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撞車引發大火,兩輛轎車和一輛客貨兩用車熊熊燃燒。有了這樣的火勢,確實不需要閃光燈了。猛烈相撞的車身在熊熊火光中呈黑色剪影狀,正因為達到了這樣的效果,《衝撞》才成了一幅慘烈卻震撼人心的作品。相反,如果用了閃光燈,白刷刷的車身就會在畫麵中暴露無遺,照片的效果也就該打折扣了。

從這方麵來講,獲獎者的這句話可以說是合情合理。

可是,正平依然覺得“根本不需要使用閃光燈”似乎是話裏有話,其中包含著一層特別的意思,好像是有意這麽強調的。

就人的心理而言,要隱瞞什麽時,往往會說一些相反的話語。什麽都不說倒也罷了,可不說些什麽總是擔心別人會起疑心,結果就說了多餘的話,欲蓋彌彰。

由於火焰很亮,根本不需要使用閃光燈。

這句莫非正是這樣?如果這句話是作為介紹攝影信息,未免多此一舉。因為需不需要閃光燈,隻要看一看發表出來的照片不就一目了然嗎?

也就是說,“他”事實上是使用了閃光燈的。不過,閃光燈並沒有用在拍攝中,而是用到了別的地方去了……

不僅如此,正平注意到,出於同一心理,他還撒了另一個謊。那就是“為了拍攝沼津的夜景順著縣道和村道往下走”。經過昨晚的現場勘察已經證實,那句話跟實際的環境狀況是格格不入的。聽起來也像是急於證明事發時自己不在現場。一般來說,要表明事故發生時自己在什麽地方的話,隻要說一句“事故發生時,我正在高坡上轉悠呢”,一帶而過就可以了。而特意點明什麽“縣道”“村道”,純屬多餘。

想到這裏,正平在長椅上有些坐不住了。他的內心產生了一股要站起身來回轉圈的強烈衝動。然而,他又馬上告誡自己要冷靜,因為需要考慮的問題還多著呢。

長椅的另一頭,一直有人起身離開,也不斷有人來此坐下。這些人中,以老人和帶著孩子的婦女居多,換人的頻率相當之高。要在平時,看著匆匆忙忙從自己眼前經過的顧客,悠閑地想象一下這些人的日常生活也不失為一種樂趣。然而此刻,這些來去匆匆的人流在正平的眼中隻不過是一片雜亂無章的風景而已。當然,從旁人的眼光來看,這個坐在長椅上猛抽香煙的胡須男,肯定正因被爽約而心裏火燒火燎。

閃光燈所發出的光線是白色的,並非“火球”那樣的紅光。並且,閃光燈的閃光也不是連續性的,幹電池的充電大概需要三四秒鍾的時間。目擊者米津安吉說的可是“一閃一閃地發光”,這意味著連續的閃光。這樣的話,間隔不就隻有一秒鍾了嗎?若非如此,大型鋁板廂式車的司機也就不會踩急刹車的吧?並且,那種閃光還必須來自貨車的正對麵。

這些問題還是弄不明白。發光體就是閃光燈,這一推測在正平的腦海裏已經開始站住腳了,但要再進一步推理就感到毫無頭緒了。

這時,有一位母親領著一個小孩子從他麵前走過。小孩子手裏攥著一個印有百貨公司名稱的藍色氣球。隨著孩子一雙小腳的走動,氣球也在不住地晃動著。正平想起了今天早上出門時遇見的鄰居家的小男孩“小新新”的眼鏡。那是上小學一年級的哥哥在學校做手工時用厚紙板剪成的。眼鏡框上貼著藍色玻璃紙。他母親說哥哥自己戴著的那一副一邊是茶色,一邊是綠色,兩邊是不同顏色的鏡片。

正平來到百貨公司地下一層。這裏是女顧客居多的食品部,擺有許多用玻璃紙和薄塑料紙包裝的袋子。透過包裝袋可以清楚地看到裏麵紅紅黃黃的商品。帶顏色的是麵向小孩子的點心袋。正平買了一袋用紅塑料袋裝著的小塊年糕。透過袋子來看,白色的年糕變成大紅色的了。

正平覺得這袋年糕解開了他心中的一個疑團:閃光燈的玻璃罩外麵如果蒙上一層紅色玻璃紙或紅色塑料紙,不就成了“火球”那樣的紅色閃光了嗎?把戲就是如此而已。

在黑暗中,即便較弱的光也會顯得很明亮。就像汽車的尾燈,頂多也隻有10瓦左右,可在黑暗中看起來就比實際上亮得多;尤其是在刹車的

一瞬間顯得格外明亮,這是誰都有過體會的。

要是換成閃光燈的話,光線更會強烈得多,因為那是接近於“太陽光”的。在婚禮或聚會等場合中拍攝紀念照片時都會用到閃光燈,而往往是在閃光燈亮過後的幾秒鍾內,眼前還會殘留模模糊糊的綠色眩暈。

如果用紅色塑料紙或玻璃紙將閃光燈蒙上,讓它在漆黑一片的高速公路上閃光的話,估計在一百米以內的距離上,看起來就真像是“火球爆炸”一樣了。在這種情況下,貨車司機島田當然會被嚇得魂飛魄散,踩下緊急刹車了。

跟在貨車後麵行駛的車輛是看不到“火球”的。正像先前考慮到的那樣,“火球”被鋁板廂式車高高的車身給擋住了。因為,“紅色閃光燈”是在貨車的正前方發光的。緊跟在貨車之後那輛轎車上的公司職員夫婦和後麵轎車上的山內明子都已經當場喪命了。然而,可以想見,縱令他們得救了,估計也會說沒看到什麽紅色閃光的吧。所以,瞥見“火球”的,就唯有向右邊打方向盤的客貨兩用車上的米津安吉一個人了。

從跟在客貨兩用車後麵的第四輛車起,之後的後續車輛上的司機都說,他們沒有看見“火球”。

這既是由於鋁板廂式車的車身很高,同時也因為紅色閃光是在靠近路麵較低的位置上發出的。事故現場是斜率約為百分之三的下坡路,這對於行駛中的車輛來說不算很陡。

倘若紅色閃光是在距離路麵更高的位置上發出的話,那麽後續車輛上的司機肯定會看到。相隔距離越遠的貨車,車身也就相對越低。他們之所以沒有看到,仍是因為閃光是發生在離路麵較近的位置上,除此之外似乎也沒有別的解釋了。

可是,如果是這樣的話,拿著閃光燈的人就得麵對著飛奔而來的大型卡車蹲在高速公路上。

“他”會做出這種自殺性的行為嗎?

貨車由於急刹車而失去了平衡,翻倒在地,而後續車輛再也看不到“火球”了。這是因為貨車一翻倒,“火球”的目的也便達到了。

正平把紅色塑料紙做的點心袋塞進口袋,坐電梯直奔六樓。六樓是文具、書籍、陶瓷、漆器、照相機、繪畫等物品的賣場。

正平走進書籍賣場。跟普通的書店一樣,這裏站著閱讀的人很多。櫃台前陳列著許多雜誌。

正平拿起兩三本攝影雜誌翻看著。他並不關心雜誌上的文章,而是很用心地瀏覽廣告版麵,因為他想了解最新型的閃光燈性能。

一則廣告引起了正平的注意。

Everest,閃光燈用電池中的最高峰。把握拍攝機會的強大武器——Everest,攝影用堿性幹電池AM3(P)。能使閃光燈出色發揮400次(閃光指數14、250V升壓、10秒內發光一次)的超強威力攝影用Everest LR6 AM3(P)1.5伏。

這並不是閃光燈的廣告,而是能使閃光燈發光400次的幹電池廣告。

正平往照相機櫃台走去。

“您要連續發光的閃光燈嗎?是用在電動卷片機上的吧?”一個身穿深棕色西裝製服的年輕店員說道。

“還真有啊?能讓我看一下嗎?”

店員走到裏麵,取來了照相機和閃光燈。

“閃光燈發出的光會引起反光。照相機上的這個窗口接收到反光後就能引發閃光燈下一次發光,這樣就能連續閃光了。”

正平回想著那個場景,問道:“那麽,對著夜空按下電動卷片機的快門按鈕後,也能連續反光嗎?”

“那就不會連續發光了,因為光線不會反射回來。靠電池充電還需要三四秒鍾。再說也沒有誰會對著夜空使用閃光燈啊。”

“是嗎?”

這時,來了一位顧客,問照片衝印好了沒有,店員拿出抽屜裏的袋子給他查找。另一位店員則忙於應酬一位買照相機的顧客。

正平漫不經心地翻看著堆在陳列櫃上的攝影雜誌。他對那個連續發光的閃光燈仍念念不忘。

在雜誌的廣告頁上,刊載了一張鐵管的照片。銀

色光澤,不是鋼鐵製品,而是鋁或別的輕金屬製品。

安裝便捷的照明好幫手。

廣告用語是這樣寫的。

“這是做什麽用的?”正平指著廣告照片問已經把衝印的照片交給顧客的店員。

“哦,這是安裝照明燈用的支架。在室內拍攝時,如果沒有合適的地方可以安裝照明器具,就把它撐在地麵和天花板之間作為臨時的柱子來使用。在這樣的柱子上,可以安裝兩三部照明器具。支架可以伸縮,還有各種各樣的規格,最長的能伸展到四米左右呢。”

“大概有多重?”

“支架本身不足兩公斤,可在上麵安裝了照明器具後,分量自然也就加重了。目前我們店裏還沒貨,這本雜誌上有相關的介紹。”

正平買下了那本攝影雜誌。

支架及其附件

該產品為彈簧伸縮式輕金屬杆,上下兩端均有橡膠吸盤,在一定範圍內可自由調節,在天花板和地麵之間形成一根支柱。在此支柱上不僅可以用夾頭來固定照明器具,還可利用支撐部、十字支架等附件來懸掛背包等物件,也可用作室內裝飾的點綴。

正平夾著這本雜誌走出百貨商場後,又馬上走進了位於日本橋附近的一家大型照相器材店。

“請讓我看一下支架。”

店員從裏麵取來跟廣告照片上一模一樣的輕金屬棒。兩端帶有黑色橡膠皮,看來就是靠它吸附在天花板和地麵上的。

“拉到最長時,有多長啊?”正平看著可分三段的伸縮部分問道。

“大約四米左右吧。”

“照明器具怎麽安裝?”

“哦,照明燈是這麽裝的。”

店員拿來兩盞牽牛花形狀的燈,分別安裝在金屬棒的上下兩個部位,就像是樹幹上錯開的小枝杈。

安裝在支架上的小型金屬件,形狀有點像晾衣夾子。和自由雲台一樣,它可將照明器具轉向任何一個方向,然後再用螺絲固定。

支架還配有兩根電線,可以連接到兩台照明器具的後部。現在安裝在支架上的是牽牛花形狀的燈,電線接在“花莖”的位置上,另一頭則連著電源插頭。按動電線上的開關,就能打開或關閉照明燈了。

正平向店員請教了這種部件的名稱和用途。

“兩根電線上各帶著一個開關,那麽連續按兩下這兩個開關,能夠連續發光嗎?就是一閃一閃的那種……”正平緊盯著開關問道。

“閃光?這可不是閃光燈啊。照明燈是用於長時間拍攝的,所以不需要讓它閃光。在整個攝影過程中,燈光一直是一動不動地照著被攝體的。”

店員講的是照明燈的正常用途。這跟正平所要問的意圖風馬牛不相及,但他並沒有將自己的真實意圖告訴店員。

正平也在內心對剛才的推測進行反省——他所用的會不會不是閃光燈,而是固定式的照明燈呢?

“有沒有長度超過四米的呢?”

“目前市麵上最長的都隻有四米。”

正平買了一根支架、兩個帶夾頭的照明燈和一套附件。

回到公寓房間後,正平就將支架安裝了起來。從地麵到天花板隻有二點一米。伸縮自由的支架牢牢地撐起,形成了一根銀色的支柱。兩隻用夾頭固定的燈,猶如兩朵盛開的牽牛花。

僅看這副模樣就覺得確實像攝影雜誌上所說的那樣,完全可以成為室內裝飾的點綴。

然而,支架也並非一定縱向安裝。如果將其運用於攝影以外的目的時,也完全可以用手握著它橫向伸出去。

不過,還有一個難點存在。

照明燈的電源來自室內的插座。要是在野外當然不會有什麽插座的。要說高速公路旁邊,簡直就是一片荒野。用於照明燈的電池雖然也並非沒有,不過有的話也肯定是個大家夥了。況且將其帶到現場去,這套照明器材也未免太笨重了。

看來“他”所用的不是照明燈,還是閃光燈。正平這樣想道。

並且,“他”可能在支架上安裝了兩隻閃光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