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日子過得很順遂。但是,這一切都被本非要堅持的一項習慣打破了,而我認為他的這個習慣十分危險、不衛生,並且粗俗。沒錯,我說的是遊泳。
炎夏來臨,我們常常在鄉間遠足。對我來說,這是種享受。有一天,炎熱異常。我們按照計劃,來到斯古吉爾河岸邊的一個偏僻處。毫無征兆地,本脫了個精光,換上了一條傻不愣登的,被他稱作“泳褲”的短褲,一個猛子紮進了河裏。
要不是我驚聲尖叫,又在他耳朵上來了那麽一下,他怕是要連人帶帽子一起潛到河裏去呢。
本用一種滑稽的方式在水裏自娛自樂著,一麵狗刨式,一麵噴著鼻子。待在帽子裏的我呢,被他扔在岸上的一堆衣服之中。假如碰巧有什麽貓啊狗啊,鷹啊蛇啊的打這兒經過,我簡直就是自動送上來的美餐。
那晚回家的路上,我對他這種可笑的習慣及其可能為我帶來的危險好說歹說了一通。
“再說了,”我說,“你的頭發完全濕了,我少不了會得一場重感冒。”
本卻壓根聽不進去,他對自己的泳技沾沾自喜,堅持認為把我扔在岸上沒什麽大不了。
確實沒什麽大不了。直到有一天下午,正當我看著本翻滾著他那如虎鯨一般笨重的身軀,又是往下潛,又是噴鼻子,又是拍水花……我一直擔心的那件事發生了。
一條半大的野狗沿著河岸一路小跑了過來,一副想要幹點惡作劇的樣子,它們這些家夥向來如此。
我忙不迭地尋找本,此人卻已潛入水下,隻剩一雙腳後跟兒還能看得見。幸好周遭有濃密的灌木和小樹枝,所以我趕緊溜上了一棵小樹苗。我找了一根結實的樹枝坐了下來,舒舒服服地等著看接下來的好戲。
野狗發現了本,於是衝到河岸邊一陣亂吠。本嘴裏發出“噓”聲想要趕走野狗,一麵使著他那狗刨式,瘋狂地遊向河岸。岸邊的那堆衣服引起了野狗的注意。它聞了一通之後,選中了毛皮帽子,叼起來跑掉了。本呢,正滴滴答答、氣喘籲籲、跌跌撞撞地爬上滿是濕泥的河堤。
本發瘋似的喊著“阿莫鼠!阿莫鼠”對野狗窮追不舍。
顯然,野狗就是想要這麽逗樂子,所以它引著本上躥下跳地追了整整一刻鍾。可憐的本軟硬兼施,卻都無濟於事。要不是我當時還在氣頭上,一定會被他那滑稽的樣子笑破肚皮。
終於,野狗厭倦了這場遊戲,叼起帽子沿著河岸一路跑去,本則緊追不舍——一路披荊斬棘,完全不介意自己已經變得衣衫襤褸。
他們的身影剛剛消失在河灣處,就有兩個鄉下人出現了。看到衣服,又沒找到衣服的主人,他們就興奮了起來。而當他們發現刻有本的大名的銀表時,簡直激動得不能自已。
“是偉大的富蘭克林博士!”他們叫了起來,“他淹死了!淹死了!”——然後抱上本的衣服,朝著費城一路飛奔而去。
我坐在樹上,陽光和煦,四下靜謐。遠遠的河那頭,還能聽見不時傳來的狗吠聲。終於,長長短短、高高低低的狗吠聲終結在了一串可怕的咆哮聲中。一切又都安靜了下來。我睡著了。
我被一陣漸漸走近的腳步聲驚醒了,我猜那是本。可誰能認得出來那個滑稽可笑的落湯雞是大名鼎鼎的富蘭克林博士?他的兩腿裹滿泥漿、傷痕累累,他的泳褲七零八落,他的眼鏡不知所蹤。他那濕漉漉的頭發亂糟糟地卷曲著,扣在毛皮帽子底下。而那帽子呢,就像喝醉了似的歪戴在頭上。
他就這麽歪歪倒倒地走著,不斷打著響指,哼哼唧唧,尋尋覓覓。“阿莫鼠,阿莫鼠!”他喊著,“阿莫鼠,你在哪兒?”他一路都在眯縫著眼睛盯著灌木叢看。看到本對我是如此在意,我也為之所動,但眼看他那副樣子,我又忍不住咯咯笑了起來。
正當我打算讓本鬆一口氣時,突然從費城方向走來了一大隊人馬,吸引了我的注意。他們當中有州長,市長,還有其他許多顯貴,自然還包括了本組建的第一誌願消防隊[1]。
此刻的本看起來有些放浪形骸。但他也沒別的地方可藏了,總不能再跳進水裏去,他可是受夠了。所以他抱起胳膊,盡可能顯得威嚴,等著那隊人馬走近。他這麽做的時候,正好背靠在了我藏身的小樹上。我趕緊輕手輕腳地溜進了他的帽子裏,神不知鬼不覺。
那隊人馬走到本的近旁,人人都鬆了口氣,歡呼起來——自然也少不了一陣竊笑。人們把他圍得水泄不通,紛紛與他握手,向他道賀。人們借了各種衣物給本,他穿戴了一番,很快又變得十分體麵了。
可是本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州長走上前來,遞過他自己那頂綴著飾帶、鑲著金邊的漂亮帽子。
“富蘭克林博士,”他殷勤地說,“請務必給我這個榮幸,戴我這頂帽子吧。您的那頂似乎——呃——有點亂蓬蓬的。”
“休想!”本咆哮著說,“誰也不許動這頂帽子!”他伸出雙手,把帽子牢牢地扣在頭頂。
我咬了一下他的拇指。
“阿莫鼠!”他開心地叫道。
“您說什麽?”州長問。
“是的,是我。”我咬著牙對他耳語道,“趕緊回家,不然有你好看的。你的頭發濕透了,這頂帽子還有一股子野狗味兒,我都快被熏死了!”
本一下子來了精神。在人們的簇擁下回家的時候,他甚至都有點得意忘形了,好像自己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似的——其實他可把全城的人都嚇壞了。
[1]第一誌願消防隊,原文為“First Volunteer Fire Brigade”,是由本傑明·富蘭克林於1736年創建的,全稱為北美第一誌願消防隊,這也成為費城警察隊的雛形。