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人到分局的時候已經下午一點了,匆匆到食堂吃了個午飯,徐碧青換了身衣服,就和包拯到了簡章的審問室。楊奎因為臨時被劉傑叫去幫忙調查其他線索,就沒有跟在他們後麵一起審問。

審問室裏,簡章就如徐碧青不久前見到一般,戴著金絲鑲邊的眼鏡,斯文儒雅的仿佛文人。雖然人至中年,卻散發著一股別樣的魅力。

可徐碧青仿佛什麽影響也沒有受到,臉上依舊是換上了辦案時的冰冷表情,萬年不化。

“姓名,年齡,社會身份。”徐碧青開啟錄音筆,坐在簡章對麵,公式化的聲音讓簡章愣了愣。而包拯就坐在徐碧青的身邊,黝黑的臉龐也滿是嚴肅。

簡章頓了頓,回道:“簡章,45歲,簡潤建築公司的老總。”

徐碧青挑了一下眉目,才繼續問道:“城北的‘華潤大樓’工程項目可是你們公司負責的?”

簡章抿了抿唇瓣,回道:“是我們公司負責的,合同文件在十天前就已經簽署好了啊!……”說著,他扶了一下鼻梁上的鏡框,模樣依舊是很淡定的。

徐碧青掃了包拯一眼,就拿起桌上的玻璃杯,抿了一口水。既然這個案子是包拯為主導,她可不能搶了他的“風頭”,還是讓那個包黑炭自己來好了。

包拯怔了好半響,才明白過來徐碧青的意思。醞釀了一下,他才接上去緩緩開口道:“那份合同可是你親自簽字的?”這番話,問的與現代人無疑,倒是沒讓包拯露出半分破綻。

徐碧青也沒想到包拯竟然這麽快就融入了“警察生活”,當下詫異的看了他一眼,卻是沒有開口打斷。

簡章思考了一會,才鄭重的開口道:“這個工程項目因為資金巨大,從頭到尾的合同,都是我親自簽署的,沒有任何人代勞。”這句話,他說的肯定,眼神中犀利的沒有半點雜質。

聽罷,包拯的眼睛微微眯了起來,一副深思熟慮的模樣。

“那照理說,你應該是最了解這筆巨款方向的人。”從頭到尾,頭沒有其他人的參與,這筆巨款,又怎麽可能不翼而飛呢?

到包拯這樣的話,簡章也沒有亂了手腳,而是異常鎮定道:“工程項目的資金是打到公司的賬戶上的,除了我能夠動用之外,公司的高層都是可以調取資金的!……”這番話說模棱兩可,倒是將這個案情的疑點變得更加撲朔迷離了。

包拯頓了一下,才又問道:“這次的爛尾樓事故,經過多方麵的調查,已經確定是由你們建築公司提供的材料不當而造成的。可以告訴我們你們公司的材料都是由什麽人采辦簽字的嗎?”包拯這番話,問的倒是頗有意味。若是能夠知道這些材料是由誰采辦的,或許會明白,這其中的關聯線索了。

簡章的眉頭瞬間皺了起來,聲音卻還是不疾不徐的:“建築材料的簽字的確是經過我的手,而且每一個合同都是由我簽字才能動工。可是這采辦聯係材料商的人,卻不是我。”

包拯的眉目挑了一下,道:“單方麵的否認不能構成什麽證據,一切都要等到我們細致的調查之後,才能得出最終結果。現在,要麻煩請你繼續待在警局了啊!……”說完,包拯就站起身,行色匆匆的離開了審問室。他必須趕緊整理一下思路,他的目標方向,似乎走錯了。他不應該第一個去找建築公司的老總,而是應該......

徐碧青看著包拯離去的背影,疑惑的皺起了眉頭。這個包黑炭,難道不應該再問一下采辦建築材料的人是誰嗎?如此匆匆,是想到什麽重要線索了?

想到這裏,徐碧青也不再管簡章詫異的目光了,也匆匆離開了審問室。

包拯坐到自己的辦公椅上,就一個人陷入了沉思。

如果簡章沒說謊的話,這筆巨款的方向他應該知曉一點才對。可若是他說了謊,後麵的結論倒是又要推倒重來了。材料的采辦,合同的簽署,是否有人密謀,巨款的最終去向......還有最重要的.....

包拯的眼睛瞬間眯了起來,他剛才一直沒有想到,其實還有一個最重要的人證的。雖然不能開口說話,可是若從他身上尋找線索,應該能找出更多的疑點來。

那人,就是已經死去的調查員,沈叢。

他為何無緣無故就死在了家中,是誰殺了他?殺人動機是什麽?用什麽方法殺害了他?凶器放到了哪裏?.....這些問題如果能夠解決清楚的話,這個案子,或許就會更加明朗許多了。

正當包拯細想著這些,肩膀突然傳來一道重力.....

“喂!包黑炭!想什麽呢?看你的眉毛都能夾死一隻蚊子了!”徐碧青大大咧咧的坐到了包拯的對麵,雙手托著下巴,一副深思的模樣。

包拯愣了一下,才緩緩將他心裏的想法說了出來:“我在想,從那個死去的官員身上,應該能查出什麽不一樣的線索來。那個簡章所知道的,都是最表麵的。當然,也不排除他說謊的可能。”

徐碧青的眉頭皺了一下,才道:“我曾經在一次聚會上見過簡章這個人,他斯斯文文的,對誰都很客氣。可是在商場上,他卻是‘殺人不眨眼’的,我老爹曾經還想挖他過去做我們家企業的總經理呢,卻被他一口拒絕了啊!……”

包拯聽罷,頓了一下,才緩緩道:“說他心高氣傲,倒不如說這人有自己的想法,不願屈居他人之下。如此一來,他說謊的可能性倒是很小。”一般這樣的人,都是不屑於說謊的。

徐碧青哼了一下,滿眼都是不讚同:“不能這樣說,有的人就把這層外表當成是一種偽裝,暗地裏,還不知道會怎麽樣呢。這些年辦案子,我可見多了。有些善良的,最後竟是殺人凶手,有些長的凶神惡煞的,最後卻是救人的那一個。”一大筐說下來,徐碧青最後的眼神幾乎稱得上凶狠了。

她向來是不喜歡人與人之間的爾虞我詐的,可是有些人,偏偏就是為了名和利,金錢和地位,而放棄所能得到的一切,甚至是拋棄妻女,殺人奪命!。真是,一點都不值得!或許是她太不了解這些東西對他們的**,是她沒有進行換位思考,可是那麽多的前車之鑒擺在他們麵前,為什麽就不能收斂一點呢?

包拯自然也是懂得這些道理的,可是他隻是覺得簡章,並不像那種為了名利而拋棄自尊道德的人。有些人,一眼就能看穿靈魂。那個簡章,幹脆的太過瀟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