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逛街

要收養一個小孩,並不是簡單的事情。

不僅需要獲得家人的同意,按照規定,收養年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的,也應當獲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想要收養方恒這個念頭,林玉琴也是心血**忽然冒出來的。

之前也是有些猶豫,因為這種大事,還沒跟老公宋文成商量,但想想先跟警察問明下情況,卻也是沒關係的事,而且最好如果能夠讓女孩在家裏多住上一段時間,增加互相之間的了解,那就更好了。

結果,她獲得了滿意的答複,最短一個星期,最晚半個月,應該足以讓人互相了解一些吧?

林玉琴腳步輕快的回到屋內,見方恒依然在看著電視,但電視裏卻在放著廣告,便說道:“方恒……我叫你恒恒吧!警察阿姨說,讓你暫時在這裏住幾天,你覺得呢?”

恒恒……

還真是第一次有人這樣叫他,聽著實在是有些別扭,可要換別的叫,好像也沒什麽理由,隻能默認了這個稱呼,然後說道:“我沒意見。”

暫住就暫住吧!反正住哪不是住?方恒想著。

見方恒同意了,林玉琴感覺第一步大功告成,接下來就要用方恒在這裏暫住的這段時間,來讓他感受到家的溫暖,到時候就能同意被她收養了!

在這之前,就先讓她感覺下母愛吧!

“星期天呆在家裏也無聊,趁著時間還早,我們出去散步吧!”

奇怪,怎麽感覺這阿姨在他同意暫住之後,似乎心情就變更好了……是他的錯覺嗎?

方恒想了想,覺得去逛逛街也不錯,最近發生的事情比較多,腦殼都想疼了,出去散步,透透氣,總好過坐在這裏看無聊的動畫片,遂即點了點頭,應了下來:“好!”

做出了決定,倆人就迅速行動起來。

方恒能穿的衣服也就隻有一件,現在正穿在身上,沒什麽好換的,而林玉琴則上了樓,換了件衣服,稍微梳理了一下,挎上包,便牽著方恒的手,出了門。

五月份的天氣還不算熱,氣溫基本維持在二十三四的地步,算得上剛剛好,太陽照在身上也是暖洋洋的,不會感覺到特別熱。

出了門,到了大街上,林玉琴直接叫了輛車。

當倆人上了車,林玉琴說出地址之後,方恒才忽然後知後覺的發現,自己以為的散步,跟林玉琴以為的散步,在意思上好像有些差異。

他的散步,是真的散步,可林玉琴這散步,似乎並不是散步,而是準備出去購物?

然而,此時既然已經跟出來了,那也就不好反悔不去,隻能在車上坐著,很快就到了目的地——南岸步行街。

雖然方恒來牙山市沒多久,卻也是略有耳聞,主要是女同事一旦說起逛街,這家距離公司隻有幾站路的步行街,必然是首選。

這條步行街不算很長,但在牙山市卻很有名,因為這裏的店鋪主要都是經營女性用品;各種女性服裝、化妝品、金銀首飾等等,在女人中很有名氣,算是女人逛街的首選地之一。

下了車,站在進進出出,不管高矮肥瘦,還是年輕老幼的人群中,可以看到結伴而行的大部分都是女人,隻有小部分是男人。

毫無疑問,這些男人多半是陪著自己的老婆或者女朋友來的。

對於這個地方,他有過好奇,而在男同事的閑聊中,亦有人說起過,就如同高慶看美女最好的地點是解放碑一樣,牙山市看美女最好的地方,就是南岸區的南岸步行街。

這裏的美女多,質量高,人妻蘿莉禦姐,白領藍領女強人,應有盡有,一個個都穿著清涼透氣,花枝招展的,隻要不怕眼花,坐這裏就能夠看遍牙山市所有美女了。

甚至有老司機開車,說知道幾個極佳的位置,可以以最好的角度,看最全的美女。

說句良心話,他對此是有點興趣的,然而還來不及上老司機的車,結果人就成了現在這個樣子,也是令人不勝唏噓。

步行街入口處是一個挺寬闊的噴泉小廣場。

圍繞著噴泉,周圍有一些花壇和休息用的長條石椅。

當初那個老司機神秘兮兮的沒有細說,但想來所謂位置極佳的地點,應該在這廣場上吧?

他現在站在這裏,掃了一眼,倒是確實看到有不少人坐在廣場上的長條石椅上,隻是年齡跨度很大,男女老幼都有,倒不好確定是不是真是這裏。

然而,他沒有多少時間來琢磨,因為林玉琴已經拉著他往裏麵走了。

才進步行街,幾家女性內衣店便紮堆似的開在入口處,生怕別人看不到一樣。

他忍不住往裏麵瞄了一眼,倒沒帶別的心思,純粹是男人心理作祟,想看看而已。

不過,他這個舉動被林玉琴注意到了,說道:“這個不急,等出來的時候再買!”

出來的時候再買?

什麽意思?

明明是很簡單,很好理解的一句話,方恒卻從中隱隱嗅出了一種不好的預感。

聯想起之前林玉琴一邊給他梳頭發,一邊說的那些話,他不由得打了個寒顫,心裏升起個想法:該不會這次逛街,主要就是為了給他買衣服吧?

在出來之前,他可從來沒這樣想過,畢竟,他跟林玉琴非親非故的,沒必要對他這麽好吧?

或許隻是給她自己買?

帶著一絲僥幸心理,方恒跟著林玉琴,很快就進了一家服裝店。

這家店賣的是女性成人服裝,且裙子款式較多。

店主熱情的上來招呼,林玉琴開始挑選,方恒默默的跟著,四下打量。

在挑選的過程中,林玉琴也不會冷落方恒,時不時的把看中的衣服放在身上比試,然後詢問方恒的意見。

意見?能有什麽意見?

除了好看之外,就沒有別的意見可說了。

說實話,林玉琴保養的確實很不錯,明明四十多歲,看著卻像三十出頭的模樣,穿著有品味,搭配也很恰,人又長得漂亮,很有藝術氣質,跟宋文成的帥氣十分搭配,想來這對夫妻的兒子,應該也繼承了優秀的基因,長得很帥氣吧?

或許是太過無聊,方恒不知不覺間就走神了。

正興衝衝比試著衣服的林玉琴,正轉過頭想要再次詢問下方恒的意見,卻無意中看到了方恒的走神,不由得懊惱的一拍腦門,想起自己帶著方恒出來的目的,明明是為了給小女孩買衣服的,怎麽一進來就開始給自己買了?

總算記起自己是幹嘛來的林玉琴,把手上正在比試的衣服還給店主,一下堵住了還在喋喋不休讚美的話,說了句不好意思,然後在店主一臉莫名中,拉起方恒的手,就離開了這家店。

不僅店主莫名其妙,連方恒也感覺有些不解:“不買了嗎?挺好看的。”人漂亮,穿什麽都好看。

林玉琴扭頭說道:“我的不急,今天出來,可是專門為你買衣服的。”

“!!”

還真是怕什麽就來什麽,挑明的話,直接就掐滅了方恒心裏那一絲僥幸,連忙說道:“我的就不用了吧?已經有了,就不用再買了!”

“那怎麽行?就一件衣服,怎麽換洗?”林玉琴安慰道:“不用擔心,阿姨給你買的衣服肯定好看又漂亮,很適合你。”

這正是他擔心的!

“不用了吧?”方恒掙紮。

“沒事啦!”林玉琴堅持。

見林玉琴堅持,而且一件衣服確實沒法更換,方恒隻能退而求其次,說道:“那不要裙子!”

“不要裙子?”林玉琴感覺有些奇怪,望向方恒,說道:“現在夏天這麽熱,不穿裙子,穿什麽?女孩子穿裙子才漂亮呀!”

“反正就是不要裙子。”方恒很堅定的搖頭:“不然就不要買了。”

見方恒這麽堅定,林玉琴也不敢太強硬,隻能妥協:“好吧!不要裙子就不要裙子。”就算不要裙子,但看著像裙子的衣服卻多的很!

女人就是有這點優勢,衣服的款式翻起花來,可比男人的衣服繁雜多了,不是簡單一句不要裙子就能限製住的。

雙方達成了妥協,方恒也知道避不過去,隻能老實的跟著林玉琴一家一家店的鑽。

這條步行街所謂的‘女人物品’,可不僅僅是成年女性的,也包括了男女小孩的童裝,和嬰幼兒用品。

畢竟,女人這個稱呼,也概括了媽媽這一偉大稱呼,販賣的商品,自然也不能少了這一類。

在媽媽們給自己買衣服的同時,順便也就給小孩買上幾件,是很正常的事情。

現在林玉琴就像是媽媽,領著自己的‘女兒’來買衣服。

看那興致勃勃的勁頭,遠比給自己買衣服還要起勁,看中的衣服就拿下來換,滿意的話就開始砍價,砍個五塊十塊的,就直接包起來。

而在這個過程中,方恒就感覺自己跟站在店內櫥窗裏的塑料模特差不多,身上的衣服穿了又脫,脫了又穿,來來回回的,剛開始還很害羞,放不開,但次數一多,人也就麻木了。

等到倆人提著大袋小袋的原路返回,要離開步行街時,林玉琴又忽然止步,說道:“差點忘了!”

“怎麽了?”方恒感覺很迷茫,這衣服照著鏡子穿來脫去的,他現在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男是女了。

“還有內衣**沒買呢!”林玉琴扭頭就往街邊的一家內衣店走去。

方恒一時間沒反應過來,等到林玉琴發現他沒跟上來,開始催促時,才麵無表情,渾身僵硬的跟了上去。

不知道現在裝頭疼還來不來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