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與行為》(1922)(節選)
《新舊個人主義》(1930)(節選)
《自由與文化》(1939)(節選)
《人性與行為》(1922)(節選)
一、論社會變遷與道德衝突
據說,從社會習俗中引出道德標準便是剝奪後者的所有權威性。據說,道德意味著使事實從屬於理想的考慮;而上述所引觀點卻使道德依附於純粹事實,這無異於剝奪了道德的尊嚴與正義。此種反對意見擁有道德理論家的習慣勢力為它撐腰;因此,它在否認習俗的同時卻又得到它所攻擊的概念的幫助。這種批評基於一種錯誤的區分。它事實上是在主張,要麽是理想的道德標準先於習俗並將其道德品質賦予後者;要麽,道德標準因落後於且源於習俗,因而隻是一些偶然的副產品。
那麽,如何解釋語言現象呢?人類起初並未計劃語言;他們在開始談話時,心目中並無有意識的社會目標,在他們麵前也沒有語法和語音規則,用以調節他們的交際活動。這些東西在這一事實之後出現,且起因於它。語言誕生於非理智的牙牙學語、被稱為手勢的本能的動作以及環境的壓力。但是,語言一旦誕生,便成為語言,而且作為語言而發揮作用。它的作用不是要使產生它的那些力量永恒化,而是要修正、引導它們。它具有無比的重要性,因而人們刻苦學習使用它。種種作品生產出來,隨後便有了大量的語法、修辭、字典、文學批評、書評、散文,如此源源不斷。教育、學校成為必需;讀、寫能力成為目標。簡言之,語言在其產生之時,滿足舊的需要並打開新的可能性。它創造需要,需要產生結果,而這結果並不局限於演講與文學,而是延伸到由交往、谘詢與指導構成的共同生活中去。
語言機構的發展規律也適合所有其他機構。家庭生活、財產、法律形式、教會與學校、藝術與科學團體,所有這些在最初興起時並非為服務有意識的目的,而它們的創造也不是根據理性和正義的原則行事。然而,每一種機構都帶有自己的發展需要、期望、規則、標準。這些並不隻是對產生它們的諸種勢力的修飾,或無聊的裝點門麵。它們是新增的勢力,它們再創造,它們開辟新的努力方向並要求新的勞動。一言以蔽之,它們就是文明、文化、道德。
然而問題依然存在:依此方式誕生的標準和觀念有何權威呢?它們對我們有何權利呢?在一種意義上,這個問題無法回答。但是,在同一意義上,無論我們給道德責任和忠誠賦予怎樣的起源和威力,這個問題都無法回答。為什麽要聽從那些形而上的、超驗的理念實在呢,即便我們承認它們是道德標準的製定者?為什麽要這樣做,假如我想那樣做呢?隻要我們願意,任何道德問題都可以化約為這樣一個問題。但是在經驗的意義上,這個問題很簡單。生活本身就是權威。為什麽要使用語言,促進文學,獲得並發展科學,推進工業和崇奉高雅藝術呢?問這類問題無異於問:為什麽要生活呢?唯一的回答就是:一個人如果打算生活,他就必須過由這些東西構成的生活。我們可以問的唯一有意義的問題是:我們打算怎樣使用這些東西並被它們使用,而不是是否會使用它們。理性與道德原則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推到這些事物的後麵去,因為理性與道德從它們之中生長出來。但是,理性與道德不僅從它們之中生長出來,而且生長進入它們之中,成為它們的一部分。任何人即便想脫離它們,也不可能。他無法回避怎樣過生活的問題,因為無論如何他必須以這樣或者那樣的方式去過生活——否則就放棄、退出。簡言之,不是要在習俗之外的道德權威和習俗之中的道德權威之間作出選擇,而是要在采納更多還是更少理智而有意義的習俗之間作出選擇。
不可思議的是,拒絕承認習俗與道德標準之間的聯係的主要的實際效用,是神化某種特別的習俗,把它當作永恒的、不變的、不容批評和修改的東西。此種結果在社會巨變時期尤其有害。因為它導致了名義上的標準和實際習慣之間的脫節,前者伴隨著理論上的成功而變得蒼白無力、華而不實;後者卻必須關注現存的條件。這種脫節造成混亂,然而,動**和混亂在實際上不能容忍,於是又促成了某種新的規則。隻有像瘟疫和饑荒對生活和安全的物質基礎造成的那種徹底的破壞,才能使社會陷入深深的混亂。任何程度的精神轉變都不可能嚴重地擾亂習俗或道德的主流。因此,在社會變遷時期試圖維持舊標準之不變性的更大的危險,並不是普遍的道德鬆弛;而是社會衝突,不同道德標準和目標之間不可調和的矛盾——階級鬥爭最嚴重的表現形式。
因為彼此分隔的階級培育出各自的習俗,即他們各自的行為道德。隻要社會主要處於穩定不變狀態,這些不同的原則和主導目標便不發生衝突。它們並存於不同的階層,一邊是權力、光榮、榮譽、氣派、相互信任;另一邊是勤勞、服從、禁欲、謙卑、敬畏:高貴與低微的美德。一邊是活力、勇氣、力量、創造;另一邊是順從、忍耐、魅力、個人忠誠:男性與女性的美德。但是,變動會侵犯社會。戰爭、商業、旅行、交往、接觸其他階級的思想和欲望、工業生產中的新發明,這些都會擾亂既定的習俗格局。凝固的習慣開始融化;一股潮流將從前分離的東西混為一團。
每個階級都堅信自己目標的正義性,因而不太計較達成目標的手段。一方宣稱秩序——有利於自身利益的舊秩序——高於一切。另一方則高喊自由權利,並將正義等同於自己受到壓製的權利。沒有共同的立場,沒有道德上的理解,沒有公認的申訴標準。今天這種衝突已經發生:在有產階級和工薪階級之間;在男人和女人之間;在老年人和年輕人之間。每一方都求助於自己的是非標準;每一方都認為對方是私欲熏心、異想天開或頑固不化的家夥。變動也影響了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民族與種族相互麵對,帶著各自不可改變的標準。曆史上從未出現過如此頻繁的接觸與交織。從來沒有過比這更重大的衝突,因為每一方都感到自己得到道德原則的支持。關於過去狀況的習俗與關於未來可能性的情感,各行其道。每一方的需要都將對方視為道德原則——私利的表現,還是更高意誌——的自私的破壞者。唯一可能的調解人——理智——卻龜縮於遙遠的抽象的王國,或隻是在事後出來收錄既成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