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喻感冒了。

可能是昨天淋了雨。

他不敢讓管家知道,怕他又把錯歸咎到賀東隅身上。

雖然的確跟賀東隅有關係就是了。

昨天在雨裏被他揪著衣領子的畫麵還曆曆在目。

當時自己要不是被嚇懵了,怕是又要害怕的哭出聲來。

林喻心裏有愧,盡管對賀東隅做了哪些壞事的人並不是自己。

但如果他還想完成任務,今後一定還會被迫做出許多比現在更過分的事。

今天是周末,不用上學。

管家早早便把早餐送到了林喻房間。

林喻根本不想起床,正準備睡個回籠覺,惱人的手機鈴聲突然響起。

林喻從被子裏探出腦袋,伸手把枕頭邊的手機拿起來看了一眼,毫不猶豫的摁了拒接。

打電話的人不屈不撓。

直到鈴聲響起第三遍時,林喻終於忍無可忍的按下了接聽鍵——

“幹嘛不接我電話?”聽筒那端的人興師問罪,“我到你家樓下了,快點下來。”

林喻皺著眉頭望著手機屏幕上的五角星備注,沒好氣的回了句:“等著。”

這個葉星哲,該不會真是來接他去打球的吧?

掛了電話後,林喻把所有能想到的借口都想了一遍,最後翻身下床,叫來了管家。

“家裏有化妝的工具嗎?”

聽到林喻的要求,管家臉上的表情說不出的古怪:“少爺,您是要化妝嗎?”

林喻知道他是誤會了,又道:“畫畫用的蠟筆也行。”

管家雖然不知他要做什麽,但隻要少爺開口,一定有求必應。立馬叫人去後花園裏的畫室,拿了盒少林喻之前用過的蠟筆過來。

林喻拿著盒子回到房間把房門一關,重新坐回到**。

在蠟筆盒裏挑了幾種暗係的顏色,撩起睡褲的褲管,在膝蓋處往下一點的位置開始畫圈,並用手指將蠟暈開。

大功告成後,仔細瞧了瞧——

別說,乍一看,還真像個淤青。

然而隻要稍稍離近一些,立馬就能瞧出破綻。

林喻換了身休閑運動裝,穿了雙輕便的運動鞋。

來到林家祖宅的大門前,一眼就瞧見了庭院門口停著的一輛騷氣的紅色敞篷跑車。

“怎麽這麽慢?”葉星哲等了快半個小時。

然而在見到人的那一刻起,等待的煩躁感頓時煙消雲散。

心情大好的調侃起來:“又不是小女生去約會,難道你還要化完妝才敢來見我不成?”

林喻白了他一眼。

還真給他猜著了。

自己的確化了“妝”。

隻不過,化的不是臉,而是其他地方。

“跟你說個事唄。”

“什麽?”

“待會打球的時候,你能讓著我點嗎?”

葉星哲挑了挑眉:“怎麽,怕打不贏我?”又突然覺得哪裏不對,望了眼他微微泛紅的鼻尖,“鼻音這麽重,感冒了?”

林喻捂著嘴巴咳嗽了幾聲:“對啊,昨天不是下雨了嗎,可能著涼了。”

葉星哲聞言,眉頭皺了起來。

林喻輕歎口氣:“而且,非常不巧的是,雖然我十分期待今天和你一起打球,可惜我昨天下樓的時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把膝蓋給摔破了。”

對麵的人一聽,表情立馬變得嚴肅起來:“受傷了?怎麽不早說,傷到哪兒了給我看看。”

林喻動作緩慢的抬起右腳,裝作有些費力的樣子。

又將運動褲的褲腳往上撩起一些,露出一截雪白的小腿肚。

再往上,有一團黑的發青的地方,就是他的“傷口”。

林喻隻讓他看了一眼,便飛快的將褲腿放下。

“那麽快幹什麽,我還沒看到呢!”葉星哲瞪大了眼睛把腦袋往他麵前湊了湊,剛才林喻動作太快,他根本沒來得及看清。

“沒什麽好看的,一點小傷,不礙事的,不影響打球。”

葉星哲臉色一沉:“你在胡說八道什麽?又是受傷又是感冒的,都這樣了還打什麽球,我看起來像是那種會趁人之危的人嗎?”

林喻在心裏默默道:這時候怕自己勝之不武了?那之前和賀東隅對戰的時候呢?

不過,看樣子他的苦肉計是成功了。

“既然你這麽善解人意,那我就先回去啦。”林喻以為終於擺脫了危機,語氣都變得輕快起來,立馬就要推門下車。

誰知,手才剛碰到門把,突然聽到“哢噠”一聲,車門被鎖了起來。

葉星哲:“回什麽回?好不容易約你出來一趟,正好天也怪熱的,不打球也好,我討厭出汗。”

林喻神經再次緊繃了起來:“那你想幹什麽?”

葉星哲對他神秘一笑:“待會你就知道了。”

話音一落,跑車電動馬達的轟鳴聲便在耳邊響起,遮蓋住了周圍的一切,包括林喻說話的聲音。

林喻忿忿的望著身邊穿著皮衣皮褲的朋克風少年,有點懷疑他是不是故意騙自己出來。

看他的裝扮,也許本來就沒打算帶自己去打球。

車子疾馳在城市的道路上,幾乎開到了70多邁。

林喻慶幸自己並不暈車,否則的話,這會怕是已經在車上吐了出來。

明明他一路上也見了不少交警,卻沒有一個人敢攔下葉星哲的車。

他一麵忍受著耳邊呼嘯的風將他頭發吹得亂七八糟,一邊還要忍受著路人異樣的目光。

這麽熱的天坐在敞篷車裏曬日光浴。

這個葉星哲,怕不是個傻子吧!

好在目的地並不是很遠,車子隻開了不到二十分鍾就到了目的地。

周圍的景象十分陌生,在他麵前的,是一家名為“夜色”的酒吧。

“發什麽呆?還不快過來。”葉星哲把鑰匙丟給了泊車小弟,往前走了幾步,見身邊沒人,立馬回頭催促道。

林喻對這種地方下意識的有些排斥,盡管這裏很有可能是從前假少爺經常會來的地方。

他猶豫了一下,還是跟在葉星哲的後麵走了進去。

一進門,震耳欲聾的音響聲便讓他不由自主的捂住了耳朵。

葉星哲嘲笑他:“太久沒來都不適應了吧,快跟我來。”

說完,直接動作自然的拉著他,在侍應生的帶領下走進一間包廂。

房間內的陳設低調奢華,最裏麵有一排列的整整齊齊的紅酒櫃,前方有個吧台,除此之外,就隻有林喻坐著的這個沙發,和麵前的一個鑽石形狀的矮桌幾。

這裏的隔音極好,包廂門一關,幾乎什麽聲音也聽不到,和外麵簡直是兩個世界。

葉星哲進屋後,直接奔著酒櫃而去,看都沒看就從裏麵取出兩瓶紅酒,又在吧台上拿了兩隻杯子坐了過來。

“這酒已經放我這裏好長時間了,特意等你來才開封。”

葉星哲一來就把侍應生趕了出去,如今正親力親為的拔開瓶塞,將鼻子湊到瓶口,深吸了一口來自於紅酒的香氣。

林喻不愛喝酒,也完全不知道他即將要嚐到的,是世界上最名貴的頂級葡萄酒之一。

這種酒每年的產量極少,年份好的更是可遇不可求,國內外怕是都找不到幾瓶,而這其中一瓶,此刻就擺在他的麵前。

葉星哲將兩隻高腳杯各自倒滿三分之一,遞給了林喻一杯。

林喻接過後,淺抿了一小口——

他雖然沒有什麽品嚐紅酒的經驗,然而此酒的過人之處,即便是他這個外門漢都能品的出來。

入口細膩光滑,酒香醇厚,片刻之後,味道更加豐富,口腔中盈滿淡淡的香氣,令人回味無窮。

“怎麽,不好喝嗎?”葉星哲見他隻喝了一口就將杯子放下,不解的問。

林喻搖搖頭:“很好喝,但我身上有傷,喝酒會影響傷口愈合。”

他可真是個天才,居然想到了這麽一個絕妙的借口。

既不用擔心因自己酒量不佳讓對方起疑,又不用怕紅酒後勁大,喝太多會喝醉。

葉星哲聽完,也跟著放下手裏的杯子,然而他的下一個舉動卻嚇得林喻差點從沙發上跳起來:

“剛才車上沒看清,現在再給我看一眼你的傷口唄。”

他說完就要彎腰去掀林喻的褲腿。

林喻嚇得臉色一白,立馬往另一邊挪了十幾公分,頭搖的跟撥浪鼓似的:“不不、不行,醫生說傷口不能見光,你還是別看了。”

葉星哲皺眉沉思了一會,說:“好吧,不看就不看。”

林喻鬆了口氣。

葉星哲懶懶的往後一躺,手臂搭在沙發靠背上,指尖有節奏的敲打了幾下,盯著林喻的後腦勺,立馬又問了他另一個問題:“對了,你養的那條狗怎麽樣了?”

狗?

什麽狗?

“我沒養狗啊。”林喻天真的眨了眨眼睛。

“我是說賀東隅!”葉星哲以為他是故意裝傻,“你可千萬要相信我,那天是我狀態不好才會輸給他,不然一定打的他落花流水!”

林喻表麵上點頭說相信他,心裏想的卻是——

你可省省吧。

人家賀東隅可是這部小說的主人公,你永遠也不可能贏過一個自帶主角光環的人。

“他畢竟參加過那麽多大大小小的籃球比賽,實戰經驗豐富,偶爾輸他一兩次也不丟人。”林喻好心安慰他。

葉星哲聽完卻臉色一沉,仰頭把杯裏的紅酒一飲而盡,又將酒杯重重擲在了茶幾上。

“林喻,你真的很不對勁,以前說到賀東隅的時候你明明罵的比我還歡,今天是怎麽了?半天不吭聲,一開口居然還向著他說話!”

葉星哲今天的穿著打扮,整個就是一社會不良少年,偏偏五官長得還不錯,並沒有什麽流裏流氣的感覺。

隻不過板起臉來的樣子和賀東隅一樣,都能嚇得人一哆嗦。

林喻現在在他的地盤,隻能順著他的話,硬著頭皮罵了賀東隅幾句:“胡說,誰說我向著他了!你都不知道我有多討厭他,知道我為什麽一定要賀東隅當我的司機嗎?就是為了每天都能和他見麵,更方便隨時隨地的羞辱他!”

聞言,葉星哲的臉色終於緩和了些。

眉峰一挑:“真的?你當真這麽恨他?”

林喻點頭如搗蒜:“當然!”

葉星哲狡黠一笑:“那好,我今天給你個機會。”

林喻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葉星哲坐直身子,輕拍了兩下手掌心。

門外的侍應生接收到信號,立馬打開了包廂的門。

林喻就勢望向門口。

卻在下一秒,身體便僵在了原地。

此時站在門前的人,除了侍應生,還有一個他在這個世界最熟悉的身影。

那人不知已經來了多久,此刻正用一雙不帶絲毫溫度的眼神盯著自己。

林喻怔怔的望著根本不應該出現在這裏的賀東隅,想到自己剛才說過的話,眼前一黑,心裏隻有兩個字——

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