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烹殺案(下)

“黑白無常?!”我聽到這個詞從童梁嘴裏說出來之後,差點兒就笑噴了。

“你不是開玩笑吧。”我笑道:“警察說相信黑白無常,這像話麽?”

童梁說道:“以前我還不信鬼神呢,你們不是說有麽。雖然我看不到,但是倒是有所感覺。樁樁件件的怪案子,確實是科學無法解釋的。”

“好吧,那你問到黑白無常是什麽意思?”我問道:“難道這案子還出現過黑白無常?”

“是有個值班的人說,在晚上好像看過一黑一白兩道人影飄過去。後來傳說是什麽黑白無常。原本我是不信這些,但是現場沒有任何人的腳印和痕跡,所以我對於這個信息就比較在意了一些。”童梁說道。

“黑白無常就算真的存在,也不可能是殺活人。”我苦笑道:“也許這個消息是錯的,是別人的錯覺。”

童梁說道:“這個需要再查吧,行,我知道了,你先休息,我要繼續調查這案子。”

說完後,童梁便跟我們聊了幾句後走出病房。我在醫院裏休養了沒幾天便出院了。

出院之後,我驚訝地發現自己身體素質提升了不止一點半點。以前我根本跑不過童小乖那瘋“小子”,但是現在基本上分分鍾給她甩到後頭一大截。別看童小乖是個小孩子,但是她可是從小被童梁當特種兵一樣訓練出來的。跑起來不亞於一個運動健將。

這次老子逆襲了,居然分分鍾超過了童小乖這個女漢子。這情景連我都吃驚,後來琢磨了一下,八成是封印解開之後,體能高度提升,老子也不用任人欺負了啊哈哈哈。

我躺在醫院的這幾天倒是出了不少事。首先,市局又接手了幾件殺人案。這幾件案子說起來也足夠“精彩”,簡直湊足了滿清十大酷刑的另外八種死法。

滿清十大酷刑包括: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淩遲,縊首,烹煮,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刷洗,彈琵琶,抽腸,騎木驢。除了前兩個被腰斬和烹煮而死的之外,還有五個人,分別遭到宮刑,活埋,刷洗,絞殺,騎木驢而死。

宮刑又叫蠶室、腐刑等,想必許多人都知道,著名的東方教主就是自宮愛好者。宮刑在中國曆史上由來已久,稱得上是最古老的刑罰之一。中國曆史上最有名的受過宮刑的人物是史學家司馬遷,也就是給男人閹割了。當然,女的也能進行宮刑,由於太重口,也就不說了。這次被閹割的據說也是個男人。

活埋也很好理解,把人挖坑活埋進土裏。貌似被活埋而死的是個中年男人,被埋在西青區的一個村子後頭,但是,卻好像故意露出伸出地麵的一隻手,讓他的屍體被人發現。

梳洗這個比較殘忍,也更為重口味。滿清十大酷刑裏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放在鐵**,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

梳洗之刑與淩遲有異曲同工之妙。這事兒居然發生在現在,而死的那人的屍體在屠宰場被發現,死得也足夠慘烈。絞殺,又稱絞刑、縊死,即用繩索等工具勒住罪犯頸項,導致血液無法循環、大腦缺氧而死的一種刑罰。相對來說,這種算是死法比較和緩的一種類型。

最初的絞殺是讓犯人坐在一塊平台上,手係在腹前背靠著一根豎著的木樁,劊子手從木樁上的窟窿中放進去一根麻繩,編成環將犯人脖子套住,再將麻繩的兩端在樁的另一麵打結,從中插入一根棍。當轉動棍子時,環收緊使犯人被勒死。這種方式絲毫不傷頸動脈,卻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也算是刑罰中一種藝術。

中國式的絞刑與西方有所不同,中國式的做法通常是把犯人跪綁在行刑柱上,脖子上套上繩圈,由兩個行刑者各在一邊繩套上插入木棍,逐漸絞緊繩子勒死犯人。而西方的絞刑通常在絞刑架上進行。

同樣的是死刑,在中國,絞刑比斬首要輕一等。斬首會使人身首異處,而絞刑則可以留個全屍。因此,古代的臣民一旦獲罪,如果被判絞刑,那體現了當權者的宅心仁厚,受刑者及其家屬當感激涕零才對。

據童梁說,凶手居然真的自己做了一具中國式絞刑架,把一個人活活在絞架上弄死了。不過這絞刑可不是記載裏這種相對輕鬆的類型,聽說是被反複上了好幾次絞刑才死的,凶手看來比較有閑,也很是痛恨這個被殺者。

騎木驢據說是古代懲治罪犯的刑法,多用於勾結奸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但這種說法既沒有曆史實物證明,也沒有嚴肅史料佐證。小說《二十四史演義》,明末的騎木驢是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yd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從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根據部分民間說法,宋,元期間,在女犯騎木驢遊街時,隊伍的前導按照慣例會安排衙役和兵丁敲著破舊的鑼鼓開道,並昭示全城百姓,之所以使用破鼓、破鑼的原因,是為了要和高官仕紳出行的";鳴鑼開道";有所區別。

另外,在遊街的過程中,河北、山東等部分地區會使用帶刺的荊條--也就是《水滸傳》中所錄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後背,強迫其高喊:";**婦某氏,於某月某日犯**,於此木驢遊街示眾,警示眾人,莫如妾身之下場!";,其餘大部分地區則會在遊街時以水火棍鞭打女犯的**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痛苦。

而這次被凶手殺死的也確實是個女的,但是貌似跟奸夫**婦之類的無關係,因為事實證明她是個寡婦,老公早就死了,雖然可能有姘頭,或者第二任男人,但是既然沒有家室,這也就不算犯下**賤罪行,所以凶手用這種刑罰,倒是有些讓人詫異。

事後我跟童梁要過死亡現場的照片,看到那血腥淋漓,內髒橫流的場景,著實惡心了好一陣子。

“對於這幾個受害人我們調查過,都有犯罪前科,但是跟那兩個十七歲的少年不同,這五個人好像也沒殺過人,隻是因為盜竊,詐騙被拘留過,不知道凶手殺他們是不是有別的原因。”童梁說道。

“這個凶手,也真特麽有創意。”我苦笑道:“依然沒有留下任何線索麽?”

“是,讓我們頭疼的也是這個原因。”童梁說道:“案發現場就算一團血腥,也依然沒有留下任何受害者之外的痕跡,簡直就像是鬼做的案子。不過有一件事很奇怪。何胖子驗屍的時候,發現有幾個人的後背上被挖下去一塊肉,就在心髒的位置。”

“被挖走心頭肉?”我吃驚道:“為什麽呢?”

“不知道,何胖子說,這肉是用來養蠱的引子。所以我懷疑,這案子還是跟蠱術等等東西有關係。”童梁沉吟道:“會不會是戚月那些人做的?但是有時候我又覺得不像,眼睛邪教做事沒有這麽高調,生怕別人不知道是誰做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