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風吹拂過冷清的綠坪地,看不到人的足跡。空曠的足球場觀台,大約能夠容納上萬人。穿著單薄的白色校服的青澀少年肚子坐在一片空位置的中央。他的嘴唇幹澀,麵孔蒼白。他低著頭,連續不斷地在畫板上用鉛筆速繪。少年期的自由基有較重的自閉傾向。他隻需要短短的一眼記憶,就能夠完整詳細地在畫板上回憶出一個月前的球賽場景。自由基閉著眼,手速在畫板上越來越快,塗上一層又一層。他能回憶起每一個細節,每一塊草坪,每一聲哨響後每一個球員的表情變化,他仍能記起來,仿佛就身臨其境,售賣員走過身邊時,晃**的大杯可樂。他閉上眼睛,隨心所欲地把整個球場的畫麵還原在紙上。

一陣涼風吹過,他停下了筆。從呼吸道的深處泛起一陣抽搐,自由基猛烈地咳嗽起來,帶出一陣有血絲的唾液,咳到了他白色的校服襯衣上,格外地鮮紅。他抹了抹鼻子,感到一陣難以抑製的頭暈目眩,靠著座椅,昏迷了過去。秋風吹走了自由基筆下的紙張。紙麵上,宏大的球場,從側麵角度看去,卻意外地呈現出另一番畫中畫,大腦。一個令人震驚的大腦。過道,草坪,站著呐喊的人群變成了大腦上一條條凹凸的溝壑,跑動的球員是相隔甚遠的活絡的神經元網絡.......

“李治是個非常聰明的孩子。聰明到讓他與周圍產生了格格不入。上天根本不該給他這麽聰明的才智;或者不該把他生在這裏。這反倒成了懲罰。”自由基的阿姨,坐在木椅上,神情惋惜。“他的母親早年去世。這個可憐的孩子也沒什麽朋友,從小就被同齡人嘲笑欺負,又身患絕症,虛弱不堪。他被他的父親和繼母趕出來。再往後,身邊的人開始逼著他做他不願做的事情。家庭和貧窮也不得不讓李治走向街頭。替黑幫分子販賣違禁生物製品,偷竊。和所有這裏成長的孩子一樣,沒有背景沒有希望。他不得不和那些街頭小子們混跡在一起,沒人給錢供他上學,李治隻能自食其力。生長在街頭,他的聰明在那就是種罪惡。他給混混們製造黑鹽,各種能夠賣高價錢的東西,替他們賺錢,出謀劃策,自保

生存。他成為警方檔案裏找不到的X隱形人。誰也想不到,一個未成年人居然會是黑幫毒販的技術顧問。”

“那他後來是怎麽去了美國的呢?”

“一開始他騙我他拿了獎學金,因為他一直學習優異。後來我才知道,那點錢根本不夠給我當零花錢。他偷過黑幫的錢,差點被他們大卸八塊。也還去黑市裏賣掉過自己的身體器官,殘存不全,不辭而別。這個臭小子根本就不要命。本來就得了敗血症,醫生說他活不過青春期,蹦躂不了幾天,他居然還敢去賣身。”

丁一文鶯對視了一眼,心領神會。丁一再次審視了自由基幾張保留下來的照片。他的入學照和畢業照,丁一發現他的手指上總是時常纏著傷口繃帶。那是和他一樣的植入方式,黑客通訊芯片植入的傷口。因為在地下市場裏,衛生條件不夠,所以造成的傷口感染。看起來,早在少年時代,自由基就已經迷上了生物黑客技術。從那些街頭混混那裏,他就學會了生物製毒的技能,那時候的自由基早早學會了街頭的生存法則。

“他痛恨那個婊子。”

“什麽?”

“他的繼母,那個婊子。李治故意把黑幫的東西藏在了家裏,讓黑幫找上門去,借著他們之手,殺死了他的繼母和弟弟。從此,他的父親就再也沒讓他回來過。很多人都覺得這孩子活不了多久,並不是因為他身患絕症,而是因為他無藥可救———在那麽危險的街頭,每天都會有分贓不均和喝醉酒的蠢貨橫死街頭,一個孩子又能怎麽保護自己呢。可是我知道,他一直在,不會死。而且會有辦法救活自己。就算他再也沒有回來過,我能感覺到他很頑強的生命,那孩子不會被任何事物所打敗。他就是命不該絕。”

“是的,當然不會死。李治就在淡雲市。”

“是嗎,咳咳,這小子怎麽樣了?”女人被自己的煙嗆到了。

“他很好,有所成就,還和那個人一起工作著。”文鶯看著牆上那張總裁先生十多年

前的封麵海報道。那個被少年時代的自由基奉為偶像的傳奇生物黑客。

“無論如何,生於斯長於斯,這個可憐的小子,隻要他能活著離開這兒就好。”女人欣慰地抹了把臉。

天色漸暗,樓道外,一個戴著墨鏡的蒙麵男人悄無聲息地走上樓來,一邊熟練地給手槍裝上消音筒。他來到門外,側耳貼著門口,摘下口罩傾聽裏麵的動靜。這個男人的臉上,比從前又多了一道手術留下的刀切痕。林寶。

“這個人是誰?”丁一找到了三張照片中都出現過的一個與當時自由基同齡的年輕女孩。以自由基的性格來看,能和同一個人同框出現過三次,丁一便可以肯定她和自由基的關係了。

“我不知道她叫什麽名字。原以為那是這孩子生命裏最快樂的時光。”阿姨拿起自由基和那個女孩合影的照片。兩個年輕的少男少女相互親密偎依著,可惜的是,兩個人都穿著病號。“正是她,斷絕了李治留在這裏的最後意願。”

“哦!為什麽?”

“她和他一樣,也是得了同樣的病。聽說,李治那個聰明的孩子,也會傻到把本來最後治療的機會讓給了她。這女孩是個富家女。隻是最後,她並沒有等到救治的機會。”

“原來如此,所以.....”丁一和文鶯沉默道,接下去的事,便是自由基在離開淡雲市以後發生的事了。

門外,貼著牆傾聽的殺手也收起了手槍。拉寶帶回墨鏡,下樓離開了自由基曾經生活過的鼠窩一樣的住所,走向樓下他的大皮卡車。

.........

雨夜。某處無光的大樓裏,俯望城市的玻璃牆幕前,李治盤坐在靠墊上,撫摸著自己手背上的刺字。那是那個女孩的名字,他的後背上,有一張她笑容的刺青,永遠印在了他的背上。那個差點搶走了他唯一活下來的機會的女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