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是會被發現的吧?

歐陽晨曦有些擔憂地想著,卻是沒有知會歐陽晨風,因為,她也不知道該如何說呀!而且,很多時候,掩飾反而是事實了,吃承認事實了,所以還是就讓歐陽晨風如此下去吧,隻要……隻要不受傷就好了!

不過,歐陽晨曦想起司暮和她的兩次偶遇,以及對自己的照顧,便否認了歐陽晨風會被傷害的這個可能,畢竟,一個人如果是真的喜歡你,自然是會對你的家人好的,而司暮現在都對她好了,所以肯定是很喜歡歐陽晨風的了,她也就沒必要在這裏杞人憂天了啊!

如此想著,歐陽晨曦便不再思考歐陽晨風的事情,轉而去做自己的事情去了。而正在聊天的歐陽晨風,則是對這一切,毫無所知。

Emotion:“在麽?”

Emotion:“我剛從學校回來!”

空白:“嗯,我今天下午去學校。”

就在歐陽晨風以為司暮不會那麽迅速地回複時,卻是在下一秒就得到了回複,隻是……這回答讓她有些驚訝啊!

Emotion:“誒?你怎麽這麽早開學了?”她可是還記得司暮上學期比她開學晚來著。

空白:“昨天就開學了,今天不過是開始上課了。”

Emotion:“啊?”

Emotion:“這麽可憐?”

空白:“我不可憐!”

Emotion:“好吧,你不可憐!”

司暮作為一個霸道又有些成熟的男生,自然是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說自己可憐了,更何況,他本來就不可憐啊!作為一個初三的學生,補課什麽的簡直是太正常不過了。

更何況,就算去學校了,他還是可以和歐陽晨風聊天的呀!

如此想法,歐陽晨風自然是不明白了,不過她的那句可憐,也不過是表達一下自己的同情罷了,隻要膈應到司暮就好,不然,難以解她每次都被欺負的氣啊!

不過,她的那句你不可憐還真的是敷衍的可以!

司暮滿頭黑線地看著那兩句話,心情著實是好不到哪裏去。本還想著在補課前,在歐陽晨風這裏獲得一點安慰的,結果這丫頭倒好,直接給他來了個幸災樂禍!還真是……無奈啊!

司暮對於歐陽晨風的這些心理自然是清楚地很啦,不過,誰叫他喜歡上了歐陽晨風呢?誰叫他就是喜歡這樣古靈精怪的歐陽晨風呢?所以總而言之,這都是他應該受的,也沒什麽好抱怨的,不顧他也沒什麽好抱怨的。

要知道,當初歐陽晨風在班裏的受歡迎程度絕對是媲美許諾的。

當初在班上,最受歡迎的男生便是許諾,至於原因嘛?嗬!司暮不屑地笑了笑,對於那些女生的想法十分不解,也不明白許諾的沉默寡言有什麽好的,不過作為兄弟,隻要不搶自己的女朋友,都還是兄弟,所以他無比滿意的便是,許諾沒有搶走歐陽晨風。

至於最受歡迎的女生?那絕對是歐陽晨風無疑了!歐陽晨風不知道,可是司暮卻是清楚得很。班上那一群男生簡直就是豺狼虎豹,對於歐陽晨風這種單純可愛,又皮膚白皙的女孩最是喜歡了,還記得當時有個男生抱了歐陽晨風,他當時就在歐陽晨風發完脾氣後,打了那個男生來著。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想起自己以前做過的那些衝動的事情,司暮暗暗下定決心,以後絕對不能衝動,尤其是在麵對歐陽晨風的事情上,一定得無比耐心才行,畢竟,當年許諾便是憑著耐心追到了夏雨悠的,而他也多多少少琢磨透了歐陽晨風的性子,

知道她吃軟不吃硬,所以他自然不會在已經成功了一半的時候,選擇和自己過不去了呀!

不過他的這個辦法還真的是選對了,至少已經明白自己心意的歐陽晨風,就很吃這一套。

所以女生並不是很難追,而是你追的方式不對!隻要你多一點耐心,多一點情意,多一點忍讓,她自然會忍不下心地接受你了,當然,這也是要因人而異的啦!

正是因為歐陽晨風當年的受歡迎程度讓司暮無比眼紅,是嫉妒得眼紅,所以他才會如此辛苦地,小心翼翼地去讓歐陽晨風沉溺在他製造的柔情密網中,讓她無路可走,卻也讓其他人,不能再靠近她!

可以說,司暮在骨子裏,還是很驕傲,也很霸道的,隻是如今,他把這份霸道深深掩藏在骨子裏,不讓歐陽晨風看到,卻是讓歐陽晨風自覺地選擇靠近他,遠離其他男生。

這……應該也算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了吧!

愛情這東西,便是如此,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沒有什麽絕對的對與錯可言,也沒有什麽誰是誰非,一切不過都是你喜歡我,我若也喜歡你,那麽皆大歡喜,亦或是你喜歡我,我恰好有那麽點點喜歡你,那麽我們可以試試,或許緣分就是那麽的奇妙,讓兩人在了一起。

而最糟糕的,莫過於,我喜歡你,你卻不喜歡我,如果是這樣,那麽我們便做普通的朋友,不談喜歡,不談深情,隻談,朋友間的趣事,如此,便是最好的結果了不是嗎?

而此時,歐陽晨風正苦惱於要補課的事情中,她是真的不想上課啊!啊啊!

吃完晚飯,歐陽晨風背上書包,坐上了會學校的車子,滿臉的都是不願意。她,是真的想司暮了!

卻也是真的很想很想中考了!

不知道是為何,她有著一股強烈的厭學情緒,或許是因為上課的內容但是以前學過的,又都是她知道的吧?她竟是無比煩悶,不想要聽課,隻想要回家,或是拿著手機跟司暮聊天!

這……真的是太糟糕了!

上完晚自習,回到寢室,歐陽晨風無精打采地刷牙洗臉,卻是引得室友頻頻側目,最後,魏雪還是忍不住問道,“你怎麽了?”

“啊?”歐陽晨風嘴裏還放著牙刷,白色的泡沫溢出唇角,配上她茫然不知所措的眼神,格外可愛,讓人不禁想到一個詞——呆萌!

“我沒怎麽啊!”歐陽晨風轉頭繼續刷牙,盯著鏡子裏的自己,卻是發現自己雙目無光,陰氣沉沉的,的確看著夠嚇人的,不過……whocares呢?

刷完牙,洗完臉,歐陽晨風麵無表情地繞過魏雪,走到自己的床邊,坐了下來。

因為她們是每個學期換一次上下鋪,所以她這個學期睡的是下鋪,倒是挺方便的,就是衛生可能就成了一個新的問題了。

因為,她們寢室,沒有桌子,也沒有椅子凳子,所以上鋪的人平時都是會坐在下鋪的人的**的,而這樣的結果便是——她每次都要整理床鋪!

對於一個有強迫症,又有潔癖的人來說,這簡直就是最不能忍的一件事情啊!摔!

歐陽晨風無比鬱悶地整理好自己的床鋪,卻是一聲不吭,導致睡她隔壁的雷婕都有些好奇了。

“喂!歐陽晨風!”雷婕一如既往的大嗓門,吼了一聲歐陽晨風的名字,卻是讓對方有種她的名字已經被整棟樓的人都知道了的感覺。

真是……無比微妙啊!

歐陽晨風滿臉黑線地轉頭去看雷婕,問道,“怎麽了?”

“你今天怎麽了啊?情緒這麽低落?”雷婕

睜大眼睛盯著歐陽晨風,十分好奇。

“哦!就是覺得時間過得太慢了,還要那麽久才中考!”歐陽晨風頗為感慨地說道,心裏也很不是滋味。

“你那麽想早點考試?”

“嗯啊!都是學過的了,複習多沒意思啊!”歐陽晨風坐到**,聲音低沉,像是在回答雷婕的問題,卻又像是在安慰自己,勸說自己一般。

歐陽晨風因為感情而有些沉迷,不想讀書的心思終是暴露出來,接下來,她該如何處理呢?司暮又會如何做?兩人以後又會如何?

2015年7月21日,天氣晴朗,偶有微風,倒是一個適合約會的日子。

林氏集團28樓的總裁辦公室裏,白色的主格調,棕色的桌椅,就連窗簾也是棕色的,想來等窗簾拉上的時候,一絲陽光也難以瀉進屋內。冷硬的風格,是這個辦公室給人的第一感覺,一盆綠色的仙人掌正在窗戶下的陽台上沐浴著陽光,倒是為這冷硬,添加了些許生機。

林黎戴著一款老式的黑框後鏡片眼鏡,柔滑的黑亮長發一絲不苟地梳到腦後,用一個黑色的發帶紮成一個低馬尾,沒有一絲碎發遺落。

臉上不施粉黛,皮膚光滑白皙,嘴唇粉紅柔嫩,卻是繃直了嘴角,沒有任何表情。一身黑色西服,沒有一絲褶皺,黑色發亮的皮鞋,圓潤的邊緣,顯得她整個人都是古板的氣質。

林黎規規矩矩地坐在軟椅上,頭微垂,眼眸隱藏在厚重的眼鏡片後,看不出神色。辦公桌上是一部銀灰色的老式直板手機,超大的屏幕,下麵是一片密密麻麻的按鍵。此時屏幕上正顯示著一條“您有一條新的信息”。

林黎沉思良久,終是抬手拿過手機,手指快速地在鍵盤上按壓,貌似是打開了什麽程序,需要解鎖,直到她按完最後一個鍵,手機屏幕上的圖案才有了變化。

唐森:“林黎,對不起哦,我臨時要去開會,不能和你共進晚餐了。”

林黎看著手機上的信息,沉默良久,才手指微動地輸送回複——沒事。

按下確認鍵,信息發送出去,林黎把手機放在原處,繼續處理桌上的文件,一時間,偌大的辦公室裏隻有筆尖落在紙上的“沙沙”聲。

林黎,現年28歲,林氏集團的執行總裁,哈佛畢業,因為不懂談情說愛,直到28歲生日,仍是一個單身女人,常年在外旅遊的父母今年出現,卻是為了她的終身大事,而她,也終於在兩個月前,成功和一個談吐幽默風趣又不是禮貌的唐氏二公子——唐森牽手,成了男女朋友。

隻是這兩個月來,兩人見麵的次數寥寥無幾,大多數都是夜晚共進晚餐,然後短信聯係。林黎不是不在乎,隻是她不知道該如何和唐森相處,她以為,這就是男女朋友的相處方式,互不影響工作,又能相談甚歡。

“叩叩叩”

“進來。”清冷的聲音溢出唇角,林黎頭也不抬地喚道。

門開,一個同樣戴著眼鏡,卻是穿著襯衫包臀裙的女人,踩著一雙八厘米的高跟鞋走到辦公桌前,“總裁,這是您要的資料。”

女人把手中的文件夾放在桌上,正麵向上,隻要林黎一伸手,就能打開,看到裏麵的內容。

“嗯。”林黎看了一眼放在前方的文件夾,輕輕應道。

“總裁,我先出去了。”女人古板地說完,就離開了房間,順帶著關了門。

林黎一直改著文件,時不時地打個電話,讓之前的女人——依依進來,交代一些事情下去。直到晚上九點,她才完成所有的事情,拿上公文包,關燈,走出大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