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納粹德國宣布投降,吞噬了無數生命的第二次世界大戰終告結束。當時,除了已經自我消滅的希特勒之外,還有大大小小共20萬納粹頭目被抓獲。在法律與正義麵前,他們將接受到應有的審判。一)血債血償,罪行法定在對納粹戰犯的處置問題上,原先盟國的各方並不趨向於設立一個專門的法庭進行審判,蘇聯認為法庭審判完全是勞民傷財,就連法治傳統曆史悠久的英國在給美國政府的備忘錄中也建議將第三帝國的主要戰犯不經審判就處死,英國政府認為,這些人在策劃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就給自己簽發了有罪判決書。

但美國聯邦政府最高法院的羅伯特·傑克遜法官卻堅持必須舉行一次公開、公平、公正的審判,他甚至尖銳指出:如果你們認為在戰勝者未經審判的情況下可以任意處死一個人的話,那麽法庭和審判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人們將對法律失去信賴和尊重,因為設立法庭的目的就是要讓人服罪。其他一些法學家也認為:人類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人類的自我反省,而公正的審判可以在庭審過程中向人們展示真相,闡述真理,而當時納粹德國雖然戰敗,但德國民眾還沒從數十年的思想管製和理論荼毒中清醒過來,納粹的精神遺毒仍然閃爍在德國兒童倔強不服輸的眼神中,隱藏在一些民眾的內心深處,一些德軍士兵認為自己雖然參與了戰爭,但也隻是作為一名德國公民履行保衛祖國的責任而已,根本談不上是什麽犯罪行為。紐倫堡審判現場再者,隨著盟軍對德國本土的占領和一些絕密資料的曝光,納粹德國有計劃的種族清洗和集中營的暴行逐漸為世人所了解,相比之下,再沒有比審判,比法庭證據、辯論與判決更能挖掘曆史真相,教育受蒙蔽的民眾、摧毀納粹極端思想,從思想和文化上鏟除戰爭的了。基於以上緣由,早在1943年10月,蘇、美、英三國外長莫斯科會議就通過了《關於希特勒分子對其所犯罪行責任問題的宣言》宣言宣告,法西斯戰犯將被押解回犯罪地點,由他們所曾迫害的人民予以審判。並在倫敦成立聯合懲辦戰犯委員會,初步擬定戰犯名單。同年11月,在伊朗德黑蘭召開的蘇、美、英三國首腦會議宣布,對“負責或同”

意參加暴行的德國官兵和納粹黨徒,將押回犯罪地點進行審判”對於罪行不限於某一地區的首要罪犯,將“由各盟國政府共同決定加”以懲處”

1945年7月波茨坦會議上,蘇、美、英三國首腦確定設立軍事法庭審訊戰犯的條款。同年8月6日,英、美、法、蘇四國政府正式締結關於控訴和懲處歐洲軸心國主要戰犯的“倫敦協定”四國據此在德國東南部的紐倫堡組成歐洲國際軍事法庭,對納粹德國的首要戰犯進行審判。紐倫堡是個位於南部巴伐利亞州的美麗城市。當年,納粹黨曾在這兒多次召開全國代表大會,如癡如醉的納粹黨徒高擎火把發出戰爭狂叫。作為德國納粹運動的策源地,在這裏清算納粹的罪行,顯然是再恰當不過了。二)公開、公正、公平的審判1945年11月20日上午,時鍾剛敲過9下,21名納粹德國的主要戰犯,在頭戴白色鋼盔的美國憲兵的押送下,魚貫進入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審判大廳,開始接受審判。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由蘇、美、英、法四國各派兩名法官組成,英國官勞倫斯擔任審判庭長。旁聽席上擠滿了人,250名記者在現場飛快地記著筆記,全世界都在凝神注視著這場審判。為了讓審判得以客觀、縝密而公正地依法進行,法庭在開審前搜集了重逾千噸的納粹文件、記錄、信劄、日記等大量文獻材料,整理精選後又譯成英、法、俄文,以供法庭備用,同時還集中了一批證人,包括一些暗中反對納粹政權的正義人士。納粹戰犯除元凶希特勒、納粹德國宣傳部長戈培爾、黨衛隊和秘密警察頭子希姆萊已畏罪自殺外,受到起訴的22名德國首要戰犯,除希特勒秘書馬丁·鮑曼在逃外,其他的均緝拿歸案。開庭前,法庭把起訴書副本各交被告人一份,並允許被告任選辯護律師一名。當公訴人、美國首席檢察官傑克遜宣讀起訴書時,法庭內一片肅靜。起訴書以破壞和平罪、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控告22個納粹戰犯和6個納粹組織,全文長達2萬多字,是一本地地道道的納粹暴行史。昔日不可一世的納粹頭目在法庭上表情各異,戈林穿著一身寬大的空軍製服,坐在被告席的首位,顯出一付若無其事的神情,麵容憔悴的納粹黨前副領袖赫斯則故作鎮靜地翻閱著偵探小說,第三被告裏賓特洛甫低著頭,愁眉不展,顯得很沮喪。在庭審調查開始後,盟國代表紛紛登台控訴納粹的罪行,一些德國人也出庭作證,揭露納粹戰犯竊取政權、獨裁、發動戰爭、屠殺民眾的滔天罪行。在法庭上出示的物證中間,有大批繳獲的納粹文件,有幾十本厚厚的各民族受難者的名冊,也有用“殺人工廠”的材料加工而成的各種產品——拳頭大小的人頭工藝品,用人皮製成的提包、燈罩、文件夾,用人的脂肪製成的肥皂等等。所有這一切都是對法西斯分子反人類瘋狂罪行的無聲控訴。在無可辯駁的事實麵前,納粹戰犯們仍企圖紐倫堡審判現場的納粹戰犯。審判現場的戈林利用法庭辯護的機會,千方百計為自己開脫罪責。戈林,作為希特勒的最早合夥人和納粹政權第二號人物,曾建立第一批集中營,積權策劃吞並奧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又多次下令屠殺猶太人。可如今他卻百般抵賴,強詞奪理地宣稱:我向來是戰爭的反對者,我並不希望戰爭,並盡可能通過談判去阻止戰爭的爆發。不錯,我簽過字,發布過命令,但我是從希特勒那裏接受命令的。被希特勒譽為“俾斯麥第二”的納粹政權外長裏賓特洛甫,他整日裏夾著公文包在世界各地飛來飛去,為推行侵略擴張的納粹外交政策費盡心機,現在他卻把自己標榜成和平的使者,把發動戰爭的罪責推到希特勒和被侵略的政府身上。納粹德國武裝部隊最高統帥部長凱特爾,他曾不折不扣地把希特勒的侵略野心變成軍事行動,把戰爭變成野蠻的掠奪和血腥的屠殺,此時他卻在法庭上大耍無賴手段,把控告他的罪名全都賴掉,迫不得已時竟亮出擋箭牌:我是軍人,軍人的職責是服從命令和忠於職守。企圖以此減輕懲罰。在長達十個月的審理過程中,法庭共舉行403次公審,有113人提出口頭證言,143人提出書麵證言,英文審判記錄長達1.7萬頁。1946年9月50日,納粹戰犯們最後一次坐上被告席。勞倫斯庭長代表國際軍事法庭,宣讀長長的判決書。當他宣讀道“判處納粹黨的領導機構、蓋世太保和保安勤務處、黨衛隊為犯罪組織”時,大廳內響起了熱烈的掌聲。這曆史的結論、正義的判決,表達了世界人民的心願。21名納粹戰犯中,戈林、裏賓特洛甫、凱特爾、駐波蘭總督弗蘭克、屠殺猶太人行動負責人施特萊歇爾等11人被判處絞刑,赫斯等3人被判處終身監禁,施佩爾、鄧尼茨等4人被判處10~20年徒刑,納粹國家銀行總裁沙赫特、內閣副總理巴本、德國宣傳部廣播處處長漢斯·弗裏切3人無罪釋放。聽到判決的納粹戰犯醜態百出,裏賓特洛甫手腳癱軟,弗蘭克嚇得尿濕褲子,施特萊歇爾則口流唾液。三)伸張正義的時刻臨刑前的一段日子裏,紐倫堡監獄戒備森嚴。看守們日夜巡邏,監視著死囚們的一舉一動。但是10月15日深夜11點,戈林在其上訴書被駁回以後,還是瞞過看守,咬破蓄藏已久的氰化鉀毒藥瓶畏罪自殺了。10月16日淩晨1時,裏賓特洛甫等十名戰犯相繼被送上絞刑架,得到他們應有的下場。接著,從1946年到1949年,美國人在紐倫堡舉行了12次審判,對象有醫生、法官、工業家、國防軍最高統帥部人員、外交部人員、軍事首領以及黨衛隊高級幹部等。法占區和英占區也審訊了實業家和高級軍官。三個西方占領區的各種審訊中,共判處了5025名被告,806名被判死刑,486名被執行。在蘇占區,被判刑者估計為4.5萬人。在德國國內外被盟國法庭團以戰爭罪和反人道罪被判刑者總數估計有5萬到6萬人。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作為曆史上第一次對侵略戰爭的組織者、陰謀者、煽動者和計劃執行者進行的國際審判,開創了將戰犯押上國際法庭接受法律懲處的先河。紐倫堡審判伸張了正義,教育了德國人民。調查顯示,約80%的德國人認為審判是公正的,被告的罪行是無可爭辯的,隻有4%的人對審判持否定態度。

為了關押戰犯,同盟國在西柏林建立了施潘道盟事監獄。隨著歲月的流逝,監獄犯人因為去世或刑滿釋放日益減少。到1965年,監獄隻剩下被判處無期徒刑的魯道夫·赫斯一人,看守他的則有4名監獄長、1個監獄牧師、17名文職人員、20名軍官、33名士兵和4名醫生,關押費用一天約一萬德國馬克。魯道夫·赫斯由此成為世界上享受待遇最高也是最孤獨的犯人。東京審判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遠東盟軍最高統帥部於1946年1月19日頒布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特別通告及該法庭的組織憲章。與紐倫堡法庭一樣,該法庭有權審理破壞和平罪、違反戰爭法規及慣例罪、違反人道罪。據此,法庭審判了東條英機等28名日本甲級戰犯。法庭由包括中國在內的11個戰勝國提名的11名法官組成。這次審判自1946年5月3日開始,至1948年11月12日終結,曆時兩年半。其·間開庭818次、出庭證人419名、書麵證人779名、受理證據約4300多件、判決書長達1213頁,可謂曆史上最大的審判。法庭判決書揭露了日本20年中計劃、準備、發動和實行侵略戰爭的經過,敘述了日本軍部的統治情況、戰爭準備、對中國等的侵略、太平洋戰爭、日本違反戰爭法規慣例的無數罪行。

最後在28名甲級戰犯中,25人被宣判有罪,其中東條英機等7人被判處絞刑,其餘16人為無期徒刑,前外相重光葵判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