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幕 鎏金之旅 第二百三十七章 生平

似乎說了這麽多我也沒有大體介紹一下吉爾的生平,那麽我就在這裏介紹一下吧。

吉爾這個人毫無疑問是一個土生土長的大平原商人。一張寬厚的典型摩門——薩倫斯人的臉孔讓這個家夥走在現在大陸六成的地方都會有一種很強烈的歸屬感。當年離開了摩門高地在其他地方紮根的可不止大平原這一隻。摩門人從骨子裏滲透出來的獵人意誌保證這些大個子們在爭鬥中總是有一種仿佛先知一樣的預感。而吉爾也正是繼承了這種預感才在商場上無所不利的。他的父親也是如此,他的爺爺也同樣是如此。大腹便便之下掩蓋不了獵人的本能。摩門人總是在

有著如此顯眼的表現。當然,在其他人眼裏這是蠻子食人本能就是了。

而且同其他絕大多數大平原人一樣,這個家夥年輕的時候也是一個自以為是的家夥。跟他那個肥胖而愚蠢的母親一樣,總是自以為是的在所有人裏麵放肆的發表著自己的評論。“你不應該這樣做。”他說。“你們應該聽我的。我是對的。”然後所有人都沒有去理他。讓這個完美的繼承了他愚蠢的,仿佛母雞一樣的咯咯叫的母親那些愚昧的表現的家夥在那裏自生自滅。稍微有一點智商的人都能知道這個蠢貨發表的意見究竟能帶來怎樣的結果。

而且這個眾所周知的蠢貨他的父親還是大平原上麵頗為成功的一個老商人。所以說多多少少也會忍受這個白癡的那些行為。包括他露宿酒館的惡習,勾引別人家姑娘,玩上了床後又甩了等等。

因為錢的原因,依然有不少人像這個蠢貨拋媚眼。當年極為有名的花花公子裏麵絕對有這個家夥一個名頭。而且在他長大後這些惡習不減反增。

此人極為喜歡抽雪茄。而且不是那些老煙鬼一樣能夠忍受寂寞就為了品嚐更好的雪茄那種類似於崇拜一樣的。而是抽一根扔一根。拿草葉卷卷的也能抽,那種粗魯的品味絕對符合一個正常的摩門人的品味價值。

這讓他自認為是商人貴族的父親大為惱火。在一次抽劣質雪茄把那股嗆人的味道再次散布到他們家中每一個角落裏的時候。他的父親也終於忍受不住了,挺著大肚子抽出了皮帶把那個可惡的混賬小子抽了個半死不活。這才遏製住他的劣習。

而且這個家夥還喜歡遛狗。經常聳動著那個紅色的大鼻子,用那含混不清的仿佛嗓子裏堵著什麽東西的聲音喊著他的狗。不止一條狗。“經濟學家?你在哪?”這是一條雜種狗。黃皮的瘦弱的皮包骨頭,經常逃離他的那個腦子有點問題的主人在垃圾堆裏刨點東西吃。可憐的家夥在他的家裏吃的都是青菜和水果。因為他認為給狗吃那些東西就夠了。“狗是靈性的動物。”他抽了抽鼻子在酒會上砸了三個酒瓶子後揪住旁邊的人,含混不清的這樣說過。“人都能吃蔬菜過活,狗為什麽不可以?”然後就這樣接著給可憐的經濟學家吃蔬菜。

“啊,經濟學家又不見了。”

通常尋找經濟學家的路途是他所不願意見到的。因為那條雜種狗可不像是養尊處優的某人入不得小巷子。經常在大街小巷的汙水溝裏才能看到那條雜種狗的身影。努力刨著肉食,然後哀鳴的樣子也讓居民們下意識的給那條黃色的雜種狗扔點吃的。而雜種狗的那個白牙也確確實實沒讓居民們失望,很快的吃完了後堅強的活下去。

通常來說,吉爾在他混帳的那個年齡裏可是沒有那麽多耐心的。在尋找一個多小時後,基本上就很煩躁了。於是他就放出來他的殺手鐧。“混混,把經濟學家給我叼出來。”混混是他養的另一條狗。一條毛色油光水滑的黑色大狼狗。那種見人就咬那種的。凶性十足。基本上他家的狗都靠蔬菜和水果過活,唯獨這個混混是吃肉的。所以說麵對主人有危險的時候,這家夥也會直接撲上去。看起來比其他的狗忠心多了。於是他吃的也就多了。

“這些蠢貨裏麵也就混混能吃肉了。吃肉才有力氣咬人。”吉爾經常揩著鼻涕呼嚕呼嚕的這樣說道。“而且咬的都是我要讓他咬的人。我憑什麽不給這種狗吃肉呢?他才配吃肉。”

而身為吉爾手底下最忠心的狗,混混也是經常被他指派各種任務。比如說抓捕經濟學家啥的。這個嗅覺靈敏的機器搖著尾巴齜著牙,在大街小巷中巡視著。然後在某個角落裏找到不斷哀鳴的經濟學家。然後把它咬上一頓,必要的時候還要撕下來幾塊肉來警告這個雜種。然後把遍體鱗傷的經濟學家叼起來搖著尾巴送到自己主人的麵前,搖著尾巴等著獎賞。而通常吉爾也不會讓它失望。踢上幾腳經濟學家後順手把一大塊肉塞到混混的嘴裏麵。

而事實上經濟學家等雜種狗有時候還真是活該。作為一條狗居然很多時候是要試圖咬自己的主人的。而且更多時候吃的是別人家的肉。被別人喂熟了的雜種狗還能有好麽?光是餓死他就

是夠寬恕的懲罰了。敢要自己的主人的狗一般來說可都是要打死拆骨頭的。

經濟學家的那皮包骨頭的樣子和一口白牙也就讓吉爾打消了拆了它的心。

然後有一天,經濟學家把一個傭兵給咬了。要知道那可不是什麽普通的傭兵。當年大平原上有數的幾個傭兵裏麵可就有他一個。不過這事也奇怪。你說一個瘦的皮包骨的老家夥怎麽可能咬人呢?但實際上它就是咬了。而且咬的義無反顧,直接咬掉了那人的一塊肉。搞的那個自詡為商人貴族的老爸嚇得大驚失色。而那個愚蠢的女人,我是說吉爾的母親,她居然試圖找人來把那個傭兵打死來平息事端。於是結果是顯而易見的。

吉爾把他的狗都打死了,然後把他的東西也全都放回了家。就像個爺們一樣渾身赤條條的和他將來的夥伴們走向了傭兵團。然後成就了他一生的傳奇……大概就是這麽個套路。但實際上是他被扒光了就像是他以前溜狗一樣在大平原上走了那麽一圈,然後被人帶走了。

然後他

的時候就成了什麽大人物了的樣子。事情就是這樣的。

(昨天看了屠格涅夫的獵人筆記,感覺收獲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