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昏迷

說起來,方恒的命運也是有些悲慘的。

他的父母,在他年幼時,不知是為了錢,還是因為什麽,把他賣給了別人。

之後,他就一直在這戶人家裏生活。

剛開始,畢竟是男孩,這家人對他還挺好的。

然而,因為賣掉的時候年紀挺大,已經六七歲,懂一些事,所以呆不安穩,一直心心念念的想要離開這裏,回自己家,去找自己的親生父母。

幾次三番的逃跑,鬧事之後,這家人就不耐煩了,覺得他是養不熟的白眼狼,於是就用鎖鏈,將他鎖在了柴房裏,每天有一頓沒一頓的養著。

所幸,他小時候也聰明,加上父母一直教育遇到困難要找警察叔叔,所以在某天的時候,他透過柴房的小窗戶,跟路過的村民求救,最終因此獲救,但結果卻因為找不到父母,而被送進了福利院。

到了福利院,生活雖然不算好,但卻遠比被鎖著,吃不飽飯好。

或許是有過因為逃跑而被鎖的經曆,他便再也不敢逃跑,在找不到親生父母的情況下,他就在福利院裏呆了下來。

期間,也有不少人想要收養他,但都被他拒絕了,他一直覺得,他的親生父母一定會來福利院接他回家。

然而,這一等,就是十年。

按照收養法規定,超過十四歲的兒童,是不能收養的,他自然是早已超過這個年齡,也就隻能一直在福利院裏呆著,把這裏當成自己的家。

而在這十年間,他從小學到初中,再到高中,卻也漸漸明白,他其實就是被自己的父母給賣了,不管什麽原因也好,他都是孤兒。

從此,他也就棄了找尋父母的心,認真的過著自己的生活,而對於父母遺棄自己的恨,也在他決定更換自己的姓名之後,深埋在了自己心底。

方恒這個名字,可以說就是他自己取的。

十七歲之前的經曆,讓他顯得很成熟。

雖然住在福利院,但一直也是半工半讀的自己賺錢生活,交學費,一直到上完大學。

畢業之後,也做了幾份工作,但都不滿意而辭職。

這次來牙山市,其實也是剛到不久,花了半個月的時間,才找到現在這份學業基本對口的工作。

然而,這才上了半個月的班,算是剛剛熟悉工作環境和同事,就發生了現在這樣離奇的事情。

難道老天爺真的是要跟他過不去,專門為難他嗎?

他氣急的抓撓了一下頭發,一頭齊耳長的黑發被他弄的亂糟糟的。

就在這時,他忽然聽到了有些耳熟的聲音,循著聲音望去,就見認識了半個月的三名同寢室的同事,正好是下班回來,路過這裏。

看到這三個還算熟悉的同事,他心裏一衝動,就從椅子上下來,正想衝上去時,卻又忽然止住了腳步。

他是方恒,雖然身體已經不一樣了,但他肯定自己就是方恒,不是什麽虛假的記憶,也不是什麽幻覺;他就是那個二十四歲的男性方恒。

但是,這又如何?

他自己知道自己是,但說出去別人會信嗎?他又有什麽證據,能夠證明自己是方恒呢?

沒有!

他才剛剛進公司半個月,一切都才走上正規,跟同事的關係也剛剛從陌生的熟悉人,逐漸轉為真正的熟人,而在這之前,之間的關係都還基本處於試探和磨合期,根本就沒有什麽說出來印象深刻的事情,能夠證明她是他。

他能背出自己的手機號,也能背出身份證號,但在信息時代,這種資料恐怕早就被泄露出去了,遠遠不足以讓人采信。

更關鍵的是,就算他現在衝過去,告訴那倆個同事,自己是方恒,而對方也天真的相信了,那又能如何?

公司能相信,讓他繼續上班?

還是讓他們幫他?

怎麽幫?

養著?

短短一霎那,他就想了很多,越想越清晰,越想越明白,心情卻越來越晦暗。

此時他才發現,就算讓別人知道他是方恒,相信他是方恒,也是毫無意義的事情,不說別人非親非故的,沒有責任幫他,就算別人熱心,想要幫他,又不會神仙法術,卻也是無從幫起。

於是,他就隻能這樣變成街頭的流浪孤兒了?或許還會被送去孤兒院。

這個念頭在腦海中浮現,一時間讓他有些失神,後退幾步,又重新坐回了椅子上,望著那三人漸漸走遠,最終進了一棟筒子樓,消失不見。

人都已經走了,但他卻並沒有離開,而是就這樣呆呆的坐著。

不時有路過的行人望向他,卻也不知道這個孤身一人坐在這裏的小女孩到底是做什麽的,應該是附近的居民?不然也不可能穿著一身病服坐在這外麵。

廣場上的燈光明亮不變,時間卻在一分一秒的過去。

轉眼之間,就到了深夜十多點鍾,隻在早上喝了點粥的他,肚子早已餓的咕咕叫了,但他卻是仿若無感,就像是成了雕像一般,仍然一動不動的坐著,直到有一個聲音在邊上響起,才驚醒了他。

“小妹妹,你怎麽一個人在這裏坐著?不回家嗎?”說話的,是個穿著白色背心和短褲,趿著拖鞋的年輕男子。

方恒掃了眼周圍,這才發現時間已經很晚了,廣場上冷冷清清的沒有人,而邊上的這條街,也是少有行人往來。

他抬起頭,就見站在麵前的年輕男子眼中似乎閃過一道異樣的光芒,讓他的心中不由得一驚,腦海中瞬間閃過一幕幕淒慘的畫麵,各種各樣的姿勢,登時不由得寒毛直豎。

見方恒似乎沒有反應,年輕男子左右張望一下,似乎是見周圍沒什麽人,再望向方恒時,眼裏透露的異色似乎更濃鬱了,說道:“小妹妹,這麽晚了,一個人在外麵是很危險的,要是沒地方住的話,倒是可以去叔叔那裏住一晚。”

不等話說完,他似乎就有些迫不及待的伸出手,抓住了方恒的左手臂。

然而就在這時,方恒反應過來,趁著對方還沒抓穩,猛然一掙,甩脫了對方的手,跳下椅子,轉身就朝著街頭另一個方向跑去。

他頭也不回,也不知道那人有沒有追上來,就這樣一直跑啊跑,也是肚子太餓了,沒有體力,跑了沒多久,就開始氣喘籲籲,漸漸的由跑改為走;走了沒幾步,就開始扶牆。

然而扶著牆走了沒幾步,就感覺雙眼有些發暈,不由得靠在了牆壁上不動了。

過了一會兒,他感覺似乎是有了點力氣,便站直身子,扶著牆壁,還想前行。

但他卻沒注意到,這段院牆早已結束了,再往前就是別人家的大門,於是一步還未走出去,手就一下扶空了,整個人便往左側倒去,頭跟著撞在了不鏽鋼的大門上,發出一聲哐當重響,而他也隨之昏迷了過去。

正在大廳裏看電視的林玉琴,忽然聽到自家的院門發出一聲重響,嚇了一跳,抬眼看了眼牆壁上的掛鍾,才十點二十不到,老公估計還要過一會兒才能回來,而且,對方是有鑰匙,也不用敲門。

難道是院子裏進小偷了?

她皺起了眉,起身出了屋門,站在門口朝外麵張望。

老公還沒回家,院子裏的燈便一直亮著。

整個前院也不算大,東西不多,就靠牆邊種了一些菜,角落裏有一棵長勢不錯的桂花樹。

在燈光的照耀下,不說一下就將院子照了個通透,但也能夠一眼看光,沒有什麽地方可以躲藏人的。

院子裏沒人,那就是院子外了。

這麽晚了,這樣貿然開門去看,似乎是有些危險,但好奇心驅使下,她想了想,還是來到了院門前,先給兩扇門掛上鎖鏈,這才拉開了鎖,開了一個小縫。

外麵的燈也是開著的,照得外麵的路麵一片明亮。

透過門縫望出去,外麵沒人。

正當她想關門時,忽然感覺到地上有什麽東西在眼裏一閃而過,便低下頭仔細一瞧,赫然看見一個人的頭發。

她連忙打開門,發現竟然是一個小孩倒在了自家門前,也來不及多想,連忙按照自家老公教的檢查方法,先做了一番簡單的檢查,發現身上沒有什麽傷,似乎僅僅隻是暈過去後,這才攔腰抱起,順手關上了門。

將小孩抱到了客廳的沙發上,撥開蓋住了臉的一頭亂發,林玉琴驚訝的發現,這不是昨天才從湖裏救上來的那個小女孩嗎?

這小女孩不是送醫院去了嗎?怎麽會出現在這裏?

她再仔細看了下,發現小女孩身上還穿著醫院裏的病服,頓時心裏有了一番猜測。

她站起身,一邊將電視機的聲音關小點,一邊拿起茶幾上的手機,撥通了還在醫院加班的老公的電話。

過了一會兒,電話接通了,裏麵傳來了熟悉的聲音。

“喂?怎麽了?”

“你還在醫院?”林玉琴問道。

“嗯!”

“我問個事。昨天在湖裏救上來的那個小女孩,是不是從醫院跑了?”

“你怎麽知道的?”話筒裏傳出的聲音略顯驚訝:“早上我帶了你煮的粥過去,讓護士喂給她吃,才離開沒多久,警察都還沒來,人就不見了。”

林玉琴有些無奈的看了眼躺在沙發上的人,說道:“派人去找了嗎?”

“警方說會安排人去找。”

“那就讓他們不用找了,人在我這呢!”

“你這?家裏?”聲音顯得很驚訝。

“是啊!”接著,林玉琴就把自己發現小女孩的經過敘述了一遍,然後接著問道:“她現在昏迷了,但我檢查了一下,她身上沒有受傷,也沒有高燒,不知道是什麽原因。”

“大概……是餓暈了吧!”

宋文成雖然不是門診醫生,但好歹也是醫生,連猜帶想,基本的情況還是能夠判定出來的。

“她早上也就喝了點你煮的粥,身上又沒錢,這一整天的,也不知道在外麵做什麽,但肯定是沒吃午飯和晚飯的。小孩子正在長身體,很容易餓。”

“你先煮點粥吧!等她醒了,讓她喝點,應該就沒事了。”

“好!”

“不過為了以防萬一,我早點回來,看看情況。”

“嗯,那就這樣。拜拜!”

收起手機,林玉琴看了眼小女孩,離開了客廳,上了樓,不一會兒就拿了一件毛毯下來,蓋在小女孩身上,然後又轉身進了廚房,開火淘米,準備按照老公的話,煮點粥。

時間也不知過了多久,方恒再次被餓醒,迷迷糊糊中,似乎聞到了一股很香很香的香氣,這股香氣跟早上在醫院裏聞到的一樣,讓他感覺肚子更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