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 貓

1

淩晨那會兒吧,散場了,我和F從Jackson House 走出來,門口邊好幾對人在擁抱告別,也有人背著吉他拿著酒瓶,坐在公路邊上的欄杆上繼續喝,大家看起來意猶未盡。門外冷風撲麵,我一下子連打了兩個大噴嚏。F把大衣脫下來,披在我身上。動作粗魯,溫暖即達。邊上兩個女孩兒默默地看了我一眼,我就有些驕傲。

我想起初中的時候,我老是趁阿四出差的時候,拉上窗簾翻他的衣櫃偷穿他的衣服,然後在鏡子前走來走去。每件衣服套在我身上都空****的,但我就是很喜歡那種感覺。

後來他走了。在他離開的前一個晚上,我沒有睡覺。我困得要死,但我就是不讓自己睡著。我躡手躡腳走下樓梯,沒有開燈,溜進他的房間,偷偷從他的行李箱拿出了那件我最喜歡的黑色毛衣。我抱著這件毛衣睡得好沉,醒來時他已經不在了,桌上隻有一份冷掉的早餐。

再後來,我穿過好多個男生的外套,都不是記憶中那個溫度,所以我總是在感冒。自從F說我感冒的聲音很好聽之後,我甚至開始有點兒喜歡感冒了。我一感冒他們就主動脫下外套給我,我喜歡跟紳士的男孩兒做朋友。比如眼前這個,走差不多半個鍾頭的路送我回家。從影子裏看,我矮得跟他的狗一樣高,我背的吉他跟他一樣高,他背的吉他跟樹一樣高。

“你剛才是不是沒唱歌?”F突然問。

“唱啦。”

“唱的什麽?”

“你不記得就算啦。”

其實那首英文歌我在暑假練了好久。我坐在阿四的沙發上,阿四坐在客廳的木板上,他對著電腦工作,我戴著耳機練歌。剛開始他嫌我吵,到後來他洗衣服時嘴裏都無意識在哼這首歌。但為什麽就是輪到我唱時屋子裏的電源跳了閘,等麥克風恢複,我已經不想唱了。

2

暑假我飛去阿四的城市,沒有提前給他打電話。當天晚上我媽打電話過來問,他現在什麽鬼樣?

“人樣。”我斬釘截鐵。

“有沒有白頭發?”

“找到再告訴你。”我一本正經。

“晚上還喝酒嗎?”

“他喝湯。”我胡說八道。

“襪子和**有沒有分開洗?”

“分得像你和他那麽開了。”我開始瞎扯。

“有沒有女人?”

“沒有!”我終於說了句實話。

垃圾桶裏全是泡麵桶和啤酒瓶,陽台上晾著的冬衣都現在都還沒收回衣櫃。我一走進他家,立即被他那頭銀白色短毛嚇個半死,非主流附身還是想我都想得白了少年頭了?隨即電視裏飄來的粵劇聲又把我拉回童年的午後,我們爭辯著粵劇裏哪個才是真的美猴王,又一起討厭著唐僧那個蠢貨。

為什麽那麽多年過去了,他還是如此鍾愛粵劇?看到唐僧把那猴子趕走,他依然憤憤不平。我真的想笑,同樣的劇情重複了一萬遍,他居然還沒有把自己從中抽離出來。

“你覺得老爸很土嗎?”

“也就出土文物那種土吧。”

“那你現在喜歡聽什麽歌?聽誰的?”

“我喜歡竇靖童,也很喜歡她媽媽。”

“等過了二十年,你還會聽她們的歌嗎?”

“應該會吧,王菲天後了那麽多年都沒有過時。”

“如果過時了呢?”

“不,經典永不過時。王菲就是經典。”

“可能你覺得我老了。”

“你頭發怎麽回事?”

“再也搞不清這個世界在流行著什麽。”

“你頭發怎麽回事?”

“但我隻是一如既往熱愛著我十六歲時喜歡上的東西。”

“你頭發到底怎麽回事?”

我一遍遍重複著這個無聊的問題,又一次為自己的愚蠢感到慚愧。這個男人還是跟在我小時候一樣,漫不經心地說著一些用意至深的話,逼得我不得不主動去洗碗。

經典永不過時,那是因為總有人堅持經典。

3

大太陽出現的那一天,我將他所有被子拆出來拿出去曬。還幫他洗了五雙鞋子晾在陽台上,往下麵的草坪滴著水。

我沉浸在勞動的光榮感中不可自拔,心情大好。

阿四起床後問你把我的鞋子放哪了?

“洗啦。”

“全洗了?”

“全洗了。”

我眯著眼睛看著陽光下那一排鞋子,以為他會為此感激涕零。

哎,適當誇兩句就可以了,別太過。可劇情是他邊刷牙邊抓狂著號叫,你讓我今天怎麽去上班?

額……當然是開車去班啊,難道坐直升機去?

我們在一起互相陪伴兩個多月,他就是在那一天在半路停下車去商場買鞋子時順便給我帶了條碎花裙子。

我一穿起新衣服就忍不住想出門溜達,就一個人在外麵漫無目的瞎逛。去買奶茶的時候收銀的小帥哥說你的裙子真好看,瞬間我的心情就美翻了。一條街逛下來,我買了好多東西拎在手裏沉得要死。我在路邊的花店看到一束眯眼兒大笑的向日葵喜歡得要死,我想都不想就買下了它。然後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了雨,我被淋成了落雞湯,花兒還是好好的。我把它插在杯子裏放到我房間,然後跑去廚房切水果整整齊齊擺在盤子裏,想著等下阿四回來可以跟他一起窩在沙發裏看電視隻要不是粵劇,都忘了我濕漉漉的裙子還沒有換下來。但直到我洗完澡洗完頭阿四都還沒回來,我又忘了把手機放哪裏了,等著等著就在沙發上睡著了。

醒來時鼻子堵塞,喉嚨幹渴,聲音沙啞。我又感冒了。

自從我買了這束花後就老是下雨,它耷拉著腦袋低頭不語,再也不眯眼兒大笑了。

我和阿四上網查了好多資料,買了三盞據說可以產生光合作用的燈天天對著我房間的向日葵照。終於天空放晴,我把花兒移到陽台的右邊角落。我還給向日葵換了一個更漂亮的杯子,幻想著這束花兒從此茁壯成長。

我給F發短信說我的花兒又活了過來啦,過了好久他都沒回。我就把手機扔進床底了。我彈了會吉他練了會兒歌,還在電視上看了部讓人昏昏欲睡的電影。然後爬進床底打開手機,還是沒有任何回複。氣得我把手機鎖進了抽屜。

三個小時不回短信,這已經事關基本人品。

4

我從網上了買了烹飪書和咖啡機,學著做飯和煮咖啡。

我認為這個世界上最治愈的兩樣東西就是食物和愛,我能理解那些模特兒為什麽總是不停地談戀愛。

一開始我就老在想象,阿四吃了我做的菜會怎麽誇我,誇我的時候臉上是什麽表情,他會像向日葵那樣笑得把眼睛眯起來嗎?但他那段時間很少回來吃飯,我做的菜大部分都倒掉了。最終我真正學會的也隻有番茄炒蛋。

我猜阿四大概是戀愛了,而且不太順利。我感冒的那個早晨,發現徹夜未歸的他剪短了頭發。後來我的劉海長長,他帶我去發廊,我透過鏡子看到他一直在看那個在給別人卷發的女人。她塗著大紅色的那種口紅,嘴巴看起來像個血盆,我不喜歡。

我好討厭自己出門不記得帶鑰匙,隻能別無選擇地給阿四打電話,他說馬上就回來。我等啊等,餓到頭昏腦漲。為什麽我那麽神經大條?本來我可以做好飯等阿四回來吃的,哦今天我還沒有給我的花兒換水。

我決定去買點兒麵包先填肚子,可是好奇怪,我看到了阿四。他坐在對麵的星巴克裏,他對麵坐著那個大紅色口紅的女人,他們看起來聊得好開心。白色的咖啡杯杯沿沾著鮮豔的唇印,我突然覺得她很性感。她讓阿四快樂,她有魔力能讓阿四像我陽台上的向日葵那樣眯著眼兒大笑。我決定不討厭她了。

另外,其實我一點兒也不喜歡做飯,我懶得再裝作興致勃勃的樣子了。如果飯後沒有無怨無悔的人,那麽照著烹飪書上的10個步驟做出一道糖醋裏脊又有什麽意義?

人是做很多自己不喜歡或者無所謂喜不喜歡的事情的。比如工作,也就那麽回事兒,但工作能帶來錢,廚房能給我什麽呢?花兩個鍾做一道魚太奢侈了,我如夢初醒,明明我可以用這兩個鍾頭看一部電影,或者去步行街看我喜歡的那個品牌新貼出來的海報。

5

那天他下班回到家,顯得很疲憊。很用力地踢掉鞋子把自己重重地摔在沙發上,我起身去廚房想給他泡一壺咖啡,但走到門口已經看到他從沙發裏掏出了一瓶酒。

他很大聲地說,我那個藍色的陶瓷杯呢?

我從廚房走出來,剛好聽到一個杯子落地的破碎聲,聽得我膽戰心驚。

他拿著酒瓶問我,你有看到過我那個藍色杯子嗎?

我搖搖頭。

他突然大吼,到底是誰動了我的杯子,說了多少遍不要動我的東西!

我也大吼,我才沒有亂動你的東西!

我跑回房間,覺得好委屈好委屈,門一關眼淚就掉了下來。他不喜歡吃我做的飯。不及時回來幫我打開門。也從來不記得收陽台上的衣服。但他怎麽可以不信任我?我蹲在陽台上,看著我的花兒,想著要把它一起帶走。

等等,裝著花的杯子不就是藍色的嗎?

我真的動了他的杯子。

我抱著杯子回到客廳,地上歪歪扭扭躺著幾個酒瓶,電視裏開著粵劇,他蜷著身體睡在沙發上。

我偷看過他手機的短信,他跟她說我想和你每天一起吃早點,她回了一句“我一般睡到中午”。

男人泡妞都這麽瞎扯的嘛,我來他家這麽久,他一次早點都沒吃過。他總是匆匆忙忙趕去上班。

6

陽台上的小廚房慢慢荒蕪了,油煙機結了很多張蜘蛛網,垃圾桶重新堆滿了一次性飯盒。偶爾我們也出去吃,我最喜歡藏在街道裏麵的一家韓式餐館,阿四帶著我轉了好幾個彎才到達,走上樓梯會有一種閣樓在搖搖欲墜的錯覺。

吃飯的時候他叫看鏡子裏那個站在前台穿著紅色衣服的美女,我認真看了看,覺得沒什麽看頭,然後美女走過來阿四發現屁股太大他不喜歡。我表示遺憾,遺憾程度跟我點了一個不好吃的紫菜包飯持平。但為了勾引阿四也吃幾口我的飯團,我裝作很好吃的樣子。

“這個鬼飯團什麽的不好吃的你非要點。”

“我剛點的時候你怎麽不說!馬後炮!”

“也就是真的不好吃咯?我沒吃過的啊。”

狡猾的家夥。

他還威脅我說,要是我數到三你還在玩手機,就不要再吃飯了。

他數到兩聲半我急急忙忙把手機塞進包裏,沒發現編輯好的那條信息其實還沒按下發送鍵。

很晚的時候F打來電話,問我為什麽不回信息,知不知道這樣不說一聲就不見很沒有禮貌?

我好喜歡他孩子氣發作的這種時刻。

7

阿四終於想起,我來了那麽久,大部分時間他都是把我晾在家裏自己跟自己玩。他良心爆發,請了一星期假準備帶我出去玩。我們坐在**,研究了好多個地方,查了好多資料,興致勃勃,滿懷憧憬。但一覺醒來,我哪裏都不想去了。這座他生活多年的城市之於我就是一個未知的宇宙啊,還有什麽地方比這裏更值得探索。

那七天裏我們早出晚歸地到處溜達,每天都好累,一沾床就睡著了。但最喜歡的還是每天早上起來,他牽著我的手,走一段不長不短的路,去買油條豆漿或牛奶和麵包。小時候的我,也是這樣牽著他的手,指著這個那個說我全都要。

那個禮拜的最後一晚,我做了一個噩夢,不記得夢裏有什麽了,半夜驚醒,眼角全是眼淚。我黑著燈走到他房間,發現**沒有人。然後我就忍不住號啕大哭起來。我搞不清楚這麽晚了他為什麽不在家。我弄不明白為什麽在我需要的時候他總是缺席。我好厭倦裝著體恤試著理解學著接受最終流於習慣。

上完廁所回到房間的阿四,比我還要錯愕,不清楚發生了什麽。

我不想上樓睡覺了。我突然想起,這是一座沿海城市,我和阿四都沒有去看過海。阿四認真想了想,發現自己來這裏這麽多年,也沒有去看過海。然後我們就開車出發了,腳上都還穿著拖鞋,我裹著他的風衣,把車窗打開三分之一,伴著越來越近的海潮聲,我整個人都興奮起來。

雖然哭鼻子很不光彩,但起碼也有一次,他選擇了拿鑰匙給我回家開門,而不是跑去和女伴喝咖啡。一次就好。

可能沒安全感的人就是這樣。在枕頭裏麵塞硬幣。在房間的角落藏香煙。趕最後一班地鐵回家吃冰箱裏快過期的麵包,其實隻是害怕成為聚會中最後一個離開的人。背著一個大包,裝著一堆記憶垃圾,車票,電影票,糖果盒,快遞紙,指甲油,內層的深淵還有一朵枯爛的玫瑰。然後某天發現一切都是累贅,什麽都不想要了,順便讓自己也消失掉。始終深愛捉迷藏的遊戲,偏偏我是那個直到天黑也沒被找到的小孩兒。這是一個迷人的遊戲,可是有人沒有遵守規則。

因為有睡覺這件事,為一切變遷做了鋪墊。

8

在阿四家的那最後半個多月,我常常坐在樓梯裏,偷聽他講電話。我揣摩著他在給誰打電話呢,可惜這個問題並不難,我用我沒燒壞的大腦,很快就猜到了。

有什麽人能讓他隔三岔五地聊上過半個鍾的電話呢?他說話的語氣走路的步伐出門吹的口哨看手機時的神情都太有跡可循了。

我八卦心起,忍不住發問,她漂亮嗎?長發還是短發?單眼皮還是雙眼皮?會不會做飯?你會娶她嗎?

“我不知道啊。”阿四說。

“你怎麽可能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啊。”

“別搞笑了。”

“你有沒有試過,跟一個人做了很久的朋友都還不知道對方的性別?”

我又不瞎……

我突然反應過來——老天爺!

“阿四,現在已經不流行網戀啦!”

“我二十年前就停止追趕潮流了。”

“皇上三思!”

“日思夜思時時思。”

“回頭是岸!”

“有完沒完。”

人類根本無法阻止阿四了,我回A城那一天,他送我去機場。順手也買了一張機票,飛往另一個城市去見一個素麵未謀的朋友。我還能說什麽呢,除了緊緊抱住他。

我好怕他失魂落魄地回到這個一個人的城市沒有一杯暖胃的咖啡,又怕他不管不顧在另一個城市從頭開始再也想不起我們一起唱過歌的沙發。這麽多年過去,我還是常常感覺自己對這個男人一無所知。我還是貪戀他溫暖的手掌,超過了麵包和牛奶醇香的味道。

我還沒來得及問,老爸我喜歡上了一個男孩子,他喜歡那種會唱歌的女孩兒,我該怎麽辦呢?

9

我拉住F的手,把我們的手塞進身上他大衣的口袋裏。我裝作漫不經心看著路燈下飄著的小雪花,其實心跳得好快好快。我們的手都好冰,我感受了好一會兒,才分辨出我的手更冰一點兒。我還知道,他看了我一眼,但我假裝沒看到。

我不想說什麽,也不想問,你到底是不是喜歡樂隊裏那個主唱,如果是的話又為什麽老是逗我笑。

我練個十年八年不老是感冒的話,也可以變得很會唱歌。但我不會變成樂隊裏那個主唱,那個站在舞台中央的女孩兒。我壓根不想當主唱。我不想心力交瘁地說我想你。我不想歇斯底裏地說我愛你。我就想抱著吉他跟著你沒什麽所謂地彈下去,沉默或者很用力。

但最終,我最羨慕的還是那些吃不胖的瘦子和愛不壞的情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