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隻要回想一下經驗就會明白價值的生活是衝突的生活。這樣說不僅是因為準則很難實現,不僅因為難以決定什麽是正確的準則與價值,不僅因為選擇了有衝突的價值的人之間存在著真實而且殘酷的差異;也不僅因為價值的實現在某種程度上取決於自然和經濟秩序中的有利環境;而且因為每個人的個人經驗都有激烈的衝突。既有善又有惡,既有價值又有非價值。無論每個人怎樣定義價值,都包含著價值與非價值的關係。如果理性是一種價值,那麽非理性就是一種非價值;如果愛是一種價值,冷漠或仇恨就是一種非價值。無法區分善惡者要麽認為一切事物都沒有價值,要麽認為一切事物都有相同的價值。這兩種極端的看法都有悖於每一位熱愛生命勝於死亡、熱愛食物勝於饑餓、熱愛美好勝於醜惡,或有任何偏好的人的經驗。

價值是滿足,但任何滿足者都會遇到不滿意的事。價值是快樂,但任何感到快樂的人也同樣會感到悲傷和痛苦。價值是實現了的目的,但任何實現了目的的人也會經曆目的受挫。價值是有序,但任何經曆過有序的人也同樣會經曆混亂。這並不意味著善由於某種邏輯必然性,需要或蘊涵著惡;品嚐一顆好蘋果在邏輯上也並非需要品嚐爛蘋果的經驗。因此,這種說法並非是在宣稱某種宿命論的必然性,即有善必有惡。這樣的看法隻是簡單的經驗觀察。沒有人會在任何時候都感到滿足,也沒人會永遠快樂,永遠成功,永遠有序。

如果我們觀察典型的準則,那麽價值與非價值的對立就會變得更清楚。我們已經提到,愛和理性在實際經驗中與仇恨、冷漠和非理性相對。理性—愛這種典型形式假定在共同的人類思想中是真理、道德、美學和神聖的準則。當這些準則在經驗中實現後,就產生真正的知識,真正的善,真正的美,真正的崇拜。但是知識的歡樂也要麵對無知和錯誤;人是善與道德方麵的惡的綜合體;美的實現了的目的伴有被稱作醜陋的困頓;有信仰的人同樣也會流於不敬或褻瀆。

破壞人類價值統一與和諧的惡產生於不同的根源,但大體可以分為有意的與無意的兩類。有意的惡是選擇產生的結果;無意的惡是沒有人的選擇的結果,或盡管有選擇,但仍不得不為之的結果。有些人,比如眾所周知的蘇格拉底,認為人絕不會自願地選擇作惡。對一般的經驗來說,這個看法是錯誤的。人們經常回避承認那些需要經過巨大的勞頓和痛苦才能實現的價值。人們會殺人,會發動戰爭,否則的話那些自覺的毀滅也會成為有價值的了。蓄意犯罪是一種真實的經驗。德國人稱之為“破壞的快感”(Schadenfreude),隻因為對做壞事的鍾愛。波(Poe)稱之為“邪惡的搗蛋鬼”。任何說明作惡是快樂的並且會被當作善行的嚐試都無法解釋這樣一個事實,所有這些罪惡都反複被那些知道它們是罪惡但仍要作惡的人所選擇。道德方麵的惡都是有意的,無意中犯下道德上的錯誤是不可能的,一切有意的惡都是道德方麵的惡。

然而,有許多惡是屬於無意的這一類的。人類的許多無知和錯誤要歸於超出他能控製的環境。人以外的自然秩序中有許多醜惡存在。崇拜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件教育和傳統的事,就像它是出於選擇一樣,而不敬和褻瀆經常是由社會決定的,而非僅僅是由於自由選擇的態度。悲傷、痛苦、困頓和混亂的經驗似乎產生於事物的本性。因此無意的惡經常被稱作自然的惡,盡管“自然的”這個術語比“無意的”更不生動和精確。

就我們思想的當前階段來說,我們並不試圖為價值與非價值之間相互關聯的這些事實提供任何解釋。隻要弄清價值和非價值是人格及其與自然的關係中固有的也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