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頂塔潘森

杜濤看到皇子在蹲中路,也無話可說,畢竟對麵的塞恩在三角草叢插了眼的,回到家,準備買裝備,可是買裝備的時候又發愁了,按他的想法就是想先出提亞馬特,貪欲九頭蛇的小件,所以他準備出長劍的,但是出了長劍就買不了眼了,這讓他很尷尬。

“最多我不出塔了,就在塔下補兵了!”杜濤暗道。

想到這他果決的買了長劍和一瓶紅出門。

……

“咦!居然沒買眼!”餘文樂按下TAB鍵看了眼劍魔買的裝備。

這下餘文樂有蠢蠢欲動了,他發現和彪哥一起蹲這個劍魔,讓他有種惡趣味的興奮,他趕緊收掉了三狼,然後朝著上路走去。

“這一次強殺,速度推線!”這個時候回到線上的彪哥又出了一個多蘭之戒以及一雙草鞋,這樣移動速度上來了,追人也追的快。

彪哥聽了,連忙開啟W開始推線,這種暴力強殺,一直是他的最愛。

餘文樂這次沒有在草叢裏蹲著,他知道對麵的劍魔既然選擇不買眼,肯定是想好要在塔下猥瑣補兵的,餘文樂這次是直接來到對麵塔後的草叢,同時彪哥的線也推到了塔下。

餘文樂沒有急著上,他剛剛看到彪哥用的死亡擁抱推的線,死亡擁抱的CD是八秒,所以他要等等CD。

“好了,上!”彪哥發號施令道。

餘文樂聽到號令立馬就從草叢裏衝了出來。

……

“我操……”本來看到塞恩推線他就有點慌了,現在突然後麵有跑出一個潘森來,他頓時有種罵爹的衝動。

上路是你爹啊!老來上路!

不過這是比賽,要是在排位裏,他早就開罵了。

就算死也要拉個墊背的,杜濤這次是視死如歸了,沒有被動,沒有閃現的他就算是想跑都跑不掉了。

餘文樂也不著急,他在來的路上就已經疊好了三層被動,這一次他殺劍魔是預謀已久的。

聖盾庇護:每攻擊或施法4次後,潘森就可以格擋下一次普通攻擊或防禦塔攻擊。

餘文樂慢慢靠近劍魔,這個時候電塔還在電小兵,因為兩人都沒有攻擊劍魔,所以電塔也沒有轉移目標。

唰!

痛苦利刃!

杜濤放出自己的劍氣來減速餘文樂,由於距離有點近,餘文樂不好躲,要是躲的話就得後退,所以餘文樂硬頂了這一記劍氣,他繼續操著劍魔靠近。

點燃!

黑暗之躍!

餘文樂沒急,杜濤有點急了,被兩人逼到塔下,他慌的要死,電塔都還在攻擊小兵,他就把技能全交到了餘文樂的潘森身上。

“幹!”

隨著這一聲,餘文樂先是回身躲過了杜濤的黑暗之躍的中心位置,緊接著長矛朝著劍魔飛了過去,拉開了戰鬥的號角。

唰!

電塔立馬轉移目標朝著餘文樂電去。

呯!

格擋!

這個時候潘森的被動就起了作用,能夠抵擋一次防禦塔攻擊。

普攻!

這個時候彪哥也上來了,開啟W的彪哥給了劍魔超大的壓力,一個炸彈在身邊怎麽能淡定,杜濤想後撤來躲彪哥的W。

可惜彪哥的W沒有急著放,就是用普通攻擊開始砍,而有餘文樂抗塔,他也砍的安逸無比。

見到第二次電塔要過來了,餘文樂趕緊按出了W暈住劍魔。

聖盾打擊!

聖盾打擊:潘森跳向目標英雄發動盾擊,造成50/75/100/125/150(+1)魔法傷害,並暈眩目標1秒,同時刷新聖盾庇護。

這個時候想要把潘森被動打掉的劍魔頓時被餘文樂給暈住了。

呯!

格擋!

又一次格擋,抵擋住了電塔的傷害,聖盾打擊刷新的聖盾庇護和通過放技能和普攻漲起來的聖盾庇護是可以同時存在的。

普攻!

穿心長矛!

出了長劍的餘文樂傷害一點都不低,就這麽一套就把劍魔打了半血,同時電塔又一次攻擊過來。

“這下潘森得被電塔電了吧!”台下的觀眾暗道,連續兩次都格擋掉了電塔的攻擊,這是要逆天啊。

格擋!

還是格擋!

餘文樂剛剛普攻加聖盾打擊加普攻,最後穿心長矛,再一次的刷新了他的被動聖盾庇護,直接讓他格擋了三次的電塔傷害。

台下!某處!

“哇,這個潘森也很厲害,是上麵哪個在玩啊?”清秀女孩饒有興趣的問道。

要知道高手隊除了彪哥以外,另外幾人長的也算可以。

“你這個花癡,又在給敵人加油!你這個叛徒!”先前那個妹紙不滿道。

“誰是花癡了?你說我是花癡,你有沒有搞錯,為了那個杜濤,你大清早就把姐妹們從溫暖的被窩裏拉了出來,犧牲了我們寶貴的睡眠時間,你還好意思說我們是花癡。”清秀女孩誇張道。

“九點了,你還賴在**,這叫寶貴的睡眠時間嗎?你是要睡多久?”妹紙撇了撇嘴道。

“當然是越久越好!”

……

彪哥見到餘文樂暈住劍魔,放出穿心長矛,在一秒以後,緊接著對著劍魔放出了Q。

秘密凝視!

剛剛清醒過來的杜濤準備走出餘文樂穿心長矛的範圍,結果被隨之而來的秘密凝視定住了,時間1。5秒,滿滿吃了餘文樂的穿心長矛。

轟!

一聲巨響,彪哥的死亡擁抱在劍魔身邊爆炸,收掉了一絲血皮的劍魔。

PS:第三更,是不是很意外,雖然這張字數有點少,但是為了感謝咿亽凅茬的打賞,我果斷放棄了遊戲,碼出了第三更,另外就是忘記了還有一位一直支持我的書友,o(╯□╰)o,這位我都忘記了,也是一直支持我的,他就是請叫我丶紅領巾,我決定了,書裏那個叫紅領巾的最強王者就是他了……外號小學生的那個,有人記得麽……

《英雄聯盟之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