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 可
一直想為他寫段文字,寫一寫那短短的隻有不到兩個月的時光。
卻又一直遲疑著,可能怕忘記又或者怕想起,也可能怕觸及某些看不見的傷口。
我記得很清楚,是的,很清楚。沒有風的下午,寒冷的空氣中有種很幹淨的味道,我和康夫一起走出家門,我去接看房子的人,他去上網,然後晚上再來我這兒拿剩下的東西。
他搬走了,因為一些或明或暗的原因。
我發現我很具有後現代小說家的氣質,東拉西扯地說上一大堆雜七雜八的東西,卻和自己真正想說的沒多大關係,這很容易就把人帶入歧途。
我想寫的是另外一個人,與康夫毫無關係的人。可是看著我上述一大堆的文字,肯定會認為我要記錄或者悼念一段與他有關的青澀歲月。
不是的。康夫隻是與我合租一處的人。
大三那年,為了準備考研,在網上找人合租了房子。那個人,便是康夫。康夫因了些糾葛不清的人和事離開。所以,才有了我與他的相識。
他站在陽光裏,有著明媚的憂傷,笑起來單純幹淨,很難讓人心存戒心。他幫朋友找房子,便撥打了我留在路邊的電話。
有時我會想,緣分真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同一座城市,有時小得可以讓互不相識的陌生人相遇,可有時又大得讓你近在咫尺卻很難碰到。而我們便沿著這場緣分的足跡一路走下去。
或快或慢,亦喜亦悲。
他總是給我很憂傷的感覺,從見到他的第一秒起。可我又覺得他是那麽漂亮的男孩子。是的,不是帥,而是真的漂亮。漂亮到你很想扯起他的手,告訴每一個你遇到的人,說這是我男朋友。人有時會很無恥地虛榮。
他之於我,到現在我都不能準確地下一個定義。朋友?陌生人?
抑或其他。
而我之於他,也許什麽都不是,甚至連支離破碎的記憶都不曾留下。可這並不妨礙我去花時間來記錄下這段歲月。
記得他發短信問我在做什麽,說他自己是豬,喜歡睡覺,雖然我們剛見了兩次麵,加上看房子那次,雖然他說他不喜歡發短信。
他從不接我的電話,每次都給我打回來,說給我省電話費。
他會跑到我住的樓下,用公共電話拿腔作勢地說要租我的房子,然後帶我去拿他從鄉下弄回的雞蛋。
他會在寒冷的冬日街頭,從懷裏掏出送我的元宵。
我想還有很多或者很少的片斷吧。在我開始回憶的時候,我就變得莫名的憂傷,就像他曾經一樣。
我曾經偷偷地以為,他至少是喜歡我的吧,哪怕隻是一點點。
可是忽然有一天,他說還是不要再打電話了吧。就像他說我在你家樓下,你要不要下來一樣自然。片刻的恍惚與麻木。
現在想想,怎麽連回憶都覺得不真實。後來,聽說是因其前女友又回到他身邊。
他終於可以不再過那種在網吧對著電腦一坐一整天的日子。可以不再總是眼角泛著憂傷的樣子。可以不用喝醉酒打電話給我,說差點兒走進女廁所,隔天給我看他頭上摔的包。可以不用總是一邊和我通電話一邊站在門口,說你現在可以開門了。可以不再用那種讓人心疼的眼神望著我。不用每次隻是上來坐坐,什麽都不說,坐完了就走。不用說希望我們可以一直一直都做這樣的朋友……終於完結了那些個每天打電話給我的日子,也不過短短的不到兩個月的時光。
隻是,在這短短的兩個月裏,我到底扮演了一個什麽樣的角色?
有時候,我會以拒絕的姿勢去回憶有關他的那段日子,有太多的不真實在裏麵。來和去都那樣的虛無縹緲,無法清晰。而我又是個對待事物始末極其認真喜歡尋根問底的人,所以,那些模糊的畫麵便結成個死結,懸在那裏,直至永遠。
我想我是懷念的,隻是這種懷念裏有著莫名的憂傷和不可名狀的糾結。
關於他的那段記憶,會讓我對生活、對人與人之間的微妙感情有了新的認識。隻是,靜下來認真去回憶的時候,還是難免感傷,無法釋懷。
也許,這就是關於青春、關於憂傷,以及關於那些逝去歲月的感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