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心上人

當若薇打電話來說介紹她男朋友給林素認識的時候,林素差點失手砸了手機。

“什麽?!男朋友?你剛才是說男朋友嗎?”

“是,是男朋友!我有男朋友很奇怪嗎?你就那麽不看好我?”若薇心情很好,聲音裏都透著股甜蜜。

林素很感慨,認識三年多,若薇一直獨來獨往,她女性朋友都很少,現在一下子跳出來個男朋友,的確讓人意外。

若薇叮囑她好好打扮一下,“我這個男朋友,特別愛看美人,你帶上那條碎鑽項鏈,就穿上次咱倆在香港買的那件小禮服,裸色那件,配略深一色的鞋子……”

林素駭然:“我說姐,我這麽打扮合適嗎?太隆重了吧?正角兒是你倆,我到時候負責吃就行了。”

“你怕搶了我的風頭?哈哈哈哈,告訴你,我這次祭出大殺器,穿那件正紅色的禮服,秒殺方圓五十米內的一切男女,我這是怕把你碾壓得太厲害了……”

不知為何,林素有點隱隱不安。若薇太開心太興奮了,像討到糖果的小女孩。那樂山是何方神聖,竟然讓若薇如此顛倒?這樣子,實在有點淒涼。

也許因為自己同樣年紀老大,卻還是個單身狗,想到來日或許也會和老房子著火一樣墜入情網,所以不免在憐惜若薇之餘也自憐自傷吧。林素笑著對自己搖搖頭,把那一點不安按捺下去。

吃飯的地方並沒有招牌,兩道爬滿了綠色植物看不出本來樣貌的圍牆,中間一個普普通通的鐵門,車子一路開進深深的綠色裏。車開進去卻越開越遼闊,裏麵有幾棟樓,都隻有三四層高,樣式樸實,淺淺的水泥灰顯得有些年頭。

林素約會一向有早到十來分鍾的好習慣,但她到包間時,若薇和樂山已經先到了。

他倆肩並肩,一起仰頭看著牆上的字畫,聽到服務員的敲門聲,同時回過頭來,他倆真好看!這是林素的第一反應。

若薇平時就很注意衣飾,是個不折不扣的大美女,但跟此刻的滿身豔光比起來,就是雲泥之別了。這也許就是愛情的力量吧,她眉梢眼角似乎都有春風縈繞,說不出的溫柔旖旎纏綿蘊藉,偏偏她的肌膚又那樣晶瑩剔透,神情又那樣天真稚嫩。

她旁邊那位男士卻也沒有被比下去,他長得十分英俊,應該說是林素見過的相貌最好的男性了,他濃黑的頭發有點自然卷,雙目很深,眼神明亮而銳利,鼻梁高挺,似乎有點混血特質,但臉部線條柔和而秀麗,皮膚在男士中算白了,這種衝突和矛盾神奇的調和在一起,更增添了他的魅力。

若薇說:“我正說這房間選得好,江畔何人初見月?江月何年初照人?這可不是你最喜歡的兩句詩。”

林素抬頭看牆上的橫幅,是草書,要不是知道這兩句詩,她都認不全,林素有點汗顏,漢語言文學的雙學位簡直白讀了。

她心中默念這兩句詩,再看看眼前的一對璧人,突然疑惑起來,此情此景,煞是眼熟,似乎,她曾經見過一般。

樂山握住若薇的手:“你最喜歡哪句詩?我們下次訂那間房。慚愧,我竟然不知道。”他有一把十分悅耳的男中音,說起這樣平常的話,也有點**氣回腸的感覺。

若薇微微一笑:“我喜歡的,這裏不會有。”

“為什麽?”

林素知道原因,若薇這個人,時時都提著一口氣,活得興興頭頭,樣子要比人好看,做事要比人能幹,會吃會玩會講究,連唱K都是專門培訓過的。

可是,她骨子裏是個悲觀的人,她喜歡悲劇性的東西,電影、小說、詩,連她喜歡的男演員長相,都是阿德裏安?布洛迪這種款。

悲傷的句子,不適合掛在飯店的牆上。

若薇不說破,她轉了話題:“你們倆先認識一下。”

樂山笑著說:“我以前聽人講,紅花需要綠葉扶植,一山不容二美,美人是不跟美人結交的,今天才知道,這純粹是胡說八道。”

林素隻是笑,這個男人很會說話。

若薇嬌嗔:“早跟你說過我的朋友是美女,你今天嘴可真甜!平時又不見你這麽會說話。”

樂山望向若薇,林素簡直覺得空氣中有火花在飛濺,他說:“對你,行動才是最有力的表達。”

不知道為什麽,林素的臉紅起來,這兩個人太曖昧了,包間的溫度瞬間上升了十度。

她咳嗽一聲:“兩位,是否需要我回避?”

若薇睜大一雙妙目:“你走了,我這狗糧撒給誰吃?”

林素抗議:“恃寵行凶,不厚道。”

樂山饒有興致的看著她,一雙眼睛似乎帶有某種神秘力量,瞬間把她看了個透,看得她臉上的熱度又升一度。林素有點狼狽,她這才見識到成熟男性的殺傷力,以往她見到的,不過是些沒有性別的小男孩或是已經失去性別的老男人,眼前這個男人,非常危險。

這時候,服務員來上菜了,他先到樂山旁邊低語兩句,樂山點點頭。

服務員按了遙控按鈕,整個天花板從中間向兩旁分開,這個房間正在最頂層,天花板上麵是玻璃屋頂,錯落有致的爬了些藤類植物,月亮已經升上來了,恰是一輪明月,在藍絲絨般的天幕上,潔白圓滿。如水的月光透過玻璃照進來,映得若薇的眉目更加清麗,樂山的神情愈發柔和。

林素沐浴在月光裏,覺得震撼,真奢侈,她大約有十多年沒好好看過月亮了吧,都市人都過著不知季節不知時令的日子,不受風吹雨打,卻也無法品味自然之美,真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

她不由得想起少年時的那輪明月,在學校的小山坡上,十七歲的年紀。

月光把植物的影子投到地麵上,看形狀,大約是紫薇。

林素知道這包間為什麽叫月之間了。

菜都是一小份一小份,盛在小小的白瓷碟裏,十分精美。林素在廣州呆了十年,還是第一次吃到這樣的菜式,明明就是粵菜風格,但她一個都叫不上名字,偏偏味道都極好,吃起來也沒有難度。她還記得剛到廣州時,最怕吃整棵的青菜,吃到一半,有人跟你說話,你吃進去要半天時間,吐出來吧,又太難看,進退不得,十分尷尬。今天的菜,似乎專為打扮精致的女士點的,她忍不住又看一眼樂山。

樂山微笑著,嘴角的弧度十分好看,他似乎完全知道她在想什麽:“說起來,我其實才是地主,我是正宗的潮汕人,你們兩位才是東南飛的孔雀。”

若薇說:“你猜猜看,林素是哪裏人?猜錯了,罰酒一杯。”

林素長得高挑健美,又曾經在北京工作過幾年,一般人很容易誤會她是北方人。

樂山搖搖頭:“這個不用猜了,林小姐是湖北人。”

林素有點好奇:“何以見得?”

樂山一本正經的說:“你猜,猜錯了,罰酒一杯。”

林素啞然失笑,“我可不猜。”但到底好奇,試探性的問:“樂先生是做HR的?”

若薇給她倒滿酒:“錯了,喝一杯。”

林素認栽,也不知道是什麽酒,甜甜的,極容易入口,就一口喝了。

樂山說:“這是本地酒,後勁很大,喝急了容易醉。而且是不知不覺就醉了,有風雅的人叫它千愁。”

酒入愁腸容易醉,一醉解千愁。在林素二十多年的生活裏,再沒有這樣風雅的事,她有的,隻是為生活奔波,為心裏的不安全感苦苦掙紮,為一點蠅頭小利明爭暗鬥,與同事鬥,與同行鬥,與客戶鬥,鬥敗了,打落牙齒和血吞,鬥勝了,一將功成萬骨枯。她突然有點可憐自己,不由得一杯接一杯喝起來。

樂山把酒壺拿過去:“酒不是這樣喝的。”

若薇卻說:“你讓她喝,她不會醉的,林素呀,是不會讓自己醉的。”

林素點點頭,要是沒有若薇這個朋友,人生多麽蒼白無趣。

“來,為友誼幹杯。”

樂山看著兩個女孩子碰杯,這一瞬間,他覺得她們倆才是一對,她們的心離得很近,自己隻是個局外人。

若薇總是那麽美,五年了,時間沒有在她身上留下一點痕跡,仍然是他們初見時的模樣,仍然熱情、天真。他知道自己有點老了,體力、精力都不如以前,連心境都變了,曾經向往自由,現在,開始覺得寧靜也很好。是他看穿了嗎?恐怕不是,他心知肚明,自己,隻是開始變老了。

林素是個特別的女孩子,她的神情裏,總是帶了若有若無的矛盾掙紮和倔強不屈,有種奇特的吸引力。

他也舉杯:“為美幹杯。”

為世界和平,為風調雨順,為人間煙火,為花好月圓,為三餐一宿,為健康,為已經擁有的一切,他們一杯接一杯,像喝水一樣喝著甜酒,還好,三個人酒量都不錯,居然誰也沒醉。

樂山吃得很少,他一直關照兩位女士,恰到好處的倒水,夾菜,盛湯,每一個動作都熨帖舒服,他跟若薇之間暗流洶湧,一個揚眉,一個注視,就無聲的交流了若幹信息,但百忙中,仍然沒冷落林素。

月亮西斜,將紫薇花的影子拉得老長。像一切美好或者不美好的夜晚一樣,這個夜晚也就要過去了。

林素已經有幾分酒意了,抬眼望去,眼前的一切是那麽清晰,又是那麽隔膜,月光下的月之間,像是琉璃水晶世界,她不在裏麵,她進不去。

她還有做電燈泡的自覺,提議道:“花看半開,酒飲微醺,時間不早了,今天也差不多了吧。”

若薇拉住她:“別別別,我們要盡興,還有半壺酒呢。”

林素悄悄在她耳邊說:“春宵苦短。”

林素的聲音很低,但樂山的耳朵十分靈敏,一字不落聽到了,他想笑,又怕這女孩難堪,極力忍住,但一絲笑紋還是逸出嘴角。

若薇還不了解他?更何況,她一顆心都放在他身上,早看的明明白白,便瞪他一眼。林素還茫然不覺,兀自帶著一點做了小小壞事的惡趣味狡黠微笑,怡然自得的小口小口啜飲甜酒,簡直……

樂山再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

若薇也跟著笑,被笑的林素還蒙在鼓裏,但是受氛圍感染,也不由得笑起來,三人一起喊:“幹杯!”

千愁果然是醉人於無形的酒,林素不知不覺就醉了。在朦朧的酒意裏,她分明聽見若薇說:“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啊!心上人!林素眼眶一熱,要多愛一個人才能稱為心上人呢?把一個人放在心上,任他踐踏嗎?她可不敢!也不願!陳滄海是葉心的心上人,樂山是若薇的心上人。她呢?她沒有心上人,像她這樣自私冷血的人是不會有心上人的。她隻有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