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瑪》的作者簡·奧斯丁(Jane Austen,1775-1817)出生在英國英格蘭南部漢普郡風光秀麗的小鎮——斯蒂文頓。父親喬治·奧斯丁畢業於牛津大學,是斯蒂文頓教區的教區長,還兼管了鄰近一個教區,這位具有學者氣質的牧師頗受人們的讚譽和注目,兩個職位的收入使得他所供養的家庭能夠保持著鄉村中產階級的生活水平和社會地位。母親出身牧師之家,家境富有,能夠即興作詩,講故事,具有良好的文學修養。這是個快樂的牧師之家,兄弟姐妹八人,奧斯丁排行第六。當時英國有個習慣的做法,女孩一般留在家裏接受教育,而男孩子一般要上寄宿學校,所以,奧斯丁沒有進過正規學校接受教育,但在家中受到了良好的訓練,她家有大量藏書,家庭的讀書環境對她的才華的發展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她熟悉威廉·莎士比亞、約翰·彌爾頓、塞繆爾·理查遜、塞繆爾·約翰遜、瓦爾特·司各特等名家的作品,尤其喜愛以描寫鄉村風土人情著稱的兩位十八世紀詩人威廉·考帕和喬治·克拉伯的作品,他們樸實無華的作品風格對她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奧斯丁的生活範圍主要限於鄉村的中等階層,她通過父母兩家的親屬與鄉村的中上層社會保持著廣泛的聯係,一生基本上過著中等階層婦女的悠閑生活。從奧斯丁早期的一些書信中可以看出,她的生活中充滿了情趣,酷愛音樂,喜歡跳舞,在舞會上,盡管至少有七個不太走運的小姐因缺少男士而找不到舞伴,但她卻是“二十輪一跳到底”[ 見安妮特·T·魯賓斯坦:《英國文學的偉大傳統——從莎士比亞到奧斯丁》,陳安全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98年8月,第455頁。]。她的兄弟姐妹都喜愛玩字謎、朗讀、聚會,這種家庭當然很容易成為這類活動的中心,他們當時玩過的一些押韻字謎至今仍然保存著。這一係列的活動在《愛瑪》中都有生動形象的描述。按照魯賓斯坦的描述,奧斯丁十二歲或者十四歲開始寫作,但開初隻是對當時英國流行小說[ 根據魯賓斯坦的觀點,十八世紀下半葉,英國小說呈現“哥特小說”和“感傷小說”兩條主線,前者描寫破敗的城堡、鬧鬼的房子、神經失常的囚犯、暗殺、陰謀詭計和鬼怪式人物,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大雜燴。後者所描寫的女主人公,受到最輕微的刺激就會暈倒。刺激稍大一點,她們就瘋狂起來,或者衰弱下去。即使沒有任何刺激,她們也是眼淚汪汪、滿臉紅暈。見其著作《英國文學的偉大傳統——從莎士比亞到奧斯丁》,陳安全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98年8月,第449頁]進行滑稽誇張的模仿,到了二十歲左右的時候,她才擺脫了滑稽誇張的模仿,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風格。奧斯丁一生創作了六部作品:《理智與情感》(創作於1795年,出版於1811年),《傲慢與偏見》(創作於1796年,出版於1813年),《諾桑覺寺》(創作於1798年,出版於1818年),《曼斯菲爾德莊園》(創作於1812,出版於1814年),《愛瑪》(創作於1814年,出版於1815年),《勸導》(創作於1816年,出版於1818年)。
奧斯丁一生中的大部分時光在傳統思想習俗比較頑固的英國農村,所處的時代是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英國社會從資本主義前期進入資本主義工業化過渡的時期,也就是從封建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的時代。當時英國小說也經曆了一個青黃不接的過渡時期,亨利·菲爾丁、塞繆爾·理查遜、勞倫斯·斯特恩和托比亞斯·斯摩萊特這四位現實主義小說的偉大先驅在十八世紀上半葉就已經出版了他們的代表作,如《湯姆·瓊斯》、《約瑟夫·安德魯傳》、《帕米拉》、《感傷的旅行》,還有奧利弗·哥爾德斯密的《威克菲爾牧師傳》等,但是十九世紀現實主義小說的高峰尚未到來。愛德蒙·高斯在其《十八世紀文學史》一書中斷言,在四位現實主義大師以後的四十年間,英國沒有產生任何重要作品,直到1811年奧斯丁的《理智與情感》出版才打破這片寂靜。[ 參見朱虹:《英國小說的黃金時代(1813-1873)》,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9月,第6頁。]她的小說一反十八世紀風行的庸俗的假浪漫主義傳統,著力描寫英國中產階級家庭的日常生活,從凡人瑣事中表現社會的價值觀念,刻畫人物的性格,從女主人公與周圍人物的關係中反映英國鄉村中產階級的生活,勾畫出一幅幅中產階級的眾生形象,與當時小說中占主導地位的女性被描述成弱不禁風、頭腦空虛、依附男人的形象形成鮮明對照。奧斯丁作品的情節基本上是圍繞女主人公擇偶而展開,表現當時社會上把結婚作為女子尋求經濟生活的保障、重門第而不考慮女子感情和做人權利的傳統。可以說,“奧斯丁寓大千世界於方寸之間,以狹小而有限的社會舞台,演繹出大千世界裏一幕又一幕有聲有色的話劇。”[ 侯維瑞,李維屏:《英國小說史》(上),南京:譯林出版社,2005年1月,第190頁。]
奧斯丁於1814年1月開始創作《愛瑪》,1815年3月完成,12月出版,但初版扉頁上標明的出版時間是1816年。一年多之後,奧斯丁去世,《愛瑪》成了她生前最後一部同讀者見麵的作品,但當時讀者並不知道作者為何許人,直到1818年,她的作品才由她的兄長署上真名出版。《愛瑪》出版後,奧斯丁曾在給友人的信中,表示擔憂,認為這部作品在影響程度上可能不及她的其他作品,但實際情況是,讀者對作品給予了廣泛好評,許多評論家認為它是奧斯丁最優秀和最成功的作品。與奧斯丁同時代的大作家瓦爾特·司各特曾在1816年10月的《文學季刊》(實際上是1816年3月出版的)上發表長文《一篇未署名的評論的文章》,向讀者特別推介這部作品,對作品作了恰如其分的概述和評價,文中說“《愛瑪》的作者基本上把自己局限在中產階級的小圈子裏;她筆下最傑出的人物很少超出有教養的鄉間紳士淑女的範圍;作者以最大的獨創性和準確性刻劃的人物則屬於這一水準以下的階級。她全部小說中的故事都是由大多數人都會注意到的普通瑣事組成的;她筆下的角色用以指導自己行為的宗旨和原則,讀者都可以看得出,就是他們用來指導自己和他們的多數朋友的行為的宗旨和原則…..作者對世界的認識以及她用來表現人物、把鮮明的形象呈現給讀者的特殊技巧,使我們聯想起佛蘭芒派繪畫的某些優點。”[安妮特·T·魯賓斯坦:《英國文學的偉大傳統——從莎士比亞到奧斯丁》,陳安全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98年8月,第498頁。]司各特後來又在日記中寫道:“奧斯丁點鐵成金的妙筆使得日常平凡的人和事僅僅由於描寫得逼真和感情的真實而妙趣橫生。”[ 轉引自朱虹:《英國小說的黃金時代(1813-1873)》,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9月,第26-27頁]後來的評論家如蘇珊·費裏爾在其回憶錄中評價《愛瑪》說:“我一直在讀《愛瑪》,這是太妙了!沒有什麽故事,女主人公同其他人也沒有什麽不同,但每個人物都是那樣的栩栩如生,風格是那樣的潑辣,因此不需要再用任何神秘或探險的故事作為佐料加以潤色。”W.A.克雷克也稱讚說:“《愛瑪》是她最優秀的作品,幾乎完美無缺,是任何藝術作品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轉引自侯維瑞,李維屏:《英國小說史》(上),南京:譯林出版社,2005年1月,第206頁]阿諾德·凱特爾認為:“《愛瑪》之所以能流傳至今,是得益於它自身所具有的那種使人不易明顯察覺的活力。”[ 阿諾德·凱爾特:《簡·奧斯丁:》,載朱虹編:《奧斯丁研究》,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5年9月,第247頁。]
《愛瑪》一書集中體現了奧斯丁作為女性作家細膩和高超的建構情節和刻畫人物的能力,全書沒有一個驚心動魄的場麵,僅寫了日常生活小事,然而卻以樸素無華、清新雋永的語言風格,巧妙跌宕、耐人尋味的故事結構,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各色人物,令讀者反複回味而感到餘味無窮。全書分為三卷,女主人公愛瑪貫穿了故事始終。
故事一開始就開宗明義,介紹愛瑪,說她“容貌俊秀,聰明睿智,性情開朗,家境富有,仿佛上蒼把最美好的東西都集中在她身上了。她在這個世界上生活快二十一年了,但極少遇到什麽傷心煩惱的事。”故事的主要場景是海伯裏村,愛瑪的父親伍德豪斯先生是類似於《紅樓夢》中的老祖宗賈母式的頭號家長,他對自己的女兒疼愛有加,但痛恨年輕人因為婚姻而使家庭發生變化,可故事偏偏就是從老先生不喜歡的事開始。愛瑪的母親早故,她和姐姐伊莎貝拉在家庭女教師泰勒小姐的教育下長大。姐姐出嫁後隨著做律師的丈夫約翰·奈特利先生移居倫敦。等到愛瑪快到二十一歲的時候,泰勒小姐在她的促成下和韋斯頓先生結了婚,並且離開愛瑪家的哈特菲爾德莊園到了半英裏之外的蘭德爾斯莊園。家中隻剩下父親,愛瑪不免感到冷靜,就在這時,清純亮麗、舉止端莊的少女哈麗特填補了家庭教師泰勒小姐出嫁後留下的空白,成了愛瑪的女伴,於是,她主動擔當起了哈麗特的生活指導者,向她灌輸關於身份地位的概念,決心要把她培養成為一個知書達理有教養的人,並以自己的地位來抬高哈麗特的社會地位,著手替她物色令愛瑪自己合意的丈夫,而她自己卻打定主意一輩子不嫁人,就待在哈特菲爾德莊園裏自己父親的身邊。愛瑪立刻就攪黃了哈麗特同附近一個年輕農夫羅伯特·馬丁的戀愛關係,並極力撮合她同牧師埃爾頓先生的關係。直到有一天,埃爾頓先生向愛瑪求婚,愛瑪這才意識到,自己看錯了埃爾頓的人品,她本以為他隻在乎美貌與愛情,而不在乎出身和財產,是自己自以為是的行為助長了埃爾頓的非分之想,這件事情不僅給自己帶來了預想不到的麻煩,更是使被她引導進愛情誤區的哈麗特造成了嚴重的心靈創傷。一廂情願的埃爾頓先生大失所望,隻好離開海伯裏,去了一個度假海濱勝地,一個多月後帶回了一個新娘。
海伯裏靜若止水的生活因幾個外來者的介入而變得複雜起來。他們是弗蘭克·丘吉爾、簡·費爾法克斯和埃爾頓夫人。海伯裏還住著貝茨母女二人,母親年邁,女兒是個喋喋不休的老處女,家道中落,生活拮據,常常受到鄰裏的幫助。貝茨夫人的小女兒與一名軍官結婚後生下女兒簡,軍官不久陣亡了,簡的母親也離開了人世。簡在外祖母家長到十歲的時候被父親的好友坎貝爾上校接到家中和自己的女兒一起成長,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坎貝爾小姐結婚後去了愛爾蘭,簡則回到了海伯裏。弗蘭克是韋斯頓先生和已故妻子丘吉爾小姐的兒子,自小同舅舅舅媽一塊兒生活,泰勒小姐同韋斯頓結婚後,弗蘭克一直都說要來海伯裏看望繼母,可就是沒有成行,但簡回到海伯裏後,弗蘭克便回來了。埃爾頓先生和夫人結婚的事,用我們今天的話來說算是“閃婚”,這位“充滿魅力的奧古斯塔·霍金斯小姐不僅具備通常意義上才貌雙全的優點,而且還擁有一筆可獨立支配的財富,金錢的數額以萬來計算——既可保證生活便利無憂,又可保證生活風光體麵。人們把埃爾頓先生的事傳為佳話,說他沒有自甘淪落——得到了一位身價一萬英鎊或者差不多一萬英鎊的女子,而且得到她的速度之快令人欣喜不已。頭一回相見就一見鍾情。”埃爾頓先生娶回這麽一位夫人多少贏回了一點麵子。愛瑪姐夫的兄長奈特利先生是唐韋爾修道院莊園的主人,他頭腦冷靜,遇事理智,修道院莊園離愛瑪家不遠,是哈特菲爾德莊園的常客。小說中的這些人物全部集中在海伯裏之後,小說的情節逐步進入**。弗蘭克和簡秘密訂婚,但為了掩人耳目,他對愛瑪表現的殷勤周到,情意綿綿,導致愛瑪愛的心扉第一次開啟,不過這也是轉瞬即逝的事,很快發現自己並沒有真正愛上弗蘭克·丘吉爾。埃爾頓夫人為人勢利,自以為是,談吐粗俗,除了津津樂道著自己姐夫的楓林園如何如何之外,沒有什麽可資炫耀的家庭背景,愛瑪對她表現得很冷淡,埃爾頓夫人對愛瑪也不滿,便對簡表現出格外的關心,熱心地給她聯係做家庭教師的職位,簡也因為弗蘭克和愛瑪的交往而對愛瑪存有戒心,而愛瑪也因為簡相貌秀麗,氣質高雅,心生妒忌,擔心自己在海伯裏的地位受到外來者的挑戰,甚至毫無根據地懷疑簡愛上了同她一起長大的坎貝爾小姐的丈夫迪克遜先生。愛瑪一旦意識到自己並沒有愛上弗蘭克之後,便又極力慫恿哈麗特,但由於她未泄漏弗蘭克的姓名,不知不覺間鼓勵哈麗特愛上了奈特利先生,其實這位奈特利先生長期以來一直愛著愛瑪,而愛瑪卻一直認為奈特利先生也同自己一樣,什麽都不缺,沒有必要結婚,她都甚至籌劃著姐姐伊莎貝拉的小孩將來成為修道院莊園的繼承人。當愛瑪聽到哈麗特傾訴時,她這才意識到自己原來深深地愛著奈特利先生,這時她恍然大悟,奈特利先生不能娶別人,隻能同她愛瑪結婚。最後,三對不同類型的年輕人結成了伴侶,哈麗特與馬丁,簡與弗蘭克,愛瑪改變了終身不嫁的初衷成了奈特利夫人。
相信讀者朋友讀了這部小說之後,定會對愛瑪這個人物形象留下深刻印象。盡管愛瑪由於家庭背景和成長環境的關係,養成了執拗任性的性格,自視高人一等的態度,自以為是,主觀臆斷,亂點鴛鴦譜,結果屢屢受挫,但她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樂善好施,善於反省自己。正如安德魯·桑德斯所說的,“在《愛瑪》中,我們能夠跟隨著女主人公在應付、誤解、區別和滿足以及判斷失誤方麵的執意探索,可我們也能看到,在她學會尊敬和運用其準則的那個封閉的社會圈子裏,她找到了個人解放的途徑。”[ 安德魯·桑德斯:《牛津簡明英國文學史》(下),穀啟楠等譯,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0年4月,第54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