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石窟窿裏的驚魂

我現在雖然知道戀囚童已經離開,但卻無法確定,他已經上了附近的哪一座島嶼。杜莫腰上的刀傷,至少得休息一兩天,他這會兒虛弱得厲害。

“杜莫,我們走吧,你跟在我後麵,不要自己亂爬。”我整理了一下裝備,又重新修補了偽裝上一些開始蔫巴的植物,帶著杜莫朝存放有魔之腥羔屍身那個石窟窿爬去。

太陽從這座豁口島嶼的岩壁後麵升起來,整片潮濕繁茂得樹木開始蒸騰,地表散發出潮哄哄地陰鬱之氣,使人呼吸非常不暢。而我和杜莫,必須忍著這種窒息式的難受,趴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往前行走。

即使魔之腥羔已經死了,戀囚童也離開了這裏,但我還得小心提防著那些實力越來越強的海盜強兵。因為,他們的冷槍子彈,不會因射擊者不是高手而減弱。

“追馬先生,咱們這是去哪裏啊?我好難受,想找個地方睡上一覺。”杜莫緊緊跟在我雙腿後麵,他聲音細微的像蚊子哼哼。

“去找個石窟窿,讓你好好睡眠,這樣免疫力才不會減弱,傷口愈合得也快一些。”說著,我又加快了四肢扒地的動作。

到了那個石窟窿之後,我讓杜莫先靠在包裹上躺好,然後自己又鑽了出來,更換掉擋在洞口得那些樹枝。

隔了一整夜,這些砍斷的樹枝的葉子有了變化,盡管上麵還沾染著潮濕的雨水,但畢竟脫離了根係,待會兒給太陽光一照射,斷枝上的葉片會蔫萎得更顯眼。

不難想象,那些眼神兒銳利的狙擊殺手,當從掃視的狙擊鏡孔中,看到一簇翠潤的枝葉間突然出現這種異常,那必然會把槍口死死鎖定在附近。

重新爬回石窟窿之後,杜莫已經睡著了,我也困得難受,就搬平了幾塊兒石頭,想抱著狙擊步槍睡上一會兒。

忽然之間,我的大腦一陣驚懼,心髒咯噔一沉:“魔之腥羔的屍身哪去了!怎麽會不見了!我明明割斷了他的咽喉,而且夜裏離開這裏時,他的屍身就橫在一邊。”

我心裏越想越怕,但我知道,魔之腥羔再怎麽厲害,也不是機械所造,他的肉身一旦完蛋,是不能複活過來的。

隻有一種可能,我離開石窟窿後,那家夥的屍體被另一個人拖走了。但我無法確定,那個拖走魔之腥羔的人,是否在我和腥羔交手之前,就已經在關注腥羔了。

如果是那樣的話,我的麻煩可就大了,我殺死腥羔這件事,一旦走漏了風聲,另外十一個魔之必然會向我尋仇。

不管他們是否為腥羔的死而難過,但隻要殺了我,無論在外人看來,還是他們內心的道義,那都是在遵守海魔契約,而我,也便成了這個契約的犧牲品。

假如說那個拖走腥羔屍體的人,趁我離開後偷偷溜了進來,他隻是想取走兩枚和海盜財富有關的金屬肩章,然後再將我殺死腥羔的事公開,那可真是既得到了利益,又放了一顆煙霧彈。

日後,我若因此事而被活捉,即使受盡嚴刑拷打,身上長一萬個嘴巴,說自己沒拿這兩片兒金屬肩章,可那個時候,估計隻有上帝願意相信了。

那家夥偷偷溜進來摸腥羔的屍身時,一定以為我隻是翻走了些吃的和用的東西,他也不會想到,我居然對死屍身上得肩章動了手腳。

所以,那個家夥在黑暗中摸了半天死屍的肩膀,也沒拿到想要得東西,他以為是腥羔自己藏在了身體上的其它部位,所以得好好翻找一下才行。

為了提防我突然回來,他便拖走了屍體,到另一處安全的角落,打開小光源慢慢地找,細細地搜。本書轉載ㄧбk文學網wαр.1⑥κ.сΝ

結果是必然的,他不可能找到腥羔身上這兩枚肩章了,因為在我口袋兒裏呢。但是,那個家夥既然知道肩章的重要性,那麽此人一定是非常重量級的人物,更甚至是這場廝殺的策劃者之一。

所以,真若是如此,這件事兒可就鬧大了。此時此刻,那個沒得到金屬肩章的家夥,定會動用相當多的人力和物力,將這座島嶼嚴密封鎖起來,為得就是將我生擒活捉,從而找回那兩枚肩章。

我趕緊爬起來,拍拍昏睡著的杜莫的臉蛋兒。“杜莫,杜莫,醒醒,我們要馬上離開,這裏不安全。”杜莫打了個激靈,抖索了一下胖臉忽地坐起,趕緊端持起手裏的步槍。

“嗯?嗯?怎麽了?誰在洞口外麵?戀囚童那個家夥回來了?”杜莫大口喘著粗氣,眼珠子嘰裏咕嚕亂轉,他驚恐地向洞外望著。

“不是戀囚童,我剛才聽到外麵有許多腳步聲,如果等那些家夥在附近隱伏下來,你又帶著傷,我們再想離開這座島嶼時就會很危險。”

杜莫大大地吐了一口氣,好像覺得隻要不是戀囚童,那些海盜強兵沒什麽可怕。“那咱們去哪裏啊!這會兒外麵的光線很亮,若從島嶼的豁口走出去,非得給亂槍射死不可。”

“回去,回那片藤蘿層底下,隱藏到天黑之後,再從島嶼的豁口偷偷走出去,你能挺得住嗎?”

杜莫咧嘴皺了皺眉頭,好像在感受一下傷口還疼不疼。“挺不住就得死,追馬先生的判斷不會有錯,咱們走吧。”

看到杜莫咬著牙說出這番話,我更是覺得刻不容緩。我先讓杜莫蹲好跳躍的姿勢,待我嗖地一下撞出洞口後,杜莫就像我連帶起來的尾巴,也跟著嗖地一下躥出了石窟窿。

“呃呀!”杜莫的傷口劇痛了一下,他發狠似的咬著牙,很快跟在我身後,朝來時得路線快速爬行起來。

其實,待在這個石窟窿裏,不能說就一定危險,但至少已經存在了安全隱患。如果我的第一種猜想成立,那麽那個拖走腥羔屍身得家夥,多半還會找回這裏,或者他在臨近半夜時分,就已經第二次回來過,發覺我不在裏麵之後,他又去了別的地方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