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卷 第十七章(1/3)

“為什麽電話裏說不清楚非要到現場?”

早上九點,葛小眉匆匆趕到天海化工,推開總經理辦公室的房門,有人已經等候多時了。

俞哲正悠閑地倚在窗台邊小憩。見到有人進門,他抓了下頭發,懶洋洋打了個哈哈。

“葛警官早啊,早點呢?”

“早點在車上呢,難道帶到現場來吃麽?快說,大早上把我叫過來,到底有什麽發現?”

“我重新檢查了房間,又翻看了一遍你傳到我手機上的各方證詞和現場圖片,終於想明白了葛警官說的那兩處蹊蹺的地方。”

“你是說已經解讀了隻在麻辣魚裏發現了氰化鈉和藥瓶上沒有留下指紋這兩處疑點嗎?”

“準確的說是沒有留下指紋的藥瓶和含有蠟類化合物的麻辣魚。”

“說來聽聽?”

俞哲步入內廳,轉向死者遇害的沙發,開始複述現場。

“死者死於氰化鈉中毒,氰化鈉來自麻辣魚這一點是既定的事實。可我發現從送餐員將麻辣魚送到死者的辦公室到死者中毒死亡的中間,其實還存在一個被我們忽略的過程。”

“什麽過程?你是指原料經銷商鄭永的證詞有誤,他與死者之間發生了爭執?”

“不,我指的是鄭永離開死者辦公室到死者中毒死亡的這段時間。”

“你說這段時間有人曾經潛入死者的辦公室下毒?”

“凶手不需要潛入,王海會自己給自己下毒。”

“自己給自己下毒?那豈不是案子歸於了自殺?”

“如果王海在不知情的時候中了凶手的圈套,自己將毒物投入了麻辣魚中,就不是自殺。”

“可吃麻辣魚根本不需要其他輔助酌料,王海沒有必要會往麻辣魚中添加其他東西。”

“未必。葛警官還記得死者麵前的那份麻辣魚是用什麽包裝的嗎?”

“包裝?”葛警官目光落在茶幾上,當初趕到現場的時候麻辣魚還沒有送去化驗,“沒有包裝,是用玻璃盆盛的。”

“但麻辣魚的包裝呢?”

“什麽包裝?麻辣魚怎麽會有包裝呢?”

“我說的是送餐員送來時麻辣魚的包裝,至少應該是塑料盒或者食品袋之類的外包裝吧。”

“是又怎樣?”

“是的話,現在出現一個問題,死者直接將麻辣魚倒入了玻璃盆中,而不是將麻辣魚帶著塑料袋放在玻璃盆中食用。”

“這算問題麽?”葛小眉臉上露出一片茫然。

“當然算。奧,不好意思,我忘記了葛警官出身名門普通生活經驗欠缺的事實。”

葛小眉臉色一紅,心裏燃燒起火來,“俞哲,不要扯我,我生活經驗和這個案子沒有任何關係!”

“那葛警官看出了問題?”

“呃……這個沒有,但……”葛小眉難以爭辯。

俞哲解釋道:“一般情況下,外賣或者送餐的食物是不會直接放入容器中的。既然是快餐,點餐者一般沒有時間去洗涮容器。更何況像麻辣魚這種油性頗大的食物,帶著塑料袋放入容器中直接食用顯然更方便。可王海卻將麻辣魚直接倒入了玻璃盆中,這是為什麽?”

“因為王海有潔癖認為塑料袋不幹淨。”葛小眉迅速找到了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

但隻是說得過去而已。

“這是葛警官的潔癖吧。提示一點,玻璃盆。”

“玻璃盆算什麽提示?可能隻是死者的個人喜好吧。”

“葛警官,你看這裏。”俞哲拉開角落的櫥櫃,拿出一個碗口如同帽子大小的陶瓷

器皿。器皿上描繪著龍鳳呈祥的金色彩邊。

“這個陶瓷盆有什麽問題?”葛小眉端詳了一會,並沒有發現異樣。

“整個櫥櫃裏絕大多數是這種鑲嵌著金線、銀線的陶瓷器皿,如果是個人喜好的話,這才是王海的最愛才對。但王海偏偏使用了玻璃盆。”見葛小眉臉上一知半解的表情,俞哲咳咳聲音,“如果想不通的話,請問葛警官麻辣魚送到死者的辦公室是幾點?”

葛小眉翻開記錄,答道:“中午11點40,據送餐員汪強回憶,當時隻有死者和鄭永在辦公室。”

“誰在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鄭永什麽時候離開的辦公室?”

“12點20分。”

“請問中間隔了多長時間?”

“四十分鍾。”

“很好,如果再算上送餐員離開飯店的時間,這一份麻辣魚從出鍋到死者服用至少中間間隔了一個小時的時間。如果你是死者,麵對這麽一份涼了半天的食物,你會怎麽做?”

“我是死者的話……”葛小眉眼睛一轉,堅定地答道:“趕快吃掉。”

“哎,原來是個吃貨。”俞哲搖搖頭,歎出一口氣。

“俞哲,你又扯什麽呢!”葛小眉剛要瞪眼,見俞哲拍了拍角落裏的微波爐。

微波爐!

“難道說中間遺漏的環節是加熱食物?”葛小眉腦中一閃。

“對,正是加熱環節,熱噴噴的麻辣魚吃起來才夠味。鄭永走後死者見麻辣魚涼了,便將麻辣魚從簡易的包裝中取出倒入玻璃器皿中,然後放入微波爐加熱。正是因為使用微波加熱的緣故,死者才沒有選用這些鑲著金線、銀線容易產生電火花的陶瓷器皿。這樣一來,再配合蠟下毒的話,凶手便不用出現在現場也可以殺死王海。”

“蠟?你的意思是說凶手提前用蠟把氰化鈉固定在微波爐裏或者玻璃器皿上,待死者加熱的時候,混入食物中。”

“蠟固定在哪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蠟一定是用來固定毒藥的。如果有加熱過程,蠟的確是最好下毒工具。”

“這確實可以解釋通,那藥瓶上沒有出現指紋又是怎麽一回事情?”

“沒有出現指紋,很簡單,因為指紋被凶手抹去了,死者在生前也沒有接觸過藥瓶。還記得上午曾進入過辦公室幾人現場描述嗎,他們的證詞很好解釋了藥瓶的來源。”

“怎麽說?”

“首先是發現屍體的秘書。秘書稱見到王海倒在沙發上時第一判斷以為是醉酒,曾想泡壺茶給死者醒酒。注意是泡壺茶,請問葛警官房間的茶壺在哪裏呢?”

“在茶幾下麵啊。”葛小眉指著茶幾下麵的隔層。

“對,在茶幾上,但即使這個時候,秘書仍然判斷死者是醉酒。換句話說,秘書並沒有發現死者是中毒,沒有發現茶幾上的藥瓶。然後是衝進來的警衛,警衛第一判斷也是死者醉得不醒人世,他還見狀掐了幾下死者的人中試圖喚醒死者。直到注意到死者體溫異常,才讓秘書去報警。同時,警衛叫來了樓下的張總。但這個張總就很奇怪了,一進門便說要注意保護現場。這個人的第一判斷卻與其他人不同,認為發生了需要警方介入的刑事案件。你說奇怪不奇怪?”

“說來倒挺奇怪的,但有可能是警衛叫他上樓的過程中闡明了死者的狀況呢。”

“有這種可能,但這人出現後卻發生了另外一件事情。他準確判斷出了死者是氰化鈉中毒身亡,既不

是其他物質中毒,也不是模糊的氰化物中毒。他是怎麽做到的?”

“這個好像也可以解釋吧,因為他注意到了茶幾上的藥瓶,藥瓶上寫著氰化鈉的字樣。”

“那問題來了,為什麽藥瓶上沒有留下這人的指紋?我看過葛警官傳過來的藥瓶照片,藥瓶很小,上麵的文字更小,以茶幾的高度,普通人俯視視角根本觀察不清上麵的字樣。但他卻可以在不接觸藥瓶的情況下判斷清楚了上麵的文字。而且不要忘了,之前兩個進入現場,包含在茶幾上泡茶的秘書都沒有注意到藥瓶。該怎麽解釋呢?隻有一個答案,藥瓶是他帶入現場的。在他進入現場之前,藥瓶尚未進入這個房間。”

“你這樣推理雖然有些勉強,但也符合邏輯。可他將藥瓶帶入現場的目的是什麽呢?”

“目的隻有一個,將現場偽裝成死者自殺的場景。死者自殺的話,服用的毒藥一定會留在現場。如果可以偽裝現場改變警方的偵查方向,那麽沒有人會注意到麻辣魚中蠟的用法。”

“是,這一點沒有問題。但死者的遺書又該怎麽解釋呢?那可是死者親筆寫成的。”

“是死者親筆寫成的,但未必是遺書。”

“什麽意思?”葛小眉第一次聽見如此建設性的結論。

“原因有二,其一這封親筆書信是留給死者妻子的,理應不該出現在辦公室裏的隱藏角落。其二書信上未明確提出死者要自殺,死者隻是表示要離開。沒錯,換一種說法應該是跑路。結合工廠出了安全事故的背景,死者不堪重負以跑路的方式逃脫法律和傷者的製裁更符合現實。被當成遺書,隻是因為死者死亡、現場發現毒藥、監視攝像頭判斷無人進入房間這些先入為主的客觀條件影響了警方的判斷。”

聽完俞哲的解釋,葛小眉的思路瞬間清晰了,整個事件在迷霧中露出了輪廓。

“我現在完全認可你的推理,但凶手的動機是什麽?警方是不能根據口頭推理給案件定性的。”

“動機,動機在這裏!”

俞哲從口袋裏掏出一個指甲蓋大小的U盤,“我想這個便是凶手的動機,這個U盤是我在沙發下麵發現的。所料不差的話,是死者在倒下的最後一刻意識到了被人投毒,用盡最後的力氣將U盤扔到了沙發下麵。我記得死者的老婆朱敏曾說死者遇害的前一天曾打電話說要交給她一件重要的東西。想必就是就是U盤,U盤上一定記載了這個工廠利益上不可告人的秘密。死者在跑路的同時將……”

咣——

俞哲尚未講完,忽一個人衝入了內廳,一把奪走了U盤。

“張明劍!”

葛小眉一眼認出了來人,正是天海化工的合夥人張明劍,也是這起謀殺案子中現在最重要的嫌疑人。

張明劍抓住U盤,直接將俞哲推倒在地,奪門而去。

“你沒事吧?果然是他,我去追,你等著。”

“不用追了,讓他跑吧。”

“為什麽,他可拿走了現在唯一的證據。”

“哪有什麽證據,那是我自己的U盤,我根本沒有找到王海口中的東西。我隻是故意提前來到現場,在攝像頭下給你打電話聲稱發現了證據而已。”

“你……那也不行,不能讓凶手這麽輕鬆逃跑。”

葛小眉扶起地上的俞哲,俞哲卻沒有拉住起步的葛小眉。

“真是任性……”俞哲望著葛小眉衝下樓的身影,迅速爬起來也追了下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