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七章番外越清古——你愛過神嗎?

蒼山青翠,寒雪如素。

輕盈入水的雪片兒沾水即銷,搖櫓的船夫劃破寧靜的河麵,天地俱寂,獨聽得“嘩——嘩——”的水聲,節奏均勻地**開聲響。宿醉未醒的人伏臥船頭,手裏還提著半壺昨夜舊酒,雪落在了他潑墨般的長發上,又映著白皙光潔的半張臉,隻瞧得見一角飛揚的長眉,端得是透著桀驁不馴,狂放孟浪

江麵的風穿雪而過,帶起他火紅如焰的長袍揚在半空,滿目妖孽色。

搖船的船夫見這人昨日夜裏喝了一宿,今日又醉在這舟頭,怕是要受了風寒,勸了幾回喊不動,隻覺這位客人大抵有病,忍不住低聲嘀咕:“打哪兒來的神經病?”

神經病?

醉臥船頭的客人聽到這三個字,突然失笑。

他記得,很多很多年以前,的確有那麽幾個人,總說他是神經病。一天天地也沒個正形,隻想在鳳台城裏搞風搞雨搞事情,隻要能讓別人不痛快,他就很痛快,管他神殿還是神墟,又或是朝中大官,什麽樣的馬蜂窩他都敢捅一捅,反正

捅破天去了,也沒人敢他對怎麽樣。那時候其實也過得不太開心,不喜歡鳳台城,不喜歡殷王,不喜歡那個黑白顛倒是非不分的荒誕世界,於是可著勁兒地找樂子,找刺激,可著勁兒地折騰,好像隻有那樣

,才能感覺自己還是個活人,而不是如鳳台城中所有的行屍走肉一樣,正在腐爛死去。

但與後來的日子相比,那時候的不開心歲月,簡直是天賜的好時光。

他常常會想,神殿到底是怎麽算得那一卦的,怎麽就算出了越城中有一絕色女子,當獻入宮中。

如果沒有那一卦,也許他和他的妹妹依舊好好地生活在越城裏。

越城不大,就算他的歌兒再貪心不足,索求甚多,也隻是在越城裏翻天覆地鬧騰而已,鬧不到鳳台城去,鬧不到殷朝去,鬧不到天下去。

也許過個幾十年,他的父候老去歸天,他接下越城諸候之位,然後會給他的妹妹尋一個好人家,他的妹婿性子當溫和,不然要怎麽受得了歌兒的壞脾氣?父親是個很奇怪的人,他明明是一個好王候,卻不是一個好父親,他始終不喜歡他唯一的女兒,如果幼時,父親對歌兒關愛多一些,也許歌兒也就不會有那麽強烈的占有

欲了吧?

缺失得太多,於是她瘋狂地想從別處彌補,以填滿她自小空虛的父愛。

他從不怪自己的妹妹性情有缺,隻是他的良心讓他無法忍受他的妹妹,妄圖天下,左右朝政,禍國殃民。

可是當她有了一個比她更貪婪的帝王夫君時,他便再也不能約束住那個自小在自己肩上長大的妹妹了。

時常他會想,若沒有那一卦,就好了。

但細想想,若沒有那一卦,他不會隨自己妹妹去鳳台城,也就遇不上那個奇怪的女人了。

他覺得,他從來沒有看透過那個奇怪的女人。

初見時,隻覺她生來嗜血,愛好殺戮,性情天生殘缺,總有許多古怪的想法和邏輯,若用常人的思維去考量她,便是大錯特錯。這樣的人太有趣了,在如一潭爛泥般的鳳台城裏,她是最明亮,最奪目的光彩,她用她的雙刀殺得酣暢淋漓,劈開著沉沉混沌,用她古怪的邏輯嘲弄世人的愚昧和荒唐,

連最擅言辭的王輕候都不是她的對手。

他可太喜歡這樣的人了,極端又孤冷,天真成罪孽。

可是後來,便慢慢看不懂她了。

是從什麽時候起看不懂的呢,記不清了,隻記得她的眼底的顏色越來越多,不似最初那樣清澈明亮,黑白分明的眼珠子裏滿是對這人世間的好奇和探究。

大概是要怪王輕候的,幹什麽不把她讓給自己呢?不過就算那時候王輕候把她讓給自己,她也不會跟著自己走吧?

自己可以許她一方天地任她殺戮,滿足她的嗜血狠毒,卻無法明白她要的是什麽,永遠都不能明白。

王輕候懂她,合該是王輕候陪她走到最後,而不是自己。他們總是有很多大道理,談論天下王權這種事兒都嫌不夠大,還要聊一聊所謂信仰,未來,光明,希望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真是不怕風大閃了舌頭,想那麽多,他們不

累嗎?

而他卻隻想找一處好酒館,自斟自飲一盅好酒,對釣寒江雪,身旁若再有心上人作伴,便是人間樂事。

王輕候跟上她的步伐尚顯艱難,他卻已是連她的一角衣袍都再碰不到。

明明當年在鳳台城的時候,他們三人也曾對飲共笑的,他是怎麽掉隊的,怎麽一步步被踢出局的,怎麽隻能遠遠觀望,再也不能參與的?

他想得開始頭痛,也可能是宿醉上了頭。

於是他在船頭翻了個身,微眯著目光懶散著神色,望著漫天飛雪。

歌兒撞死在了殷令劍下,那時候他才明白,殷令並非昏君,他的妹妹非但沒有得到一國之君的深情厚愛,反而被利用了個幹幹淨淨。

他難以想象歌兒死前是何等悲涼絕望,但他知道,歌兒從殷令那裏賒欠來的無方寵溺,終是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生命都是輕的,那是後來的深情被徹底地辜負。

但是,這一切早已注定,不是嗎?

就像他注定無法靠近方覺淺一樣,命裏早已寫好。

他覺得他此生失敗至極,做兒子,沒好好盡孝,做兄長,沒照顧好妹妹,**人,他連愛人的手指也握不著。

他做成過什麽呢?

什麽也沒有做到。

人間渣滓,極品敗類,在他身上演繹得淋漓盡致。

可是他從來隻想做個快活的混蛋,作天作天,搞風搞雨,為何連這也不能?

他不知道深情二字如何較個高下,不說王輕候,他甚至不及抉月愛方覺淺更多吧?

可無人能告訴他,回首這半生來的混沌日子,他為何總也逃不開方覺淺的那雙眼睛。

都說王輕候把方覺淺愛進了骨血裏,彼此曆盡背叛與絕望,也生死難棄,嗯,他自是偉大而深情的,自己不否認,但誰也別來說他愛得不夠深。

他是連愛她的資格也不曾有過,在他們的驚天大局裏,從未給自己留一席之地,這個故事,從一開始,就沒有預備他的姓名。

他們的聲音是洪鍾大呂,遮天蔽日,哪怕自己聲嘶力竭地高喊他愛著一個人,也不會有人聽見。

他們的所行是開天辟地,震古爍今,就算自己切開皮膚,掏出心肺,沾血成字,也不會有人在意。

他們的步伐是撼山移嶽,滾滾身前,就算自己跪伏在愛人的腳下求她低頭看一眼,也不會有人回頭。

他們偉大,自己渺小。

他們是象,自己是蟻。

你見過,神彎身俯耳,傾聽凡人的愛慕之情嗎?

他隻是恨,恨方覺淺從未對他說過半句軟話。

最動聽的一句話無非是,越清古,我以後會保護你,若有人要對你不利,我幫你殺回去!

悍莽赤誠,直白純粹,落字有聲。

她可真是一個言出必行的人,後來自己遇到過那麽多次危機,她的確都保護自己性命無虞。若非後來是自己一心尋死,非要上戰場,也不會失了一隻手臂吧?

那時候想著,真不如死了痛快,活著多累啊。

這樣的想法可真是自私,他們活成那副狼狽不堪,悲慘莫測的樣子,都還在死死掙紮,要走到最後呢,自己竟然想著一死了之,再不看人間醜陋,萬種背叛。但他不過是普通人,不過是庸俗的凡夫俗子,不是他們,不是那些可以捱過千刀萬剮之後仍能笑對慘烈的他們,他想做個庸俗的廢人,快活的混蛋,逍遙的敗類,他沒那

麽強大,也沒那麽偉岸,他隻是一不小心被寫進了他們的故事裏,書本中,於是要跟著他們飽受苦難煎熬。

當這本書翻到最後,他們成了不朽的傳奇,而他不過一個注腳。

他的愛恨情仇,他的貪嗔癡恨,他的心之所戀,都如浩瀚經書裏的一個墨點,不值一提,不被人記,甚至無人來讀。不會有人記得他的名字,不會有人想起鳳台城的那身紅袍,不會有誰來描繪他妖孽般的眉目,他跟許多許多人一樣,無聲無息地被淹沒在這一場摧枯拉朽的浩**傳奇裏,

成為洪流裏一粒沙,不會有人來跟他說抱歉,毀去了他想要的人生,不會有人來跟他說道謝,感謝他也拚卻全力過,哪怕是被迫。

他像一縷青煙一樣消散。

而他本身,是那樣濃墨重彩的人。

“這位公子,前方有個渡口,公子可要上岸一歇?”船夫問道。

“船家,你愛過神嗎?”

“公子這是什麽話?”

越清古輕笑,他笑起來不溫雅,不清潤,他是張揚而桀驁的人,笑起來時,也霸道地斂盡一江雪色,縱情妖孽。

“我愛過。”

船夫上岸,望著那隻順著河水一路漂遠的小舟,舟上人的那身紅裳迎風舞動,如團火焰,灼灼燃燒在碧江白雪間。

他將去何處?

船家心裏問。

他的心裏問。便這樣走著吧,做個快活的混蛋,流浪人間。(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