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問:從事什麽行業,最需要有一雙靈巧的手?

答案會有很多,外科醫生、鋼琴家、刺繡者、雕刻家,許多許多,有沒有人想到過扒手呢?

是的,扒手。

扒手,最簡單普通的解釋是:從人身上竊取財物者——一定要從人身上竊取財物的才是,不然,就是小偷,不是扒手。

小偷和扒手不大相同,扒手,由於要在人身上竊取財物,而被竊的人,又一定處於清醒的狀態之下,所以,扒手要能得手,就不是很容易,不但要有極靈巧的手,在最短時間內得到所需,而且要有心理學的知識,懂得如何轉移他人的注意力,曾有人研究過,扒手須要轉移他人注意力的程度,和魔術相同,不能成功轉移,就不能成功。

扒手自然也要冒當場被捉到的危險,這就需要有冒險家的氣魄——明知自己從事的工作極度危險,可是表麵上絕不能有絲毫慌張,這種鎮定功夫,要發自內心,有時,更要故意裝出十分泰然的神情,一個好演員,有時也未必做得到。

人手臂的長度有限製,所以,扒手在作業的時候,必然和目標十分接近,東西在人家的身上,在人家衣服的口袋中,都貼著別人的身子,要把東西轉移到自己手上,安全撤退,這其間,須要扒手眼明手快,心靈手巧,簡直非外人所能想像。扒竊,甚至可說是一種藝術。

一個人,如果能夠成為一個成功的扒手,應該可以說,他就能成為任何行業中的成功者。

以上,是一篇演講詞,聽來十分慷慨激昂,也旁征博引,講來大有道理。演講者是一個看來毫不起眼的人,年紀大約五、六十歲,麵貌普通得記性中等程度的人,就算看他二十次,隻怕也難以從記憶中把他找出來,而在下次見麵時。還得請教貴姓。

那樣平凡的麵貌,在他從事的行業中,占了極大的便宜,就像舞蹈家天生有修長的腿,鋼琴家天生有特長的手指一樣。

他是一個扒手,當那麽樣貌普通的人,站在別人身邊的時候,別人根本不會對他加以任何注意,所以他要下手,也特別容易。

他不但是扒手,而且是老扒手,他看來像五、六十歲,實際年齡是七十二歲,他不斷運動以維持健康,並且日日進行麵部按摩,使他看來不那麽老。

(看!不論從事什麽行業,如果要出類拔萃,都得付出嚴酷的代價,連扒手都不例外。)

他健康情形極佳,到如今,如果照古老的、傳統的方式來考驗扒手的程度,他毫無疑問,還站在頂峰那一級上,正如他自己所稱的那樣,他的扒竊技巧,在中國,排第三,在世界,排第一——聽起來好像有點不對頭,但他有他的理論,他認為,扒手這行業,首先發生在中國,所以中國扒手的技術,還在世界各國之上,在中國,即使排名第一百八十三,在世界,仍然排名第一。

(真的,扒手,作為一種行業,究竟已有多久的曆史了呢?隻怕沒有人說得上,不論身為扒手者如何他自己的行業吹噓,扒手所從事的,是一種偷竊行為,那樣算起來,這一行曆史可能極其久遠,因為偷竊是人類本性中許多惡性之一。)

他的名字,十分有氣派,古九非,若是曾在江湖上混過些日子的,一定知道他的名字,因為他是扒手中的老前輩,中國(自然也是世界)三大扒手之一。

古九非的那一番演詞,並沒人替他撰寫,完全是他自己的即興,他沒有受過正式的教育(嚴格的扒手課程訓練自然有過),可是很喜歡看書,各種各樣的書都看,久而久之,仗著他的天分聰明,自然融會貫通,學識也不同於一般。

(他常後悔,說如果不是那麽喜歡看書,多一點時間進行‘業務訓練’,那一定不止排名第三,絕對可以排名第一。不過,他在這樣說的時候,對於自己的學問,遠在同行之上,也就很自負——其詞若憾焉,實乃深喜之。他不但是扒手,而且還惹上了知識分子的毛病。)

聽他演講的人,約有百餘,紅黃白黑,各色人種都有,有幾個金發碧眼的少女,大有資格成為國際一級豔星,也在聽講,而當他的講話告一段落之後,熱烈的鼓掌。

(後來,更在他表演之後,熱情地擁吻他,他的評語是:洋妞看起來好看——可以遠觀,近,有點吃不消。)

百餘人聚集在一所古老大屋子中,那大屋子的主人,也是一個扒手,而這時,那麽多人聚集的目的,是自有人類曆史以來,第一次‘世界扒手代表會議’。

這種空前有盛會,請出了扒手界前輩古九非來說話,自然會得到熱烈的歡迎。

在古九非說話之後,另外有幾個人講話,其中以一個韓國代表的說話,最受歡迎,他說:“明年在漢城,有盛大的、世界性的盛舉,歡迎各國同行到漢城來,韓國同行,一定竭力協助。”

接下來幾個人的講話比較悶,然後,則是各國代表,表演代表了各民族風格的扒竊技術,泰半乏善足陳——這也難怪,扒竊技術的種種巔峰手法,根本全在中國。

最後是古九非表演,一個全部按照人體關節製造的木人,掛在一個架子上,推出來,穿著整齊的三件頭套裝西裝,當著眾人,把一個一個小鋼鈴掛上去,掛到十隻時,古九非揚起手來製止,然後宣布:“誰能在這木頭人身上扒得財物,而鈴聲不響的,可以登堂入室,成為一流扒手。”

幾個人都上去試,有的手指才一碰到木頭人,就鈴聲大作,有的總算掀開了上衣,但也一樣使鈴發出聲響。

古九非神情難過,搖頭歎息,吩咐繼續懸掛銅鈴,同時背負雙手,吩咐翻譯,把他的話,用聯合國選定的語言翻譯出來,他說的話,簡直是痛心疾首之至:“在這裏,已經是世界扒手的精英,竟然連十個鈴的考驗都通不過。咦,扒手是藝術.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當扒手,希望各位多下苦功。”

參加聚會的人,看著木頭人身上的銅鈴,已掛到三十個了,大多數(尤其是西方人)都現出幸災樂禍的神色來,存心看古九非出醜。

古九非吸了一口氣:“夠了,三十個鈴,已足以令這裏的人大開眼界了。”

他搓了搓手,“呼”的在掌心之中,吹了一口氣,也沒見他有什麽動作,隻見他悠悠閑閑,若無其事地走近到木頭人,甚至還手掩著口,打了一個嗬欠。在木頭身邊,轉個圈,順手向外揮,就有一樣一樣的東西被揮出來,一個樣子俊美的少年人,隨著他奔跑,把他揮出來的東西,一一接住,高舉起來讓人看——那些東西,全是剛才當著眾人,放進木頭人身上的衣服中的,有放進褲袋中的鈔票,有放在上衣袋中的皮夾子,有放在襯衫袋中的金筆,手腕上的手表,甚至手指上的戒指……

刹那之間,人人屏住氣息,鴉雀無聲,那時,木頭人身上的三十隻銅鈴,任何一隻,隻要發出一下聲響,必然人人可聞。

可是懸空掛著的木頭人,硬是紋絲不動,身上三十隻銅鈴,自然也不會發出任何聲響來。

表演過程,前後至多一分半鍾,那少年人的雙手之中,已滿是“贓物”,古九非陡然站定,臉不紅,氣不喘,仍然是那種看來普通之極的樣子,背對木頭人站著,陡然轉身,向木頭人吹了一口氣,木頭人立時身子晃動,鈴聲大作。

直到這時,所有人等,才迸發出暴雷一般的喝彩聲,幾個金發美女,努力把她們唇上的唇膏,印向古九非的臉頰,古九非微閉著眼,雙手在背後交叉,一動不動,絕不打那些美女的主意。

等到眾人激動情緒,略為平靜,古九非才道:“我十九歲那年,最高的紀錄,是六十六隻鈴,維持了將近二十年,才開始退步,現在,五十隻鈴還可以,再多,就難免出醜。一般來說,若是有五隻鈴,就極少失手了。”

一眾扒手,又是一陣感歎,那少年人把自木頭人身上扒出來的東西,一一放回去,轉頭對古九非道:“我聽我一個朋友說起過這種訓練扒手的木頭人,和在木頭人身上掛銅鈴的事。”

古九非一揚眉,道:“哦,現在知道這種訓練方法的人不多了,你朋友叫什麽名字?”

那少年人道:“他的名字是衛斯理。”

古九非“啊”地一聲,把那少年拖到一邊:“衛斯理?白老大的女婿?”

少年連連點頭:“你認識他?”

古九非沉吟片刻:“應該互相聽說過。嗯……如果我想見他……”

少年人顯然未曾想到古九非有這樣的要求,立時現出為難的神色來。

那少年人自然知道,我,衛斯理,不是那麽隨便見陌生人的。因為那少年人的名字是溫寶裕,那個闖禍胚溫寶裕。

溫寶裕怎麽會和古九非“泡”到了一塊的呢?有必要作簡短的介紹。

完全是偶然。

(人生的際遇,有許多事的發生,都偶然之極。而偶然發生的事,可以對一個人的一生,形成巨大的影響,甚至於改變一生。)

溫寶裕、胡說、良辰美景到一個規模十分大的遊樂場去玩。那種遊樂場,正是他們這種年紀的人的天地,良辰美景十分喜歡那種環境,也和胡說、溫寶裕比賽著膽量和各方麵的能力。

良辰美景受過嚴格的中國武術訓練,在各種遊戲中,自然也大占上風,反正胡說和溫寶裕都很有君子風度,不是太著意和女性爭勝,所以嘻嘻哈哈,自然也樂在其中。

他們第一次見到古九非,是在遊樂場一個遊戲攤位之前,那遊戲攤位的遊戲,相當特別,有一個九曲十三彎的,鐵絲劄成的“迷宮”,迷宮都由雙線組成,兩股鐵絲之間的空隙,有時較寬,約有五公分,有時十分窄,大約隻有半公分。

遊戲的玩法,是要用一根直徑大約三公分的鐵棒,在兩股鐵絲之間移動,而不能碰到鐵線——一碰上,就會有怪聲傳出,那就算輸了。

溫寶裕第十次勸良辰美景不要再玩下去的時候,聲音極大:“別再浪費時間了,世界上沒有人可以通過整個迷宮。你們自己看,最窄的地方有七八處,每處都間不容發,誰的手有那麽穩定?”

那時,正輪到良辰美景在玩,沒有移動多久,又有怪聲傳出來,美景立時道:“我再試一次。”

溫寶裕臉漲得通紅,一伸手,在美景的手中,把那根鐵棒,奪了下來,叫:“別玩了。”

誰知道,他才叫了一聲,那遊戲攤的攤主,陡然揚起了一根細長的鐵枝,向溫寶裕的手背上,疾敲了下來。

良辰美景的行動雖然快,隻是快在她們自己,要她們把溫寶裕推開,自然慢了一步,所以“拍”地一聲,鐵技已經重敲在溫室裕的手背之上,那一下,還真敲得不輕,手背上立時紅腫了起來。

良辰美景、溫寶裕、胡說,一起跳了起來,想和攤主理論,可是攤主卻先發製人,那是一個一臉橫肉,一望而知不是什麽善類的流氓,一開口,不但聲勢洶洶,而且一連串髒話,湧了出來,聽得平時隻說說“他媽的”或是“他奶奶的”,就以為自己大有說粗話豪氣的那四個人,目瞪口呆,張口結舌,滿臉通紅,學步維艱,想要還上一兩句口,如何插得進半句口去。

正當他們進也不是,退出不是,看來眼前虧已經吃定,隻好君子報仇,三年不晚時,忽然在他們身後,有一個老人的聲音:“好了,又叫你打了,也給你罵了,也該住口了吧。”

那攤主人可能是橫蠻慣了的,厲聲又罵了兩句:“這小王八,阻我做生意,就該……”

看來,本來還有一連串的髒話要出籠的,可是那老者已將一張鈔票遞上去:“我來玩。”

有了生意,惡罵也就停止,這時,溫寶裕等四人,才看清,出頭阻止了惡罵的,是一個樣貌普通之極的老人家,也看到老人家遞出去的,是一張百元鈔票。

而攤主一接過鈔票,神情極度狡猾:“老伯,小孩子玩,十元一次,你就一百元玩一次吧,反正隻要能通到底,彩金一百倍。”

那老大——自然就是古九非,喃喃地道:“一百倍,那是一萬元了,你……賠得出嗎?”

攤主怒道:“當然賠得出,那麽大的遊樂場,就算我這裏沒有場方也會代支。”

古九非連連點頭:“說得對。”

溫寶裕剛手手背上吃了一下重的,這時兀自痛得摔手,又招了一頓臭罵,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他又忍不住道:“老伯,你別浪費錢,沒有人可以通到底的。”

攤主立時又怒目相向,古九非笑道:“小朋友,這就是你不對了,壞人買賣,如殺人父母,少出聲,看我一大所年紀了,手是不是還夠穩。”

他說著,取過了那根鐵棒來。

這時,由於攤主的惡罵,本來就吸引了不少人,他的突然出現,又充滿了戲劇化,而且,一百倍的彩金,在遊戲場中,又一個大數目,所以一下子,就圍了上百人在看。

溫寶裕還想仗義執言,去勸老者不要玩,良辰美景在他的兩旁,把他夾在中間,一邊一個在對他說話:“那老者看來不是常人。”

溫寶裕不服:“你們怎麽知道?”

她們道:“我們習過武,聽得出他的呼吸,綿遠細長,和常人大不相同,一定在寧氣靜息上,有極高的造詣,他是看攤主那流氓欺侮人太凶,替我們出頭。”

溫寶裕將信將疑,那時,古九非已開始玩遊戲。尋常人在移動鐵棒之時,總是又慢又小心,唯恐碰到了上下的鐵線,可是他卻又穩又快,若無其事,轉眼之間,已經通過了一半。

攤主麵上變色,大聲叫:“大家鼓掌,喝彩。”

他想藉此令對手分神,可是古九非是什麽樣的身手,一轉眼間,已完成了十之八九,攤主人一發急,竟然沒法搖動那迷宮。

良辰美景早已看出那流氓心懷不軌,立時各自彈出了一顆小鋼珠,射在他的腿彎之上。

也就在那流氓一個站不穩,坐跌在地時,觀眾發出如雷的掌聲,古九非已經通過了整個迷宮。

流氓站起來時,臉色之難看,自然也到了極點,溫寶裕興奮得奔過去,奔到古九非的麵前,抓起了他的手來看,一麵不住道:“不可能,不可能。”

他們雖然有過這一次偶遇,但是真正相識,卻又在幾天之後——那一次,人叢中忽然亂了起來,一些不明來曆的人,衝了進來,一下子就擠得人四散奔走,溫室裕他們,在遊樂場門口,才會齊,再進去找那“江湖異人”時,已找不到了。

他們的確用“江湖異人”的稱呼,來稱那個老者,也曾向我提及,我道:“有一個可能,是這老者玩慣了這種遊戲,他以前,可能就擺這種遊戲攤,所以駕輕就熟,自然得心應手。”

可以看得出,他們四個人對我的說法,不是十分同意,但卻也難以反駁。

這本來是平常之極的一件事,若不是有第二次的偶遇,事情自然也不會有進一步的發展。

早在大半個月之前,溫寶裕就一副喜心翻倒在神情,和胡說、良辰美景,鬼頭鬼腦,吱吱喳喳,說個不停,可是一見到了我,就不說什麽,我知道他想引我問他發生了什麽事。

可是,我卻忍住了,根本不去問他,到後來,他忍不住了,向我宣布了他的“特大喜訊”——他父母決定歐遊,為期一個月。

我看他那麽高興的樣子,不禁歎了一聲,感慨做父母的,真不容易。在父母的立場而言,都覺得自己在盡力照顧子女,可是再也想不到,將成年的子女,視父母遠遊,為特大喜訊。

我一麵歎,一麵道:“小寶,千萬別在你父母麵前,表現那麽高興,他們會傷心的。”

溫寶裕為難:“也不能太難過了,不然,他們以為我不舍得他們遠遊,取消了計劃,就麻煩了。”

我道:“是啊,總要自然才好。”

想不到這一番話,被白素聽了去,她責備我:“你對孩子,怎麽這樣說話。”

我苦笑:“你沒看到,小寶真感到高興?他家裏管得他太嚴了。”

白素不同意:“那還叫嚴?”

我想了一想:“小寶不是普通的孩子,大有獨立精神,他的父母也明知管不了他,可是還努力在盡責任,小寶的處境也夠難的了。”

白素也籲了一口氣:“至少有一個月可以鬆一口氣。”她說著,不由自主,向我伸了伸笑頭,作了一個鬼臉。

父母遠遊,孩子去送機,親戚朋友一大堆,飛機快起飛了,胖得已幾乎成為一根圓柱的溫三少奶,還抓住了小寶的手不肯放,千叮萬囑,雙眼潤濕,溫寶裕作了至少三百次以上的保證,才仿佛生離死別一樣,進了閘口。

(溫寶裕事後對人說:我隻怕會一頭撞死在飛機上——溫寶裕說話誇張,當然作不得準。)

父母才一進閘口,溫寶裕一個轉身,提氣前縱,三下兩下,就把其餘的送機親戚,摔到了身後——他和良辰美景在一起久了,很學了些輕功身法,雖然離來去如同鬼魅,還差了十萬八千裏,但是行動之間,大是靈敏,倒是真的。他那時隻想避開姨媽姑姐,所以專向人多處擠進去,在人叢中穿來插去,眼看已可以離開機場大廈,忽然身邊一聲大喝,已被人扭住了手臂,同時聽得有人大叫:“扒手,扒手!”溫寶裕再也想不到他會被人誤認為“扒手”,還在四麵看著,直到看清抓住他的那個中年人,氣急敗壞,又惡狠狠瞪著他的樣子,他才哈哈大笑了起來,喝:“放開我,你弄錯了。”

那中年人不肯,糾纏間,警員已然來到,到了機場的警局辦公室,溫室裕十分樂意接受搜身,在他身邊,當然沒有找到那中年人失去的皮包,反倒在他的皮包中,找到了他的存折,存折中八位數字的存款,看得那中年人和眾警官目瞪口呆。(那是溫寶裕為了維持研究陳長青留下的那間大屋子,變賣了一些屋中物件的得款,他身懷巨款,卻從來也沒有亂用過。所以,我說他是一個很有獨立精神的少年人。)

警官恭敬地送他離開,溫室裕聽到兩個警官的對話。一個說:“真怪,這幾天,每天的扒竊案,超過十宗,卻又一個也抓不到。”

另一個道:“是啊,看來像是全世界的一流扒手,都集中到本地來了。”

(那警官自然隻是說笑,可是卻說中了事實——真的,全世界一流扒手,都集中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