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性”是哲學中一個十分重大的課題。在近代哲學中,“主體”一度被視為哲學的理論基點和邏輯出發點,以此為根據,建立起近代“主體形而上學”的大廈,並在德國古典哲學中達到高峰。馬克思哲學繼承了哲學史上“主體性”思想的重大成果,並從新的哲學基本觀點和哲學思維方式出發,賦予了“主體性”原則以全新的內涵與意義。在20世紀80年代乃至90年代,“主體性”觀念在中國當代哲學的進程中產生了十分特殊的作用,對於推動思想解放、觀念變革居功至偉。但在現當代哲學、包括當代中國哲學中,對“主體性”的批判、反思乃至解構之聲,已成為一個不可忽視的理論現象,他們立足於各不相同的立場,對“主體性”原則的理論前提、基本原則和理論成果等進行了多方麵的批評,與此相伴隨的,“主體性”被宣告為完全“過時”的觀念,“主體性的終結”成為頗有影響的理論話語。

那麽,今天我們究竟應該怎樣理解和評估“主體性”原則?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主體性”思想在哲學史上所具有的重大意義究竟是什麽?它對今天我們重新闡釋“主體性”思想有什麽價值?在中國特殊的語境中,“主體性”意味著什麽?現當代哲學針對“主體性”思想所展開的種種批判和反思,其針對的究竟是什麽?其意義和局限性究竟是什麽?對於與“主體性”問題相關的一係列相關的問題和觀念,例如“人的存在”、“自由觀”、“發展觀”、“啟蒙觀”,等等,我們應該做出何種理解和闡釋?所有這些都是哲學發展中帶有關鍵性的一些重大課題。就它們進行專門探討,無論對於深化“主體性”思想的研究,還是推動哲學觀念的變革,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本書正是圍繞上述問題,在當代哲學的理論語境中,對“主體性”觀念進行專門研究和當代闡釋。本書包含五個部分。

第一章“現當代哲學與抽象‘主體性’批判”,著重對現當代哲學中“主體性”批判思潮進行深入的反思。通過對現當代哲學針對近代“主體性”觀念所進行的意識形態批判、價值規範基礎批判、存在論層麵的批判這三個側麵的專題考察,試圖展示現當代哲學“主體性”批判的核心內容。以此為基礎,進一步具體分析了現當代哲學的“主體性”批判的真實指向、理論意義及其限度,並且指出,把主體“實體化”,並因此使“主體”成為獨斷、孤立與無根的“抽象主體”,這正是現當代哲學“主體性批判”的真實所指及其“主體性批判”興起的深層根源。現當代哲學通過這種批判,揭示了“普遍主體”背後所蘊含的控製欲望與特殊利益,暴露了“主體”觀念的虛幻性、無根性與獨斷性,就此而言,現當代哲學的“主體性批判”具有十分深刻的思想意義。在肯定其積極意義的前提下,本章深入反思了“主體性”批判思潮所具有的重大缺陷,即它在消解“抽象主體性”之後,把“主體性”原則所內蘊的合理內核,即“價值主體”也隨之消解了,這一點構成了它的深層局限,也構成了“主體性”批判的限度。

第二章“‘價值主體’:‘主體性’不可消解的維度”,充分吸收現當代哲學的積極成果,從馬克思哲學的基本觀點出發,對於我們今天應該如何理解“主體性”思想的合理內核、馬克思哲學主體性思想的理論內涵、思想旨趣和理論變革進行了專門探討與闡發。首先,本章深入哲學思想發展史,著重討論了馬克思哲學自覺區分“認知主體”與“價值主體”、堅持“價值主體”的優先性、把“價值主體”作為主體性的核心內容,並因此在“主體性”問題上所做出的變革性貢獻,揭示了馬克思哲學的“主體性”思想在今天最富當代價值的思想內涵。在此基礎上,本章第二部分進一步闡發了把“價值主體”定位為馬克思哲學“主體性”思想的核心內涵對於回答“人的有尊嚴的幸福生活何以可能”這一重大課題所具有的意義,本部分著重從三個角度分析和闡發了“主體性”原則與有尊嚴的幸福生活的深層關聯。第一,討論了“人成為內在的目的”作為有尊嚴的幸福生活的必要條件的理論內涵與現實意義;第二,討論了“自由”和“正義”作為有尊嚴的幸福生活的重大前提的理論內涵與現實意義;第三,討論了“全麵豐富的生存方式”作為有尊嚴的幸福生活的根本保證的理論內涵與現實意義。通過這種討論,充分彰顯了馬克思哲學的“主體性”思想在當代中國和人類社會所特有的人文向度與人文內涵。在本章第三部分,從上述馬克思哲學“主體性”思想的“價值主體優先性”原則出發,著重對“主體性”原則在中國語境中的深層旨趣進行了深入分析,著重論證了它所表達和體現的是“對中國現代性建構的價值規範基礎的尋求”這一深層實質,並針對主體性觀念在中國的複雜語境中所具有的重大價值進行了探討,闡發了在中國社會發展的“價值排序”中“主體性”原則的落實所具有的特殊意義。在本章的最後部分,針對“價值虛無主義”這一現當代哲學和現實生活中的重大問題,論證了“價值主體”在回應這一重大問題上所具有的基礎性地位和意義。

第三章“‘主體性’原則與馬克思哲學的當代性”,進一步探討馬克思哲學的理論變革與主體性原則的深層關係,通過這種探討,揭示馬克思哲學所具有的當代性。本章的探討圍繞三個重大問題來展開。首先,通過對馬克思的現代性批判及其與主體性思想的深層關係的探討,來闡發馬克思哲學的當代性;接下來通過對馬克思哲學的理論基礎,即其辯證法理論與人的主體性的深層關係的探討,來闡發馬克思哲學,尤其它的辯證法理論和實踐解釋原則的當代性;最後,通過馬克思哲學“以人為本”的社會發展觀與其主體性思想的深層關係的探討,來闡發馬克思哲學,特別是其社會曆史理論的當代性。在第一個方麵,我們從馬克思哲學的“現代性批判”與“形而上學批判”入手,探討馬克思哲學如何通過這內在聯結的雙重批判,破除抽象力量對具體的人的生命存在的遮蔽和壓製,從而捍衛人的現實的、具體的主體性。在第二個方麵,主要討論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理論與人的主體性存在之間的深層關聯。為了把握人的主體性存在,與之相適應的哲學思維方式與解釋原則究竟應該是什麽?怎樣避免把握人的主體性存在所導致的其被抽象化的命運?圍繞著這一重大問題,我們論證了馬克思哲學的辯證法理論對於把握人的主體性存在所具有的重大意義,論證了生存實踐原則作為把握人的主體性存在的當代價值。在第三個方麵,主要論證馬克思哲學的社會發展觀與其主體性思想之間具有深層的關聯,這種關聯最集中地體現在它們都把作為“現實的主體”的人置於中心地位。由於這種關聯,馬克思哲學把“社會”的本性理解為“處於社會關係中的人本身”,把“發展”的本性理解為“人追求和創造自身價值的自覺活動”,確立了以人為中心的“社會觀”與“發展觀”,從而使人真正成為了社會發展過程中的“目標主體”、“價值主體”、“動力主體”和“責任主體”,“以人為本”的“社會發展觀”由此而從哲學原則的高度上獲得了一種內在的鞏固性和堅實性。以上三個方麵,從不同角度充分展示了馬克思哲學的當代性。

第四章“個人生活的目的與社會生活的統一性:‘個人主體性’的合法性及其限度”,首先從“個人生活的目的”這一問題出發,圍繞著個人主體性的合法性及其限度,對如何維護個人主體性不可剝奪的存在價值進行充分的討論。與此同時,進一步從個人主體與社會存在的關係出發,回答在維護個人主體性的前提下社會生活的統一性如何可能的問題。就前者而言,本章反思了傳統形而上學對個人真實性的遮蔽,深入哲學史並吸取當代哲學的積極成果,捍衛個人主體不能被傳統形而上學所簡化和還原的真實性與正當性,認為在個人私人生活領域,每個人都是自己生活的目的,自由地創造“自我”的個性和人格,追求每一個人屬於自己的價值,這就是個體生命不可能不還原為“共同生活”的生活目的,也正是在此過程中,個人真實的主體性及其獨立人格才能夠切實地予以確立。就後者而言,本章圍繞著個人主體的個性與社會生活的統一性這一矛盾,通過對馬克思的“社會”概念的闡發,對個人主體的限度與社會生活統一性的可能性進行了探討。

第五章“‘主體性’與‘自由’和‘啟蒙’概念的重新反思”,對那些與“主體性”原則、與“主體性”哲學內在相關,同時也是現當代哲學中引起充分爭議的重大課題進行了專門探討。“自由”是主體性的重要規定和內涵之一,也是“現代性”的核心概念。在當代哲學社會科學各種思潮中,許多重大的思想分歧從深層來講都根源於對“自由”問題的不同理解。“啟蒙”課題與“主體性”哲學同樣有著深刻的內在關聯。近代所形成的“主體性”哲學都把理性的啟蒙作為哲學的重要使命,由於這種“主體性哲學”所包含的內在缺陷,現當代哲學的一些哲學家在批判主體性哲學及其主體性原則的同時,也對哲學的啟蒙性質和功能進行了激烈的否定和解構。本章首先從現代性的視野出發,緊緊圍繞著“個人自由”與“普遍自由”這一現代性的根本矛盾,反思了傳統形而上學思維方式在對待這一矛盾上的獨斷態度以及由此導致的人的自由的抽象化,試圖從“後形而上學”的視野來重新尋求這一矛盾的解決。圍繞著“啟蒙”課題,本章批判性地分析了近代主體性哲學所代表的啟蒙觀的缺陷,同時試圖在一個新的視野裏為啟蒙的當代合法性進行申辯和論證。同時,區分了名詞和動詞意義的兩種不同啟蒙觀,論證了動詞意義上的啟蒙作為哲學本性和特殊功能所具有的不可消解的性質,闡明了哲學啟蒙作為一種“曆史性”的“治療”活動的三個最為基本的向度,即“思想與文化觀念的治療”、“人生與社會的治療”與“哲學的自我治療”的內涵,並以此為基礎,論證了這樣一個基本觀點:隻要人類還在不斷地渴求自由和解放,啟蒙就是哲學永遠未竟的事業,啟蒙精神就是哲學不可消解的最為重大的精神。以此為基礎,本章進一步討論了如何通過彰顯哲學的“自我”,從而推動哲學主體自我意識的覺醒,並因此彰顯哲學自覺的啟蒙精神。

本書以上各章內容既相互關聯,同時又具有相對獨立性。它們試圖從不同角度對“主體性”及與之相關的重大課題進行深入的反思和探究,展開“主體性”原則的當代視野,闡發馬克思哲學“主體性”思想富有當代價值的核心內涵,從而推動關於馬克思哲學主體性思想的深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