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節

起了流花河。

七歲那年,河畔是荒無人煙的曠野,夏夜布滿熠熠繁星,清澈得像小姑娘的眼睛。唯獨有座廢棄的屋子,翹起的屋頂說明有些年頭,老人們說那是宋朝的古廟,後來被日本鬼子燒了。即將上小學,在老家的最後一個夏天,爸爸帶她去荒野裏捉鳥。趁著大人不注意,她好奇地走進破廟。布滿蛛網與灰塵的大殿,陽光透過屋頂的漏洞落下,到處是殘破的磚塊與木頭,牆上依稀有色彩剝落的壁畫。廟中有座雕像,雖然麵目不清,卻有著豐嬈的胸部,窈窕的腰肢,簡直撩人之姿。

後來,才知那是九天玄女娘娘,據說《水滸傳》裏的宋江,就是在這座廟裏遇到娘娘顯靈的。這位中國上古神話的女神,既是兵法神,又是主司**的**神。

她看到在九天玄女娘娘神像背後,半空露出一雙女人的光腳,那雙腳直勾勾地繃緊,在屋頂泄露的陽光和灰塵裏,發出青紫色的反光,簡直要刺痛人的雙眼。她順著這雙腿往上看去。接著是一條白色短裙,裹著年輕女子的身體,脖子上纏著根絲帶,將整個人懸掛在破廟的房梁上。終於看清了那張臉,一個還算漂亮的女子,大約二十來歲年齡,瞪大死灰色的眼睛,伸出長長的舌頭,一直拖到胸口,滴滴答答淌著充滿腥味的涎液……有兩滴落到小女孩的臉上。

冰冷的,黏黏的,死亡的味道。

小女孩尖叫著衝出屋子,爸爸喊來警察趕到破廟,聽說是附近鄉村的姑娘,因為結婚前被人欺騙,想不開尋了短見。

那是崔善第一次親眼看到死人。

雖然,已是十九年前的往事,那座小城早就如此遙遠,但她到死也不會忘記。

……

回到黑夜,樓下的廣場舞,變成流浪歌手的吉他,蔡琴的《塔裏的女人》。

“有人用美麗換取同情的諒解/有人用麻醉逃避清醒的痛楚/我隻願以長夜的無眠/換取一支天鵝垂死時美絕的歌/你將是我一生最美的悲哀/因為你短促的生命已將我的青春燃成灰燼……”

這段歌聲提醒了自己什麽?腦中閃過某個模糊的背影,不可磨滅,無比真實。

刹那間,崔善找到了一把鑰匙。

壓抑狂跳的心頭,她重新打開手機錄音功能,在子夜喘息著回憶道——

X,在你聽到真相之前,先問你一個問題——

如果世界末日來臨,隻能帶一種動物上諾亞方舟——馬、老虎、孔雀、羊,你會選擇哪一種?

6月22日,夏至,我的生日,淩晨五點。

當我帶著殺人工具,躲藏在林子粹與程麗君別墅的花園內,快被憋死幾近放棄時,突然二樓臥室的燈光熄滅。我立刻轉到底樓房門前,屏息靜氣等待了十五分鍾,這是留給程麗君的安眠藥生效的時間。

終於,我用林子粹提供的鑰匙開了門。雖是初次進入,卻已對這裏了如指掌,按照事先預習過無數遍的步驟,踏上樓梯,穿過客廳,進入臥室。

程麗君正在**熟睡。

這是林子粹與她的床,雖然他已兩年沒睡過了,但看著這個女人,這張反複溫習過的臉,我依舊心存憐憫。

然而,短促的夏夜眼看要耗盡,再等候片刻,天就要亮了。

我掏出針筒和注射藥液,還有購買注射器和兩種藥液的三張發票,以及注射教程的冊子——它們將作為自殺的重要證據,先放到床頭櫃上。

同時,我注意到了床邊相框裏的合影。

按照平時的演練,我幹淨利落地完成準備工作,注射器已充滿致命的毒藥。猶豫幾秒,我抓起程麗君的胳膊,絲毫沒反應——大概林子粹也這麽試過,才告訴我不會有問題。

眼前閃過七歲那年的流花河畔,九天玄女娘娘廟裏吊死的年輕女子。

我的右手抓著針筒,前所未有地劇烈顫抖,仿佛被打上一針即將死去的人是我。

樓下響起什麽聲音?

暈,底樓有人!

不可能是林子粹回來了,難道是保安發現異樣過來了,還是其他什麽角色?

抑或,X——現在囚禁著我的你?

來不及收拾了,我慌亂地把注射器放在床邊,連同所有殺人工具以及發票等等,都遺留在了殺人現場。

當我從熟睡中的程麗君身邊逃跑時,百分之百肯定她還活著!

我躡手躡腳地下樓,身上隻背著一個空包,才發現廚房亮起了燈,依稀有個模糊的人影。但我很幸運沒被發現,直接打開大門逃出去。

天都亮了,趁著保安沒有看到,我悄無聲息地逃出別墅區,攔下出租車就回家了。

回去的路上開始落雨,黃梅天的雨,讓人心頭發黴,五味雜陳:既有沒完成任務的羞愧,也後悔把殺人證據都留在了現場,擔憂自己跟林子粹的未來,更有種莫名的輕鬆感——終究還是沒有勇氣殺人……

X,請你相信我,程麗君不是我殺的!

我確實與林子粹一同蓄謀殺人,但我絕無殺人的動作,隻要針筒沒有刺入她的血管,法律上就算是犯罪中止,頂多也是殺人未遂!

至於,真正的凶手是誰?

我不知道。

不過,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就是同時出現在廚房裏的那個人影。難道,當林子粹在外與我**的時候,他的妻子同樣也紅杏出牆?趁著丈夫出差在外的機會,讓情夫跑到家裏幽會?這也是程麗君直到淩晨五點,才會熄燈睡覺的原因吧——或許,在此之前,兩個人正在她的**纏綿?然後,他殺了她。

老天,我在想些什麽啊?但這是最有可能的解釋,一旦錯過這個機會,便是世界末日。

親愛的X,很抱歉,你胸口的傷好些了嗎?我保證不會再傷害你,也不再嚐試逃跑,真的。

你能幫我抓住那個人嗎?

現在,我已說了太多關於自己的秘密,我想聽你說故事了。

第二十一章不辭而別

第一百一十五天。

空中花園的清晨,崔善腹瀉了好幾天,蜷縮在最後那株石榴樹下,尖利的枯枝幾乎劃破臉頰,才看到掛著的紙飛機。

能飛到那麽高的地方嗎?她疑惑地打開,發現A4紙上寫著兩個字——

老虎

這是X給她的回答:關於馬、老虎、孔雀和羊。

紙飛機是怎麽過來的?至少,不可能從對麵高樓。抬頭看著牆頂,昨晚X又來過嗎?這回他不怕被刺破心髒?

崔善裹緊了白色羽絨服,在泥土臉盆裏刷牙洗臉。灰暗的天空下,她停滯不動,如鏡的水麵上,倒映著一張女人的臉。還算年輕,雖然眉眼發黑而暗淡,皮膚更顯蒼白,臉頰與脖子消瘦,長發披散在肩上,有哭過的痕跡,像隻被射中的天鵝。

傳說人們照鏡子時會自動腦補,感覺比真實長相好看30%,尤其在晚上。繼續給自己洗臉,冰冷的水刺激皮膚與毛孔,不如出去洗個熱水澡,哪怕用三天的麵包來換,哪怕洗完再馬上回到這座監獄。

如果,馬上就能逃出去,她還想做個SPA,讓泰國技師全身按摩。剪掉這亂糟糟的頭發,哪怕變成短發也好。對了,超想去做個美甲。肚子又開始叫了,它在想念伊比利亞火腿?小楊生煎?十三香小龍蝦?小黑蠔情?三文魚刺身?趙小姐不等位的鹽烤蟶子?

X的小直升機落到身邊,帶來了錄音筆,崔善插上耳機,聽到一段對話——

“你是崔善的男朋友?”

(一個陌生男子的嗓音,成熟而有磁性,讓人聽了如沐春風,語氣中似乎帶有懷疑。)

“嗯。”

(雖然短促,卻毫無疑問是X的聲線。)

“我是葉蕭警官,很抱歉把你請到公安局來,想了解一下崔善的情況。”

“有她的消息了嗎?”

“沒有。”

“警方為什麽要找她?”

“這個你不用管。”

“對不起,我也一直在找她。葉警官,你是怎麽找到我的?”

“我找到了她以前工作過的盛世廣告公司,前台工作人員告訴我,最近有個男人找過她,自稱是崔善的男朋友,因為你們互加了微信,所以我找到了你。好吧,請如實回答警方的提問——你最近一次見到崔善是什麽時候?”

“今年,七月。”

(崔善有些頭暈,七月份自己最抓狂的時候,有沒有遇到過某個變態或奇怪的人?)

“6月22日,她在哪裏?”

“雲南。”

“警方詢問過她的社會關係,據說是去了雲南和西藏。我查了航空公司的信息,她在今年二月飛到大理,卻沒有回程記錄。你們是一起過去的?”

“不是。”

“你和崔善認識多久?”

“兩個星期。”

“嗯?”

“6月21日,我第一次見到她,在麗江。”

“倒是豔遇的好地方,你喜歡泡吧?”

“葉警官,你誤會了,我和崔善認識的地方,是在麗江城外的白沙鎮。”

“那是?”

“沒有酒吧,非常安靜,出了鎮子,就是麥田與荒野。我是專門去看明代壁畫的,在鎮子裏有棵大銀杏樹,我的照相機拍到了她。然後,我跟著她,在空無一人的古廟深處,直到她以為碰到變態,我們就這樣認識了。”

(X還真會編故事!)

“聽起來不錯,你的運氣也好。”

“在白沙鎮的一間小客棧,我和崔善一起住了十來天。我們每天清晨起床,在田野裏散步,騎馬,上山,跟納西族的小孩子們玩,在銀杏樹下看著天空。在高原上好像能摸到雲,有時又荒涼得什麽都看不到。夜裏,月光照在我們窗邊,再也不用看電視和上網了,看著蠟燭一支支燒完,也就是入睡時刻。”

(崔善的眼角一酸,竟為X而莫名感動。)

“聽你這麽一說,有空我也想去住幾天。”

“七月,她就消失了,不辭而別,毫無預兆。”

“沒留下什麽東西嗎?”

“崔善隻有一個隨身的旅行包,在小鎮裏不需要手機,我連她的號碼都沒留過。”

“我能理解你。”

這是錄音的最後一句話,不知警官有沒有相信這通鬼話?

一陣秋天的風卷夾著沙粒吹過,崔善坐在空中花園的黑夜,掌心緊緊攥著錄音筆,充滿自己的體溫。

第二十二章放我走吧

第一百一十六天。

“蓋茨比買下那幢房子,是因為黛西就住在海灣對麵。”

崔善重新開始讀《了不起的蓋茨比》,很有耐心地翻過幾十頁,卻想起X:他住在那棟樓頂的某扇窗後,隻因為她被禁閉在對麵的空中花園?

她還是很想逃出去。每天守株待兔別的什麽飛行器,而不再是那黑色的航模直升機。中午,有艘巨大的飛艇路過,標著某個奢侈品廣告。她卻懶得求救,不過是浪費體力。讀書時常能在操場上空聽到飛機轟鳴,看到不知哪種機型掠過長空,拖出兩道細細的氣流,拽著她的視線消失在最遠的雲層間,去巴厘島還是巴黎抑或拉斯維加斯?她羨慕過飛機,包括一切在天上飛的東西,從蚊子到麻雀再到風箏甚至國際航班的空姐。

想要飛,哪怕像天鵝那樣飛走,下意識地摸了摸胸口的項鏈墜子。

喝完最後半袋牛奶,她發現自己有了一根白頭發。

真崩潰,這根從額頭上垂到眼前,發出金色反光的細細發絲,是否正在以十倍的速度老去?她不敢再從水池中照鏡子了,害怕看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媽媽的臉。

X的航模又來了,帶著早上送回去的錄音筆。崔善插上耳機,聽到一長串他的聲音——

第一幕:歐洲中世紀某王國。齊格弗裏德王子即將成年,要在明天的生日晚會挑選新娘。當晚,王子去天鵝湖打獵。

第二幕:齊格弗裏德偶遇一隻戴著金冠的天鵝,為它的倩影所迷戀。其實,她曾是公主奧傑塔,被魔王羅特巴特施了咒語。黑夜,她是少女,被懸掛在城堡高塔上的空中監獄囚禁了三年;白晝,她化身為天鵝,以免任何人窺見她的美貌。因為,隻有一個男子真正愛她,才可以讓她得救。齊格弗裏德深愛上天鵝,邀請她來參加舞會,答應娶她為妻。

第三幕:王子的生日晚會,他對各國佳麗毫無興趣,一心隻念奧傑塔公主。魔王羅特巴特帶著女兒奧黛爾出現,偽裝成奧傑塔的形象,隻是變成了黑天鵝。王子未能識破真相,便與奧黛爾締結婚約。當他意識到自己被騙,立即趕往天鵝湖解救奧傑塔。

第四幕:齊格弗裏德王子持劍而來,與羅特巴特展開一場惡戰,終於殺死惡魔。但為今生不能結合而悲慟,王子與天鵝一同投湖自盡,卻意外破除魔法,天鵝還原為少女,兩人美滿生活在人間。

這就是X要說的故事?

結尾聽來像梁山伯與祝英台?卻是個惡俗的大團圓。不過,崔善想起王子與天鵝,總有一種人獸戀的感覺。

每個秋夜,薩克斯代表春天來和她約會。她鑽進溫暖的鵝絨被,像藏在雲朵裏,看著雨棚外的月亮。那隻貓偶爾還會出現在牆頭,轉世投胎的小白。

她打開錄音筆,貼著唇邊說——

X,你是誰?每天賜予我食物,送來睡袍、毛毯和白鵝絨被,除了你,又有誰會注意窗外的世界,變態似的天天盯著對麵樓頂?你能偷窺到我的一切,是嗎?感謝你的天鵝湖,但我不相信這個結局,一定還有其他版本。你以為我是奧傑塔?同樣被不知哪個魔王施了咒語,困在高塔頂上逃生而不得,每天隻能跟各種鳥類相伴,以及永遠看不見麵孔的你。如果,你是救我的王子,我會千倍百倍地奉還,請把我放走吧!求你了,我的X·齊格弗裏德。

夜空下,崔善滑溜溜地鑽出來,撩起瘋長的頭發,擺動細長的脖頸,黑天鵝般魅惑。

第二十三章你愛我嗎

第一百一十七天。

冬天提前來了,高空上布滿嚴重霧霾,快要讓人喘不過氣。太陽像個永遠化不開的雞蛋黃,被扔在天上的垃圾堆裏。

正當崔善擔心X看不見她了,小直升機送來了一副口罩。

韓國牌子,標簽寫著“超細纖維過濾PM2.5防護”,淘寶價應在180元左右,表麵印著很酷的彩色怪獸,讓人懷疑他是個宅男。

她戴上口罩,取出機艙裏的便箋紙寫道——

“謝謝!請給我買一套女士內衣。”

是否不妥?對男人的性**?猶豫幾秒,她還是沒把便箋紙撕掉,讓航模帶回去吧。

下午,崔善收到了內衣禮物。

故意看著對麵樓頂,打開包裝袋裏的內衣,一套CK的文胸與**,全係淺粉色,摸起來不像是山寨的。

她喜歡。

變態!你以為我會穿給你看嗎?

躲在X看不到的牆角下,脫下羽絨服與睡袍。寒冷霧氣的深處,幕天席地光著身子,隻剩下口罩遮著麵孔。她利索地換上新內衣,再嚴嚴實實包裹起來。很長時間沒來過生理期了,不知這內衣還能保持幹淨多久?

對不起,讓你失望了,之所以要這套女士內衣,是為了逃出去後不至於走光。

待我長發及腰,越獄可好?

崔善認真洗了紅底鞋,若能活著出去,別讓人覺得從非洲逃難來的。即便不能逃生,也不想等到人們發現空中花園,橫陳一具光腳的女屍。公安局有沒有她的失蹤記錄、尋人啟事?電視、微博、微信、天涯、交友網站……遍布她的臉,以及失蹤時穿的黑裙子,麻煩P得好看點。錯了,沒有人會報案她失蹤的。人們早已習以為常,不過是茫茫人海中,又有個陳白露一樣的女人,不辭而別去尋覓新的枝頭罷了。

高空的傍晚,依然充滿各種噪音,看著被汙染的星空,崔善拿起錄音筆,告訴X——

6月22日,淩晨,我沒有殺人。

三天後,林子粹告訴我:她死了。

根據警方的調查結果,程麗君很可能死於自殺。

一個月後,林子粹得到了死去妻子的全部財富,成為上市公司最大的個人股東,卻要把我拋棄。

沒人知道我們的秘密。他跟我聯係的手機,並非平常所使用的,也不是用他自己名字購買的。就連第一次留給我的號碼,也不屬於林子粹所有。而他給我租的公寓,也是用別人的身份證……

林子粹信誓旦旦過,要偽裝成喪妻後才認識我,同樣也是一次偶遇,地點在久光百貨。妻子的一周年忌日過後,就可以去領證結婚。而他唯一擔心的,是那時我腹中的寶寶已經誕生。

雖說是第二任妻子,我仍然渴望披上婚紗,走過鋪滿玫瑰的紅毯,在地中海的遊艇上……不需要任何親朋好友到場,來祝福的都是素不相識的外國人。

崔善,世界上沒有比你更傻的傻瓜了,從一開始你就被他欺騙了。

天蠍男,太可怕了。

但我真的懷孕了,隻想見他一麵,告訴他這個秘密。

記得念初中那幾年,每個禮拜,我都去學校對麵的小店,買來花花綠綠的信紙和信封,偷偷給王力宏寫信。整頁紙寫滿工整字跡,像個虔誠的信徒,無非是喜歡他的新歌,傾訴遇到的煩心事,求一張簽名照之類的。這些信大概都被經紀公司扔進垃圾箱了吧。

終於,我找到了這個男人,大約是7月30日深夜。

林子粹徹底反悔,想把我打發走。他說,發生凶案時,他在外開會一無所知,冒充程麗君去藥店的人是我,鑰匙和門卡是我從他身上偷走的,憑什麽說是兩個人合謀?我反問道,我為什麽要殺人?真正獲利的人是林子粹!而我冒了全部風險!警察隻要想到這個動機,他就逃不開幹係。他說我瘋了——完全活在妄想中,覺得隻要殺了程麗君,我們就可以結婚。

就算我有精神病,為什麽不阻止我,還要在殺人那天故意飛走?他的理由讓我崩潰,竟說這次的殺人計劃,是我完全瞞著他幹的。我是瘋子,隻要一提出這種可怕的想法,就會引起他的警覺。所以,我不敢告訴他,隻能獨自秘密行動,許多案例都是這樣的,並非裏應外合才會殺妻。我可不懂什麽法律,完全被他講蒙了。林子粹無情地說,他還愛著亡妻,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