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案件的真相

對於上田宏的判決,東京報紙根本沒有見報。但這並不奇怪。案子已發生六個月,又不是凶殺案,所以,已失去其新聞性和趣味性了。

地方報紙倒是做了報道,所占篇幅也不少。首先說明了一下審判的經過,然後,考慮到在社會上的體麵問題,對過去的錯誤報道“真犯人不會是另外一個人嗎?宮內辰造可疑”做了一番解釋性說明。

在這篇報道的尾處,寫得頗為趣味盎然:上田宏一案的審判,進展較為順利,在被告人二十歲生日的前夕得到判決,應該看做是審判長對該少年的溫暖關懷。該報道對此解釋道:

“作案時即便是少年,但判決時如果到了成年人的話,就得判三年有期徒刑,並將見報,公布真實姓名。但是,如果是作為少年接受判決,因為是不定期徒刑,所以,在服刑時,如果表現突出,就會提前十六個月(按二年刑計算)出獄。”

當然,即使實刑,作為日本行刑方針:很早以來就是根據表現可以提前出獄。但是,隨著監獄設備的修繕,勞動力缺乏,行刑方針又改變為盡量使犯人長期服刑,使他們服役。但是,隨著青少年犯罪的增加,不論是少年監獄裏,還是少年教養院裏,都是滿滿的。因此,作為少年接受判決的上田宏,是有機會更早出獄的。

寫上述報道的地方報紙的記者是所謂“集中審理”的支持者。所以,在最後他補充了一筆;上田宏一案之所以審理得如此之快,是由於最近最高法院修改了規定,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獎勵“集中審理方式”,即:獎勵審判迅速化。

社會學家寫道:案件的發生是城市鄰接村鎮青少年離村傾向的表現之一,應該看做是農村的農業生產形態的崩潰和家庭崩潰的一環。

心理學家寫道:上田宏的情況不同,不應把他看做是象一般青少年一樣,是性的放縱,無法無天,胡作非為。上田宏和良子要生下孩子的堅決態度,應該認為是對青少年頹廢的一種反作用。他那令人感到是無動機的行凶,應當看做是他對自己所處環境感到不適因而抑鬱、不滿,進而產生無名之火,爆發了。

進了監獄跟審判期間受拘留不同,就得勞改,而且,親友探監也是受到限製的。挺著一個要臨產月的大肚子的良子按照菊地的吩咐,開始頻繁地去拘留所探望上田宏。但是,上田宏麵對著大肚子的良子的到來大多是不高興地、默默地站在那裏。一次,他對鐵絲網外的良子說道:

“還是初子姐說得對,不要孩子就好了。”

正如穀本審判長所預料的,對於此案的判決,檢察一方也好,菊護一方也好,都沒有提出上訴。判決後過兩周的話,所判刑自然就確定下來。這樣,不久將根據有關檢察官所發給的刑罰執行指揮證書,被告人就被送往少年監獄。

“現在你怎麽說這種話?為了要孩子,我們才……”良子實在說不下去了。她垂著頭,兩眼直淌淚。她是想說道:

聽了這話,良子簡直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懷疑他是否神經有毛病了。她問道:

澄江在初子生前偶爾回家時,曾兩次聽過她說道:“真想索性一死呐!”在旁聽席上聽菊地辯護人辯論時,澄江回憶起了這句話,這時,從心裏才終於原諒了上田宏。

但這一事實澄江沒有講,因而,也沒有拿到法庭上去。在審判結束後,她將此事告訴了菊地,並對他說如果上訴,她可以當證人。後來,菊地告訴她:“上田宏明確表示不想上訴,另外,這與犯罪事實關係不大,不象你想的那麽重要,”她才安心。澄江對上宏田的仇恨,至此完全消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