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直到黑衣青年出聲求救,三名食人族的男子這才發現了孟秋雨的存在,三人瞬間做出反應,其中一人依舊砍殺黑衣青年,另外兩人衝向了孟秋雨。

孟秋雨冷笑一聲,黑色槍紋席卷,兩名食人族的男子被槍紋吞沒,一道道血箭飆起,兩名男子發出淒厲的慘叫聲,雙雙飛了出去。

一道道深可見骨的血槽噴濺著血水,兩名被孟秋雨轟飛的食人族男子傷得很重,隻是讓孟秋雨沒想到的是,食人族之人不但力大無窮,體質也十分強悍,竟然能在他的槍紋轟殺下沒有被絞殺。

孟秋雨沒有繼續攻擊另一名食人族男子,至於兩名受傷的食人族男子孟秋雨也不再理會,以這兩人的傷勢,沒有立刻死掉,已經超出了他的預想,但也或不了多久,最終會因失血過多而亡。

隻剩下一人攻擊黑衣青年,黑衣青年壓力大減,猛然從地上躍起,手中長劍劃過了那名食人族男子的咽喉。

噗!熱血噴湧而出,那名食人族的男子一顆頭顱被他生生斬落。

直到此時孟秋雨才想明白,為何四周死的這些食人族男子幾乎都是被一劍封喉,身上其他傷勢並不多。可見黑衣青年比自己對付食人族之人更有經驗,知道他們的肉身強悍,唯有脖子脆弱,一擊斃命。

“謝謝孟兄相救。”黑衣青年抱了抱拳,剛才的動作牽動了傷口,他疼的裂了裂嘴,長劍丟在地上,一屁-股坐在了血跡斑斑的地麵上。

“這是一枚療傷丹藥,告訴我,你怎麽知道我的名字?”孟秋雨看得出黑衣青年傷勢不輕,於是掏出一枚凝仙丹丟給了對方。

孟秋雨身上的神元丹已經耗盡,他倒是煉製了不少凝仙丹,此時雖然不能動用儲物戒指,可他將凝仙丹裝在了身上,以備不時之需。

以凝仙丹的療傷效果,雖然比不上神元丹,但在莽荒之地也已經是頂尖療傷丹藥了。

黑衣青年看了眼丹藥,顯然並不認識凝仙丹,卻也沒有猶豫吞進了嘴裏,片刻後,臉色氣色好了許多,身上的傷口也在慢慢愈合。

他這才上下打量了幾眼孟秋雨點頭道:“實力強大,相貌英俊,你這頭銀發很張揚,難怪那些美女會為了你不惜一切代價。”

孟秋雨眼神眯了起來,他可沒心思和對方打啞謎,聲音淡漠的說道:“別說廢話,告訴我想知道的事情,否則這些食人族的人殺不了你,我卻能殺了你。”

“嗬嗬,別激動,你都拿出這麽貴重的療傷丹藥來救我,再殺了我,豈不是浪費了一枚丹藥。我隻是有些好奇你到底是什麽人?能夠讓整個莽荒之地無數人在到處尋找你的行蹤?”黑衣青年再次笑道。

“你說有人花費了巨大代價在尋找我,而這些人是女子?”孟秋雨沉聲問道。

“我也隻是聽說,不久前遇到了幾個曾經熟悉的朋友,他們告訴我流沙城來了幾位容貌絕美的女子,這些女子個個實力強大,連流沙城城主府都不敢招惹他們。她們發布了公告,隻要有人能提供你的消息,她們會重謝,最頂尖的武技和功法,另外還有大筆財富。”

黑衣青年嗬嗬一笑,搖頭道:“為了這些誘人的報酬,現在無數人都在打探你的消息,卻不料被我遇上了,隻可惜我不敢去流沙城,否則這獎賞我是拿定了。”

“哦,你為何不敢去流沙城?”

孟秋雨心中暗自激動,如果他猜得不錯,這些女子應該是慕雪她們,以林慕雪的修為,即使到了莽荒之地,無法動用神元,她自身的武道修為也極為強大,其餘人他倒是沒有猜出來。

不過黑衣青年的話倒是讓他好奇起來,如果慕雪她們許諾下這樣的酬勞,的確可以讓無數人為之瘋狂,黑衣青年居然不敢回到流沙城拿獎賞,孟秋雨已經意識到,這家夥應該曾經也在流沙城呆過,甚至得罪了強敵。

“如果我猜的不錯,那些美麗的女子應該是你的女人,她們許下豐厚的獎賞,我要去流沙城拿獎賞,你可能會現在就殺了我,這樣那些獎賞你也就不用給我了。”

黑衣青年聳了聳肩笑道:“我的實力遠不如你,你要殺我,易如反掌。而我又不認識你,你殺了我也不會有人知道。”

“另外我在流沙城有強大的敵人,如果我回去,那是自尋死路,所以我不能回去,看在這一點上,不知你還會不會殺我?”

聽完黑衣青年的話,孟秋雨哼哼一笑說道:“看來你很誠實,隻不過還有另外一個選擇,既然你得罪了強敵,那人一定很想要你的命。如果我把你帶回流沙城,不僅不用給你那些獎賞,我還可以從你仇人的手裏拿到一些獎賞,你說我該不該這樣做呢?”

黑衣青年臉色一變,他還真沒想到這一點,看著孟秋雨一臉邪笑,黑衣青年搖頭歎息道:“咱們可往日無怨,近日無仇,你何苦害我入地獄。去了流沙城,我簡直生不如死,你還不如現在就殺了我。”

“哦,這又是為何?”孟秋雨越發好奇的再次問道。

“我得罪的人是流沙城城主,不,準確的說應該是流沙城城主的女兒蕭玫瑰,我不小心看到了那女人洗澡,於是她就纏上了我,要死要活讓我當她的夫君,我不從,隨後她那老爹就派人追殺我,我隻好逃出流沙城,在莽荒之地四處躲藏。”黑衣青年一臉委屈的說道。

“這麽好的事情無數人巴不得想落到自己頭上,你倒好,堂堂流沙城城主的女兒你竟然不要,莫非你有心上人?”孟秋雨對於這種事情也開始八卦起來,他看得出黑衣青年心性不壞,自然是沒有殺他之心。

黑衣青年的臉色瞬間變成了苦瓜色,看著孟秋雨搖頭道:“如果蕭玫瑰有你女人一半的美麗,我也會欣然接受,可你卻不知道,莽荒之地兩朵花,第一朵說的便是天霜城城主之女季芙蓉,另外一朵花就是蕭玫瑰,可這女人根本和花聯係不到一起,唯一能有聯係的就是她叫蕭玫瑰。”

“她身高八尺,胳膊比我的大腿還粗,如果僅僅是高大肥胖也就算了,問題是這女人還滿臉黝黑,相貌奇醜,聽說她一次就能吃得下一頭妖獸,這樣的女人你願意要嗎?”

孟秋雨臉色抽了幾下,強忍著笑意沒有笑出聲來,他能想象到這個蕭玫瑰有多可怕,這樣的女人恐怕沒有男人願意接受,何況黑衣青年本來也是相貌英俊之人,這樣的男人豈會沒有女人青睞。

“咳咳咳!”孟秋雨輕咳了幾聲笑道:“但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你娶了蕭玫瑰,豈不是一步登天,流沙城城主的姑爺,你也就不用再四處躲藏,朝不保夕了。雖然蕭玫瑰是可怕了一點,但好歹也是女人,黑燈瞎火下沒什麽兩樣,而且還足夠有肉感不是嗎?”

“你……謝謝好意,我受之不起。”黑衣青年被孟秋雨的調侃弄得啼笑皆非,想到蕭玫瑰那如狼似虎,看到他都恨不得一口吃掉的模樣,他就渾身起滿了雞皮疙瘩。

“好了,我要離開這裏,如果你沒地方去,可以去天霜城,去找沈無涯,就說是我讓你去的,他會收留你在天霜城加入護衛軍。”孟秋雨不在調侃黑衣青年,正色道。

“你是從天霜城而來?我還正要去投奔天霜城城主,卻不料被這些食人族的家夥一路追殺,要不是遇到你,我就在劫難逃了。”黑衣青年歎息道。

“如今的天霜城城主已經是季芙蓉,她也是我的女人,希望你不要打什麽歪主意,否則就不僅僅是流沙城的人在追殺你,整個莽荒之地都沒有你的容身之處。”孟秋雨警告道。

“什麽?季芙蓉也是你的女人?”黑衣青年吃驚過後,急忙說道:“孟兄,那你有沒有見過季芙蓉身邊的銀秀?她現在還好嗎?”

孟秋雨愣了一下,隨即才明白,看來這家夥的心上人是季芙蓉身邊那個冷豔女子銀秀,銀秀的實力也不俗,相貌也的確惹人垂涎,也不知道這家夥什麽時候見過銀秀。

“她很好,現在貼身保護季芙蓉,既然你喜歡的女人是銀秀,那你去天霜城也算是去對了對方。幫我和季芙蓉帶一句話,我的承諾從不食言。”

“好,孟兄,小弟叫彭通海,希望我們能在天霜城再見麵,你的話,我也一定帶到。”黑衣青年抱拳道。

告別了彭通海,孟秋雨再次啟程,知道林慕雪等女在流沙城,孟秋雨的心已經迫不及待想要飛到流沙城,他依舊沒有改變路線,而是準備直接穿過蠻夷部落,再經過詭異森林直接到流沙城。

穿過這片密林後,孟秋雨已經進入了蠻夷部落的勢力範圍。

整個莽荒之地除了人類居住的一些城池,最大的勢力範圍便是蠻夷部落,所謂的蠻夷部落是有無數種族形成,他們占據不同地域,一旦有人類侵犯他們的領地,這些蠻夷部落便會聯合起來共同對敵。

孟秋雨行走了一天,沒有再次遇到任何種族之人,就連最凶殘的食人族也沒遇到過,這倒是讓孟秋雨有些疑惑,人人談到蠻夷部落都會感到恐懼,他卻沒有感覺出來有任何危險。

而孟秋雨並不知道,此時的蠻夷部落發生了一件重大事情,所有部落之人都聚集到了神獸山,神獸山內擁有蠻夷部落各族人膜拜的聖物鳳凰神羽,幾枚蘊含鳳凰之血的鳳凰之羽。

在不久前,鳳凰神羽卻是不翼而飛,驚動了蠻夷部落各族之人,現在蠻夷部落正在追尋盜走鳳凰神羽之人,而黑衣青年彭通海也遭受了無妄之災,被食人族數十名弟子發現了行蹤,所以才會追殺他。

蠻夷部落各族強者都聚集到了一起,食人族又是最不受待見的一個種族,孟秋雨經過的地方就在食人族的範圍內,而食人族又十分懶散,隻要吃飽喝足,他們不願意四處走動,所以孟秋雨一路走來,並沒有遇到任何食人族。

孟秋雨再次行走了半天,終於讓他發現了十幾名食人族,這些人都行色匆匆,正在前方急速趕路,孟秋雨快馬加鞭已經快要追上他們,同時也讓這些食人族的人發現了他,全部停了下來。

看到孟秋雨這個人類後,十幾名食人族露出見到美食的神采,其中一名兩米多高的食人族咆哮著衝向了孟秋雨,手中石斧淩空砸向了孟秋雨。

孟秋雨眼裏寒芒一閃,雙腿一夾馬肚子衝了上去,不等食人族的石斧落在頭上,他手中黑槍便轟了出去。

砰!龐大的力量直接轟碎了食人族的石斧,將那人震得倒退出幾步,握著石斧的手掌都鮮血淋漓。

孟秋雨不給他喘息的機會,黑槍爆閃著槍芒,槍紋劃過了食人族的脖子,一顆頭顱滾落而下。

吼!剩下的食人族看到同伴被殺,紛紛發出野獸般的嘶吼衝向了孟秋雨,孟秋雨黑槍舞動,一片槍紋猶如水波**漾而出,噗噗噗的鮮血噴濺中,一顆顆頭顱離開了身軀,隻剩下一人,孟秋雨留了活口。

這是一個神采嬌小的女性食人族,同樣和男性食人族一樣的裝扮,兩團豐-滿的胸-部毫不遮掩,隻是猶如非洲難民一樣,孟秋雨生不起一點興趣,之所以不殺她,孟秋雨想要詢問一些事情。

這名女性食人族也感覺到了孟秋雨的可怕,所以在孟秋雨擊殺了其與同伴後,她撒腿就跑,速度極快,不比四條腿的馬慢上一分,孟秋雨策馬揚鞭在後麵追趕。

數裏之後,這名女性食人族累得呼呼大喘,速度再也不如先前,孟秋雨卻是悠閑的在後麵不緊不慢的追趕。

終於,這名女性食人族步履開始蹣跚,已經不能算是跑了,而是在舉步維艱的走動,孟秋雨騎馬追上,用黑槍輕輕一掃,這名女性食人族被掃翻在地。

孟秋雨跳下馬,一腳踩住了對方,黑槍對準她的眉心,冷聲道:“如果你回答我的問題,我可以選擇饒你一命。”

女性食人族害怕的看著孟秋雨,終於點了點頭。

“告訴我,你們急匆匆的在行走,發生了什麽事情?”孟秋雨問道。

“聖物被盜,盜走聖物的人已經被發現了行蹤,他們逃往詭異森林,各部落都在向哪裏追趕。”女性食人族說的話有些僵硬,不過孟秋雨卻聽清楚了她說的話。

孟秋雨暗自點頭,原來是這麽回事,有人竟然盜走了蠻夷部落各族的聖物,此人好大膽子。

孟秋雨感到有些苦惱,他要通過詭異森林,而現在大批蠻夷部落的人都在往哪裏趕,自己豈不是要遇到他們,孟秋雨不想耽擱時間,可現在看來,他不得不趟這趟渾水。

“對了,我可以饒你一命,但你必須跟著我,如果遇到蠻夷部落其餘人,你就告訴他們,我隻是順路經過,不想參與你們的事情,你能做到,我就饒你一命。”孟秋雨說道。

女性食人族沉吟了一下,微微點頭。

於是孟秋雨找出一條繩索,將女性食人族綁上放在了馬背上,隨後他又騎在馬上帶著對方繼續前行。

三天後,孟秋雨帶著女性食人族來到了一處峽穀之地,經過峽穀後,便到了詭異森林邊緣,隻是此時的峽穀口,卻是布滿了人手,一群矮小之人把守在峽穀口。

“他們是矮人族,醜陋而膽小的種族,如果你將我放下,我會讓你通過這裏。”女性食人族開口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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