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賓諾莎曾經不無尷尬地承認了這一事實(這使他的注釋家們感到惱火,因為他們,如基諾·費舍,正按部就班地曲解他在這裏的原意)。有一天下午,不知是被哪段回憶所觸動,斯賓諾莎開始思考這樣一個問題:在他本人身上究竟還保留了多少那種著名的“良心譴責”,斯賓諾莎把善與惡統統歸結為人的幻覺,他頑強地捍衛他的“自由的”上帝的尊嚴,反對那些汙蔑上帝做任何事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褻瀆者(“這可就意味著讓上帝屈從命運,那上帝可就真的成了荒謬愚蠢之最了”——)。在斯賓諾莎看來,世界已經返回天真,返回到發明良心譴責以前的境地,可是在這一過程中良心譴責又變成了什麽?“開心的反麵”,他終於自言自語道。“一種悲傷,伴隨著對過去某件出乎意料的事的想象。”[2]數千年來,那些遭到懲罰的惹禍者和斯賓諾莎別無二致,關於他們的“違法行為”,他們的感覺是“這次一定是出了什麽意外”,而不是“我不該這麽做”。他們經受懲罰就像人們患病、遭難或者死亡一樣,帶著那麽一種堅定的、不加反抗的宿命態度,例如俄國人在操縱生命方麵至今仍比我們這些西方人更高明。倘若在那些日子裏有一種對行動的批評,那就是一種才智,這種才智會對行動進行批評。毫無疑問,我們應當首先在才智的增長中尋找懲罰的真實效用,應當在記憶的增長中尋找,應當在一種決心從此要更加審慎、更抱疑忌,更加詭秘地行事的意誌中尋找,應當在意識到人對於許多事來說都是望塵莫及的明達中尋找,總之,應當在人類對於自我認識的增進中尋找懲罰的真實效用。無論是人還是野獸,它們通過懲罰所能達到的都無非是恐懼的增加、才智的增長,以及對於欲望的克製。因此,懲罰馴服了人,而不是改進了人,我們沒有更多的理由還堅持相反的結論。(人雲:“吃一塹長一智”。吃塹能使人長智,也能使人變壞。幸好吃塹往往隻是使人變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