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確定側寫(二)

大家紛紛坐了下來,認真的聽著慕森所說的每一句話。

慕森將屍體和現場的照片貼在了黑板上,然後又寫下了四名死者的名字。隻不過,他將四個名字分成了兩組,而李木子是單獨的一組。

接著,慕森就指著李木子的照片說道:“這個學生,是和其它三個學生不太一樣的。那三個是屬於欺淩者,而他屬於被欺淩者。如果說校園案件屬於複仇事件,那麽可以證明這個李木子也曾和那三個學生一起做過某件事。他們不屬於同類人,有交集的時候應該不是很多,為什麽會在一起並且做出錯事,還需要調查。所以,這個被欺淩者,是關鍵。

再說死者死因。警方犯的最大錯誤就是草草結案,讓那些不負責任的家長匆忙就將屍體火化了。現在沒有屍體,我們沒辦法進行細致的屍檢。但是從屍體現場照片來看,死者是在水裏凍死的。”

“水裏?那溺水特征會沒有人看出來?”吳隊長第一個反駁著問。

慕森簡單的回道:“凶手隻是讓他們在水裏凍死,並沒有讓他們溺水,哪來的溺水特征?他們身上的衣物,至少有某一部分不是他們自己的。而且衣服是在屍僵已經形成之後才套上去的,雖然這樣做有可能會破壞屍僵,但是凍死的屍體,本身屍僵就會比自然死亡或者其他方式死亡方式更容易形成。”

“有一部分衣物不是自己的……?”大家紛紛開始議論慕森的這個說法。好像對此深感不可思議。

想想也對,要不是因為他們四個人的家庭都那麽特殊。有哪個孩子死後,家長會看不出他們身上的衣服是不是自己的?可悲的是,這四名死者,隻有李木子的那位老奶奶,發現了自己的孫兒身上有著一件不屬於他的外套。

慕森依次指著四名死者的照片說道:“看,稍短的褲腿、不合身的外套、破舊的袖口、還有不屬於這個季節的厚圍巾。這四件衣物分別穿在了四名死者的身上。但是仔細看就會發現這絕對不是他們自己的。廖文傑的名牌褲子和破舊毛衣形成了鮮明對比。這兩件衣物穿在同一個人身上,實在很違和。李木子的外套一看就不是他的,無論是肩寬還是長短,都非常不合身。再看那圍巾,這個季節帶,不覺得很奇怪麽?”

當慕森說完,就有警員馬上提問了:“這難道是凶手故意給他們穿上去的?”

慕森點頭道:“沒錯。在殺害青少年的案件中,為死者穿衣的行為多半出現在女性凶手身上。她們天生的母性會在殺死死者之後有心疼和愧疚的心態,所以才會為死者穿上衣服。可是這個案子有所不同。凶手為死者穿衣服的目的不是安撫,而是複仇。用代表了某件事或者某個人的衣物強穿在死者身上,以表明自己親手複了仇。”

“那這凶手是不是女人?”有警員問道。

“不是。”慕森果斷的回道:“要想將已經形成屍僵的屍體從冰水裏撈出來,然後再為之穿上衣服帶走棄於校園之中。這是個力氣活兒,一般女人幹不了。不過屍體身上沒有明顯拖拽劃傷的痕跡,所以,第一案發現場離校園非常近,也許,就在學校裏。”

警員們紛紛認真的記著筆記,吳隊長也一邊聽著。一邊思索。

慕森敲了敲桌上的檔案說道:“學校裏或者學校附近,一定有溫度極低的地方,比如冷庫之類的。這個凶手是學校裏的人,也許是老師,也許是門衛,也許是清潔工,不要局限於他的工作性質,總之,他是可以自由出入校園的。

還有,四個拋屍地點,應該都有各自的意義。不然的話,凶手沒有理由背著屍體上天台。那樣做的風險,實在是太大了。

四名死者生前可能欺負過某個學生,某個老師,或者害某個老師害的很慘。不管他們是不是無心之舉,這個滿懷恨意的成年人都沒有原諒他們所犯下的過錯。他壓抑了很長的一段時間,直到所有人都忘記了曾經發生過的事情,他才開始出來複仇。

殺人的手段表明,這是有預謀的殺人,不是即興,也不是被某件事情刺激的衝動殺人。冰水、麵罩、衣物、運屍方式,所有事情一氣嗬成,在一個夜裏快速完成,並保證屍體會在清晨被發現。這不是臨時決定能做的出來的,凶手應該為這一次的殺人計劃了很長時間。”

大家聽著慕森的話,一個個都眉頭緊皺。想起那些學生們的身邊竟然時時刻刻圍繞著這樣的一個魔鬼,就不禁渾身發寒。

慕森看出了他們的情緒,不過他永遠不會有死者就一定是弱者的觀點,也不會因為某種特殊原因就去無故的泛濫同情。所以這時候他近乎有些殘酷的說道:“年少,不能完全無畏,更不能成為無知的理由。校園欺淩事件和家庭影響有著一定的關係,這些死者的家屬恐怕時至今日也沒有好好想一想,孩子的人生路究竟是怎麽斷送的。這個複仇的凶手,他曾經一定也經曆過最痛苦難熬的過程。也許,他本身是想原諒的。可是他在學校裏,每天都能看見這幾個孩子,每一次看見他們恣意狂妄的笑容,可能就會加深一層仇恨。最後,他曾經所受的傷害變成了永遠也無法原諒的過錯,於是,他開始計劃複仇。這些,校方沒有責任嗎?他們為什麽要留這個人一直在學校裏呢?每一位工作人員平日裏的精神心理狀態,沒人能看出不正常嗎?所以,這四名年輕人的慘死,是多方麵因素共同造成的。在抓捕凶手的同時,有更多人應該反思。”

吳隊長心裏很不是個滋味兒,尤其是這麽明顯的案子,竟然下屬警方會完全無視。隻因看似正常的死亡,就匆忙斷定了自然死亡。慕森所說的應該反思的人當中,跑不了警方。

慕森沉默了片刻,然後抬起頭繼續說道:“這個凶手為了能夠留在學校,平時可能偽裝的很好,讓學生們毫無戒心。他不一定高大魁梧,沒準兒還很瘦弱。他有一定的基礎理論知識,至少,他知道在水裏凍死一個人需要的時間很短很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