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飯後,兩人將小型露營設備捆上雪橇,離開尚未熄滅的篝火,動身摸黑前行。那淒厲的嗥叫立刻響起,此起彼伏,相互應和,回**在冷冷的夜空。兩人不再說話。

九時,天光放亮。午時,南邊的天空現出一抹暖人的玫瑰紅霞,北國雪原在正午陽光下兀然奪目。但那一抹紅霞很快消失,隻剩一片灰色天光。下午三時,那片灰光也逐漸消失,北極的夜幕開始落在孤寂的大地上。

夜幕漸深,追獵的嗥叫聲從左右兩邊和後麵步步逼近。狗嚇得驚慌失控,左竄右衝,幾次亂了拉橇的陣腳,每次比爾和亨利隻得將其重新拉回雪道。比爾說:

“我希望它們能去別處獵食,別老跟著咱們。”

“讓人膽戰心驚,不得安寧。”亨利感同身受。

他們沒再多言,直到紮營過夜。

亨利俯身正往冒氣泡的煮豆鍋裏加冰,忽聽“啪”的一聲,比爾大喝一聲,狗群發出一聲慘痛的尖叫。他連忙直起身,卻見一個黑影穿過雪地,消失在夜幕中。又見比爾站在狗群當中,半憂半喜,一手提著一根粗木棍,一手拎著半條曬幹的大馬哈魚。

“它吃了半條,”他說,“但也吃了一棍。你聽見尖叫聲了吧?”

“它長什麽樣?”亨利問。

“看不清,有四條腿,有嘴有毛,像狗一樣。”

“我想一定是條溫順的狼。”

“溫順個屁,不知是不是狼,反正喂狗的時候它過來搶魚。”

當晚,兩人飯後坐在棺木箱上吸著煙鬥,一圈發亮的眼睛又圍了上來,比昨晚靠得更近。

“我希望它們去跟蹤鹿群或去獵別的什麽,走遠一點,別來煩咱倆。”比爾說。

亨利嘴裏咕噥著,聽來並不完全讚同。兩人靜靜地坐著,亨利望著篝火,比爾則盯著火光外黑暗中那圈發光的眼睛,就這樣過了一刻鍾。

“我希望咱們馬上趕到麥加利堡去。”比爾又說。

“閉嘴吧,別老希望希望的,嘮叨個沒完。”亨利勃然發怒,“你胃裏發酸,所以心煩。喝上一勺蘇打水,等胃裏甜了,心情好了,你就不煩人了。”

次日早上,比爾滿嘴髒話,呶呶不休,吵醒了亨利。亨利一隻手肘撐著頭,看見同伴站在火邊的狗群中,伸著胳膊破口大罵,氣得臉都變形了。

“喂!”亨利喊道,“怎麽回事?”

“青蛙不見了。”比爾回答。

“不會吧。”

“我告訴你,就是不見了。”

亨利掀開毛毯,衝到狗群前,仔細清點一遍,然後和同伴一起咒罵那些發瘋的野獸,又奪走他們一條狗。

“青蛙是狗群裏最強悍的。”比爾說。

“而且它一點兒也不笨。”亨利附和。

權當這是兩天以後他們向狗所致的第二篇悼詞。

早飯吃得很鬱悶,剩下的四條狗已被套上雪橇。這一日和前兩日毫無二致。兩人默默無聲,在冰封的河麵緩緩前行。四周一片寂靜,身後時而響起追獵者的叫聲,打破岑寂,回首卻不見蹤影。午後不久,夜幕降臨,追獵者和往日一樣,越逼越近,叫聲如在耳根。狗隊惶恐不安,驚慌亂竄,陣腳大亂,兩人越發沮喪。

當晚,比爾忙完後挺起腰杆得意地說:“哼,這下你們幾個蠢貨動不了啦!”

亨利放下炊具過來看,隻見同伴已將四條狗全部係牢,而且按印第安人的係法,用樹棍加固。他在每條狗的脖子上係了一條皮帶,再把一根四五英尺長的粗樹棍係在皮帶上,讓狗咬不到,又用一條皮帶將樹棍的另一端係在地上的木樁上。樹棍這端的皮帶,狗無法咬到,另一端的皮帶隔著樹棍,根本夠不到。

亨利點頭讚許。

“隻有這玩意兒才能拴住獨耳。”他說,“它的牙跟刀子一樣快,能咬斷皮帶。這下它們就會乖乖待到明天早上啦。”

“那當然,我敢和你打賭,”比爾胸有成竹,“假如再丟一條,我就不喝咖啡。”

“它們知道咱們沒子彈,開不了槍。”亨利邊睡邊說,意指周圍那一圈發光的眼睛。“它們要能挨上兩槍,就會規矩一點。天天夜裏圍上來。你避開火光仔細看——瞧!看見那個了嗎?”

一時間,兩人注視著遊**在火光邊上的模糊身影,聊以自娛。就這樣,他們死死地盯著黑暗中那對發光的眼睛,那野獸漸漸現出身形。他們甚至看見還有幾個身形也在不時地移動。

狗群中一陣嗥叫,引起兩人注意。獨耳發出急迫的哀鳴,扯著脖子上的樹棍向黑暗中猛撲,時而停住,瘋狂地亂咬木棍。

“瞧那邊,比爾。”亨利低聲說道。

一頭似狗的動物,鬼鬼祟祟迂回繞行,完全暴露在火光中,行動似乎無所顧忌,又好像猶豫不決。它一麵提防著兩人,一麵死盯著狗群。獨耳使勁扯著樹棍,一麵向入侵者猛撲,一麵急得狺狺狂吠。

“傻獨耳好像不太害怕。”比爾小聲低語。

“那是一頭母狼,”亨利輕聲回應,“是它誘走了小胖和青蛙。它是狼群裏的誘餌。它先把狗引出去,然後狼群一擁而上,把狗吃掉。”

“啪”的一聲,一根架在火上的木頭落下來,砸得火苗劈啪作響,嚇得那怪物一躍而起,躲回暗處。

“亨利,我在想……”比爾說。

“在想什麽?”

“我在想,吃我一棒的,就是那家夥。”

“毫無疑問。”亨利響應。

“我還想說,”比爾又說,“那家夥那麽冒失,敢靠近火堆,真是可疑,邪得很。”

“一般的狼肯定不敢。”亨利讚同,“知道在狗吃食的時候溜來,說明這狼很有經驗。”

“老維蘭曾經有一條狗,後來跟狼群跑了。”比爾思忖道,“這事我知道。在小斯迪克山的駝鹿牧場,我還向狼群開了一槍,把它打跑了。老維蘭哭得像個孩子似的。他說三年沒見那條狗了。原來它一直跟狼群在一起。”

“給你說中了,比爾。那頭狼是一條狗,從人手裏吃過好多次魚。”

“要是讓我撞上,就把那條做狼的狗一槍撂倒。”比爾斷然說道,“咱們不能再失去狗了。”

“可你隻有三顆子彈。”亨利反駁。

“我要等到萬無一失,一槍把它幹掉。”比爾答道。

早上,亨利伴著同伴的鼾聲燒火做飯。

“你倒睡得挺舒服,跟沒事似的。”亨利叫他起來吃飯,“真不想叫醒你。”

比爾迷迷瞪瞪吃著飯。他見自己的杯子是空的,伸手欲取咖啡壺卻沒夠著,因為壺在亨利手邊。

“喂,亨利,”他輕聲責備,“你忘了吧?”

亨利小心環顧四周,搖了搖頭。比爾舉起空杯。

“沒你的咖啡。”亨利說。

“沒喝完吧?”比爾急問。

“沒有。”

“不是怕影響我消化吧?”

“不是。”

比爾氣得滿臉通紅。

“我倒很想聽聽,請你把話說明白。”他說。

“飛毛腿不見了。”亨利回應。

比爾坐在那裏不慌不忙,一臉自認倒黴的樣子,扭過頭去清點狗數。

“怎麽會呢?”他淡然問道。

亨利聳了聳肩:“不知道,除非獨耳幫它咬開了皮帶,它自己咬不到,肯定是那樣。”

“該死的東西!”比爾聲音低沉,慢悠悠地說道。他雖心裏惱火卻不外露,“就因為它不能咬開自己的皮帶,才咬開飛毛腿的皮帶。”

“唉,不管怎樣,飛毛腿的苦難結束了。我想現在它已經被消化得差不多了,正在野外那二十頭狼的肚子裏晃**呢。”權當這是亨利獻給這條新近失蹤的狗的悼詞。“喝點咖啡吧,比爾。”

比爾搖搖頭。

“來吧!”亨利提起咖啡壺,勸慰道。

比爾猛將空杯推向一邊:“我要喝就是死‘屁’爾。[2]我說過,要是再丟一條狗,我就不喝咖啡。”

“這咖啡簡直太好喝了。”亨利故意撩逗他。

但是比爾很強,一邊吃著幹糧,一邊嘟嘟囔囔,罵獨耳趁機作亂,就這樣吃完了早飯。

“晚上我要把它們分開綁死,叫它們彼此夠不上。”兩人上路時,比爾說。

亨利走在前麵,剛走了不到一百碼,他的鞋就碰上一個東西,便彎腰拾起來。雖然天黑看不清,但他摸得出來。他順手往後一拋,那東西砸上雪橇又彈起來,滾落在比爾的雪地靴上。

“或許這個你用得著。”亨利說。

比爾驚叫一聲,原來是他用來拴飛毛腿的那根樹棍。

“它們把皮都啃光了,”比爾說,“棍子幹幹淨淨的,兩頭的皮帶也吃光了。真他娘的是一群餓狼!亨利,這趟差跑完之前,你我不知還會遇到什麽麻煩。”

亨利輕蔑一笑:“我從沒給狼纏成這樣,但我經曆過比這更倒黴的事,不也好好的。比爾,你小子把這些討厭的東西當作老朋友不就得啦。”

“不知道,不知道。”比爾預感到不妙,小聲嘀咕道。

“那好,等到了麥加利堡,你就知道了。”

“我沒那個興趣。”比爾強了一句。

“你氣色不好,就這個毛病。”亨利武斷地說,“你得吃胃奎寧,等一到麥加利堡,我就弄些來給你吃。”

比爾對此診斷不以為然,哼了一聲,陷入沉默。這天一如既往。九時,天光放亮。十二時,南邊暖暖的天際不見太陽。接下來,是陰冷的下午。三小時後,夜幕降臨。

旭日將出未出之時,比爾從雪橇上的捆綁物中抽出一支步槍。他說:

“你往前走,亨利,我去看看有什麽情況。”

“你最好別離開雪橇,”同伴反對,“你隻有三顆子彈,後果難以預料。”

“誰在哇哇亂叫?”比爾得意地回敬。

亨利沒理他,獨自緩步前行,卻不時焦慮地回望一眼同伴消失的那片陰暗荒僻之地。一小時後,比爾抄近路趕上雪橇。

“它們散開了,一字排開,”他說,“一邊跟著咱們,一邊尋找獵物。你瞧,它們對咱們了如指掌,隻是在等機會下手。一路跟著,碰到能吃的東西絕不會放過。”

“你是說,它們自以為對咱們了如指掌。”亨利尖刻反駁。

可是比爾並不理他:“我看見了幾頭,都很瘦。估計它們有幾個星期沒吃東西了,就吃了小胖、青蛙和飛毛腿。它們瘦得就像木柴,肋骨就像搓板,前胸貼著後背。跟你說,它們全都餓急眼了,要發瘋了,咱們得小心。”

幾分鍾後,走在雪橇後的亨利,發出一聲低沉的警哨。比爾轉身回顧,悄悄攔住狗,極目所望,適才所來小道轉彎處,一頭鬼鬼祟祟的長毛獸正朝他這邊慢步跑來。隻見它鼻子嗅著地麵,步態詭譎,輕盈徐緩。兩人停住,它也停住,昂首盯著他們,鼻孔抽搐幾下,因為它已嗅到人的氣味。

“就是那頭母狼。”比爾小聲道。

狗已趴在雪地上,比爾繞過它們,來到雪橇後的同伴這邊。兩人同時盯著這頭不明野獸,幾日來它一直跟蹤他們,已將狗群毀滅一半。

那野獸諦視片刻,向前小跑幾步,如此重複數次,最後在離雪橇不足一百碼處停住,站在一叢雲杉樹旁,昂起頭,瞅了瞅,嗅了嗅,審視眼前兩人的裝束,又像狗似的盯著他們,目露怪異的渴求,卻無狗的柔情。那是一種饑餓的渴求,就像它的利齒一樣凶狠,又如霜雪一樣無情。

它比狼大,瘦骨嶙峋,輪廓分明,一看便知,它是同類中最大的一頭。

“肩高差不多有兩尺半。”亨利說,“我敢打賭,它的身長將近五尺。”

“毛色有點怪,不像是狼。”比爾說,“從沒見過紅毛狼,我看顏色倒像肉桂皮。”

這動物當然不是肉桂皮色。它的皮毛乃是正宗的狼毫,以灰色為主,略帶紅色——這種紅色時隱時現,不可名狀,如幻影一般,時而發灰,清晰可見,時而泛紅,模糊不清,以常人的經驗難以劃分。

“無論怎麽看,都像一條大型哈士奇雪橇犬。”比爾說,“見它搖尾巴,我並不覺得奇怪。”

“喂,哈士奇!”他喊道,“過來,不管你叫啥。”

“一點兒也不怕你。”亨利哈哈大笑。

比爾衝它揮揮手,威脅喊喝。但那野獸好像並不害怕,隻是變得警覺起來,仍然凶惡地盯著他倆,露出饑餓和渴求的目光。他倆是肉食,而它是餓獸。它就想撲上去吃掉他倆,隻是不敢。

“我說亨利,”比爾思忖著,下意識地壓低嗓音,“咱們有三顆子彈,但必須一槍打中,不能失手。它已誘走咱們三條狗,應該幹掉它。你說呢?”

亨利點頭同意。比爾小心翼翼從雪橇上的繩索下抽出槍來。他提起槍,還沒抵住肩頭,母狼突然一躍而起,竄入路旁那片雲杉樹林,逃得無影無蹤。

兩人麵麵相覷。亨利會意地長吹一聲口哨。

“我就知道,”比爾一麵將槍放回原處,一麵大聲自責,“能夠在喂狗時混進狗群,一定知道槍是怎麽回事。我告訴你,亨利,那個畜生是咱們的禍根,要不是它,咱們現在有六條狗,不該是三條。跟你說,亨利,我一定要找到它。它太狡猾了,明著來,是打不上的。但我會埋伏起來等待它。我要在樹林裏伏擊它,不然我就不叫比爾。”

“即便那樣,你也不要走得太遠。”同伴告誡他,“要是狼群撲上來,你那三顆子彈頂多換來三聲吼叫。比爾,那些野獸都他娘的餓急眼了,一旦它們撲上來,肯定會把你咬死。”

當晚,他們早早地安營紮寨。三條狗拉雪橇,速度和時間都不及六條。它們分明已累得疲憊不堪。兩人早早睡下,比爾睡前特意將狗分別拴開,讓它們彼此咬不上對方的套索。

可是,群狼越發肆無忌憚。兩人不止一次被驚醒。狼群逼得很近,狗嚇得驚恐不安。他們為了安全起見,不時加柴添火,不讓大膽的餓狼靠近。

“我曾聽水手們說過鯊魚跟蹤船隻的事。”比爾添完柴火回到毛毯裏說,“我看這些狼就是陸地上的鯊魚。它們的手段要比咱們高明,這樣拖住咱們是為了保存體力。它們遲早會吃掉咱倆。亨利,它們肯定會吃掉咱倆。”

“你要這麽說,就已經被吃掉一半了。”亨利尖銳反駁,“一個人說他要輸,就已經輸了一半。你嚇成這樣,就已經被吃掉一半了。”

“比你我強的人它們都吃過。”比爾回應。

“得了,閉上你的烏鴉嘴吧,煩死人了。”

亨利氣得側過身去,但讓他奇怪的是,比爾並沒有因此發火。這可不是比爾的一貫作風,因為他極易被尖刻的言辭激怒。亨利想來想去,難以入睡。他耷拉著眼皮直打瞌睡,心裏卻想著一件事:“比爾心情特別沮喪,這毫無疑問。明天我得讓他高興起來。”

[2]譯者注:此處原文是I’ll be ding-dong-danged if I do.(直譯為:“我要喝就是死叮當。”)ding-dong是美國俚語,用作對名叫貝爾(Bell)的人的戲稱。因Bill(比爾)與Bell(亦作“鈴鐺”解)讀音相似,作者分明取其諧音以達幽默之效。此處譯文亦取諧音,采用意譯,以便讀者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