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作證(上)
“廣洲警方要我們現在把封晴押送到廣洲附近的東臨市汽車站,他們會在那裏等。你去家裏收拾一下,我帶她去見見蔡局長,你回來時來大門口找我。”
“好的,你要帶什麽東西,我幫你去你住的宿舍拿
。”方英華點點頭。
“不用不用,我男的不需要帶什麽。——封晴,請跟我們去見一見蔡局長,然後我們動身去廣洲。”趙雲帶著封晴走出會議室,走進蔡局長辦公室,五分鍾後離開,在大門口等方英華。八點半,趙雲開著警車,方英華押送著戴上手銬的封晴往廣洲駛去。途中趙雲同意了封晴的請求,沒有給她戴上手銬,但進入了東臨市後趙雲還是示意方英華給封晴拷上手銬。
一路上,封晴把這個案子的經過告訴了方英華,方英華對她也就看得不嚴了。封晴一路上還是不能完全克製自己,途徑泗陽市時她趁方英華去了買盒飯,又坐在趙雲懷裏發嗲,讓趙雲吻了她幾下,以至於方英華鑽進警車發現了封晴和趙雲都在發笑,搞得一時雲裏霧裏,但從他倆的眉來明白是怎麽回事,忍不住心生不滿:好呀,你們倆趁我去買盒飯肯定在眉來眼去,玩曖昧,要不然發笑幹嘛?這趙雲是幹柴,你封晴就是烈火,你們兩個遲早會在一起鬼混!唉,就我方英華膽小如鼠,心裏暗戀著雲哥,卻不敢大膽表白,被一個又一個美女捷足先登!我真是沒用!想到這裏,方英華感覺嘴裏酸溜溜的,不禁妒忌地撇撇嘴,瞟了封晴一眼。
封晴發覺了方英華眼裏的妒忌眼神,再加上她一路上用眼睛的餘光驚訝地發現方英華和她一樣總是像被磁鐵吸住一樣凝視著趙雲的背影,女人的直覺告訴她:方英華在暗戀著趙雲。這很正常:趙雲這麽英俊瀟灑,方英華又經常和趙雲在一起破案,日久生情,怎麽不會喜歡上他呢?不過,我看得出你方英華矜持害羞,你雖然喜歡我雲哥,但是你沒有我這麽大膽,你是爭不過我封晴的,靠邊站吧!嘿嘿!
由於一路上趙雲和廣洲警方接頭的兩名警察保持手機聯係,當晚上六點三人風塵仆仆地來到東臨市汽車站候車大廳大門口時,果然有一男一女兩名警察在大門口等候,旁邊停著一輛警車。
“您好,請問你是來自江xi省寶豐市寶岩縣公安局的趙雲副局長嗎?”方景平同趙雲握了握手。
“對,我是。哈哈,方警官,我們又見麵了!這是我的警察證。”趙雲一邊說著一邊打開車門下了車,把警察證出示給他倆看,然後對車裏的方英華說,“方英華,請把你的警察證拿出來給這兩位警察看看。”然後接過方英華的警察證,問,“請出示你倆的警察證。”
方景平、張明霞先後出示了各自的警察證,趙雲仔細地看了看交還他倆的證件。
“現在我把封晴交給你倆,但是我是封晴的證人之一,我不得不跟你們去‘靚妹按摩洗浴中心’指證,指證完了我和我的同事就回寶岩
。”趙雲扶著帶了手銬的封晴下了趙雲的警車,讓她鑽進司機胡阿俊的警車。
“可以。現在請封晴帶我們去找證人,你的證人在哪裏?”
封晴坐在警車裏回答方景平:“我的證人之一是本市‘飛龍’旅店的老板娘,姓陳,她能證明我8月8號十點二十分至9號六點半左右一直沒離開‘飛龍’旅店。”
“‘飛龍’旅店?好像沒聽說過這個店名,你能找得到嗎?”方景平開動警車前行,趙雲開著警車跟在後麵。
“我離開時特別留心了這家旅店方位,我還把門牌號和店裏的電話號碼抄了下來,在手機裏備了份。我記得是東紮區水泉路138號。”封晴說到這裏掏出手提包裏的手機,翻到那個備份給方景平、張明霞看,然後說,“我可以現在打電話問問老板娘在不在店裏嗎?”
“當然可以,你打吧,但是最好不要說想請她作證。因為你要是跟她說了,她可能會溜走。”張明霞提醒封晴。
“謝謝你的提醒!”封晴打通了電話,“喂,你是‘飛龍’旅店的老板娘嗎?……不是?那你們老板娘去了哪裏?……過十幾分鍾會回旅店?好的。……我曾經在你旅店裏住過,認識你的老板娘,想問問她有沒有房間住宿……還有空房間?好的,我馬上過來。bye-bye!”
“老板娘過十幾分鍾會回旅店?”
“嗯。”
方景平開著警車七拐八彎終於在十分鍾後找到“飛龍”旅店,在店門口停下來。
“方警官、張警官,你們能不能取下我手上的手銬,我是來自首的,怎麽會逃跑呢?再說我戴著手銬去見老板娘,她可能不會見我。”
“你說的有道理,那我就為你打開手銬。你腦子裏不要有逃跑的念頭哦。”方景平為封晴打開了手銬,掛在腰間。
“你們不放心就請張警官抓住我的手總該行了吧。”
“行
。我們下車吧。”張明霞抓著封晴的手下了車,在一樓收銀台碰見了旅店的老板娘。
“你好,陳老板娘,不好意思,我不是來住店的,而是來請你作證的。”封晴歉意地向陳老板娘鞠了一躬。
“請我作證?做什麽證?”陳老板娘吃了一驚。
“我還記得去年8月8日晚上十點二十分我來到你店裏住宿嗎?”
“有點記不清了。”
“那天晚上我穿的是一件黑色無袖v型領的連衣裙,手裏拎著這個手提包。當時我告訴你我叫小雨。淩晨兩點鍾左右我還起床去衛生間解手,在衛生間碰見了你從隔壁洗澡間洗澡出來,你還問我這麽晚怎麽還沒有睡,我說我要去衛生間方便一下。那天晚上我和一位參加職稱考試的戴著一副近視眼鏡的女教師睡在二樓一個雙人房間,六點半左右我向你退房,現在你想起來嗎?”
“哦,我記起來了。是有這麽回事。”
“現在你向這四位警察作證:1999年8月8日晚上十點二十分至8月9日六點半這段時間我就在‘飛龍’旅店住宿,沒有離開‘飛龍’旅店。”
“這個我可以作證。”
“很好,請出示你的身份證,我們要記下你的身份證號碼。”,方景平向老板娘伸出手。
“請稍等。找到了,這是我的身份證。”
“現在請你仔細看看你的作證,沒有差錯的話就在這張紙上簽字,摁手印,留下聯係電話。”張明霞把筆錄本交給陳冬梅老板娘。陳冬梅仔細看了看,點了點頭,簽了字,摁了手印,寫上店裏的電話號碼。
“謝謝陳女士,謝謝!你幫了我一個大忙,我封晴感激不盡!”欣喜不已的封晴說著,向陳冬梅深深鞠了一躬。
“還請陳女士到時要去法庭上作證,幫這位遭人誣陷的可憐姑娘討回一個公道。”趙雲在一旁幫封晴說話。
“你真名是封晴?”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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