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麵容的顯現發展出來,並使我們得以說“先於文化”的這種意義觀念,碰到了一個問題,對此我們將做出一個初步的回答並以之結束本文。
出自麵容並將意識係在正直上的“彼岸”難道它本身不是某種被理解了的和展現了的觀念嗎?
如果進入和看見的異乎尋常的經驗保留著它的含義,那是因為,彼岸並非麵容借之激動我們的簡單背景,並非此世之後的“另一世界”。彼岸確切地說乃“世界”的彼岸,也就是說,它外在於所有的展現,如同《巴門尼德篇》裏作為第一設定的太一,超越所有的知識,不管這知識是象征的或者是意指性的。對於這太一,柏拉圖說它“既非相似亦非不相似,既非同一亦非不同一”,它排除了全部的啟示,哪怕是間接的啟示也好。象征仍然將所象征之物帶回到它在其中顯現的世界。那麽,與這一根本擺脫了顯和隱的不在場(absence)的聯係能是什麽呢?這不在場使看見成為可能卻又不被還原為遮蔽,因為它包含著一種他者不從屬於同一的含義,這樣的不在場到底是什麽呢?
麵容是抽象的。這抽象肯定與經驗主義者的純感性材料無關。它也不是時間“碰觸”永恒的瞬間連接。瞬間是世界的關節:瞬間是一種沒有血的連接。麵容的抽象卻不同,它是看見和幹擾內在卻又擺脫世界視域的到來。麵容的抽象的產生,並非依據某種從存在的實體出發,從個體到普遍的邏輯秩序。相反,麵容的抽象向著存在而去,同時又不與之同流合汙,它對存在虛位而待。它的卓絕在於它來源的他處,在那裏它虛位著。但此他處的到來並不是說,他處是一象征性的出處,像一個目標那樣。麵容自我呈現在它的裸赤性內:它不是一種隱藏的形式,卻因此道出一種基礎來;也不是某種隱藏的現象,卻因此背叛了自在之物。如果不是這樣,麵容將與恰恰是它使之可能的欠缺混為一談。如果意指與揭示具有相同的意義,那麽可以說,麵容是沒有意指的。薩特用一種巧妙的方式說,異他是世界的一個純粹的洞穴,可惜他沒有進行更深入的分析。異他出自絕對的不在場。但異他與其出自的絕對不在場的關係並不揭示和啟示這種不在場,與此同時不在場卻在麵容內具有一種意涵。這種意涵對於不在場來說並非一種在麵容的在場中抽空地自我給予的方式,如果是這樣,我們還是沒有走出展現的方式。從麵容走向不在場的關係與所有的啟示和隱蔽都沒有關係,它是排除了這些矛盾的第三條道路。這第三條道路是如何可能的呢?然而,我們難道不仍然是把麵容的後果當作氣氛、地方,當作世界來尋找嗎?我們是否已經足夠注意到了不要到世界之後去尋找彼岸的禁令了?存在的秩序於是又返回到前提裏,這秩序的天職在於啟示和隱蔽,別無其他。在存在內,一種被啟示出來的超越認祖歸宗於內在,異乎尋常者與秩序重結連理,他者為同一所淹沒。對於他者的在場,我們是否滿足了這樣一種“秩序”,它的含義不可逆轉地作為幹擾,作為絕對完成了的過去?這樣一種含義便是痕跡(trace)。麵容屬於不在場的痕跡,這不在場已然絕對地解決了,絕對地過去了,它屬於瓦雷裏所說的“總是不夠深的深度”,對此深度,所有在自身內的回溯都無濟於事。麵容恰恰是唯一的開放,超越者的含義在此開放中並不取消超越,並沒有把它放入到內在的秩序中,相反,作為超越者總是已完成了的超越,超越總拒絕著內在。所指與意涵在痕跡中的聯係並非是關聯性,而是非還原本身。符號與意涵之間中介的和非直接的聯係屬於相關性的秩序,因此它仍屬於還原和磨平超越的展現。痕跡的含義將我們帶到一種“單邊的”的關係內,這種關係抗拒著還原(這在存在和展現的秩序中是難以想象的),屬於某種不可前來的過去。沒有任何回憶可追溯這痕跡裏的過去。這是一種不可回憶的過去,或許也就是其含義落回到過去的永恒。永恒是時間的不可逆轉本身,是過去的源泉和居所。
如果說痕跡的含義沒有馬上轉變為依然作用於符號(它啟示著並將被意指的不在場置於內在之中)的正直,那是因為痕跡意指存在的彼岸。麵容在其中壓迫著我們的人格秩序別於存在。存在的彼岸乃一第三者,這第三者並不自謂是自我本身、自身。它是根本不可還原的第三種方向的可能性,擺脫了內在與超越所扮演的雙簧戲,在這存在的把戲內,內在總是要壓倒超越。不可近前的過去通過痕跡造成的側影,就是“他”的側影。麵容所出自的彼岸因此屬於第三人稱。代詞“他”表示的是無法表達的不可回溯性,也就是說,它擺脫了所有的啟示以及所有的隱蔽,因此可說是絕對的不受包容或絕對,是在某一絕對過去內的超越。第三人稱的他者性乃不可回溯性的條件。
這第三人稱在麵容內與啟示和隱蔽都無涉,它已然過去,與麵容所進入的世界相比,他者性並非一“之於存在的少於”;所有的巨大性,所有的無度,所有的絕對他者的無限都無一例外地擺脫了本體論的製約。麵容的至高在場與造成看見的卓絕本身的至高而不可回溯之不在場是分不開的。
如果痕跡的含義在於意指卻又不顯現,在於建立一種與他者性的關係——人格的和倫理的關係,義務——卻又不使他者性露麵,如果因此痕跡並不屬於現象學,不屬於對顯現和自我隱蔽的理解,那麽我們至少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來接近它,從它所中止的現象學出發去把握它的含義。
痕跡不是像其他什麽的符號。但它卻也具有符號的作用。它可被把握為某種符號。由於罪犯有意或無意的舉動,偵探可以把犯罪現場留下的痕跡作為線索;獵人追蹤野獸的痕跡,從痕跡去發現所追目標的活動;曆史學家對前世留下的古跡中進行考察以便探究作為當代地平線的古代文明。所有的一切都被安排在一個秩序,一個世界內,每一事物在其中無一不指示著他者或從他者那裏獲得揭示。對於如此理解的符號來說,痕跡相對於其他符號仍然有它的例外之處:它意指著,卻無意作為符號,它擺脫了以它作為目標的所有計劃。在“用支票結算”的轉賬中,我們在票據上留下一種痕跡,此痕跡屬於世界的秩序本身。與之相反,真正的痕跡幹擾著世界的秩序。它“在迭印中”到來。它的原始含義銘寫在印跡內,有如某位罪犯,由於害怕罪行暴露,總是以擦掉此印跡為快。留下又抹去痕跡者什麽都不想說,也不願意留下的痕跡現出什麽動靜。它以不可恢複的方式幹擾了這個世界。因為它已絕對地成了過去。存在作為留下痕跡,就是過去,出發,就是免除。
就此而言,所有的符號都是痕跡。此外,就符號所意指之物來說,它乃寫下符號者的過去。痕跡的含義使得用於交流之符號的含義具有雙義性。符號存身於痕跡內。如果我們用文字作例子,可以說,該含義就棲居在此文字的書寫和它的風格內,就在於這樣一個事實:在我們根據此文字的語言和它的真誠所把握到的信息的傳播中,某人正純粹地離開著。此痕跡可重新被把握為某種符號。一個書寫學家,一個風格專家或者某位精神分析學者,他可以對此痕跡的獨特含義進行解釋,以便從中發現作者的隱秘的和無意識的,但卻是現實的意向。然而自始至終,痕跡通過文字的字體和風格而具體地留下的,絲毫不指示著這些意向和品質,它既不昭示也不隱蔽。某一絕對地完成了的過去在痕跡中已成了過去。它的不可近前的完成在痕跡中自我燭現著。展現建立世界並落回到世界內,它是某種符號或某種意涵的本義,這展現在痕跡內遭到了廢除。
然而自始至終,這痕跡難道不是存在本身在它的行動和語言之外的壓力嗎?這壓力並不出自它進行世界化的在場,而出自它的不可喚回性,它的絕對。痕跡是存在的不可磨滅性本身,是它之於所有否定性的全能,是它無法自我容納的巨大性,因為在某種意義上說,它對於保密、內在性和自我都過於巨大了。我們確實可以這樣說,痕跡與少於存在者不會發生聯係,但它卻在無限和絕對他者的眼光裏命令著。這最高級的至高性,這高度,這力量的永遠上升,這誇張或者無限的競價,用我們的話說,這神聖,它與從存在到存在者的演繹,與存在的啟示(它與某種隱藏性同構),與“具體的綿延”都搭不上邊。它們的含義源自過去,在痕跡中,過去既不指示,也不標明,在它還擾亂著秩序的地方,它既不與啟示,也不與隱蔽為伍。痕跡是空間對時間的突入,是世界倒向過去和某種時間的點。時間乃他者的退隱,為此它無論如何都標誌著完全包含在回憶內的綿延的淪落。至高性不會存在於某一世界性的在場內,它寓居於一種不可近前的超越中。它不是存在者的存在模式。作為他和第三人稱,它在某種意義上擺脫了存在與存在者之間的分別。哈有超越世界的存在——一種絕對的存在——能夠留下痕跡。痕跡嚴格地說來從不在那,總是過去者的在場。在普洛丁那裏,源自太一的開展既不觸犯太一的永恒性,也不改變它與太一的絕對分離。痕跡的意外含義在世界中刻畫出來的,正是這樣一種首先是純粹辯證的和幾近動詞性(verbale)的處境(這種處境在關於理智和靈魂的討論中獲得重述,靈魂在它的高級部分與原則相伴,它隻是因為其仍然還屬於肖像學的低級部分才會發生動搖)。“至於先於存在物的原則,亦即太一,它總是在自身內;由於它在自身內,它與在自身內創造萬物者並無絲毫不同,它自己便足以創造萬物……在此,太一的痕跡產生了本質,存在不過是太一的痕跡”。
在經驗過程的每個痕跡中,在該過程能成為的符號之外,痕跡的獨特含義所保存的東西隻有因著它在超越之痕跡內的處境才是可能的。在我們稱為他者性的痕跡內的這種形勢,不會從事物中開始,事物不會因自身而留下痕跡,它們產生後果並留在世界內。一塊石頭劃傷另一塊,此劃跡無疑可被看做作痕跡;確實,若沒有拿著石頭的人,這劃傷不過是一種後果罷了。如同把木頭上的火看作是灰燼的痕跡,這種劃傷幾無痕跡可言。因為時間而導致分離的原因與結果從屬於同一個世界。在事物內的一切無一不被展現出來,甚至包括它們的未知部分;銘刻這些事物的痕跡乃這種完全在場的一部分,它們的曆史沒有過去。痕跡之為痕跡不僅僅導向過去,而且就是過去本身,這過去比任何的仍然聯係著當前的過去都更過去,比任何的未來都更未來,這過去朝向的是他者的過去,在那裏,作為聚集所有時間之絕對過去的永恒自我標示著自身。
能對他者在場之絕對做出解釋的,乃是他在用你稱呼(tutoiement)的例外正直中的表現,他不是萬物亦在其中的在場。萬物的在場仍然屬於我的生活的當下(présent)。所有一切使我的生活連同它的過去和未來得以可能的東西,都聚集在事物在其中到達我內的當下中。至於麵容,它隻在他者的痕跡內才發出亮光來:在麵容中現出的,是那些正在我的生活中逝去,像絕對那樣看著我的東西。某人已然過去了。它的痕跡不意指它的過去,就像它並不意指它的作為或者它在世界中的快樂那樣,它是表達著某種不可推卻之重力(或者自重)的擾亂本身。
這他的他者性並非我們能及之物的此,對此,布伯(Buber)和馬塞爾(Gabriel Marcel)有理由選擇你來描寫發生在人之間的相遇。相遇的運動並不多於不運動的麵容。它就在這麵容的本身內。麵容在自身內乃看見和超越。麵容既完全地開放又同時在自身內,因為它是他者性的痕跡。他者性是存在之異在性的根源,客觀性的自在分有此異在性並因此背棄存在。
過去了的上帝不是麵容會因之成為肖像的型式。成為上帝的肖像並不是說成為上帝的畫像,而是說在它的痕跡內。猶太—基督教的靈修所揭示的上帝在他的不在場中捍衛著完整的無限,這無限在人格的“秩序”本身內。上帝隻痕跡地現身,像出埃及記第33章所寫的那樣。走向上帝,並不是去追蹤這一作為非符號的痕跡。而是走向在他者性痕跡內的他人。是通過這他者性而走出存在因之有意義的經濟和世界內的斤斤計較和禮尚往來。這是一種沒有目標的意義。
既沒有目標,也沒有歸宿。對絕對他者的欲望不會像在某種幸福中灰飛煙滅的需要那樣出現。
選譯自[法]勒維納斯:《他人的人道主義》,(Fata Morgana,Paris,1972),48~70頁。譚立鑄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