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宋代官員的人事製度

宋代是個對官員尤其是文官特別優待的朝代,用清代史學家趙翼的話來說,就是“恩逮於百官者唯恐其不足,財取於萬民者不留其有餘”。對官員的任用銓選考核口徑特別寬,作為士大夫,隻要讀書做了官,基本上就可以沒有什麽風險享受一生,即蘇軾所謂“無災無害到公卿”。隻有那些特別貪婪、或者想有所作為的官員,才會有麻煩。

1.官員任用資格

有資格做官的人,首先是科舉考試及格的人,其次是通過門蔭出身的人。宋朝凡是正式官員,無論大小幾乎都可以通過門蔭製度,使自己的子弟親戚甚至門客獲得任官資格。凡是皇帝郊祭(祭天、祭地)、登基、改元、生日等等慶典,都讓百官獲得蔭補子弟的機會。其中以郊祭為最,凡郊祭一次,大小百官子弟凡獲得蔭補資格者計4000餘人,後來不得不將郊祭改為三年一次。再次是通過進納(即後世所謂的納捐),即一般百姓通過向政府交納一定數量的金錢或者粟米,從而獲得任官資格。越是到了王朝末期財政吃緊的時候,對進納的限製就越少,而進納得官的人就越多。最後是軍功,宋代凡是在軍隊期間有重大功勳的人,退役之後,可以參加銓選,進人低等文職官員行列。

2.官員的銓選任用

所有具有任官資格的人,包括科舉五甲中第者(五甲以上均直接授官)、蔭補者、進納者、軍功者等等,要想成為正式官員,必須到吏部報到,填寫自己的“腳色”即簡曆,然後參加銓選考試。由於宋代考試製度從來都不嚴格,所以,雖然得上等較難,但通過並不困難。銓選考試在北宋初的百年之內,由審官院和流內銓主持,元豐改製後,改由吏部主持。

銓選通過的候選官員,必須等待官職出現空缺才能上任,所以必須候缺。官缺分為“堂缺”和“常調缺”。堂缺是指由宰執所在都堂直接選派的官職,而常調缺則是由吏部選派的官職。宋代官職有好壞之分,有的官職收益大、責任小,有的則反之。苦寒地區的地方官,大家都不樂意去,不僅沒有多少收益,而且有危險。這時候就出現走後門的現象,候選人通過疏通某些權要人物,使自己早一點候上缺,或者排個好缺,或者幹脆行賄銓選部門,為他們開方便之門。宋仁宗年間,為了防止候缺的弊病,將所有官缺張榜公布,但時間一長,銓選部門作弊如故。候選人補缺得官之後,按例有一定期限的假期,準備行裝,視官職所在的路途遠近,再給一定的路期。到任後,由當地衙門的長官當天驗明各種文件,確認沒有假冒,就算正式到任。宋代官員的任期一般是三年,最短的任期是230個月。

南宋臨安有個沈官人,對於朝廷所有的官缺情況了如指掌。什麽官職收益好壞、責任大小、苦寒與否全明白,更重要的是,他還知道什麽官缺通過什麽渠道獲得。於是,候缺的人們,紛紛登門求教,希望指點迷津,沈官人家往往門庭若市。當然,求教的人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周密:《癸辛雜識》續集下)

宋代與前代一樣,官員的任用必須實行原籍回避,即本地人不做本地官。在原籍回避的同時,還實行避親製度,即在一個部門和一個地方係統中,上下級中不能出現親戚關係,有這種關係就要申請回避改任。

3.官員的考核升遷

宋代是由審官院負責朝中官員的考核,由禦史台和翰林學士負責對地方官的考核,禦史台和翰林負責考核各路的長官(監司)。而由各路長官考核州縣。考核的標準為“七事”:一曰舉官,二曰勸農桑,三曰招流亡,四曰興利除害,五曰按察部吏贓罪,六曰平反冤獄,七曰稽查盜賊。如果七事可以做到五項,為上等;達到三項為中等;三項以下為下等。但是,宋代官員考核,基本上流於形式,很少有人認真對待,因考核下等而被降官的人屈指可數。所有官員,基本上是按年限升遷,每四年升轉一次。有出身的人(科舉及第者)超資升轉,無出身的人循資升轉。官員臨升轉時,按例要有考察和考試,即所謂的磨勘,但實際都是走過場,過個手續,交一點資費,幾乎沒有人磨勘不過的。

4.官員的俸祿

宋代實行厚祿政策,對各級官員盡可能地照顧,讓他們過上優裕的生活。不是高薪養廉,而是高薪養士。隻要有人反映官俸低,就可能導致新一輪的加薪。官員俸祿有各種名堂,有月俸,有春、冬衣料,有每月的祿米,有職錢,有薪錢、炭錢、鹽錢、飼料錢、供應的肉食錢,還有隨從人工錢和飯費。在地方為官的還有公用錢和自身的職田,無職田者還有茶湯錢。俸祿高的如宰相、樞密使每月月俸30萬錢,俸祿低的如縣裏的主簿、縣尉也有月俸1.2萬錢,其他的補貼也基本按這個比例下發。而且,在宋朝,朝官往往有加官,即在本職官之外另加作為優待級別的官銜。凡是有加官的人,則可以按加官銜領俸錢,同時還可以領本職官的俸銀和職錢。隻是某些特殊時期,由於國家財政的困難,才會對官俸減半支給,但財政狀況稍好,就恢複原狀。除了俸祿之外,朝廷還不時有賞賜,官員稍有勞績即有賞賜來也,動輒數以萬計。

宋代對於士大夫極盡優待之能事,讀書人得官容易,官員的待遇優厚,而且得了官以後,3還可以蔭及子孫。隻要做了官,一般都是隻升不降,隻要年頭靠到了,就“無災無害到公卿”。即使犯了過錯,也很少處罰,朝官犯過則罰做外官,或者投閑置散,去做管理宗教事務的官員,再大不了被貶去遠惡軍州做地方官。隻要不是謀反,從來沒有士大夫被殺的,因為宋太祖有誓,不殺士大夫,所以宋朝官員的風險特低。由於對於官員的考核和監督實際上成為具文,所以官員一般對自己行為約束很少,普遍地追求享受,公開談論待遇,爭取待遇,不以談利為恥。稍微大一點的官,不僅車馬仆從成群,而且有專門的歌兒舞伎。寇準號稱賢相,日食萬錢,還雲無下箸處。官員腐化與貪汙成為普遍現象,因為即使貪汙,也不見得會受到處罰。即使處罰,也不過是換個地方做官。宋朝的皇帝,對官僚製有著比其他朝代的帝王更深刻的認識。他們意識到,官僚體係是跟皇權捆綁在一起的,一損俱損,一榮俱榮,隻要能獲得大體安定和尊榮,保證他們過上體麵的生活,文官是最不希望王朝更迭的人群。因為王朝的更迭,他們要付出的成本,往往不可知。士大夫是中國這個選舉社會的精英,如果摧毀這個精英層,勢必導致五代十國時期那種軍閥割據、武人**的局麵。這種局麵顯然對任何一個皇帝都是一場噩夢。所以,無論付出什麽樣的代價,隻要能保證官僚係統穩定,保證士大夫對王朝效忠,那麽王朝來自內部的威脅就會降低到最小。不僅不用擔心內部反叛,即使發生農民起義,由於沒有士大夫的參與,也成不了氣候。因此,兩宋雖然也有農民造反,但均構不成致命威脅。

一次宋神宗由於對西夏用兵的失利,親自批示要殺一個嚴重失職的轉運使,結果被宰相蔡確攔阻,無論如何殺不了。想將之發配遠惡軍州,又被宰相章悖擋了回去,還是辦不成。神宗不得已歎道: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小說.中國政治製度史導論(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