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第十二章(1/3)

“一向威風八麵、能做出將別人的書壓在屁股下麵這種不禮貌行為的葛警官,你問什麽?”俞哲表示沒有聽見之前的問題。

——可惡,給我加了如此多的前綴。原來這個家夥是故意放出長線,在這等著我上鉤。但他說我已經知曉了最關鍵的線索,我為什麽不知道。

葛小眉忍了口,別過頭,朝向一旁的空氣。

“你剛才提到的最核心線索是指……”

“就是讓葛警官開始懷疑死者不是死於跳樓自殺的那個細節?”

“你是說死者的鞋帶?”

“沒錯,正是鞋帶,鞋帶才是貫穿整個殺人過程最重要的線索。”

“殺人過程?可我現在都不明白即使死者被凶手在醉酒的狀態下放到樓頂邊緣,死者也不可能主動完成自殺跳樓。要知道樓頂圍牆上麵那麽寬的地方,無論是站著還是躺下都相當安全,除非有人推了死者一把。”

“不用人推,死者會自己掉下去的。”

“為什麽,你不會也想說死者去抓掛在邊緣的帽子吧?”

“不是帽子,是鞋帶。”

“你是說死者發現鞋帶沒係,彎腰係鞋帶的時候,不慎摔落樓下?”

“當然不是,誰會在樓頂邊緣係鞋帶,太傻了吧。”

“那是……”

“要弄清凶手如何通過鞋帶讓死者完成跳樓過程,首先要明白死者辦公室的房間布局和死者辦公桌上的那些車票。”

“啊……我越來越不知道你在說什麽了。”

“那好,我問葛警官,死者的房間有什麽不同?”

“不同,不就是擺了一件日式盔甲麽?”

“不是擺設,我問的是房間的環境。”

“奧,你說這個啊。房間一直拉著窗簾,光線昏暗。我還檢查過窗戶,窗台和窗戶把手上落滿了灰塵。死者據說是一個不喜陽光的人。”

“葛警官聽說過有人不喜陽光嗎?”

“這個……倒沒有,我隻是聽說過患有一些過敏的症狀或某種特殊狂犬病的病人不喜陽光,呃……不是不喜,是不能見到陽光。”

“死者作為一個公司的管理高層把每日行程都安排得相當緊湊,東南西北參加各種展銷的時候卻選擇了火車這種浪費時間的交通工具。葛警官,覺著前後不矛盾嗎?”

“也許死者喜歡坐火車吧。”

“不喜陽光、喜歡坐坐車,這些恐怕都是外人對死者的猜測吧。如果我用另外一個詞更加完美地代替這兩個理由,如何呢?”

“你說,還有這樣完美的借口?”

“恐高症。”

“什麽……”

葛小眉腦中一炸,恍然墜入冰窟之中,整個人瞬間清醒了。

拉上窗簾、長時間不接觸窗戶、長途往返選擇費時的火車在這個詞的解釋下全部變得合情合理。再看看,什麽不喜陽光、什麽愛坐火車完全是些無聊的猜測啊。

“等一下,我明白了,如果死者患有恐高症的話,那個時候在樓頂的圍牆上麵……”

“對,凶手將死者放在樓頂的圍牆之上,用頭盔蓋住死者的臉,防止死者因為光照或者風流提前醒來。然後在死者的手機上麵定下一個鬧鍾。最後走下樓頂開始為自己尋找完美地不在場證明。鬧鍾

的時間定成什麽時候好呢?就定成上班的時刻吧,那個時候樓下人流多、公司裏的人也漸漸回來,最容易引起慌亂。越慌亂越容易將事情隱藏起來。兩點半,鬧鍾響了,死者從醉酒的昏睡中醒來,掏出了手機,卻發現自己戴著頭盔,拿下頭盔掃一眼手機,竟然是個鬧鍾。一轉頭,頓時天昏地暗,竟然……竟然處在樓頂的邊緣,手機掉在了樓頂地板上,驚慌之餘帽子也掉下樓頂。死者瑟瑟發抖,那種高度差帶來的恐懼比世界末日還要可怕。死者內心掙紮了很長時間,終於鼓足勇氣開始移動,剛站起來,卻發現鞋帶被綁在了樓頂邊緣的電纜線上。啊啊啊啊,該怎麽辦呢?這個時候,拖下鞋子應該是最好的辦法。可站在十幾層樓高的地方,死者開始頭暈、開始惡心、開始體力不支,最後在呼喊聲中身體歪倒了,掉下樓去。這樣的過程,是否更符合邏輯呢?我記得葛警官說過連報亭老板也表示說死者是栽下來的,動作很奇怪。還有鞋帶是鬆開且斷裂,想必凶手就是利用了死者的恐高症偽造了跳樓自殺的現場。”

聽著俞哲的解釋,現場的畫麵一點一點在葛小眉的腦海中還原,甚至有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

“原來如此,這就是凶手當時設計出的不在現場卻可以觸發死者跳樓的殺人手法,真是精妙啊。那麽說來,凶手就是中午留在十一樓的幾個人當中嘍。那個副總不斷強調兩點半前後的細節與時間,確實值得懷疑,但其他幾人也有作案的可能性啊。”

“恐怕沒有。”

“為什麽?”

“首先清潔工與前台小姐不在懷疑之中,這個之前討論過了。葛警官,我問你當死者醉得昏睡的時候,你會怎麽將死者移動到樓頂呢?”

“這個很難麽?用抱啊,抱著他或者扛著他。雖然死者的辦公室離樓頂有一段距離,但在死者醉酒不知情的情況下中間休息幾次一定可以完成任務。”

“哎呀,葛警官真是天生神力啊,我本以為從一個女性的角度,葛警官會表示無法處理呢。想不到,葛警官要直接扛起死者到達樓頂,真是女中豪傑啊。”

“這……”

——你又故意挖好陷阱,戲弄我。

葛小眉臉色一紅,鼓起了腮幫。

她畏畏縮縮地嘀咕著:“其實我的力氣也很小。”

“二白,你呢?如果換成你,你怎麽移動死者?”俞哲轉向李白白。

“我啊……移動死者是多麽麻煩的一件事情啊。我要用小推車,一路將死者推上樓頂。”

“沒有小推車。”

“沒有的話,我也不扛死者,估計也扛不起來,抱的話勉勉強強,但又要上樓梯,又要拐彎,吃力不討好。我懶得移動,幹脆直接在辦公室將死者殺掉吧。”

李白白點著頭,提出了自己的「殺人方式」。

“作為成年男性的二白竟然說自己力氣小,可人家葛警官都能扛起一個成年人啊?”俞哲感慨著。

“好了好了,那句話我收回。”葛小眉辯解了一句,聲音一頓,“可如此說來,從移動屍體的角度,身強力壯的司機王大雷與財務總監江

棋豈不是最容易成為凶手?”

“對,如果是采用雙手抱或者肩扛再或者背著的方式,他們兩人都有可能,而且這幾種方式也不容易在走廊和死者身上留下痕跡。但不要忘了,前邊我們說過死者身後的衣服卻髒得出奇,還有摩擦的痕跡和印痕。”

“摩擦……等等,我知道了,你是說死者是被凶手拖上樓頂的?”

“正是,在地麵上留下的擦痕、過樓梯時留下的印痕都表示死者是被凶手拖到樓頂的。而有可能完成這個動作的隻有身高明顯低於常人的那個副總,叫什麽名字來著?”

“劉震南。”

“對,葛警官一下子就點出了凶手的名字,真是厲害。”

——你……這明明是你先問的,過分。

“但證據是什麽呢?”

“證據不就在眼前嗎?”

“眼前?”

“對啊,除了鞋帶鬆了,案子裏可出現了另外一件不同尋常的東西。”

“你是說那個帽子。”

“那可不是簡單的帽子,可是日本戰國時代軍事天才豐臣秀吉當世具足上的頭盔。”

“知道,知道,這個李白白說過了。你是說帽子上留下了凶手的指紋?”

“頭盔上怎麽會留下指紋呢?再笨的凶手執行整個殺人過程的時候也會戴上手套啊。”

“那你的意思是說……”

“試想一下,凶手需要將死者與頭盔一起移動到樓頂,凶手是先轉移頭盔呢還是先轉移死者呢?”

“當然是一起轉移,凶手怎麽會分兩次行動,那樣太浪費時間又容易暴露自己。”

“對啊,一起轉移,那凶手身材矮小雙手拖著死者,頭盔放在哪裏呢?”

“當然是戴在死者的頭頂,這樣最方便。”

“戴在死者的頭頂……這樣真的最方便?葛警官好好想一想,那可是日本戰國時代軍事天才豐臣秀吉當世具足上的頭盔。”

“我知道那是日本戰國英雄的頭盔,你已經說了很多遍了。但戴在死者的頭頂有什麽不妥嗎?”

俞哲笑了笑沒有回答,雙手順著發梢捋向頭頂上方,劃出一個圓弧。

葛小眉驀然睜大眼睛,想起了那個黑色頭盔的上麵插著一圈向外放射的長條金屬片。

“你是說頭盔戴在了……”

“對,頭盔正是戴在了凶手自己的頭頂。如果死者戴著頭盔的話,由於頭盔上的金色長片的存在,凶手很難完成拖拉著死者頭部或者肩膀前行的動作,那樣會紮到凶手的。索性凶手將頭盔戴在了自己的頭頂。”

葛小眉一愣,想起江棋的一句話「我翻電腦找核對數據的時候,他一直借著桌子上的鏡子打理著頭發,沒有離開」。

頭盔壓扁了他的頭發。

那麽在頭盔內部一定留下了劉震南頭上的發膠或者頭發!

“喂,喂,葛警官,你這麽匆忙去做什麽啊?”

望了眼葛小眉衝出寵物店的身影,俞哲歎了一口氣,搖了搖頭,“真是沒有禮貌。”

“誰說沒有,謝謝,再見!”

葛小眉折返回來,留下一句話,又衝進了夜色中。

“呦,這次不同了。”

俞哲點了下頭,目光落在躺在椅子上的紅色小本,瞬間皺了下眉頭。

“我收回上一句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