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了?”

祁浩澤看到廚房門口站著的米思瑤,笑著問道。

這姑娘,比他這個病人睡得還要香。

當初她生病的時候,他可是一夜擔心著,基本上都沒怎麽睡著。

米思瑤走進廚房,看了看祁浩澤煮的湯,用手背貼了貼他的額頭。

“都生病了,還做飯,應該休息休息的,我來吧。”

米思瑤實在是不忍心讓一個病人在廚房忙活。

“還是我來吧,你把烤箱裏的披薩取出來分開就行。”

祁浩澤喜歡米思瑤對自己的這般關心。

“好的。”米思瑤欣然答應。

若是真的讓她煮湯,她也不會,連什麽時候煮好了可以盛出來都不知道。

一打開烤箱,披薩的香氣迎麵撲來。

米思瑤咽了咽口水,戴上隔熱手套,將烤盤取出來。

放在砧板上了,米思瑤卻不知道怎麽將它取出來,分成幾份來著?

好像是八份?

米思瑤看到工具架上有幾個鏟子,便隨手拿了個木鏟,左右弄了半天,終於將披薩給弄到了砧板上。

米思瑤再次看向刀架,大大小小的刀具,到底用哪一個比較合適?

米思瑤將刀都抽出來看了看,最終選了一個自認為合適大小的刀具,去切披薩。

祁浩澤在一旁看著米思瑤笨手笨腳地做好這一切,會心一笑,也不去提醒。

既然以後想讓她在廚房幫忙,就得放手讓她自己去探索,去鍛煉。

而不是一味地撇開她,遠離廚房,遠離自己身邊。

因為他突然覺得,她在自己身邊,給自己打下手的感覺,還是挺好的。

而且,那些食物,因為有她的存在,因為她也參與了,他便覺著這些食物更加可愛了,味道也更加鮮美了。

米思瑤將切好的披薩裝在木盤裏,遞給祁浩澤看。

“弄成這樣了......”

米思瑤嘟著嘴,切得一點兒也不好。

平時祁浩澤切出來的,基本上都是勻勻的八等份,而她的成品,切口歪歪扭扭的不說,竟然連裏麵的餡都灑了一些。

自己還真是笨,連這麽簡單的都做不好。

這還想做學做飯呢,簡直癡心妄想。

“挺好的,一回生,二回熟,我也是這麽過來的。”祁浩澤笑著說道,為了鼓勵,還拿了最小的一塊嚐了嚐。

“真的嗎?你第一次也切的這麽難看?”

米思瑤仿佛受到了鼓舞一般,眼睛睜地大大地問道。

“比你好不了多少。”祁浩澤順水推舟。

他是從多會兒開始學做飯的,初中吧,當時切的雖然比米思瑤這種要好一些,但也很醜,不堪入目。

多年過去,他也成了喜歡的女孩子口中的大廚了。

米思瑤樂滋滋地把披薩端到餐廳,祁浩澤也盛了兩碗蔬菜湯,跟在米思瑤身後,看著她歡快的樣子,自己的心情也好了很多。

但願以後都是這樣開心的日子。

吃完飯碗,兩人難得地都沒什麽事,坐在沙發上看了會兒電視,祁浩澤喝了感冒藥,覺得精神不濟,就先去睡了。

米思瑤也想睡覺,但是下午睡的有些多了,一下子又睡不著了,看了會兒電視,覺得一個人看也沒什麽意思,便開始玩兒遊戲。

玩了半個多小時,擔心祁浩澤,便悄悄的進了他的房間。

還好房間裏留了一盞壁燈。

昏黃的燈光讓她看清了一些房間的樣子。

**熟睡的人漸漸的傳出陣陣呼吸聲。

因為感冒了的緣故,祁浩澤的呼吸有些重。

米思瑤拿手背輕輕的試了試祁浩澤的額頭,還好,溫溫的,沒有發燒。

米思瑤想著,雖然他下午後來好多了,但是半夜兩三點的時候,人的抵抗力最為虛弱,她怕他再次發燒,到時候他自己一個人起床喝水的力氣都沒有。

左右想了想,米思瑤覺得自己應該留在這裏照顧他,一如多年前他照顧她一樣。

米思瑤捧著臉,看著祁浩澤熟睡的容顏。

他長得可真好看。

其實,多年以前,她就知道他好看了。

隻是那個時候,她的眼裏心裏隻有周季揚,根本就看不上別的男生,覺得其他的男生都不如她的季揚哥。

當初進學校貼吧,看到兩人爭奪校草的位置的那篇文章,還覺得他拿什麽跟季揚哥爭?

如今看來,其實他完全有顏值,有能力的。

他好看的程度絕不亞於周季揚,從當時英英那個顏值即正義的小妮子的選擇中就可以看出來。

英英從始至終都想要祁浩澤當她的搭檔。

學習嘛,兩人都是學霸,都是年級第一名,但是每次期末考試的成績,以及高考的分數,祁浩澤都是比周季揚高的。

但是兩人終究不是一個年紀的,可比性比較低。

但是,每次考試,祁浩澤的成績都接近於滿分,而季揚哥,還是差那麽幾十分的。

一次兩次可以說是僥幸,但次次都是如此,那就很能說明問題了。

原來,你是如此的優秀,怪不得整個學校,喜歡你的女生那麽多。

高二高三,成為他的同桌,她不知道被別的女生打聽了多少關於他的點點滴滴,又幫別的女生遞了多少情書。

當然,她從中作梗的次數也很多,畢竟當時她認為英英喜歡他,作為英英的好朋友,她怎麽可能讓別的女生捷足先登?

想當初,她還給兩人製造了不少機會。

可惜,夏英英小朋友根本就不敢喜歡他,怕成為眾矢之的。

不過好在英英不喜歡他,他也沒有愛上英英,要不然她什麽時候才能看到自己的心?

若是他和英英在一起了,大概,她也是不會喜歡他的吧。

至少,她會很克製自己的感情,不會任由它發展成喜歡他的狀態。

到底是什麽時候開始喜歡他的呢?

米思瑤想了很長時間,大抵是來到美國,人生地不熟,身邊又隻有一個他,而他又對自己嗬護備製,兩人朝夕相處,她的心便忍不住靠向他了吧。

越是靠近,越覺得他優秀,就越是喜歡。

他隻要站在那裏,什麽都不用說,自身就會散發一種魅力,讓人忍不住動心。

所以,他比周季揚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