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遠山,裴小染(上、下)

騰遠山房中,一直掛著一副畫卷。

燕雲京陸記的素白絹紙,鑲金的象牙畫軸。

因為總是被精心擦拭的緣故,即使是在北疆最是風沙肆虐的季節,也是一塵不染。

畫上,氣勢壯闊的瀑布下,是一隻懶洋洋地臥在巨大白石上的狐狸。

那狐狸身形修長優美,通體的淡青色纖長狐毛,秀雅中又帶著妖嬈。

一雙細細長長的狐狸眼微微眯起,似是在假寐,又似是在狡黠地打量著什麽。

雖然隻是寥寥幾筆,卻無比的傳神。

畫卷最左下方,有著幾個潦草中卻帶著狂放的字。

——狡黠似狐,貌美卻勝狐。

神武捌佰叁拾玖年。戰北贈吾畢生知己,遠山。

神武曆839年,那已經是十年前的事了。

那時候,那人對他說話,偶爾還是調笑美人的口氣。

兩年後,他在定南王軍營迎戰橫江國刺客,被一刀正正劈在了臉上。

養傷養了兩個月,再次出去見人之後。

府天國福瑞王之下第一美男子的名聲,悄然地消散在了風中。

而不久之後,那副臥狐畫卷的背後,多出了同樣的人的另一行字——遠山在側,天下吾有。

昔年,他雖然比福瑞王的名聲略差一籌,卻不是因為他長得就比福瑞王差。

福瑞王出身皇家,出身就比他尊貴了不知多少倍。府天國第一美人的頭銜,的確還輪不到他騰遠山。

福瑞王自小一直被比喻成牡丹。牡丹富貴,更是花中之王,但是這美中,卻帶上了一絲嬌弱。

而他不一樣。

三歲習武,八歲就敢跟猛虎赤手肉搏,十四歲成為燕雲京最年輕的禁軍大隊長,十八歲參軍征戰沙場,一柄長劍也不知道斬殺了多少敵國將士。

在這個府天,甚至是整片神武大陸上,他是最巔峰的強者。

是以,他美則美矣,卻不會有人把他比做花。

因為他騰遠山,是真正笑傲天下,頂天立地的男兒。

毀容這事,其實他不是不在意的。

無極戰北最喜歡美人。

小的時候,便總是喜歡對他動手動腳,隻是兩人實在是太熟了,那份色心也似乎就莫名地很淡。

後來喜歡上了無極戰西,他在無極戰北的心裏,更加便偏向了兄弟知己的一邊。

這一毀容,那一點僅餘的,偶爾的曖昧旖旎也無聲地消失了。

他喜歡無極戰北。

這點,他從來沒有否認過,更沒有後悔過。

他為無極戰北做了很多很多的事,那個人不方便做的,不能做的,全部都可以放心地交給他。

他其實遠遠沒有想象中的那麽聰慧敏銳,從小到大,他一直都在做一件事。

那就是追趕。

跟在無極戰北身後,不停地追趕。

不會的,他拚命地學。

不夠好的,他拚命地練。

一刻不停。

因為他知道,那個人不會等他,如果他停下來,就隻會被越拉越遠。

所以即使透支了精神,透支了心血,他也隻能咬緊牙再努力,再努力一點。

誇父追日,也不過如此。

一個人,獨自追逐的日子,就這樣過了二十多年。

所以他沉穩,因為他比任何一個人都要有耐心。

所以他堅定,因為他比任何人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麽。

可是在毀容之後的那段日子,他終於也失去了常性。

那是他第一次為自己從未綻放過的愛情做了點什麽,也是他第一次盲目的勇敢。

即使先把自己灌得大醉,即使暗地裏已經壯膽了無數次。

說出那幾個字,仍然比上陣廝殺,比定出縝密的計劃,要難出無數倍。

第二天,他被派到黑石寨當個二當家,在王府內雖然還是總管,可是一年之中的大部分時間,卻都要呆在黑石寨裏。

他自然明白了自己莽撞的下場。

於是也沒有多耽擱,一人一騎,帶著長劍和那副臥狐畫卷趕赴黑石寨。

其實一切都沒有變。

他從來沒有離開過無極戰北權利的中央,正如他從來沒有走進過無極戰北的內心。

最近的距離,也就止步於那知己二字了。

如今,他也終於可以死了一條心。

不久後,他帶著那副臥狐畫卷來到了寒山城一處偏僻的小店。

找了個老道的師傅,按照畫裏的青狐在身上刺了青。

刺在腹部以下,因為那青狐並不小,那長長的尾巴甚至已經延伸到了背後的兩臀之間。

用的顏料,能刺出最醇厚濃鬱的色澤,卻讓人刺痛不已。

隱藏在那最是私密的地方的刺青,一穿上衣服,就什麽也看不到。

就如同他那從很小很小的時候,就已經開始悄悄發芽的隱秘情愫,最終有一天,要被深深地掩埋。

人生不過寥寥數十年,愛一個人,就已經精疲力盡。

或許那個人不會在乎,但是那份已經深深在心裏生根發芽的感情,他卻不得不珍惜。

因為那感情靜靜地伴隨著他生長,是骨裏的刺,肉裏的疼。

如果硬是要連根拔起,無疑就是把他整個人都毀滅。

神武曆849年,他在另一個郡處理事情的時候,忽然被告知鎮北王遇刺的消息。

瘋狂地策馬回霧封城,一路上,一道又一道的消息傳來。

那個人的身體由壞轉好,終於醒了過來,最後傳過來的消息,卻讓他大吃一驚——鎮北王失憶。

很長一段時間,在馬上的他都渾渾噩噩的,不知道自己都想了些什麽,也不知道應該想些什麽。

馬蹄聲聲清脆,他策馬迎向落日的方向。

霧封城巍峨的城牆近在眼前的時候,他忽然無法克製地想——這是上蒼,在給他另外一次機會麽?

裴·肖染

神武大陸唯有中央三國鼎立的區域最是富饒。其他的地方,諸如西邊大漠,極東草原,南邊苗疆都是貧困窘迫之地。

但是神武大陸上人口又太多,自然不可能全部都集中到三大國,所以即使是這些讓人生計困難到極點的地區,也依舊有不少人居住。

極東大草原,就是這樣一個窮山惡水的地方。而草苓族大部分的族人都居住在這片大草原中。

極東大草原——猛獸肆虐,氣候惡劣,民風彪悍,常年戰亂。

在這樣的地方生活,溫飽都已經不再是人們關注最多的東西,生存才是。

居住在這裏的草苓族,是神武大陸最為卑賤的種族,也是最弱勢的種族之一。

即使小部族之間的戰爭,草苓族也是屢戰屢敗。漸漸的,諾大一個種族四分五裂,草苓族人顛沛流離,更是命運坎坷。

裴小染才三歲的時候,就跟著族裏十幾個大人一齊被另一個部族俘虜,族裏的人被殺了七七八八,最後還是靠著他父親巧舌如簧的馬屁功夫,一家人得以保住性命。

這件事情給幼小的裴小染帶來了很大的衝擊——原來拍馬屁是這麽重要的一項本領。

小小的裴小染很努力,但是卻因為智慧上實在有限,也隻是費勁地背下了幾個對他來說晦澀難懂的詞。

五年後,部族再一次被俘虜,但是這次卻沒有那麽好運。

他的父親,最終被處死。

那年,剛滿八歲的裴小染跪在地上抱著對方部族的首領的腳,磕磕巴巴地把那些背得亂七八糟的馬屁反反複複地講了一遍又一遍,卻隻是被一次次地狠狠踢開。

看著自己的父親被一刀劈斷身子的時候,裴小染忽然覺得很迷茫。

他一直是很笨很笨的人,從小到大,一群小孩子裏他都是被合起來鄙視欺負的那一個。

即使是這樣,他也沒覺得有什麽太傷心的。

經常被同齡的小孩子拎著耳朵欺負到哭著跑回家,第二天他還是能屁顛屁顛地跟著昨天剛剛讓他大哭的小同伴傻嗬嗬地四處亂竄。

三歲那年的那場浩劫,在他那沒什麽用處的腦子裏,其實早已經漸漸褪去了顏色。

他一直想,自己這麽笨,即使被欺負被瞧不起也沒什麽不對的。所以他也不會生氣,更不會記恨,他隻想好好地活下去。即使艱難了點,即使卑賤了點,也沒有關係。

所以他真的不懂,為什麽會這樣。

為什麽一向唯唯諾諾,活得小心翼翼的父親也要被殺死。

為什麽這個世界會是這樣的。

其實八歲的他,還不太明白什麽叫做死亡。

隻是在母親告訴他,父親已經死掉了的時候,他還是感到很害怕。

躺在草地上,一個人,冰冰冷冷的。

流了很多的血,不能再說話,不能再吃好吃的東西,被當作牲畜一樣粗暴地拖到很遠很遠的地方。

原來死亡是那麽可怕。

他真的是怕得厲害。

裴小染的母親也算是個美人,也就被新部族的一個頭領看中,因此他和母親都免去了一死。

大概是草苓族的怕死天性真的是不可磨滅的。他是如此,他母親也是如此。

所以母親根本就沒有想過複仇,節烈當然也不可能。

母親說過,對於他們草苓人來說,保命是第一,斂財是第二,找個強大的主子跟著是第三,有了這三點,那就是天大的福氣了。

裴小染始終謹記著這句話,他也不敢想其他的,能保住命,他就滿足了。

裴小染的地位也沒什麽變化,都是被人瞧不起的卑賤的草苓族人。

隻是他很長一段時間都變得蔫蔫的,不敢再出去和其他的小孩子一起玩。

從那年開始,生活對於裴小染來說,充滿了讓他不敢麵對的恐懼。

極東大草原依舊是危機四伏。

六年後,裴小染十四歲那年,糟糕的事情再次發生。

他出去另一個部落幫忙送點東西的時候,自己的部落被血腥地屠戮了,他是唯一幸免的人。

裴小染呆呆地看著屍橫遍野的部落,甚至無法找到母親完整的屍體。

天大地大,便隻剩他一人。

茫茫的草原中,風簌簌的吹著,寒氣四起。他傻傻的站在原地,就像是瑟瑟的,發抖的,找不到棲身之處的小動物。

他一直不斷逃亡,不斷求饒,不斷屈服,可是卻怎麽也無法把自己妥善地藏起來。

生命,就像是一張鋪天蓋地的大網。

網外麵的,那安詳的,溫暖的,沒有危機的生活,他從來都沒有嚐試過……

後來,裴小染腦中便隻有一個想法——他要逃,雖然不知道要逃到哪裏去,可他還是要逃,他要永永遠遠地逃出這裏。

一路上,近乎奇跡般的,沒有被野獸當作食物果腹,沒有被野蠻的部落屠殺,他就這麽,跌跌撞撞,狼狽不堪地逃出了極東大草原。

因為他是草苓人的緣故,即使逃亡到了城裏,也依舊沒有人願意收留他。即使好不容易找到了店小二什麽的差事,也因為腦子太不好使,過不幾天就被趕走。

就這樣,也不知道曆盡了多少艱險,在城與城之間流浪漂泊著,最終,他來到了霧封城,而且很幸運地,被一個開麵攤子的老伯收留,隻需要在鋪子後麵洗洗碗就可以。

那年,他已經十六歲了。

十六年來,他第一次過上了平穩安逸的生活。極東大草原那些,噩夢般的回憶,終於仿佛要漸漸遠去。

沒想到,平靜的日子剛剛過了半個月不到,他就被府天國鎮北王強行帶回了王府成了鎮北王的寵侍。

其實裴小染以前從來沒有覺得過自己好看。當年一群小孩子在一起玩鬧,他似乎就是最被瞧不起的那一個,一雙小狐狸似的尖耳朵甚至也被視為醜陋的東西,所以他心裏一直下意識地覺得自己很難看。

後來連續兩年的流浪,更是一直灰頭土臉得狼狽,所以也從來沒有意識到自己正在漸漸的蛻變成甚至連府天國鎮北王也要側目的漂亮男孩。

旁人都覺得他是被鎮北王霸道地強擄回王府的,沒有人知道,其實他心裏……一直是暗暗歡喜著的。

裴小染這短暫的一生,從來沒有見到過那麽耀眼的男人。

耀眼得,仿佛是在九天流光裏傲然翱翔的神龍。

銳利的劍眉沒入鬢角,淺灰色的霸道丹鳳眼,高鼻薄唇。

身穿深紫色繡金龍的織錦寬袍,祥雲玄黑皮靴,修長的手指握著象牙骨的折扇,唇角的笑意風流得讓人眩暈。

甚至那人座下近乎有兩米高的棕紅色駿馬,都讓裴小染屏息。

滿街的人都在跪著,那人卻對他說:你起來,抬頭。

他仰視著那張俊得讓他說不出話來的臉,偷偷地想:他是王爺呢……

裴小染一直心裏自知自己是低一等的草苓人,可是即使這樣低微地活了十六年,麵對著這個男人,依舊覺得自己已經卑賤得好像腳下的一粒塵土。

他那麽好看,比一千匹宋記的遊鳳絲綢,比一萬籠何式的四色小點心還要讓他怦然心動。

他這輩子,都沒有過那種不安卻又期待著的複雜心緒。

裴小染從來沒有想過,自己居然真的能被帶回王府。

他也從來沒有想過,後來的後來,會發生那麽多的事情。

前十六年,他覺得生存是最艱難的事情,自己笨得隻剩下糨糊的腦子,根本就無法應付。

後來卻發現,原來這世上,有件東西,它比生存還要重,重得讓他的生命都近乎無法承載。

作者有話要說:終於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