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紹裘

漢口英界乃事勢所迫,其他各地各國之租界,如無慘殺華人等案件發生,則無論此時或將來歸入國民政府勢力範圍,亦必用和平之談判收回之。

作者簡介

侯紹裘(1896—1927),字墨樵,化名蘇紹裘,江蘇鬆江縣(現上海市郊縣)人。1923年,侯紹裘先後加入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他積極參加五卅運動的發動組織工作,成為上海和江蘇群眾運動中有影響的領導人之一。對新軍閥的勸誘嚴詞拒絕,後被蔣介石秘密殺害,犧牲時年僅31歲。

書信內容

鳴時:

現在有一件事要求你,望你作一篇關於漢案的英文文章投稿到大陸、字林西報,其要點大略如下:(一)租界上盜案等疊出,外人維持治安之能力並未能高於華人。而租界當局往往無故公然殺戮華人,華人久蓄憤懣之心,觸機爆發。如五卅案後,香港、上海之罷工……(二)至於漢口事件,則因英人仍故態複萌,無故公然慘殺華人,民眾之憤怒不可遏抑,而租界當局亦實已表頌[現]無維持治安之能力,國民政府為顯示威信,維持治安及保全外人之安全,以維持邦交計,不得不暫行接管。此屬事勢所迫,不得不爾。(三)漢口英界之接管,目前僅為暫時接管性質,以便實現如上述之各項企圖。其初本未有貿然以武力收回之心,即事後亦並非借口而實行收回。乃現在且暫行接管,再行交涉漢案之善後。如英當局能承認人民之要求,保證將來無此等事件之發生,以觸怒華人,且實能保證其有維持治安之能力,則交涉結束後,亦未始不可。仍行交出,再行用和平談判收回。(四)收回租界,雖屬民黨之究竟 [最後] 目的,然並不欲用強製之手段,且亦不一定即欲在此時局未定之際率然用武力或其他強硬之方法收回。漢口英界乃事勢所迫,其他各地各國之租界,如無慘殺華人等案件發生,則無論此時或將來歸入國民政府勢力範圍,亦必用和平之談判收回之。漢口之他國人及別地之各國人均無所用其驚慌也。(五)至於收回租界為一事,盡國際之禮貌及義務又為一事。故無論收回與否或暫行接管,而對於居留之外 [國] 人生命財產必盡保護之責。其自相驚擾者,則必係故意慌張。欲挑撥一切外 [國] 人對我之反感之陰謀也。

紹裘

點評

這封信寫於1927年1月3日,在英帝國主義製造漢案(漢口慘案)後,侯紹裘寫信給妹父唐鳴時,要求他撰寫文章揭露英帝國主義製造漢口慘案的真相。

1927年1月3日,武漢工人、學生和市民召開大會,慶祝北伐勝利和國民政府遷到武漢。下午2時,武漢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政治科30餘名學生宣傳員,在靠近英租界的空地上演說。英租界急調大批水兵,用刺刀驅趕群眾。當場2人被刺成重傷,輕傷數十人。

慘案發生後,立即激起中國人民的極大民族義憤,一場新的反帝風暴迅速在武漢展開。武漢各界於當晚分別召集緊急會議,分析形勢,研究對策。武漢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陳友仁召見英國駐漢領事,限令英國水兵24小時內撤回軍艦上,否則不負責英國人的安全。

1月5日,武漢30萬民眾以及各界400多個團體舉行反英示威,之後衝入占領英國租界,並交由武漢國民政府接管。經過談判之後,2月英國駐華公使簽署國民政府《收回漢口、九江英租界協定》,這是中國首次從西方列強的手中收回被奪利權,在中國革命鬥爭史上具有重大曆史意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