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暗河

本月二十七日下午,C市紅園區原機床廠職工宿舍1號樓二單元303室發現一具成年男屍。報案人為302室居民焦某,因死者家中傳來臭味,焦某在敲門詢問時發現房門未鎖,入室後發現臭味更加濃烈,遂報警。警方到達現場後,在衛生間的浴缸裏發現一具成年男性屍體,經焦某辨認後,為303室屋主。經初步現場勘查,303室內淩亂不堪,有翻動過的痕跡,但未留下有價值的足跡及指紋,疑案發後被人為清掃過。

死者景旭,男,29歲,未婚。生前係城灣賓館保安員。屍體全長172厘米。屍斑顏色濃重,呈暗紅色,主要分布於右腰背部、右臀部、右大腿外側、左大腿上段內側等處,並有密集的點狀出血,指壓不褪;全身屍僵緩解。顏麵部青紫。雙眼結膜片狀出血,角膜渾濁。頭皮多處陳舊裂傷,顱骨、顱內無異常。舌骨、甲狀軟骨無骨折。一條晾衣繩環繞於頸部,頸部深層軟組織出血。氣管腔內有血性泡沫狀**,雙肺部明顯淤血,心、肺表麵有出血點。第七肋骨骨折,第八肋骨骨裂。食道內有乳糜狀**,胃內容物約八十克,可見成形的桔梗及乳糜狀**。**空虛。陰莖缺失,創麵凹凸,瘢痕形成。右手腕關節處小片狀皮下出血,小指、無名指、中指離斷,肌肉層內發現木質牙簽。

分析意見:

死因:死者係被晾衣繩環繞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損傷成因:頭皮陳舊裂傷符合硬物作用所致;第七肋骨骨折,第八肋骨骨裂符合硬物作用所致;陰莖缺失符合硬物作用所致;頸部損傷符合扼壓所致;右手腕關節處小片狀皮下出血屬掙紮抵抗時形成;小指、無名指、中指離斷屬銳器切割所致。

死亡時間:根據屍檢發現屍斑已經固定、屍僵緩解、角膜渾濁等情況,死亡時間在首次檢驗屍體前二十四小時以上。胃內有成形的桔梗及乳糜狀**,推斷死者在餐後兩小時左右死亡。

被害狀態:從頭皮多處陳舊裂傷及骨折和骨裂情況來看,死者在被害前七十二小時左右曾遭暴力毆打;手指離斷傷為被害當天所留,從浴缸及牆壁上多處噴濺血點來看,作案地點就在衛生間的浴缸內。

被害場所:死者家中。

犯罪分子人數、特征及與被害人的關係:犯罪分子人數不明;從手段的殘忍程度看應屬男性作案,且與被害人相識。

犯罪動機:死者係賓館的保安員,接觸人員層次複雜。根據調查走訪,死者生前生活作風糜爛,有多次前科劣跡,結合死者在案發前曾遭暴力毆打,以及斷指及插牙簽等虐待手段,報複殺人的可能性很大。

案件上報到市局後,警方迅速鎖定幾名犯罪嫌疑人並一一展開調查。其中,市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鄭霖(已停職)、隊員馮若海(已停職)、展鴻(已停職)嫌疑最大。經調查,三人均有不在場證明,嫌疑被排除。

警方從電信部門調取死者的通訊記錄後,發現公安廳犯罪心理研究室的方木曾與死者聯係過,經調查,方木在案發當天與同屬“9.22”專案組的組員肖望外出查案,嫌疑被排除。後經群眾反映,死者景旭曾在案發前幾天在麗華酒店與人衝突並遭毆打。經調查,打人的是徐合喜(男,二十六歲,無業,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徐合喜的女友程豔波(女,二十二歲,牽牛花歌城的陪侍人員)及徐合喜的幾個朋友。據查,死者在牽牛花歌城消費時曾與程豔波發生過摩擦。至此,徐合喜等人的作案嫌疑上升。

這麽長時間以來,方木還是第一次在市局看到鄭霖。他整個人瘦了一大圈,皮衣穿在身上顯得空空****的。看到方木走過來,鄭霖那雙布滿血絲的眼睛頓時放出鷹隼般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