隊集訓了,莉莉茲在兵站,整個家就剩下漢尼拔一個人,來這裏是他唯一的選擇。

大過節的,巫承赫在便宜爹的監視下壓力略大,吃完晚飯,趴在茶幾上看功課。漢尼拔最近對他慈愛得不得了,坐在吧台邊給他削水果。

時針走過八點半,門禁忽然響了。

“我來,你繼續學習。”漢尼拔放下水果刀便去開門。巫承赫擔心是金軒,也站了起來。漢尼拔見他跟過來,微微皺眉,但並沒有阻止。

打開門,外麵站著的果然是金軒。

他今天的造型怕是自打巫承赫認識他以來最正常的一次——白襯衫,黑長褲,沒有毛邊,沒有破洞,也沒有“打倒漢尼拔”之類的反動標語。頭發整齊束著,露出飽滿的額頭,飛揚的劍眉,以及冷淡桀驁的丹鳳眼。

他似乎早就料到開門的會是漢尼拔,微微欠身,禮貌地道:“晚上好,叔叔。”

“……”漢尼拔的表情瞬間變得十分的微妙——聯邦人盡皆知,總統金轍是個獨身主義者,終身未婚,到三十二歲時才拿父母贈予的**和卵子給自己造了個弟弟。說是弟弟,其實是當兒子養的。所以金軒雖然隻有二十四歲,金轍其實已經五十六歲了,比漢尼拔還要大九歲。

金轍曾經在遠航軍服役,漢尼拔與他共事過一段時間,兩人一直兄弟相稱,所以按輩分金軒喊他一聲“大哥”就足夠了,而且之前他們在首都見過幾次麵,他也確實是這麽叫的。

現在這小子忽然改口,還大言不慚喊他“叔叔”,意圖之明顯簡直令人發指。

孩子,你丫還能再不要臉一點嗎?

作者有話要說:完全不要臉啊……歎氣,殺馬特你為何這麽屌?

【金軒:就是這麽屌……】

下麵殺馬特要開始坑(男朋友的)爹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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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扔了一個地雷 投擲時間:2014-03-14 00:30:57

啊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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