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道德判斷和祈使句的比較

關於分歧問題所獲得的結論,為我們研究倫理學術語和倫理學方法論的基本特征開辟了道路。本章將有意以簡化的方式探討這兩個課題。它不是要對道德判斷作詳盡分析,而僅僅提供供分析用的工作模型——即一些定義。這些定義具有近似的道德含義,其近似的程度足以有助於達到我們眼下的目的。對於證明或論證道德判斷方法的考察僅限於工作模型所涉及的範圍之內。這一做法將有助於介紹我們研究的本質特征,強調這些特征的相互依賴性,並指出下麵將要再仔細展開的一些關節點。

可以從關於意義的某些看法開始我們的研究。在前一章裏可以清楚地看到,任何定義,如果試圖把道德術語和科學術語二者的意義等同起來而不加以進一步的解釋和限定,就極可能造成人們的誤解。這種定義會使人認為,規範倫理學的問題和科學問題一樣,引起的僅僅是信念上的一致和分歧。這種意見由於忽視了態度分歧,因此在道德術語實際應用的情境中,它至多隻能把握住了問題的一半。

我們不能忽視語言的多義性和靈活性來死守這個結論。完全有理由這樣說:“道德術語的有效意義有時全部是科學上的,而道德術語的部分有效意義則永遠是科學上的。”但是,還有很多常見的事例,在這些事例中道德術語的使用方式並不僅僅是科學上的,我們必須承認這些術語具有與其非科學性功能相應的意義。

這種超科學意義的性質是什麽?我們把道德命題與其他用法相似但較簡單的命題作一比較,用類推法研究這個問題。

在日常祈使句中我們可以找到有趣的類似例子。從“你應該保衛你的國家”不是很容易過渡到“保衛你的國家!”嗎?或者再說得通俗些,我們教訓孩子說:“你們不應該哭。”這意思用“不許哭”這句話不是同樣可以表達嗎?毫無疑問,二者有著許多差別,但它們同樣也有著這樣的共同點:無論道德命題還是祈使句,主要都是用來鼓勵、改變,或者約束人們的行為和目的,而不僅僅是對它們進行描述。在這方麵它們都與科學命題不同。因此在與態度分歧有關的爭論中,祈使句和道德判斷一樣顯然占有重要地位。例如前麵我們第一次使用態度分歧這個概念時所舉的那個去哪個飯店就餐的爭論[3],就完全可以用祈使句來開始:

A:7點鍾去“格倫烏”與我一起共進晚餐!

B:別去有音樂的飯店。我與你在“大使”飯店會麵。

A:但你一定要趕到“格倫烏”!……

於是爭論就開始了。態度分歧既可以用普通第二人稱的祈使句形式來表示,也可以用第一人稱複數形式“讓我們——”的形式來表示。

由於祈使句與道德命題具有相似的功能,所以研究一些把它們部分地等同起來的定義是有用的。這些定義雖然既不能恰如其分地標示出祈使句與道德命題用法上共同具有的微妙之處,也顯然不夠精確,但它們以粗略的形式保留了道德分析的許多本質特征,因此把它們作為祈使句和道德命題的近似東西加以分析,對我們將是有幫助的。正是這些定義,構成了前麵曾經提到過的“工作模型”。

可以用很多方法設計這些“工作模型”,但下麵所列的也許最為實用:

(1)“這是錯的”,其意思是說:我不讚成它,你也別讚成吧!

(2)“他應該這樣做”,其意思是說:我不讚成他不這樣做,你也別讚成吧!

(3)“這是善的”,其意思是說:我讚成它,你也讚成吧!

我們注意到,每個定義都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說明性的陳述:“我讚成”或者“我不讚成”,它描述說話者的態度。第二部分是祈使性的陳述:“你也這樣吧!”它致力於改變或加強聽話者的態度。兩部分共同發揮作用,很容易引起態度上的一致或分歧。下麵的例子可以清楚地說明這一點。

A:這是善的。

B:我完全同意,它確實是善的。

根據上述的模型,對它進行直接翻譯後就成為:

A:我讚成這件事,你也讚成吧!

B:我完全願意讚成它,你也(繼續)讚成吧!

這些話中的陳述部分,由於證實了雙方的態度是相同的,所以就足以表示相互間的一致。但如果把它們單獨拿出來,他們所暗示的至多不過是對態度的純描述。這時候,它們沒有那種熱情地表示讚許時所具有的感染力——這種感染力就是人們態度上的相互影響。它使人們自身的讚許評價加強和鼓舞其他人的讚許態度。後麵的這一效果正是人們在道德判斷上取得明確一致的最重要特征。通過對上麵所舉例子的解釋,祈使句的意義已經得到了一定的揭示(雖然還很不完善)。

我們再來研究一下分歧的例子。

A:這是好的。

B:不,它是壞的。

用工作模型來解釋,它就變成:

A:我讚成這個,你也讚成吧!

B:不,我不讚成它,你也別讚成!

這些話的陳述部分表明兩個人有對立的態度,一個讚成,一個不讚成。而祈使部分則表明每一個人都在建議對方改變態度。既然已經限定了“態度分歧”僅僅與態度對立有關,僅僅與懷疑或者更改他人態度的企圖有關,那麽顯然,前麵提出的工作模型為這種分歧(盡管仍然是以不完善的形式)保留了一席地位。

但如果要工作模型對我們有利而不是有害,那麽,使用它們時必須極為謹慎。雖然它們強調態度上的一致和分歧是必要的,但卻沒有強調信念上的一致和分歧,因此不能明確揭示道德問題的雙重起源。如果說傳統理論經常隻見信念不見態度,那麽我們一定不能犯相反的錯誤,隻注意態度而看不見信念。後一錯誤,將會造成倫理學似乎與理性討論和探索毫不相幹,因此其錯誤的性質比前者更為嚴重。

但是既避免這個錯誤、又保留作為近似定義的工作模型是可能的。初看起來,道德爭執的全部性質及其組成要素的相對重要意義,似乎都應該僅從道德術語的定義中得到清楚說明,但這種要求並不一定非要滿足不可。隻要能夠在別的地方適當地確立起研究重點,就不必死守這種要求。而且,對一個定義的中心要求,就是要求它為全麵解釋問題提供妥善的辦法。如果工作模型突出了信念而忽視了態度,那麽要通過補充的說明來糾正這種強調的重點是很難的。正因為如此,我們必須拋棄傳統型定義。相反,如果在工作模型中突出了態度而忽視了信念,那麽重新確立正確的研究重點就是輕而易舉的事了。在後麵的討論中,我們還將轉向方法論研究,那時倫理學的認識內容必然會引起我們的格外關注。在這一點上,如果仔細恢複信念問題在倫理學中的適當地位,承認它們是極其複雜和多樣的,我們就能對研究所涉及要素的各自地位作出恰當的權衡。

因此,在本章和隨後幾章中,對意義的分析將強調態度的一致與分歧,而對方法的分析將強調信念的一致和分歧。這樣做不僅不會掩蓋兩種因素之間的密切聯係,相反,我們將看到,它使這種聯係更加明確。然而,重要的是要看到這種做法帶有某種程度的主觀任意性。為了使我們的分析完全徹底,還需要采取另一種做法。與此同時,必須十二分小心地注意,每當關於意義的討論暫時與其他分析相脫離,不再向人們提示信念在道德問題中隻有次要的地位時,就必須阻止這種討論,因為這樣的觀點不僅與我們分析的性質相矛盾,而且也與日常生活經驗中最明顯的事實不相容。

我們一旦避免了這一混亂,就會發現工作模型常常是富有啟發性的。祈使句是工作模型的組成要素之一,具有相當有趣的功能。為了理解這一點,讓我們把定義“善”的工作模型[4],與下麵這個和它十分相似的模型作一比較:

(4)“這是善的”,其意思是說:“我讚許它,並且我希望你也讚許它。”

這個模型與模型(3)的區別,僅在於陳述句“我希望你也讚許它”,代替了祈使句“你也讚許它吧”。這個變化似乎微不足道,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做某事”與“我希望你做某事”,常常在同樣的意義上使用。例如:“我希望你打開窗戶”與“請打開窗戶”,通常有著同樣的祈使效果。祈使的功能並不僅限於祈使語氣。而且,如果認為出現在模型(4)中的陳述句也具有祈使功能,那麽過多地解釋模型(3)與模型(4)的區別確實也就有點多餘了。但事實上,模型(4)依然可能引起混亂。“我希望你也這樣做”,這句話既可以被認為具有祈使功能,也可以被認為不具有祈使功能,甚至可以僅僅被看作對於說話者精神狀態的內容描述,用以描述他的希望,用來為達到認識目的而轉達關於這些期望的信念,而不是求得它們的滿足(如果說在日常生活中,這種解釋不可能出現的話,那麽在抽象複雜的哲學理論裏這種解釋卻比比皆是)。特別是模型(4)也許會使人想到,說“這是善的”這樣一句話,其主要的甚至惟一的目的,就是表達關於態度的信念。它所強調為可能是信念上的一致和分歧,而根本不包括態度上的一致和分歧。定義(3)優越於定義(4)的地方,就在於它不容易受到這樣的曲解。作為定義(3)組成要素的祈使句,從來不會僅僅被用作內省記錄,因而清楚地表達了這樣一個確定的事實:“善”不僅用於表達關於態度的信念,而且用於加強、改變和指導態度本身。

我們將第22頁上的第二個例子加以擴展,就可以看出定義(4)這種容易使人誤解的特征。如果按照定義(4)而不是定義(3)的方式來解釋這個例子,它就變成了:

A:我讚成這件事,並且希望你也讚成。

B:不,我不讚成它,希望你也不要讚成。

如果把它們看作純粹的內省報告,這些陳述在邏輯上並不矛盾。每一個人都在描述自己的精神狀態。既然他們的精神狀態不同,因此每一個人的報告都可能是正確的。但是,如果我們還記得,這些陳述據稱分別是對“這是善的”“這是惡的”的解釋,那麽我們就可能得出這樣的一個結論:“按照定義(4)的說法,在善惡問題上人們並沒有真正的分歧。他們也許認為相互間有分歧,但那隻是因為混用了代詞的緣故。G.E.摩爾實際上就是用這一結論作為歸謬法,來處理任何完全依說話者態度為轉移來解釋“善”的含義的定義[5],並承認了他的分析所依之進行的隱含假設。人們普遍接受了他的觀點。但是,如果“我希望你也這樣做”被認為具有祈使功能,以補充它的描述功能——或者進一步說,如果按照定義(3)的要求,用一個祈使句代替這個陳述句——並且如果承認道德爭論與態度分歧有關,那麽就必然會得出一個極為荒謬的結論,即:“人們在道德問題上不存在真正的分歧。”這個結論不僅忽視了摩爾提出的“善之不可定義性”,而且堅持了道德爭論完全是信念問題這個觀點。實際上,這些信念是通過檢查道德命題自身而建立起來的,並與許多其他命題互不相關,盡管後者構成了這些信念發揮作用的一部分語言環境,但必須指出,不願追究信念之外的東西(相當荒唐的是,這種探究通常不是因為形成了太多信念,而是因為信念太少而結束的),既不是摩爾的許多“自然主義”對手的特征,也同樣不是摩爾本人的特征,而且他通常比他們更仔細地強調分析信念與其邏輯結論是互為前提的。

以上我們指出了工作模型的性質。對於“區分道德陳述和科學陳述的東西是什麽”這個問題,我們的回答是:道德陳述部分地具有近似於祈使句的意義。正是這種祈使意義,解釋了道德判斷之所以與態度的一致和分歧具有密切關係的原因,並有助於說明規範倫理學怎樣才能與心理學和其他自然科學區分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