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火藥的發明(1/3)

火藥是我國古代的四大發明之一。它的用途很大,可以做爆竹,放焰火,也可以用來開山築路,還可以製造各種火藥武器。

火藥的原料是硫磺、硝石和木炭。大約在3000年前,人們就懂得砍伐樹木,燒成木炭,作燃料用。硫磺是一種礦物質,西漢年間,在我國華南地區就發現這種物質,人們把它叫做硫磺礦;後來,在華北地區的山西等地也陸續有發現。硝石的發現也不晚於西漢。在西漢人著的《神農本草經》中記載著這種東西,它常常附著在陰濕的牆根上,像霜一樣呈白色,形狀似針,有細芒,因此古人也稱為“芒硝”。

硫磺和硝石在發現後的一段時間內是作藥用的,《神農本草經》裏就記載著這兩種東西能治一二十種病。因為有治病的功效,有人就用來和其他的礦物按比例配合在一起放在爐裏燒,煉丹藥。據說人吃了這種丹藥就可以永葆健康,長生不老。但是,丹藥沒有煉成,人們卻意外地發現,爐裏的硫磺、硝石、木炭達到了一定的溫度,會散發出大量的氣體,從而引起膨脹,以至於爆炸。煉丹術的目的和動機都是荒謬和可笑的,但它的實驗方法還是有可取之處,最後導致了火藥的發明。火藥是中國漢族發明於隋唐時期,距今已有一千多年了。

硝石(其成分為硝酸鉀)則為古代製溶解金屬溶液的主要原料之一。因此,在利用燃燒方式製造丹丸時,可能由於偶然不慎將硫黃與硝石同時掉到炭火上,引發了產生火焰甚至爆炸聲響。煉丹家們從實際的經驗或有意的實驗中了解到,將適量的硫黃與硝石混合再加上木炭會著

火甚至爆炸。晉代著名的道士葛洪在他撰寫的《抱樸子.仙藥篇》裏有用雄黃、硝石、豬大腸油和鬆脂共煉丹藥的記載。雄黃含有大量的硫,硝石是強化劑,豬大腸油和鬆脂含有炭,硫、硝、炭是火藥的基本成份,這實際上已經是一種火藥了。

迄今為止,可以考證的最早的火藥配方,保存在唐元和三年(公元808年)清虛子撰寫的《鉛汞甲庚至寶集成》卷二之中,稱“伏火礬法”。其內容為:“硫二兩,硝二兩,馬兜鈴(草藥,燒燋即炭)三錢半……入藥於罐內與地平。將熟火一塊、彈子大,下放裏麵,煙漸起。”中唐時期的《真元妙道要略》一書裏記載:“以硫黃、雄黃合硝石並密燒之,焰火燒手麵及燼屋舍者”;“硝石……生者不可合三黃(即硫黃、雄黃和雌黃)等燒,立見禍事。”可見當時人們已經知道火藥燃燒和爆炸的性能。

《太平廣記》中有一個故事,說的是隋朝初年,有一個叫杜春子的人去拜訪一位煉丹老人。當晚住在那裏。半夜杜春子夢中驚醒,看見煉丹爐內有“紫煙穿屋上”,頓時屋子燃燒起來。這可能是煉丹家配置易燃藥物時疏忽而引起火災。還有一本名叫《真元妙道要略》的煉丹書也談到用硫磺、硝石、雄黃和蜜一起煉丹失火的事,火把人的臉和手燒壞了,還直衝屋頂,把房子也燒了。書中告戒煉丹者要防止這類事故發生。這說明唐代的煉丹者已經掌握了一個很重要的經驗,就是硫、硝、碳三種物質可以構成一種極易燃燒的藥,這種藥被稱為“著火的藥”,即火藥。由於火藥的發明來自製丹配藥的過程中,在

火藥發明之後,曾被當做藥類。《本草綱目》中就提到火藥能治瘡癬、殺蟲,辟濕氣、瘟疫。火藥不能解決長生不老的問題,又容易著火,煉丹家對他並不感興趣。火藥的配方由煉丹家轉到軍事家手裏,就成為中國古代四大發明之一的黑色火藥。

火藥發明後,人們很快就根據它的性能用到了軍事上。公元905年,在戰場上就使用了火箭。火箭,就是在箭頭部分縛上火藥,加引線,打仗時,把引線點上火,用弓射出去燒殺敵人。這類“火箭”到北宋時也得到大量的運用。據說1083年,宋軍為抵抗西夏軍入侵,一次就領用火箭25萬支。

明代以後,火藥的使用也就變得更加的廣泛,類似地雷、水雷、炸彈等武器都陸續創製出來了,並在戰爭中得到了利用。因此,大約早在9世紀時,我國的硝石就通過商人傳到阿拉伯、波斯等國。阿拉伯人稱硝石為“中國雪”,波斯人稱“中國鹽”。當時是作治病藥物用的,不懂得這是火藥的一種原料。13世紀前期,蒙古人和阿拉伯人作戰,因蒙古人使用了火藥武器。於是,火藥武器傳到了阿拉伯。隨後,阿拉伯人也學會了製造火藥的技術,又把這項技術傳到了歐洲。從此,歐洲人也開始製造火藥和使用火藥武器,並且通過他們傳到世界各地。

恩格斯高度評價了中國在火藥發明中的首創作用:“現在已經毫無疑義地證實了,火藥是從中國經過印度傳給阿拉伯人,又由阿拉伯人和火藥武器一道經過西班牙傳入歐洲。”火藥的發明大大的推進了曆史發展的進程,是歐洲文藝複興的重要支柱之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