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末年,群雄割據,統一的東漢政權開始分崩離析。建安十三年(208)赤壁之戰後,三國鼎立的局麵逐漸形成。據有北方的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除了與吳、蜀不斷爭戰外,即將主要精力放在發展經濟和繼續完成對北方的統一事業之上。當時,西北地區仍處於各割據勢力的控製之下,建安十六(211)至十九年(214),曹操先後擊敗馬超、韓遂,取關中和隴右之地;滅據有枹罕(今甘肅臨夏)的“河首平漢王”宋建。建安二十年(215),曹操平漢中張魯後,任命綏定下辯諸氐有功的蘇則為金城太守,以經營隴右和河西。

自東漢末年以來,西北地區處於連續不斷的戰亂之中,“吏民流散饑窮,戶口損耗”,金城一郡(治今甘肅蘭州西)“戶不滿五百”。蘇則到任後,“外招懷羌胡,得其牛羊,以養貧老。與民分糧而食,旬月之間,流民皆歸,得數千家”。其中包括原附韓遂、後逃出障塞的梁燒雜種羌三千餘落。但是,在金城黃河以西的武威、張掖、酒泉、西平(治今青海西寧)等郡太守,皆不附曹操,而“更相攻擊”。建安二十五年(220)曹操卒,其子曹丕繼為魏王,以蘇則兼護羌校尉,進一步經營西北。是時,未置涼州,自三輔直至西域,皆屬雍州。

曹丕正式稱帝,建立魏政權後,才初置涼州,以安定太守鄒岐為刺史。然而,涼州所屬之張掖、酒泉、西平諸郡的地方勢力,紛紛逐魏所遣太守,驅掠羌胡以叛;而在涼州治所武威的三種胡(盧水、屠各、西域胡)也群起寇抄

,道路斷絕。在這種形勢下,蘇則與武威太守毋丘興,在雍州刺史張既的配合下,首先發兵救武威,敗三種胡;接著又平定了張掖、酒泉、西平的地方勢力以及盧水胡等族的擾亂,安定了河西。張既卒於黃初四年(223),史稱其在臨二州(雍、涼)任內十餘年,“政惠著聞”,“能容民畜眾,使群羌歸土”;又能重用一批良吏,如扶風龐延、天水楊阜、安定胡遵、酒泉龐清、敦煌張恭、周生烈等。總之,張既、蘇則、毋丘興等於曹魏初,對於恢複西北地區的經濟和安定社會秩序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河西走廊之西是廣大的西域地區,自西漢以來,漢朝於此設置西域都護府(或西域長史府),行使著有效的行政管轄。但是,東漢末年以來由於內地軍閥混戰,西域與內地的關係基本斷絕。而西域諸城郭國也相互兼並,發生了一些變化。據《魏略·西戎傳》記:西域地區從東漢時的五十餘國,更相吞滅為二十國。情況大致是:南道的且誌(即漢時且末)、小宛、精絕、樓蘭,皆並屬鄯善(今新疆若羌);戎盧、扡彌(《後漢書》作“抒彌”)、渠勒、皮山,皆並屬於闐(今新疆和田)。中道的尉梨、危須、山王,皆並屬焉耆(今新疆焉耆);姑墨、溫宿、尉頭,皆並屬龜茲(今新疆庫車);禎中、莎車、竭石、渠沙、西夜、依耐、滿犁、億若、榆令、捐毒、休修、琴,皆並屬疏勒(今新疆喀什)。北道的東且彌、西且彌、單桓、畢陸(《後漢書》作“卑陸”)、蒲陸(即《漢書》的“蒲類”)、烏貪(《漢書》中的“

烏貪訾離”),皆並屬車師後部王(在今新疆奇台)。此外,還有烏孫(今巴爾喀什湖東南)、高昌(今新疆吐魯番高昌故城)、車師前部(吐魯番交河故城)等。

曹魏正式建立前夕,即延康元年(220)三月(此年十一月改元黃初),西域的焉耆、於闐王始遣使至曹魏。黃初蘭年(222)二月,都善、龜茲、於闐又遣使朝獻。《三國誌·魏誌·文帝紀》在記述此事後,接著說:“是後西域遂通,置戊己校尉。”據此,似乎曹魏在黃初三年或此後恢複了東漢於西域所設之戊己校尉。其實,早在黃初二年(221)曹魏已拜張恭為西域戊己校尉,說明在黃初元年(220)張既、蘇則平定酒泉、張掖地方勢力後,西域即開通。曹魏西域戊己校尉治高昌,仍主要管理西域地區的軍事和屯田事宜。此外,曹魏還救封西域諸城郭國主以名號,如以車師後部王壹多雜為守魏侍中,號大都尉,受魏王印。

曹魏是否還沿用東漢舊製,在西域設置行政管理機構—西域長史府呢?從現存的文獻看,沒有明確的記載。近代以來,國內學者通過對十九世紀至二十世紀初出土於新疆古樓蘭、尼雅遺址的曹魏時簡犢文書的研究,證明曹魏確在古樓蘭(海頭)設置了西域長史府,管轄西域的廣大地區。

以上是曹魏政權建立前後,曹操父子統一西北地區及其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其目的在於平定西北各地方勢力煽動的羌胡反叛,以安定局勢;選派良吏招撫流民和羌胡,恢複生產;並逐漸恢複和完善行政機構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