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叛
我在第四章已經開始解釋背叛問題。我們已經看到,一旦一個人類動物不再能夠設法將下述兩類利益,即鼓勵人類動物成為主體的無偏涉的利益,與純粹和單純的利益以其自身統一可行的假定聯合起來,那麽就無法清楚地確定前者是否勝過後者。
我們在這裏所處理的可被稱為危機的時刻。真理—過程“就其自身來說”是未受危機影響的,它由一個事件啟動,原則上延伸到無限。能夠進入危機的是某一個或某幾個“某人”,他們進入由這一過程所誘發的主體構成之中。每個人都很熟悉這樣的危急時刻:情人麵對的危機、研究人員受到的打擊、戰鬥性的懈怠、藝術家的貧乏。或者某人在試圖明白—道數學證明中的持續性失敗,或者一首詩難以簡約的晦澀,其美麗卻能被微弱地覺知到等。
我已經解釋了這樣的經驗來自何處:是在利益要求的壓力之下——或相反,是由於在主體的持續忠誠的內部新的要求——我所習慣於維持的幻像作為自我形象的破滅,在我的日常利益與無偏涉利益之間、在人類動物與主體之間、在必死的和不朽之間的混淆。而在這一點上,我遭遇到的是在這一真理倫理所提議的“繼續前進”,與我所是的僅僅必死的“堅持存在”的邏輯之間進行單純的選擇。
忠誠的危機總是隨著一個形象的破滅之後,將一致性的格言(因此是將倫理學的格言)“繼續前進”置於考驗之中,即使是當你已經失去了線索,當你在過程中不再感到“被抓住”,當事件本身已經變得模糊,當其名字已經失落,或當它似乎命名了錯誤的(如果不是幻像)的東西,還是要繼續前進。
因為,幻像的眾所周知的存在對於將危機結晶化來說是一個強有力的動力。意見告訴我(因此我告訴我自己,因為我從來不在意見之外),我的忠誠很可能是施加給我自己的恐怖,因此,我所堅持的忠誠看起來非常像——簡直太像——這個或那個被證明了的惡。這總是一種可能性,因為這一惡(作為幻像)的形式特征正是真理的那些特征。
這樣,我就暴露在背叛真理的**之中。背叛不僅僅是放棄,不幸的是,一個人不會簡單地放棄真理。否定我自己之內的不朽完全不同於放棄,不同於妥協:我必須總是說服我自己,使自己相信,這裏所討論的不朽從未存在過,因而我的感覺會聚在對這一點的意見上的,而全部意見的目的,正在於通過為利益提供服務而否定這一點。因為如果我承認不朽的存在,它就會命令我繼續前進;它具有真理所誘導的永恒力量。結果,我必須背叛正在成為主體的我自己,我必須成為那個真理的敵人,那個真理的主體正是我構成(或許是由他人陪同的)的“某個人”。
這就解釋了為什麽以前的革命一定要宣稱它們曾經在錯誤和瘋狂中失落,為什麽舊情人不再理解他為何愛上了那個女人,為什麽一個倦怠的科學家開始產生錯誤的理解,並且通過官僚常規使其自己的科學發展遭受挫折。由於真理的過程是一個內在固有的斷裂,你隻能通過斷開與你被抓住的斷裂之間的聯係,才能“離開”它(也就是說,根據拉康強有力的術語,這就叫作回歸“物品的服務”)。而與斷裂的這一斷開有其連續的動力。處境的連續性和意見的連續性:所有以前在“政治”或“愛”的名義下出現的東西,最多隻是一個幻想,而最糟糕的則是一個幻象。
因此,正是真理倫理的失敗,在危機難以決定的關鍵點上,使自己表現為背叛。
這是一種沒有回歸的惡;背叛在幻象之後,真理使之可能產生的惡的第二個名字。
2.不可命名的
我說過,真理轉換了信息交流的規範並改變了意見的範圍——這就是它的“回歸”效果。這倒不是說,這些意見變成了“真”(或假),而是它們沒有真理的能力——真理在其永恒的多重存在上,仍然對意見沒有影響。但它們成了其他。這意味著以前顯而易見的判斷不再成立,他者成了必要的,交流的手段改變了,如此等等。
我將這一對意見的改組稱為真理的力量。
現在,我們必須自問的問題是:在追求其忠誠曆程的處境中,真理的力量有潛力成為一切嗎?
真理的全部力量之假設所暗含的是什麽東西呢?為了理解這一點,我們必須牢記我們的本體論公理:一(客觀的)處境,尤其是一(主觀)真理“運行”期間的處境,永遠是多重的、由無限要素(這些要素自身也是多重的)所構成的。那麽,意見的一般形式又是什麽?一種意見乃是運用於這一或那一客觀處境中的要素的判斷——“今天有暴風雨”;“我告訴你:所有的政治家都是腐敗的”等。為了能夠“討論”處境的諸要素——就是所有屬於這一處境中的要素——必須以某種方式來命名它們。“命名”僅僅意味著人類動物正適合於就這些要素進行溝通,將其存在社會化,並且根據其利益來管理它們。
讓我們將“處境的語言”稱之為命名構成處境的要素的實際可能性,因而也是交流關於它們的意見的實際可能性。
每一真理都這樣涉及處境的要素,因為真理的過程都不過是從事件的視角對這些要素進行考察。在此意義上,真理—過程確定了這些要素,進入一真理的主體構成的某個人,將必定通過使用處境的語言——作為“某個人”,就像其他每一個人那樣用這些語言——為確認這些要素做貢獻。從這一立場上看,真理—過程穿過處境的語言,正如它穿過每一種要素的知識。
但是,根據真理而對一個要素進行的考察,同根據意見而進行的實用性評估完全不同。它不是將這一要素包容進人類動物的利益中的問題——人類動物的利益無論如何都是存在分歧的,因為意見是相互矛盾的。它隻是按照固有的、事件之後的斷裂而展開的對這一要素的評估。這一評估自身是客觀的,它尋求賦予該要素以一種永恒性,以便同成為不朽的“某些個人”保持一致,這些個人參與了真理的主題,而該主題提供了評估的實際基礎。
從這一點我們可以得出一個關鍵性的結論:真理最終改變了處境中的諸要素的名字。這意味著,它自身對要素的命名是實際命名之外的某種東西,在其出發點上(事件、忠誠)及在其終點上(一個永恒的真理)都是如此,即使是在真理—過程穿過處境語言的情形中也是如此。
這樣,我們就必須承認,除了使意見的交流得以可能的客觀處境的語言之外,還存在著一個使命名真理得以可能的主體—語言(主體處境的語言)。
事實上,這是一個不證自明的要點。科學的數學化語言絕對不是意見的語言,包括關於科學的意見語言。宣布愛的語言可能事實上是非常陳腐的(例如,“我愛你”),但它在處境中的力量卻是完全不同於對同樣這些詞語的一般使用。詩人的語言不同於記者的語言,而政治語言是如此獨特,以至於對意見的聽眾來說,它聽起來像是難懂的行話。
重要的是,指向意見的真理的力量在與主體語言的接觸中,迫使實際的命名(對客觀處境的語言)屈服並改變形象。正是這一點且唯有這一點,才在真理的影響之下改變已確立的交流規範。
現在,我們可以界定真理的全部力量會是怎樣的:它可能意味著從真理—過程的視角來對客觀處境中的所有要素進行命名和評估的能力。盡管主體語言僵化而教條(或者“盲目”),但它卻以自己的公理為基礎來聲稱命名實際的全體,並因此改變世界的權力。
當然,處境語言自身的力量是不受限製的:每一個要素都可以從一個既定利益的視角來進行命名,並在人類動物之間的交流中得到判斷。但是,由於這一語言在任何處境下都是不一致的,且委身於實用交流,因此,它的總體化使命沒有太大的重要性。
相反,當我們麵對主體語言(軍人、研究人員、藝術家、愛人……的語言),作為真理—過程的結果,這裏的全部力量的假設就具有了一種完全不同的秩序。
首先,我們因此假定,客觀處境的總體性可以按照一個主觀真理的具體一致性而組織起來。
接著,我們假定排除意見的可能性。因為如果主體語言覆蓋的是與處境語言一樣的範圍,如果真理可以對每一個要素發言,那麽某一真理的力量就將不隻是通過歪曲實用的和交流性的含義來展現自己,而是通過真實命名的絕對權威來展現自己。那樣,該真理就會推動單純用一種主體語言來取代處境語言。這就是說,不朽將會進入存在,作為對承擔不朽的人類動物的全盤否定。
……
因為事實上,每一個真理都在其所誘導的主體之構成中假定了“某個人”的堅持,即總是在真理中被抓住的人類動物的雙麵活動。即便是倫理的“一致性”,如我們所見,也隻是在忠誠中對於堅持的無偏涉諾言,而堅持的起源還是利益。因此,任何試圖給一個真理強加全部力量的嚐試,都將摧毀這一真理的根基。
不朽隻能在必死的動物中存在,並通過必死的動物而存在。真理隻有通過意見的構造才能使自己實現單稱化的滲透。我們所有人都需要溝通,我們都必須表達我們的意見。正是我們,作為我們自己,才將我們自己暴露給正在成為的主體。除了我們自己的曆史以外,沒有任何其他曆史;沒有什麽真實的世界將要到來。世界之為世界是,也將仍然是在真與假的名下。任何世界都不可能成為善的一致性的俘虜,這個世界在,也將仍然在善與惡的名下。
隻有當善不再立誌要給世界塗上善的色彩時,善才會是善的,它的全部存在都在於一個單稱真理在處境中的出現。因此,真理的力量也必定是無力量。
將某一真理的力量絕對化的所有企圖,都會構成一種惡。這種惡不僅摧毀了處境(因為想要根除意見的意誌,從根本上說與想要根除人類動物中的動物性,即人類動物的存在的意誌,乃是一回事),也打斷了真理—過程,正是在真理過程的名義下它才前進,因為它未能在其主體的構成內部堅持利益的二重性(無偏私的利益與純粹單純的利益)。
這就是為什麽我將這一惡的形象稱之為災難,是被真理的力量的絕對化所誘導的真理的災難。
真理不具有全部的力量,這意味著,在其終極分析中,主體—語言,真理—過程的生產,沒有力量去命名處境中的所有要素。至少一個實際要素必須存在著,即在處境中的多重性存在,這一存在仍然難以達到真實的命名,且是隻為意見保留著的,隻留給處境的語言,至少真理不能強製的一點。
我將把這一要素稱之為真理的不可命名。[4]
不可命名並非“其自身”不可命名:對於處境語言來說,它可能是可接近的,而且我們一定可以交換關於它的意見,因為交流不存在限製。不可命名是就主體—語言而言的不可命名。我們可以說,這個術語不能輕易變成永恒的或不朽的。在此意義上,它是關於處境的純粹實際的象征,是其自身沒有真理的生命的象征。
要決定一個具體類型的真理—過程的不可命名的點究竟在哪裏,這對於(哲學)思想來說是個難題。在這裏,問題不在於要做出這樣的決定。因此,我隻要說,就愛而言,可以確定的是,性的快感本身是不能通到真理(那是關於兩人的真理)的力量的。對於代表了最卓越的無矛盾思想的數學來說,正是無矛盾這一點是不可命名的:我們知道,事實上是不可能從一個數學體係的內部來證明那個體係的無矛盾(這是哥德爾的著名定理)。[5]最後,共同體和集體是政治真理的不可命名:每一個試圖在政治的意義上命名一個共同體的努力,都誘導了一種災難性的惡。
在此,重要的是一般的原則。在這個案例中,惡是想要以任何代價且在真理的條件下,去強製命名那不可命名的。這恰恰是災難的原則。
(與事件聯係在一起的)幻象、(與忠誠聯係在一起的)背叛,以及(與真理的力量聯係在一起的)對不可命名的強製命名:這些就是惡——這些惡隻是由於我們承認唯一善(真理—過程)才產生的——的三種形象。
選譯自[法]阿蘭·巴迪歐:《倫理學:論惡的理解》,皮特·哈沃德英譯本,倫敦,Verso出版公司,2001。王雲萍譯,梅立謙、萬俊人校。
[1] [德]弗雷德裏希·尼采:《論道德的譜係》。這是尼采最係統的著作,總結了他對價值的“致命”批判。
[2] Nasser,埃及前總統。
[3] 強製正產生於真理與知識“之間”;雖然隻有真理“強製”,但“強製是可被知識證明的一個關係。在這本書更富技術性的部分,巴迪歐解釋了“強製”是由真理的肯定而強加的過程,借此,在一個處境中的知識次序被改變,以便這一先前“不可認識的”肯定能夠被弄成是屬於該處境的。因為,如果它堅持的話,“一個真理將強製處境以這樣的方式去安排自身:這一開始隻被算作無名的[或一個係列的子係列]的真理,將最終被承認為一個術語[或一個係列中的要素],並且內在於處境的。”(同上書,377頁)更準確地說,說處境(即事件中)的一個術語“強製對主體—語言的陳述的意思是,這一陳述在來臨的處境中的可證明性,等於將這一術語屬於從屬程序中產生的不可識別的部分(或子係列)”。這一陳述的正麵“聯結”在改變了的、後事件的處境中將是可證明的、可知的。
在其更為嚴格的數學意義上,即在1960年首次由保羅·科亨(Paul Cohen)(在一次有點像是《存在與事件》背後的事件之方式的研究中)提出的意義上,“強製”是一個過程,通過這個過程,一個從屬的子係列或“延伸”被加給一個係列並被從屬於該係列。[在“強製中牽涉到的”]關鍵觀念將是在普遍的數量詞[A:“對所有……”]與存在性的數量詞[E:“存在著”]中間偏好性地對待前者。[保羅·科亨:《係列故事與連續性假定》,112頁。]換言之,強製賦予一個最低限度的、具體化的普遍性,以超過任何確定的或有限的個性特權。這一過程的數學論證太過複雜,這裏甚至沒辦法進行綜述。
[4] 阿蘭·巴迪歐:《條件》,1992年版。在這一著作集中,有兩篇是關於不可命名的,即《關於減法的講座》,以及《真理:強製和不可命名的》。
[5] 科特·哥德爾(Kurt Godel):“論數學原理之不可正式命名的命題及相關體係”,載《全集》,第一集,145~195頁。很重要的是,要理解這一著名的定理確切地說了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