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幣的購買力很可觀,一個金幣相當於100枚銀幣,一枚銀幣又可以兌換成100個銅板,三個銅板就能買到一大塊夠三人吃一頓的黑麵包。一個熟練的鐵匠,一天也才能賺到五六個銅板而已。

所以,托馬斯帶著一大堆物資回來的時候,還剩餘大半的錢沒花出去。

他今天運氣不錯,才到達小鎮,就碰到了一個鄉下來的農奴,那個農奴扛著一隻山豬在街頭叫賣,托馬斯看到那頭山豬有好幾百斤的樣子,直接花銀幣買了下來,在那個賣山豬的農奴千恩萬謝中,讓跟隨著的兩個侍衛扛回了城堡,賣山豬的農奴則跟在後麵,等會兒屠宰山豬還需要這名農奴來。

農奴的感謝是由衷的,因為這麽大頭山豬如果賣給鎮裏的農奴,需要分開出售,而且花費很長時間也不一定能賣完,之所以他沒有在家裏就將山豬宰殺,就是擔心提前殺死,因為天氣炎熱,還沒賣完就可能導致肉質變得不新鮮,而拿到鎮子上,等有足夠多的人圍觀,到時候他再現殺現賣,不但肉質新鮮,也能多賣一會兒。

一開始,當賣山豬的農奴看著托馬斯帶著四名衛兵來到他的山豬前,他是有種想哭的衝動,因為衛兵的名聲在這隻有兩千多人的農奴中已經傳遍了,那名被本尼糟蹋了的女子就是他們村的,女子不堪受辱,已經自盡,但是女子的家人也不敢去找衛兵討說法,因為衛兵就是這個地方最有權勢的人。

賣山豬的農奴一度以為托馬斯,就是幹出那個傷天害理事情的主角,心裏覺得自己的山豬肯定不保,麵對托馬斯的問話,勉強的笑容比哭還難看。最後,讓農奴沒想到的是,托馬斯竟然給錢了,而且還是一個銀幣,雖然比真實價格少了些,但是這已經比他原本心裏想著豬財兩空的打算好了不知多少倍。

花一個銀幣買下這頭山豬很值,但是托馬斯原本還是想要壓一下價格,給個50銅板才差不多,不需要報領主大人的尊號,光憑他身後跟著的四名衛兵就能讓農奴不敢反對。

但是他忽然想起,在他接過格維斯遞來的金幣時,格維斯告誡過他,不準強買強賣,所以他才以1銀幣的價格買下了這頭真實價格應該在一銀幣五十銅板左右的山豬。

“這個世界這麽慷慨的領主,估計就隻有格維斯大人了。”買完山豬後,托馬斯內心是這麽想的。

想歸想,托馬斯還是很高興,他知道自己家男爵大人喜歡吃肉食,而這樣的山豬也是可遇不可求,所以能買到這樣新鮮,還活蹦亂跳的野味格維斯定會很滿意。

辦好格維斯交代的事情,管家的位子就不會離他很遠了。

長桌上,隻有格維斯一人坐著吃飯,顯得很空曠,讓格維斯有點懷念在甘道夫的城堡裏吃飯的感覺,雖然食物不好吃,但是氣氛很溫馨,聽著大家發出輕微的嘎子嘎子咀嚼聲,會讓人覺得充實。

至於地球上,自從他奶奶去世以後,就再也沒有親近的人了,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離他而去,自小由奶奶帶大的他,已經好幾年沒有感覺到家的溫暖。

現在桌上擺著四五個菜,個個色香味俱全,光是聞著就覺得好吃,格維斯卻總覺得少了些什麽,有點提不起精神。

“托馬斯,要不你坐下來一起吃?”格維斯忽然扭頭,對身旁一直站著的托馬斯說道,托馬斯下午辦的事情讓格維斯很滿意,特別是那頭山豬。

“大人,您別開玩笑了!城堡餐廳裏的長桌,隻有擁有爵位的貴族或者貴族的子嗣才有資格坐在上麵吃飯!小人是萬萬不敢的!”托馬斯當然是不敢的。

格維斯可以異想天開,但是在玫瑰堡接受過培訓的托馬斯知道,餐廳裏的長桌是除貴族外,任何人的禁忌,他今天要是聽了格維斯的話,真敢坐下去,事情要是傳了出去,被伯爵大人或者甘道夫男爵大人知道,絕對會讓他成為一根木杆子上的旗子,隨風飄搖。

看托馬斯那副樣子,格維斯就知道等級製度,已經銘刻在托馬斯這些人的腦子裏,不可能再改變。格維斯也不在言語,搖了搖頭,拿起刀叉,一個人吃了起來。

對於奴仆或者平民,貴族們想盡一切辦法限製他們的權利,劃分自己與他們的區別。這樣做的好處在於體現自身優越的同時,還能激發平民們的向往,就算是為了一個不能世襲的勳爵爵位也前仆後繼再所不惜。

吃完飯後,格維斯直接去了書房,並且支開托馬斯,他心裏還牽掛著一樣東西,那就是他金手指裏一直沒使用過的搜尋功能!在甘道夫的城堡裏他怕發生未知的事情,不敢使用。

現在這裏已經是格維斯自己的地盤,已經能將風險降到最低,就算發生什麽意外,他也有補救的可能。

打開麵板,依舊是熟悉的模樣,右邊的兌換商城裏,那些圖標全都變得灰暗。隻有左邊這個搜尋鍵,隻需一個能量點就能使用。此刻搜尋的按鍵還亮著光,格維斯準備現在就使用它,看一下到底有什麽效果。

格維斯並不準備將這1點可憐的能量點攢著買兌換商城裏那些奇異果實,雖然金色水果效果奇佳,但天知道下次係統發布任務需要等到什麽時候,要是每次任務都是獎勵1點能量點,他覺得他是等不急的。

格維斯緊張地搓了搓手,然後抬手朝搜尋按鈕點去。其實麵板並不需要用手觸摸,用意念就能操控,隻是格維斯此刻心裏頗為興奮,抬起手隻是下意識的動作。

對於搜尋功能他也有猜想,應該是能搜尋到什麽值錢之類的東西,不過在沒有真正搞明白之前,他還不敢下定論,隻能希望尋找的東西越貴重越好。這樣他才能依靠金手指在這個世界壯大自己,不被別人左右。

農奴平民在他麵前宛如羔羊,生殺予奪隻在一念之間。但是他格維斯又何嚐不是那些大貴族眼中的羔羊,他不想做羔羊,而是想做一頭無憂無慮的虎豹,既能自保,也能逍遙。

當搜尋功能被點下去以後,麵板上立刻有了反應,1比1的能量值變成了0比1.而在麵板的左上方卻多出來了一個圓圈。圓圈上此刻閃爍著兩個小點,一個點是綠色,一個點是紅色。

“難道紅色的點,就代表著寶物?”

格維斯之所以推測紅點代表著寶物,是因為綠色的點此刻是在正中央,就如同地球上的雷達屏幕一樣,而紅點則是在圓圈的邊框上。

接下來,格維斯為了驗證自己的猜測,從書房裏走了出來,因為城堡內的結構限製,他並不能一直朝著紅點方向行走。於是他快速來到了城堡的前庭中,這時候地圖才出現了一點點變化,當他走到前庭,並且朝著紅點方向繼續走去,紅點的位置已經被拉近一點點,不過移動的位置很微小,如果不是格維斯目不轉睛地看著,還不一定能察覺。

“我從書房到這個位置,直線距離起碼有200多米,但是紅點隻是微微靠近了一點點。說明紅點的位置離這裏起碼有5公裏以上.”格維斯略微思索,知道紅點離他現在的位置有點遠,已經不適合在今晚前去查看了。

他的領地目前地廣人稀,兩個公裏就能完全走出小鎮的範圍,5公裏外可能已經是茂密的雜草叢,或者是樹林。在不讓人起疑的情況下,他最好的計劃就是等明天,天亮再出門尋找。

“還得編個理由外出!”對於金手指,格維斯覺得自己務必做到小心謹慎,雖然這個世界可能沒有金手指這一概念,但是為了防止次數變多以後,引起人們的關注,他覺得自己必須每一次尋找紅點,都要安排一個光明正大的行程。

忽然,格維斯想到了一個很合理的外出理由。

“托馬斯!”

“大人,您有什麽事嗎?”剛剛格維斯火急火燎的從城堡內跑了出來,正在安排兩名仆人幹活的托馬斯也馬上跟了出來,並沒有私自詢問格維斯去幹什麽。當格維斯呆呆的站在前庭裏發呆,托馬斯就默默地站在不遠處。

“我明天要去巡視我的領地,你去安排一下!”身為一名新上任的領主,格維斯覺得自己無論是不是為了去尋找紅點,都要巡視一下自己的領地,這樣才能思考究竟如何將領地發展起來。

發展領地,因地製宜很重要,他手上沒資金,領地又沒人口,隻能看看領地裏有什麽資源可以利用起來。

他原本打算再等幾天才去巡視領地,但是既然金手指標出寶物的地點,那就需要盡快去找到。這種事情宜早不宜遲,如果不是距離真的太遠,他恨不得現在就找個理由出去看看。

“好的,大人!”托馬斯覺得格維斯火急火燎跑到前庭,呆站了一會兒,就忽然吩咐明天要巡視領地有點奇怪。不過作為仆人的他,格維斯說什麽,他做什麽就行,也不需要質疑格維斯的決定。

身為預備管家,托馬斯覺得還有些事情需要給格維斯提一下建議,於是說道“大人,您剛成為這裏的領主,明天需不需召集小鎮的農奴們拜見您一下,畢竟您身為他們的主人,他們現在還不知道您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