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際關係的要素
社會關係與人際關係
人間發生的事物常被歸因於社會王國,因此模糊了在本質上不同的人生的兩個領域的非常重要的分界線。大約在50年前,當我自己開始尋求在社會知識方麵的認識而使用到我當時還不知悉的人際(the interhuman)[1]這個概念時,我本人犯了同樣的錯誤。從那時起,有種觀念對我來說變得越來越清晰,那就是,我們必須把我們的存在作為一個獨立的範疇來處理。如果用數學術語來表述,甚至可以說應該把我們的存在作為一個獨立的維度來處理。由於我們對人的存在那麽熟悉,以至於迄今為止它幾乎逃離了我們的視線。然而洞察其特性不僅對於我們的思考而且對於我們的生活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
我們也許會這樣來描述社會現象:一定數量的人,生活在一起,相互緊密聯係,有共同的經驗和反應。然而以這種方式聯係在一起隻是意味著每位個體的存在都被包括和容納在一個群體的存在之中。這並不意味著在群體中的人與人之間存在任何種類的個人關係。他們確實會感覺到他們以某種方式具有所屬關係,可謂他們與群體外的人在所屬關係上有著根本的不同。確實人與人之間的接觸,尤其是在較小的集體中的人與人之間的接觸,常常有利於個體關係的誕生,但是從另一個方麵說,這也使個體關係的產生更加困難。確實在曆史上存在過的群體中曾經出現過兩個成員之間的非常緊密和親密的關係——比如說,在日本武士或多利安武士中出現的同性戀關係,這些關係都有利於增加群體的內聚力。但是從總體上看必須說群體中的主要因素,尤其在人類曆史發展的後期,更傾向於壓製個人關係而支持純粹的集體要素。在後者獨立統治或處於支配地位時,人感覺到自身被集體支撐著,使他們不再感到孤獨,不再對世界和失落充滿恐懼。當這種情況發生時——對於現代人來說,這種情況的發生具有實質性,在集體的挺進麵前,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關係似乎在不斷退卻。集體的目的在於製約個人生活傾向。似乎在集體中緊密聯係的人隻應該關注集體的工作,集體能夠容忍的個人之間的夥伴關係隻能居於其次。
有一次我參加了我與之沒有所屬關係的運動。當隊伍通過一個大的城鎮時,我感覺到了個人與集體這兩個領域的明顯區別。我的一位朋友是這次運動的領導人之一。我感覺到一種悲劇性的發展趨勢即將影響我的朋友的命運。出於同情我參加了這次運動。正在列隊的時候,我與他進行了交談,也與另外一名死亡正在降臨到他頭上的好心的“狂熱分子”進行了交談。那時候我還感覺到這兩個人確實在那裏與我作對。他們在距離上離我很近,而心靈上卻離我很遙遠。他們與我那麽不同,以至於我的靈魂持續地受到這種不同的折磨,而且這種不同以其真實的存在與我相對立。然後隊伍開始出發。過了不一會兒,我擺脫了對立情緒,被拉入隊伍中,同時進入了毫無目的的行進階段。很明顯,對於那兩位我剛與他們交換過意見的人來說,一切依舊。又過了一會兒,我們路過了一間咖啡屋。昨天我剛與一位知交不深的音樂家來過這裏。就在我們路過這間咖啡屋的那一時刻,門開了,那位音樂家站在門檻上,看著我,很明顯他隻是看著我並向我揮手。我似乎立刻就被從隊伍中拉了出來,離開了與我一同行進的朋友,站在那裏,與那位音樂家麵麵相覷。我忘記了我正在與隊伍步調一致地行進。我感覺到我正站在那裏帶著微笑無言地回應著他的召喚。當我意識到這種事實的時候,由我和我的夥伴領頭的隊伍已經離開了那間咖啡屋。
人際關係領域遠遠超越了那種同情。這種簡單的事件隻是其中的一部分,正如兩個陌生人在一輛擁擠的有軌電車上交換了眼神,立刻又回到了那種互相沒有願望知曉對方的滿足狀態。但是冤家之間不經意的碰頭也都屬於這個領域,這種相遇會影響對方的態度。也就是說,無論多麽難以察覺,在二者之間確實在發生著某種事情,無論當時是否通過某種情感表現出來。惟一重要的是對於這兩個人中的任何一位來說,對方都成了特殊的他者。雙方都意識到對方的存在,並以這樣的方式與他相互聯係:互不把對方看成其客體,或當成對象來加以利用,而是當成生活中的夥伴,即使它隻不過是場拳擊賽。存在主義者的著名論斷之一是,人與人之間的基本因素是人對於他者來說是個客體。如果這種情況屬實,人際關係中的特殊現實,人與人之間接觸的事實就會被大幅消除,但沒有被完全消除。讓我們來舉個粗略的例子。假設兩個人正在相互對視。這裏關鍵的不是雙方互相把對方當成客體,而是他們都沒有完全那麽做,因為他們這麽做會是失敗的。我們與所有的存在物的共同點是我們能夠被當成觀察的客體。作為人,我的特權是我能夠通過隱藏我的存在的活動,建立起一種對於客體化來說無法通過的屏障。隻有在夥伴關係中,我的存在能夠被理解為一個存在著的整體。
社會學家可能反對把社會關係與人際關係加以區分,而認為社會實際上是建立在人的關係基礎上的,這種關係理論被認為是社會學的基礎。但是在這裏“關係”這個概念的模糊性變得明顯起來。例如,當我們談到工作中兩個人之間的同誌關係時,不僅意味著同誌間發生的事情,而且意味著一種持久的傾向。在這些發生的事情中,其中甚至包括諸如對不在場的同誌的回憶這種純粹的心理過程,這種傾向得以實現。但是在人際關係這個概念中,我僅指人與人之間實際發生的事情,無論是否是完全相互性的或者傾向於發展成為相互關係。雙方的參與在原則上是不可缺少的。人際關係領域是個整體,其中一個人與另一個人相對立。我們把沒有展開的人際關係稱為對話關係。
因此試圖把人際關係現象理解為心理現象是根本錯誤的。當兩個人在一起交談的時候,一方在聽而一方在準備說。在這種情景中,心理現象當然是這種交談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對於對話本身來說,這隻是隱藏著的附屬物。在語音中充滿著含義。這種含義既不可能在雙方中的一方那裏找到,也不可能在雙方在一起時找到,而隻能在對話本身中,在他們共同生活的“之間”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