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 酒店空房的紙條

“艾米找來的玩具,好人先生,你用手捏一捏它們,還會叫呢。”達普大口吃著烤雞,一臉興奮地對我說著。

“一切還好吧。”看著他倆開心的吃相,我沉沉地問了一句。

艾米點著頭。“警察叔叔很好,沒有打我們,也很講信譽,每天隻拿走我們一半的錢,生活比以前好多了,再也不用餓肚子。”

“埃伯伍呢?還活著嗎?”

艾米一邊舔著沾滿油膩的小手指上,一邊不假思索地說:“他被鎖在那邊的車頭上,天天哭泣,有時喂他東西也不吃。很可憐,好人先生,你把他放開吧。”

我忙扭頭朝另一個廢棄車頭望了望,卻見一團黑漆漆的影子,開始有了**。

“大人的事情,小孩子不要管。”冷冷說完,我起身朝埃伯伍走去。

“這段日子很漫長吧!看不到光亮,也講不出心裏的委屈。”頂著一股刺鼻難聞的氣味兒,我蹲在埃伯伍的身邊。

嘩啦啦,一陣鐵鏈響動。

“啊,啊哇啊哇,啊哇啊……”蓬頭垢麵的埃伯伍,聽出了我的聲音,他渾身顫抖,試圖坐起身子。

我扯下一隻香噴噴的雞腿,湊到他的鼻子前。這家夥像餓瘋的狗,張開嘴巴猛咬。

“慢慢吃,我會喂你一隻整烤雞。”說完,我把他咬了一口的雞腿拿開。

“我也有過生不如死的滋味兒,你一定想過自殺吧,但卻又沒有勇氣。你想讓別人殺了你,現在有機會了。我問你一些事情,如果我說對了,你要點頭。說的不對,你就搖頭。”

說完,我又把雞腿湊到埃伯伍嘴前,給他咬了一口。

“紮密爾的珠寶店,在福卡普有多家,壟斷商業街的這幾家珠寶行,雖然店鋪名字不同,實際都由紮密兒在操作。”聽完我的話,埃伯伍點了點頭,我又喂他一口雞肉。

直到埃伯伍吃完整隻烤雞,我也了解的差不多。時間上,已經接近淩晨兩點。

“艾米,達普,每一天都要努力啊!我還會來看你們的。”遠遠地說完,我已經消失在黑暗中。能否真的再回來看望兩個小家夥,我自己也沒了把握。

福卡普城徹底隱去了外表的喧囂,似乎已經睡去,隻留下孤單亮著的霓虹。我站在麥西倫酒店的頂層,微涼的夜風吹拂我的長發。杜莫和伊涼、池春她們應該還在車上,趕往聖呂斯的路上。

遠眺看不到牽掛自己和自己牽掛的人,舉頭望去,滿天星辰灼灼閃耀。此時此刻,在我的腳下,那些外地和本地的官員商賈們,正和皮肉女郎摩擦著感官,追求著刺激,呻吟化作浮華城市的鼾聲。

我均勻地呼吸著,見時機差不多,便牽著繩子從樓頂悄悄下來,慢慢接近小珊瑚的窗戶。

今夜,如果那個黃毛小子回到酒店,我將生擒他。想從懸鴉手裏找到蘆雅和朵骨瓦,靠一意味的妥協和祈禱太不實際,我必須要有自己的籌碼。

全文字版,更新,更快,盡在⑴бk文學網,電腦站:ωωω.ㄧ⑹站:wàp.ㄧ⑥支持文學,支持①⑥k!然而,懸鴉這個家夥,意料還是先我一步。當我悄悄進入小珊瑚入住的客房,裏麵昏暗模糊,一點活人的氣息也沒有。但在客廳桌子上,卻擺著一張紙條。

“親愛的追馬先生,或許你比我家先生早回來一步,恭喜你健在。不過,我家先生料到你可能要活捉我,以此用來要挾,想早日找回蘆雅和朵骨瓦。為了不發生誤會,我還是換到別處去住。如果你想找到活著的蘆雅和朵骨瓦,就好好住在麥西倫,哪裏也不要去,也不要追蹤我。”這黃毛小子寫完內容,還畫了一個吐舌頭的精怪鬼臉,紙條的落款是小珊瑚。

我一個人靜靜站在昏暗的客房,從沒有過的失落,頃刻湧上心間。

隔壁傳來女人柔糜的嬌喘,聽上去像在演戲,從聲音就能知道,是一個女人坐在一個隻會躺著喘氣的肥胖房客身上,用盡****來勾起男人軟趴趴的小肉蟲。

我找了一支圓珠筆,在紙條的背麵寫道:“像兔子一樣逃跑的黃毛小子,如果蘆雅和朵骨瓦遭到不測,我會讓你後悔來到這個世界。緬甸也有封印死靈的巫術,直到你死亡那一刻,我會切開你的脊椎,讓你看到裏麵蠕動的蟲子。麥西倫酒店,我不會再住了,巴奈那群家夥,正在追殺我。需要找我時,淩晨站在樓頂閃動手電。放心,我的槍口不會走火。”

留下這張紙條,我深深吐了一口氣,然後悄悄爬回樓頂,再次消失在黑暗中。

有些內容,我沒在留言條上提及,但懸鴉自己也會想到,一旦與我樹敵,我還會不會再與之正麵對抗。那個時候,紮密爾的人頭就會被我獵取。

隸屬於獵頭族扶持的珠寶行,會在半夜被人澆上汽油,熊熊大火燃燒起來。凡打算把黑色寶石帶到獵頭族新建立的地下市場交易的遊客,每人都要失去兩隻耳朵或者一隻眼球。直到獵頭族的寶石命脈幹枯垮掉。

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綠臉男子將我放生回來,或許這就是他期望看到的結果。

一連三日深夜,我都提上狙擊步槍,站在距離麥西倫酒店的遠方,窺察有無小珊瑚的動靜。直到第四天深夜,我終於看到了一個黃毛小子,正用手電筒在樓頂上瞎比劃。很顯然,懸鴉沒有死,他回來了。

到了白天,我在人群中看到艾米瘦小的身影,她正提著花籃賣花,達普跟在她後麵,吹著口琴。兩個小家夥衣著鮮明,換上了前幾天我送給他倆的新衣服。

很多遊客覺得兩個小家夥有趣兒,都紛紛上前買一支星辰玫瑰,算做對小孩子的讚許。

我悄悄靠近艾米,讓她進到麥西倫酒店,上頂層取一個信封。艾米穿著我給她買的漂亮衣服,很像隨父母一起入住酒店的客人。

不一會兒,艾米就跑出了酒店,在人群最密集的地方,把取來的信封偷偷遞給了我。

“哎!幹什麽的?不允許欺負小孩,這些是福卡普的花朵,我們專抓小偷。鬧事兒弄起你來。”一個穿製服的禿頂胖警察,本來坐在街角,正翹著二郎腿,眯縫著眼睛抽閑煙,見我謹慎地靠近艾米和達普,他立刻提上皮鞋奔了過來。

“我是大偷,井水犯不到河水吧。”我冷冷地瞪了他一眼。他頓時一愣,沒明白我的意思。“什麽大偷?”為了鎮壓住我,他提高了嗓門,挺起胸脯想拔出腰上的銬子。

“偷人的血,偷人的汗,偷人的命。”我不甘示弱。

“嗯!你什麽來頭?便衣?”警察放緩了拔出手銬的動作,立刻把耳朵靠近我。這一刻,他讓我產生一種自己人的錯覺。

“這包雪茄拿去抽,我是紮密爾的堂哥,跟本市幾位領導也在一起吃過飯。正打算著在這條商業街開一家發-廊,到時候你來剪彩。”手上雖不是名貴的哈瓦那雪茄,但足夠吸引得這家夥眼球一凸。

“紮密爾大老板啊!咱們福卡普市納稅大戶,可敬可佩,有機會介紹認識一下,能效勞到的地方,盡管開口。盡到義務是我們的責任。”禿頂警察的褐色眼珠左右一溜,閃電般抽去我手上的一包雪茄,塞進褲兜裏。

“好說,我今天有事,先走一步,回頭找你。”說完,我頭也不回的走了,隱沒在熙熙攘攘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